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机茶的发展历史与现状
2019-01-04傅尚文
傅尚文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农业部茶叶质量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 杭州中农质量认证有限公司,310008
有机茶是指在原料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采取有益于生态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不使用合成的农药、肥料及生长调节剂等物质,在加工过程中不使用合成的食品添加剂,经有机茶认证机构审查颁证的茶叶及相关产品[1]。中国悠久的传统农业生产为有机茶生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尤其是茶园大部分分布在生态良好、风光秀丽、山清水秀、污染较少的山区和半山区,为中国有机茶生产创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
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引入
1990年,浙江省临安县东坑、裴后茶场首获荷兰有机食品认证机构(SKAL)的有机认证,其生产的有机红茶由浙江省茶叶进出口公司第一次出口到欧洲,标志着中国有机农业的起步[1]。
1990—2000年间,有机茶初期发展速度缓慢,2000年以来社会各界多方努力,特别是在全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部署下,有机、生态被纷纷作为各地的一张名片宣传,有机茶受到各级政府和部门、企业和茶农的广泛重视,各级地方政府除了制订相应的优惠政策外,还配套一定的扶持方案发展有机茶,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发展的良好态势,有机茶的开发步伐明显加快,成为提高茶叶质量和竞争力、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自然资源的重要生产方式。开发有机茶的意义,不仅是有机茶产品自身满足市场需求,更重要的在于通过有机农业生产方式,强调了遵从自然法则,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发展,改变了传统的茶叶生产观念,更加注重环境、生态、安全和质量等方面的问题,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提高茶农科学、合理使用肥料和茶树病虫草害综合防控意识,改善茶园生态状况,带来生物多样性以及其他环境服务方面的益处,从整体上推动提高茶叶卫生质量水平,有机茶的开发使许多企业增效,农民增收,激活了区域茶叶经济的效益,一批知名企业和著名的有机茶产地诞生,涌现了北京更香茶叶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茶业有限公司、江西省婺源大彰山绿色食品有限公司集团、四川叙府茶业有限公司、安徽新安源有机茶公司、云南双江勐库茶叶有限责任公司、安溪桃源有机茶有限公司和广西农垦茶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一批有机茶生产销售企业,诞生了中国有机茶之乡——浙江省武义县、安徽省休宁县、浙江省建德市、云南省思茅区,中国富锌富硒有机茶之乡——贵州省凤冈县,中国高山生态有机茶之乡——贵州省纳雍县,中国有机绿茶之乡——四川省马边县,有机茶园区——四川省洪雅县,有机茶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江西婺源县、浙江义乌市、江西上犹县、安徽休宁县、安徽泾县、广西昭平县、广西乐业县等区域性有机茶基地相继建成[2]。
自2011年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以来批准的146个县(市、区),以茶叶为主导作物产品的县(市、区)占了多数[3-4]。至2017年12月31日止,已命名的27个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中有11个是茶叶主产区:四川省旺苍县、蒲江县、青川县和宝兴县,浙江省建德市、武义县、淳安县和开化县,福建省安溪县,江西省婺源县,湖北省赤壁市。贵州省凤冈县、雷山县、正安县、水城县、黎平县、印江县、岑巩县、纳雍县、德江县、湄潭县、修文县,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贺州市八步区、平桂区、富川县、上林县和凌云县,四川省平昌县、洪雅县、泸州市纳溪区,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勐海县、元江县、凤庆县、沧源县和元阳县,江西资溪县、浮梁县、靖安县和瑞金市,湖南省古丈县、保靖县和蓝山县,湖北宣恩县、南漳县,浙江仙居县,安徽金寨县,以有机茶为主要产品,正在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根据2018年8月发布的《中国有机产品认证与有机产业发展(2018)》,2017年我国有机茶认证概况为:发证书1 991张(有机证书1 137张、转换证书854张),获证企业1 583家;有机茶叶生产面积9.03万hm2,其中有机种植面积5.20万hm2,有机转换种植面积3.83万hm2;有机鲜叶产量10.36万t,有机转换鲜叶6.88万t。有机茶出口欧洲、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我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其价格比普通茶叶高出50%左右,经济效益十分明显,促进茶业可持续发展[5]。
二、有机茶发展前景广阔
中国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以后,现代农业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发展有机食品,体现了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目标和方向。在中国农村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支持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进一步明确了有机食品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2015年12月,农业部韩长赋部长对中国茶业作出重要批示“我们要有这一个雄心壮志,十三五实现中国茶叶再振兴,产值翻一番,成为农民增收、脱贫攻关的大亮点。”特别突出了茶叶种植的有机化方向。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提出“优化产品产业结构,着力推进农业提质增效;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坚持质量兴农,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便利化,强化品牌保护。引导企业争取国际有机农产品认证,加快提升国内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深入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促进农业节本增效。”2017年1月,正在奥地利访问的韩长赋部长与奥地利农林、环境和水利部部长鲁普莱希特举行工作会议,共同出席首届中奥有机农业研讨会,双方商定在华共同建立有机茶生产示范基地。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发布后,农业部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大力推进茶叶绿色发展和标准化生产,集成组装优质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绿色生产技术模式,提升茶产业的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湖北省鹤峰县正在建设“全域有机茶”,贵州省凤冈县正在建设“全产业链有机食品(茶)”[6]。随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不断增长,进一步刺激了作为我国高品质产品代表的有机茶产业的发展。
三、有机产品(茶)认证体系的建立
有机茶生产作为一种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物质、采用环境资源有益技术为特征的相对独特的生产体系,其生产过程有许多特殊的要求,同时有机茶生产保护环境和改善品质的价值不能通过其最终产品直观地反映出来,必须通过有机茶认证并以有机产品(茶)认证标识加以体现。
作为我国有机产品认证最高管理机关,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04年,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67号)、《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国家认监委2005年第11号公告)、《有机产品》(GB/T 19630—2005)等有机产品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我国有机产品生产(包括加工、销售、包装)、认证和贸易实施严格监管,2011年又根据全球有机农业技术进步、中国有机产品发展和市场监管形式的变化,对中国有机产品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发布实施了《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国家认监委2011年第34号公告)、《有机产品》(GB/T 19630—2011),2014年发布实施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55号)、《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国家认监委2014年第11号公告)、《有机产品》(GB/T 19630—2011,2014年第一次修订),使我国的有机农业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同时,由于有机茶是茶叶中按特定要求生产并认证的一类产品,而茶叶既有食品的属性,又有农产品的特性,按照目前国内所颁布的法律,因此涉及有机茶的法律有3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根据以上法规结合中国有机产品的实际,制定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55号)“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有机产品认证以及获证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进口和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因此,有机茶作为有机产品中最具中国特色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国有机产品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