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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家看文人:文史关系下的身份认同及批评史意义

2019-01-04熊湘

关键词:史家文史文人

熊湘



史家看文人:文史关系下的身份认同及批评史意义

熊湘

(江南大学人文学院,江苏无锡,214122)

史家对文人的身份批评是在文史关系下展开的。文史分离的迹象在东汉时期就已出现。魏晋六朝时期,辞采之文备受关注,重视辞采的创作倾向影响到史书的修撰,激发了史家的自我意识。史家由此开始强调文史分离,产生“耻为文士”的身份认知。自唐以来,史家的身份意识愈发强烈,他们一方面反对文人修史,另一方面强调先秦文史合一的状态,把“史”当作“文”的历史源头和价值体现,从而使“史家能文”成为潜在的观念。在传统价值观念的影响下,史家与文人的身份级差极为稳固,由此产生的批评话语蕴含着“以高行卑”的原则,对深入探究身份化文学批评具有启示意义。

史家;文人;身份认同;批评

文史关系是中国古代学术领域的重要话题,它涉及三个层面的内容:一是文学与史著在实际创作中的关系,二是“文”与“史”这两个概念的关系,三是文的创作主体(文人)与史的创作主体(史家)的关系。其中第三个层面的内涵与意义尚未得到重视。史家身份在先秦就已出现,修史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史家的身份意识。但须注意,汉代以来文学与史著的创作实践,以及文史分合的观念影响着史家对史著特质的认识,史家的身份意识由此不断得到强化。在文史关系下,史家如何看待自己与史家如何看待“文”“文人”密切相关。从身份的角度切入,考察史家的身份意识及史家对文人的身份认同,有利于我们全面把握文史关系。此外,史家对文人的认同也是批评史层面的问题,与之相关的批评话语不仅揭示出身份词语的标签化作用、文人与史家的高卑定位,还蕴含着重要的批评原则。因此,本文以古代史家的立场、观念为出发点,在文史关系下探讨史家对文人的身份批评,并揭示其理论内涵和批评史意义。

一、早期文史关系的两种情况:以王充《论衡》为例

文人的主要任务是创作诗文,史家之职是修史。探讨文人与史家的关系,前提当然是分析文与史的关系。对此,已有学者撰文阐发①。文与史在概念、内涵方面的合与分,以及古人对文史分合的认识是文史关系的重点。胡宝国《经史之学与文史之学》详细论述了汉魏六朝时期文与史从融合到分离的过程。大致而言,汉魏时期,“文章”之义基本包括了史著;南 朝时期,“文章”的所指逐渐倾向于文学而偏离史 著[1](437-465)。需要指出的是,文史的合与分并不具有明确的时间界限,而是一个漫长的渐变过程。胡宝国《经史之学与文史之学》尽管较为清晰地描述出该过程,但他也承认“文章包括史著”的认识不仅存在于汉魏时期,往后推至南北朝,还可见到[1](457-460)。同样,文史异辙的观念也并非始于南朝,我们在东汉的著作中就已能发现文史分离的迹象。对此,王充《论衡》是值得分析的样本。该书有大量关于“文”“文章”的论述,这些论述与“文人”身份紧密联系,从中可见文史分合的情况。

首先,王充论“文”及“文人”,均注重效力。通观《效力》《超奇》诸篇,能够发现王充推崇的“文人”乃“文力之人”[2](584)。同样,他推崇的“文”就应当是有“力”之文。“力”主要表现在议论国政、褒贬社会道德、传扬人事与思想等方面。因而《论衡》中“文”“文人”的内涵大都比较广泛,如《佚文》篇云:“孔子,周之文人也。”[2](868)在此语境下,“文人”完全超出“辞赋文章创作者”的层面,“文”也超出了“辞赋文章”的范围,而将儒家经典、百家著述都包含在内。史家修史能使所载之人以及自己的声名传于后世,效力不言自明,因而“史”当属于“文力”之“文”的范畴。《书解》篇云:“汉世文章之徒,陆贾、司马迁、刘子政、扬子云,其材能若奇,其称不由人。世传《诗》家鲁申公,《书》家千乘欧阳、公孙,不遭太史公,世人不闻。”[2](1151)这段话前面还说道:“(世儒)不遭文儒之书,其迹不传。”[2](1151)王充推崇这几位“文章之徒”,主要不是因为他们的辞赋创作,而是在辞赋以外的能流传后世的篇章,其中包括史著。可知,此处的“文章”是包含了史著的。

需要指出的是,“文力”之“文”延续了自先秦以来的“大文”观,即“文”是承载语言的,是具有交流和社会效用的文辞载体,是“人文”的表现形式。在价值方面,“文”“文章”以“人文”为导向,强调社会效应和传播力度,从而与“史”的价值不谋而合。这是“文史不分”的第一个因素。在写作技能方面,“文”“文章”以其基本的文辞要求,成为撰史的基础。先秦时期,史官就是执掌文辞之人,这奠定了文与史的必然联系。东汉末刘劭《人物志·流业》云:“能属文著述,是谓文章,司马迁、班固是也。”[3](44)又云:“文章之材,国史之任也。”[3](45)文章创作能够体现作者“属文著述”的能力,因而被刘劭当作修史者的必备技能。由此,擅长撰写文章成为衡量史家修史能力的标准,此观念在后世不断得到响应与继承。就实践层面而言,如西晋设著作局,《宋书·百官志》云:“晋制,著作佐郎始到职,必撰名臣传一人。”[4](1246)撰名臣传,是为考核之用,史官必须具有创作文章的能力。简言之,文章写作是修史的必备技能,这成为“文史不分”的第二个因素。由上可见,在价值导向与写作技能两个层面,“文章包含史著”“文史不分”的认识不仅出现于《论衡》一书中,而且该观念有更为广泛的思想基础。

其次,《论衡》某些地方对“文人(文士)”的运用又显示出与“文力之人”完全不同的内涵,如以“调辞以巧文”为“文士之务”[2](1201)。东汉“文”“文章”“文人”概念的形式化走向在《论衡》中得到一定的展现。王充称班固等任职兰台者为文人,《佚文》篇云:“孝明世好文人,并征兰台之官,文雄会聚。”[2](866)当时加入兰台的文人有班固、贾逵、杨终、傅毅等,其职务是校书定字,而非修史。《论衡》中另有两处谈及班固等兰台文人,《案书》篇云:“今尚书郎班固,兰台令杨终、傅毅之徒,虽无篇章,赋颂记奏,文辞斐炳,赋象屈原、贾生,奏象唐林、谷永,并比以观好,其美一也。”[2](1174)“虽无篇章”之“篇章”意指连接篇章而成的著作,而非单篇的赋颂文辞。《别通》篇云:“是以兰台之史,班固、贾逵、杨终、傅毅之徒,名香文美,委积不绁,﹝无﹞大用于世。”[2](604)此句出自旁人之口,王充并不认为他们无用于世,但这正好说明时人认为班固等兰台之史“名香文美”。结合以上三则材料可发现,以“文人”名兰台之史,并重点突出其“文辞斐炳”的篇章创作,是王充时代显见的情况。无论是在创作还是在批评方面,注重文辞之美的文学作品已经被人关注,“文”也就时常被理解为“辞采华美的作品”。由此视之,“文”“文章”的形式化走向虽未与“史”形成矛盾,但与“文力”之“文”相比,辞采之“文”明显不再与“史”构成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换言之,当“文”“文章”从“大文”降格到重视形式美的辞采之“文”后,“文”与“史”就分别承担了“大文”不同层面的任务,即“史”侧重于内容与价值,“文”侧重于文辞形式。二者形成存在部分交汇,却又互不相属的关系。

王充《论衡》集中反映了东汉时期的文史观念,我们据此能够看到彼时文史关系的两种情况。从价值导向与写作技能的角度视之,文与史相互融合;从辞采形式的角度视之,文与史又具有了分离的迹象。这涉及古人对“文”双重内涵的认识。此后文与史的关系、文人与史家的关系,都必须在此源头与背景下才能得到充分解读。

二、汉唐期间文史分离的观念与史家身份意识的强化

文史分离绝不是史脱离了文或文偏离了史这样简单的过程。只有当文与史的不同特质被人们发现并予以关注、强调之后,文史分离的观念才能形成。

一方面,汉代“文”“文章”观念的形式化走向在魏晋六朝得到推进。特别是六朝时期,重形式的文学思潮使得一些论者显示出异于史家的文学立场。萧纲《与湘东王书》评论裴子野“乃是良史之才,了无篇什之美”[5](691),此语点出史家之文与篇什之文的差别。萧统编《文选》,将纪事之史排除在外,而取其赞论序述,“义归乎翰藻”[6](4)乃其选文标准之一。可以说,萧氏兄弟的观念体现了他们文章家(文人)的立场,也折射出六朝时期相当一部分论者对文史差异的认识。

另一方面,在魏晋六朝时期,史的主体意识也逐渐得到强化。《孔子家语》载子革之语云:“夫良史者,记君之过,扬君之善。而此子以润辞为官,不可为良史。”[7](478)“记君之过,扬君之善”基本等于史家所说的“实录”,这句话将润辞与实录放在对立的位置上,通过排斥“以润辞为官”来推扬良史的特质与精神,初现文人(着意于文辞之人)与良史的身份对立。裴子野著《雕虫论》,站在儒家的立场批判藻饰之文,主张文章创作要回到儒家礼义、质朴文风的正统上来。在文质对立的语境下,“史”往往与儒家礼义同属质的一端,这在古代是极为常见的判断。所以裴子野之论,从复古的角度来说,是将“文”复归于文史不分的“大文”状态的理论表现;以发展的眼光视之,是对“文”逐渐偏向文辞藻饰的发展路向的反对,“导致文学创作混淆史笔和诗才”[8](313)。总之,以上两例反映出史家对辞采之“文”的疏远。

可见,在魏晋六朝时期,文与史正沿着各自的方向发展,人们对二者界限的认识也愈发清晰。除了上述例证外,此时期的不少言论也体现着“文章不含史著”、文史分离的观念,最典型的是范晔《后汉书》。表面上看,《后汉书》首创《文苑传》,是“文(文人)”脱离儒学(儒者)藩篱的重要举措,其实范晔在《后汉书》的书写中还蕴藏了文史异辙的思想。若依刘劭所论,撰写文章的能力是史家修史之必备(前文已述),那么史家能文就是一个真命题;若秉持文史互不包含的分离原则,那么史家则未必能文。为探讨范晔的文史观念,我们对《后汉书》的相关记载进行考察。东汉修史者颇多,李尤曾与刘珍等撰《汉记》,《后汉书》言其“少以文章显”[9](2616);尹敏与班固等共撰《世祖本纪》,杜抚与班固、马严等审定《建武注记》,尹敏、杜抚俱入《后汉书·儒林传》;卢植与蔡邕等人共撰《后汉记》,范晔非但未言其“能文”,更说卢植“不好辞赋”[9](2113)。可见范晔并未将所有的修史之人都称之为“能文(章)”。值得注意的是,《文苑传》言李尤“少以文章显”,末尾言其“所著诗、赋、铭、诔、颂、《七叹》、《哀典》凡二十八篇”[9](2616),这里的诗、赋、铭、诔等应当是李尤能文、以文章显的标志,史著并未包括在内。边韶参与过《东观汉记》的撰写,《文苑传》言其“以文章知名”,末尾仍列其“著诗、颂、碑、铭、书、策凡十五篇”[9](2624),而未言及史著。故可认为在《后汉书》的叙述方式中,“文”“文章”不包括史著。

范晔在《后汉书》中有意识地区分文与史,而《后汉书》本身隶属于史。于是,他不得不在业已区分的文史关系之下来考量自己的著述行为与身份性质。由此观之,其《狱中与诸甥侄书》中“常耻作文士”[4](1830)一语所反映的不仅是对当时文学风气的批判,也是在文史分离观念的主导下,他通过审视自己的史著形成的身份认知。

相较而言,刘知几关注到文与史先合后分的现象,对该问题的阐述更为丰富、系统。《史通·载文》 云:“文之将史,其流一焉。”[10](90)《核才》云:“朴散淳销,时移世异,文之与史,较然异辙。”[10](178-179)他将文史异辙的原因归结于“文”之变化,《史通·载文》叙述了这一演变过程。殊不知,除了“文”的演变外,刘知几的辨析及他的史学意识、史家立场,乃推扬文史异辙的另一个重要动力。在《自叙》中,刘知几自比扬雄,并云:“幼喜诗赋,而壮都不为,耻以文士得名,期以述者自命。”[10](207)他“耻为文士”的原因,从客体层面而言,是因文士虚言丽词、浮华不实;从主体角度来说,是他在文史异辙的前提下,决然选择史家立场。需要强调的是,主张文史分离,乃刘知几秉持史家意识的结果,而非促发其史家意识的原因。促发其史家意识的恰恰是辞采之文与史著相互融合的实际创作情况。注重文辞之美,风格日渐绮丽,是六朝文学发展的主要方向。不少史官以能文著称,难免使浮华文风侵染史著。《史通·核才》就用大量笔墨批判了魏晋以来文士修史的现象,认为该现象导致史著“多无铨综之识”“罕逢微婉之言”[10](179)。唐代也多有文人充任史馆之职位。可见,刘知几此论既是对魏晋六朝文风侵染史著这一现象的反思,也是针对所在时代的情况有感而发。对秉持史家意识的论者来说,上述情况扰乱了史著的特质与边界。为了抵御此种风气,刘知几必须明确主张区分文与史的界限,反对“文非文,史非史”[10](131)的状态,进而强化史家的身份意识,反对文士任史职。

刘知几对文章的认识、对文士的态度,基本与范晔相同;但刘知几史家身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比范晔又进了一步。从魏晋至唐代,文史分离首先表现在学科门类的界定及其概念、用法上的区分,并且与文学创作的形式化走向、流行文风对史著的侵染等现实情况有着密切关联。从范晔、刘知几“耻为文士”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在“文”指向辞采的背景下,史家的自我意识得到强化,并表现出一定程度的身份自信。这为史家对文人的身份批评定下了基调。

三、文人不可修史与史家能文: 唐以后史家身份意识的发展

刘知几明确反对文人修史,这一史家立场在后世得到继承和发扬。史家反对文人修史,原因有二:一是文人本身的毛病,如虚言浮词、华而不实,违背史家实录精神和严谨态度。唐孙樵、宋章如愚等人都发表过类似言论,再如清潘耒认为文人之作“失实乱真,贻误千载”,直言“史学之废,文人为之”[11](481)。沈钦韩批评欧阳修《唐志》率意之弊,亦言“儇慧文人,不可令修史,后世当以为戒”[12](538)。二是史家具有自己的行业要求,刘知几标举的才、学、识三长体现了史家的必备素质,并为后世论者所接受。比如,元代诏修辽、金、宋三史,右丞相脱脱问揭傒斯修史以何为本,揭傒斯回答:“用人为本,有学问、文章而不知史事者,不可与,有学问、文章,知史事,而心术不正者,不可与,用人之道又当以心术为本也。”[13](354)此言可以说是对刘知几“三长”论的进一步发挥,明确了学问、文章(文才)、史事、人品这四个史家标准,以及其间的递进关系。文才与实录只是其中的两个方面,文人即便消除了浮华、率意之弊,仍旧达不到史家修史的要求。一直到清代的章学诚,反对文人修史的史家立场时有回响,从未断绝。

反对文人修史,是史家身份意识与行业意识逐步强化的必然结果,也是文史分离最直接的表现。上述第二个原因在充分体现史家行业意识的同时,也蕴含着“修史不是谁都能做”的态度。这为“作文与修史孰难孰易”的话题定下了基调。刘知几标举史学三长,等于表明了“为文人易,为史才难”的观点。这与唐礼部尚书郑惟忠“文士多而史才少”[14](3173)之问恰成映照。唐孙樵《与高锡望书》云:“文章如面,史才最难。”[15](3689)所言也与刘知几如出一辙。为什么史才难于文才?为什么文士多而史才少?仅从史学三长的角度,也能够得到较好的解释。正如章学诚所言:“主义理者拙于辞章,能文辞者疏于征实,三者交讥而未有已也。义理存乎识,辞章存乎才,征实存乎学,刘子玄所以有三长难兼之论也。”[16](120)

然而,“文士多而史才少”的原因不应当停留于“史学三长难以兼备”的层面。我们也不能把“文士多而史才少”“史才难于文章”等观点视为两个互不相关的行业在人员数量和从业难度方面的比较。孙樵《与高锡望书》说:“今朝廷以史馆丛文士、儒家,擅一 时胸臆,皆欲各任憎爱,手出白黑,孰能专门立言 乎。”[15](3689)史馆之臣(或修史之人)多是仕进出身的读书人,写文章是他们的必备素质。不论史家是否赞同文人修史,必须承认的是,修史之人均是从文人(读书人)群体中选拔出来的。这才是文人修史的现实原因。司马光《刘道原十国纪年序》记载,宋英宗命司马光挑选馆阁英才修《历代君臣事迹》,司马光回答:“馆阁文学之士诚多,至于专精史学,臣未得而知者,唯和川令刘恕一人而已。”[17](109)专精史学者必定在文学之士中产生,故此言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史家与文人的身份关系。质言之,文人群体是史官的人才基础,当史官与这个基础的差距越大,史官的身份特质就越明显。所谓“文人多,史才少”“为文人(文章)易,为史家(史著)难”等论调都是在文人群体中突显史家身份特质的评论话语。

进一步说,上述文人与史官的身份关系很容易引发“史家能文”的观念。宋郑樵《上宰相书》说道:“修书自是一家,作文自是一家。修书之人必能文,能文之人未必能修书。若之何后世皆以文人修 书。”[18](37)表面上看,这段话颇有问题,若说修书(即修史)自是一家,作文自是一家,二者对创作者的要求全然不同,那么修书之人应该不一定能文,但郑樵却言“修书之人必能文”。若将能文之人视为文人,据“修书之人必能文”一语,那么修书之人定为文人,如此,文人修书则是理所当然。揣摩郑樵之意,当是修史的要求高于作文,能文只是修史者的基本素质,但不是体现修史者身份的主要标签。修史者必须具备的核心素质和能力,一般文人未必具备。可以看出,郑樵只是把刘知几等人的史家立场和观念进一步发挥,不过他揭示的“史家能文”的话题还有更为深刻的背景。

前文已述,“文”具有“大文”和“辞采之文”两重含义,魏晋之后的文史分离观念主要是从“辞采之文”的角度来考量的。不过,这也并非后世论者一以贯之的态度。一方面,辞采之“文”代表了六朝以后文学创作的重要路向,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文”的主要内涵;另一方面,复古思想总是在尽力批判这一路向,试图将“文”从辞采之文复归到三代“大文”的价值体系中来,这在唐以后表现得极为明显。唐代的古文运动倡导者主张文章要以明道宗经为旨归,即回复到文道合一的理想状态。由此,先秦的典籍(特别是儒家经典)被复古论者当作文章创作的最高标杆,传统经史著作所蕴含的伦理道德、社会意义也成为文章写作的价值基础。李华《著作郎厅壁记》云:“化成天下,莫尚乎文。文之大司是为国史,职在褒贬惩劝,区别昏明。”[15](1416)化成天下之“文”即具备道德伦理、社会意义的“大文”,这个意义上的“文”自然包含了“史”。李华这句话既道出中国早期文辞掌控于国史之手的历史现实,又指出了“史”在“文”的领域中占据价值高位。与六朝时期诸多文史分离的情况相比,古文运动倡导者对“大文”及其价值的重视导致文史关系经历了一场复古,回到中国早期文史不分的状态。

上述观念在宋以后不断地被表达和阐发。如明 王士骕《李本宁太史书》云:“文章之大者,莫如 史。”[19](640)清吴肃公《经史序录序》云:“道出于圣贤,而著之为经;治出于帝王,而征之为史。经与史,文章之至巨。”[20](374)吴高增《分年日程》云:“经史者,文章之根柢;文章者,经史之膏腴。”[21](421)以上论述均说明:史著是最好的文章。以此推之,“史家能文”就是一个理所当然的结论。再如,清代章学诚的史家立场极为坚定,他曾劝人作古文辞,并认为:“古文辞必由纪传史学进步,方能有得。”[16](299)学史的主要目的不在于学习章法辞采,而在于溯源六艺。故史与文之关系,也就是根与叶之关系。他还说道:“古文辞而不由史出,是饮食不本于稼穑也。”[16](61)稼穑好了,饮食自然不成问题。章学诚又云:“史所载者事也,事必藉文而传,故良史莫不工文。”[16](145)清邓绎也明确表示:“国史者,文章之总汇,后世无良史,故文章日以卑下。”[22](6194)大致而言,这两句话还停留在“史家能文”最简单的层面——史家修史需要具备文章写作的能力。但不可否认的是,王士骕、章学诚等人对“史”的价值地位的强调,对文章创作要溯源经史的强调,都是从核心价值层面突显了“史家能文”的内在理念。

四、文人、史家的身份级差及其批评史意义

从反对文人修史,到坚持史家能文,此过程说明史家的身份意识、行业意识是伴随着他们对“文”“文人”的态度变化而逐步强化的。从以上论述也可看出,史家对自己的认同,对文人的批判,都通过一系列批评话语呈现出来。因此,从身份批评的角度来看待该问题,不仅能深化我们对文史关系、文人与史家关系的认识,还能揭示其批评史意义。

在六朝“文”偏向形式的进程中,范晔所言的“文士”,既是对辞采之“文”及其创作风尚的人格化表述,又是对此类创作主体的概括。刘知几“耻以文士得名”中的“文士”也应如此理解。换言之,上述语境中的“文人”与其说是具体的创作主体,毋宁说是某种创作风格、创作习性的人格化表述。唐代以后,史家“耻为文人”和反对文人修史的诸多表述,在凸显自己身份意识的同时,也使文人进一步发展成抽象化、概念化的身份标签。好奇、重辞采、虚言浮词变成文人标签的主要内容。不过,本文关注的不是这一标签的合理性,而是贴标签的过程。文人的形象除了自我塑造这层因素外,更多来源于他人(包括史家)的刻画与描摹,后者能够在凸显自我(史家)身份意识的同时,强化文人的身份标签。文人、史家一旦从具体的创作主体演变为抽象化、概念化的身份词语,就具备了描述作品的能力,从而获得了极大的批评空间。

众多史学论者谈及文人与史家,其目的在于为史立法,为良史立准则,指出真正合格的史家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他们推崇的史学观念与古代的修史实情有相当大的出入,史著不可能都是符合要求的作品,修史者也不可能都是良史。水平参差不齐的修史群体和亟待区分的史著等级,诱发了很多批评话题。比如,在史学领域,纪传与编年之优劣曾是讨论的焦点。宋孙甫等人主张编年优于纪传,多有论者响应[23](35-41)。宋刘炎《迩言》云:“或曰:‘纪传之体与编年孰是?’曰:‘文人爱奇,则嗜纪传。史氏尚法,则优编年。必有作者知所先矣。’”[24](545)文人不一定都爱奇,而曰“文人爱奇”,可见其标签化作用。史氏不一定都尚法,而曰“史氏尚法”,可见在刘炎看来,尚法应是史家修史的要求。将编年当作史家正体,视纪传为文人之作,既是突出史家特质的刻意之举,又为丰富的史著系统定下了区分高下的标准②。宋章如愚亦云:“纪传多载奇怪不经之语,而编年则不可以泛纪也。爱奇厌常,舍难就易,文人才子之习云耳。必有史才者,欲知去取予夺之大法。则编年之书目熟而心究之矣。”[25](217)章如愚贬低文人、推崇史才,并以此区分纪传编年之优劣,这相当于把纪传体史书视为文人之史,把编年体史书视为史家之史。两类史著的高下,凭借文人与史家的身份定位就能够区分。由此可见,文人、史家身份在标签化之后,成为区分史著优劣的重要方式。

用身份来区分、批评史著,并不始于刘炎。在刘炎之前,刘知几《史通》就有类似举措:“子曰:‘汝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儒诚有之,史亦宜然。盖左丘明、司马迁,君子之史也;吴均、魏收,小人之史也。”[10](387)以君子、小人来区别史著的高下,即按修史者的身份品格判断史书的优劣,这已经体现出非常重要的身份化批评方式。刘炎之后,这样的批评层次愈发丰富,如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云:“《尚书》《春秋》,圣人之史也。《檀弓》《左传》,贤人之史也。《史记》《汉书》,文人之史也。《后汉》《宋书》,乱人之史也。三国、元魏,小人之史也。赵宋、辽、金,夷人之史也。举其人而史之得失,文之高下,了然 矣。”[26](167)胡应麟运用不同的身份词语来为丰富的史著系统划定格局,他列出的作品序列具有明显的等而下之的意味。其中,文人之史的地位——不及圣人、贤人之史,优于乱人、小人、夷人之史——表现得十分明显。明黄汝亨《二十一史论赞辑要序》只划分出圣人之史、贤人之史与文人之史三类,他认为明以前的二十一史,其水平不断下降。他主张读史当“自诸家遡迁、固,自迁、固遡《檀》《左》,以会通于《春秋》一字之义,而见圣人之心将有藉焉”[27](621),即由诸家之史到文人之史,再一路向上,直至贤人、圣人之史。文人被安排到史学发展的环节当中,成为一个身份标识。不论是胡应麟,还是黄汝亨,其身份化的批评与区分,所依据的不完全是创作者的实际身份,更多的是依据创作者的品格、行为及其在史著撰写中的表现,这对于圣人之史、贤人之史、文人之史尤其如此。总之,在用身份划分出来的史著格局中,文人之史的地位,文人与圣人、贤人等身份的级差都得到了明确的表现。

当论者为史著划分的身份格局中出现史家(良史)时,文人与史家的差异就会突显出来。明于若瀛《季汉书序》将史分为圣史、贤史、良史、文人史、宽吏史、严吏史、私史。其中宽吏史、严吏史是作者为了批评《三国志》而特意拈出的两个史著类别,不具有明确的高下之分。但整体来说,上述序列并未违背由高而低的史学格局。所谓良史,其实就是史官之史。于若瀛阐述良史云:“其事核,其文肆,赡而不秽,详而有体,司马迁《史记》、班固《汉书》是也。”[28](127)阐述文人史则云:“事拾猥杂,词组玄黄。谢朝华之已披,启夕秀之未振。范晔、沈约、萧子显、姚思廉、李百药、李延寿、令狐德棻诸史是也。”[28](127)且不论他的论断是否合理,仅从名称上来看,良史修史乃本色当行,文人修史虽不无可观之处,但与良史相比,则已等而下之,即便以外行称之亦无不可。可见,于若瀛对良史、文人史的认识与刘炎等人接近。总之,在为史著划分等级,判断并批评史著(或修史者)地位、价值的时候,史家与文人的身份级差是极为明显的。

古人对创作者言行和作品内容的价值判断,是史家、文人身份级差产生的主要原因。只要价值系统不崩溃,史家、文人的级差就不会变化,由此带来的身份化批评和等级框架就具有极强的稳定性。如刘知几视才、学、识为史家之必备,将一般文人排除在史家之外,而章学诚《文史通义·史德》引述刘知几的史学三长,认为刘氏的识见仍旧是“文士之识,非史 识”[16](144)。章学诚的史学观念与刘知几有所不同,但他的批评模式(降低文人、抬高史家)则与刘知几完全一致。再如,与于若瀛将《史记》《汉书》视作良史(史家之史)相比,清孙承泽认为司马迁的《史记》“博采《左》《国》《战国策》之文,择焉不精,事多妄怪,且有借事以寄其慷慨者,文人之业,非史也”[29](55)。尽管具体批评意见不同,但他们都使用了同一个套路——推尊史家之史,贬抑文人之史,可见批评的形式与框架比批评的内容更具稳定性。

史的领域能够产生身份化的区分,文的领域也有身份化的区分和定位。同时提及史家和文人的,如宋赵汝譡:“以词为经,以藻为纬,文人之文也;以事为经,以法为纬,史氏之文也;以理为经,以言为纬,圣哲之文也。”[30](1)“文人之文”“史氏之文”“圣哲之文”之间界限分明,高下立判,文人的身份特征也体现得极为明显。在面对圣贤、史家,或制度层面的问题时,文人往往被排除在外,居于下等。元李耆卿云:“濂溪先生《太极图说》《通书》,明道先生《定性书》,伊川先生《易传序》《春秋传序》,横渠先生《西铭》,是圣贤之文,与《四书》诸经相表里。司马子长是史官之文,间有纰缪处;退之是文人之文,间有弱处,然亦宇宙间所不可无之文也。”[31](1186)对于史官、文人两家,论者虽未强分高下,但圣贤之文、史官之文、文人之文的排列顺序依然蕴含了等级观念。清姜宸英《山西试录前序》将文章分为四类:史家之文、经术之文、理学之文、辞赋之文,这里的“辞赋之文”即可看作文人之文。尽管姜宸英以较为客观的态度说:“四者之于文,虽有华实纯驳之不同。要皆能专工于所事,各极其才力之所至,卓然有以自立,而不至泯没于后世,此其最著者也。”[32](639)但同时姜宸英也不否认词章之士常为人所鄙。综合以上诸例,可以发现在文章领域,文人之文并没有得到高于史家之文的评价,在不少论者眼中甚至低于史家之文,这与史学领域史家之史高于文人之史的现象不同。其原因在于:文的核心价值没有建立在文人所擅长的文辞形式上面。在强调世用价值、社会意义的经史传统下,被贴上“重文辞”标签的文人已经失去了对文章核心价值的掌控权。

综上,根据史家、文人的身份级差及其相关表述,我们能够看到古人对文史关系的深刻认识,还能够发现此类身份批评所具有的内在逻辑。首先,前文涉及的批评话语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反对文人修史,表明文人之史低于史家之史;提倡史家能文,意味着史家之文高于文人之文;史的价值与地位高于一般情况下的文(特别是辞采之文),史家的价值与地位高于文人。在此前提下,我们将“反对文人修史”与“提倡史家能文”合起来考察,则会发现文与史之间的互参原则:只能从高(史)到低(文),即处于高位身份的史家能将自己的言行特质向低位传输,但处于低位身份的文人则不能将自己的言行特质向高位传输。蒋寅曾指出 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文体互参的重要原则——以高行 卑[33](149-167)。“反对文人修史”与“提倡史家能文”正是“以高行卑”原则的具体体现。当然,史家对文人的批评不只是为“以高行卑”增添一个个案,它能说明该原则除了适用于诗、词、曲等文体之外,还有很大的运用空间,身份级差背后的传统价值观念才是“以高行卑”产生的重要原因。其次,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用器物、山水等描述文学作品是极为常见的现象,得到了众多学者的关注。相比而言,身份词语在文学批评中的作用尚未得到重视,如“圣人之史”“史家之史”“文人之史”“史家之文”“文人之文”等,都是用身份词语来形容和区分作品,实为文学批评的一种重要方式。因而史家对文人的批评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有利的视角,身份词语如何成为一种标签,如何进入文史批评的视阈,具有怎样的批评效果等一系列问题都能得到解答。这对我们完善对古代文学批评的认识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注释:

① 如李少雍《中国古代的文史关系——史传文学概论》(《文学遗产》1996年第2期)论述古人对文史关系的认识,目的在于解释为何历代史传都有一定程度的文学性。李洪岩《中国古代史学文本的理论与实践》(《文史哲》2006年第5期)也讨论了史著的文学化现象以及反文学的史学文本思想。吕海龙《〈史通〉与刘知几文史观研究》(上海大学2011年博士学位论文)叙述了文史分合的轨迹,并着重分析了刘知几的文史分合 观念。

② 刘炎《迩言》又记载:“或曰:‘纪传不及编年,然则班、马皆非欤?’曰:‘班、马未可全贬也。文皆近古,事皆见闻,法皆家传。’”(见刘炎《迩言》,《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703册,第545页。)盖班、马影响太大,其意义与地位不可抹杀,但“未可全贬”四字,已表明以纪传为体的《史记》《汉书》有可指摘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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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于若瀛. 弗告堂集[C]// 四库禁毁书丛刊: 集部第46册. 北京: 北京出版社, 1997.

[29] 孙承泽. 藤阴札记[C]// 续修四库全书: 第944册.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2.

[30] 赵汝譡. 水心文集序[C]// 叶适集. 北京: 中华书局, 1961.

[31] 李耆卿. 文章精义[C]// 王水照主编. 历代文话. 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7.

[32] 姜宸英. 湛园集[C]// 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 第1323册. 台北: 商务印书馆, 1986.

[33] 蒋寅. 中国古代文体互参中“以高行卑”的体位定势[J]. 中国社会科学, 2008(5): 149−167.

Historians reviewing the literati: Identity identification and its critical significance in the context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iterature and history

XIONG Xiang

(School of Humanities, Jiangnan University, Wuxi 214122, China)

It is often un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iterature and history that historians undertake the identity criticism at literati. Separation between literature and history appeared in the Eastern Han Dynasty. In the Wei Jin and Six Dynasties, the style of diction attracted much attention, and the tendency to emphasize rhetoric influenced the compilation of history books and stimulated the consciousness of historians. From then on, historians began to emphasize the separation of literature and history, resulting in the identity recognition of "shame as a Literati". Since the Tang Dynasty, historians have become increasingly aware of their identity. They opposed the compilation of history by literati on the one hand and on the other hand traced back to the state of the unity of literature and history in the pre-Qin period, regarding "history" as the historical source and value embodiment of "literature" so that it became a potential concept for historians to write. Under the influence of traditional values,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literati and historians was stable, resulting in the critical discourse which embodied the principle of "from the higher to the lower " and had inspiring significance for further exploring identity literary criticism.

historian; literati; identity; criticism

2018−06−10;

2019−04−12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中国古代‘文人’身份认同与个案研究”(2018SJA0795)

熊湘(1987—),男,贵州遵义人,文学博士,江南大学人文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联系邮箱:xongxang@126.com

10.11817/j.issn. 1672-3104. 2019.03.018

I206.2

A

1672-3104(2019)03−0160−08

[编辑: 胡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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