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现状研究
2019-01-03胡永美惠
胡永美惠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 济南 250101)
一、我国银行业绿色信贷发展现状
据中国银保监会2018年2月数据显示,绿色信贷2013年末规模为5.2万亿元,但到2017年上半年已增长3.02万亿元。其中,贷款增长幅度较大且余额量多的领域集中在交通领域、能源领域以及环保项目等等。绿色信贷一定程度上带来了良好的环境效益。据2017年上半年数据披露,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贷款的实施预计每年可节约标准煤2亿余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近5亿吨。同时,2017年上半年数据显示,国内主要银行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不良贷款余额241.7亿元,不良率0.37%,比各项贷款不良率低1.32%,证明绿色信贷资产质量整体较好。
目前,我国在绿色信贷的监管上提出了相对严格的高要求,这与许多国家遵循赤道原则自愿性方面有很大差别。同时与大多数国家不同的是,我国在绿色信贷领域建立了相应的指标体系,范围涉及实施绿色信贷的标准、支持规模以及如何统计报送等等具体问题。除此之外,因为严格的绿色信贷政策要求,即使是没有加入赤道原则的商业银行,也要保证其绿色业务展开符合标准。
2018年2月14日,人民银行《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2017年第四季度)》表示,人民银行在开展2017年第三季度宏观审慎评估(MPA)时,“信贷政策执行情况”将绿色金融列为考量项目。符合标准的绿色贷款、小微企业贷款,作为信贷资产担保品进行优先评估,给予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并提供一定便利借贷条件。随着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以及部分其他非试验区绿色金融体系的探索不断深入,地方性银行机构,如城商行、农商行对绿色信贷的关注也日益普遍,绿色信贷将继续成为我国绿色融资的主导工具。
二、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问题分析
(一)绿色信贷信息披露不充分
环保信息的披露机制不健全会影响银行对企业生产是否符合绿色信贷标准的判断。这既包括环保部门提供信息不充分,无法第一时间获取环保部门挂牌督办企业、限期治理企业、污染关停企业名单及环保治理督查和检查进展情况等,影响银行对企业生产是否符合绿色原则的判断;也包括部分企业刻意隐瞒涉及环境信息,对于环境风险信息,企业主动向银行披露的意愿不足,部分企业甚至刻意隐瞒、伪造,导致银行误向其发放绿色信贷。因此,要尽快推动由政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夯实绿色金融基础设施,综合相关环境信息并实现信息的共享,为绿色金融发展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二)绿色信贷标准体系不明确
绿色信贷标准在我国更多受宏观调控指导,监管部门主要将节能减排、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等项目贷款归为绿色信贷,“两高一剩”等限制性行业贷款不属于绿色信贷。但实践中,大量项目采用新技术对“两高一剩”行业进行改造升级,属于绿色项目,把“两高一剩”等限制性行业的这些项目贷款界定为非绿色信贷显然是不科学的。同时,绿色信贷政策的显著特征是执行层面的自愿性。这造成了绿色信贷政策真正起作用的部分多为行政色彩命令控制,而由市场引导资金流向绿色项目或行业的绿色信贷未起到作用,这也说明绿色信贷缺乏激励约束。
(三)绿色信贷专业储备不足
我国开展绿色信贷时间较短,商业银行在绿色信贷的建设运作方面经验不足,能力也有所欠缺。绿色信贷服务范围广泛,可以说涉及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这就需要提供具有极高知识储备的专业团队,在熟悉金融知识的同时,需要掌握国家相关的政策以及与绿色经济紧密相关的环保知识。银行要发展绿色信贷就必须拥有具有知识及经验的专业人士。而目前现有信贷人员了解掌握的环保政策法规及知识不够多,评估技术相对较为缺乏,对绿色行业经营特点和风险发展趋势不能进行良好掌控,对授信客户或项目的环保风险不能及时有效判断。其次,除了国有大型银行、兴业银行等少数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绿色信贷专属部门及其岗位,绝大部分银行混合管理绿色信贷业务与传统业务,进一步抑制绿色信贷发展。
三、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实施成效
表1 16家上市银行绿色信贷余额表 单位:千亿元
绿色信贷贷款余额占企业贷款总额的比重可以衡量上市银行执行国家绿色信贷政策的效果。16家上市银行绿色信贷情况如表1所示。从表1可以看出,各商业银行已经逐步实施绿色信贷政策,对绿色环保项目业务采取了积极态度。绿色信贷余额从2014年的29.74千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42.51千亿元,同时占企业贷款总额的比重自2014年的5.74%增长到2016年的6.44%。同时,绿色信贷余额超过千亿元的始终有8家银行,分别是工农中建交以及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和浦发银行3家股份制银行。在16家上市银行中,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以及兴业银行占据了绿色信贷余额前五位,尤其是兴业银行,其绿色信贷余额占比已超过20%且逐年递增,说明其很好地践行了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实施。相比较之下,国内的其他上市银行投向绿色环保项目的贷款数量和比例仍旧不高。
四、促进绿色信贷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助力银行业盈利新增长
政府相关部门要健全并严格执行绿色信贷信息披露制度。绿色信贷是助力银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工具,是未来银行业新的盈利增长点。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许多绿色信贷政策,如2012年银监会签发的《绿色信贷指引》,但这一类政策文件多为综合性指导意见,针对性不强,法律约束力弱,对环保违规相关主体惩罚不足。因此,央行、银保监会等部门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绿色信贷信息披露体系,统一指标口径,还应强化绿色信贷监督机制,鼓励公众进行舆论和社会监督,对于未按要求进行绿色信贷信息披露以及环保违规的金融机构加大处罚力度。
(二)建立绿色信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良性新发展
绿色信贷作为我国金融市场新兴工具,发展时间较短,公众及经济主体对其认可程度不高,参与度较低,相应的专业人才也存在不足。因此,需要有关机构制定建立绿色信贷激励机制,引导绿色信贷良性发展。在此可以学习国外的优秀成果,对绿色贷款项目以及环境绩效好的项目给予贴息,或出台相关优惠信贷政策。于金融机构而言,可将其绿色信贷发放量占比作为定向降准的参考条件;于个人消费者而言,可针对其购置绿色节能产品的行为给予贷款优惠。绿色信贷的约束机制是指相关部门在激励绿色信贷发放的同时要把好质量关,秉承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明确绿色发展领域,共建环境信息新平台
要坚定重点支持的绿色发展领域,使银行业将资金引导流向绿色项目与绿色行业。绿色信贷作为绿色金融的核心,在于实现资金要素的绿色配置,为绿色金融的标准化建设打下基础。银行业需要与环保部门合作,共建环境信息平台,使商业银行参与其中,制定面向银行的绿色标识,可以将所有的客户与行业进行标准分类,按照环境风险建立不同等级,使得银行、金融机构以及所有参与者在一个平台共享信息,不仅有利于银行分析其客户的环境风险,所有参与者也可通过平台评估自身的绿色等级。同时,商业银行也可以加强与同业及非同业的交流沟通,打造多维度的环境信息框架,更准确合理提供绿色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