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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用人要始终坚持事业为上

2019-01-02李炎溪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19年10期
关键词:优秀干部选人年轻干部

文_李炎溪

选人用人坚持事业为上,是习近平总书记近几年强调得比较多的一个问题。在2018年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指出,“怎么用人?就是要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选人用人,要坚持事业需要什么样的人就选什么样的人,岗位缺什么样的人就配什么样的人”,“要正确把握事业发展需要和干部进步成长的关系,把合适的干部放到合适的岗位上”。这是选人用人一个非常重要而又没有被引起足够重视的问题。事业为上是选人用人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推动党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充分调动大多数干部积极性的基本要求,任何时候都必须很好坚持。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和单位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事业为上的意识不够强、认识不够深、自觉性不够高,是以事业发展、工作需要为上,还是以安排干部为先,有时存在模棱两可的情况,甚至陷入为选干部而选干部,为培养干部而培养干部的误区,忽视了地方发展、老百姓利益和工作需要;有的在选拔干部时,不是从工作需要出发,看谁更优秀、更合适,而是不顾工作胜任与否,简单搞论资排辈;有的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不惜影响一个地方的发展和老百姓利益,把明知难以胜任的同志放到重要领导岗位上去练手;有的选拔地方党政一把手不是从职位要求和工作需要出发,而是出于某种特殊考虑,把各方面都不合适的干部选上;还有的配备专业性较强部门领导班子时,过分看重一般性反映和评价,注重综合性而忽视专业性要求,致使班子中缺少懂本部门核心业务的干部,等等。这些做法不符合干部工作的价值取向,偏离了组织路线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的根本要求,影响了干部的积极性,伤害了群众的感情,是对党的事业不负责任的表现。选拔任用干部一定要改变这种状况,强化事业为上意识,始终抱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工作需要第一,把事业发展、工作需要、岗位要求与合理安排干部、促进干部健康成长、调动干部队伍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依岗选人、以事择人、人岗相适。在事业发展、工作需要与干部成长的把握上,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事业为上,让干部在推动事业发展中经受锻炼、健康成长,使事业在优秀干部的推动下蓬勃发展、兴旺发达。

坚持事业为上,要牢固树立“以事择人、优中选适”的理念

识别干部常常有静态与动态之分。现实中往往有这样的情况,静态看有的干部各方面条件很好、经历也丰富、说写也不错,给人感觉很优秀,但联系工作岗位、工作经历、工作成效看,结论就变了,在哪个岗位都干得一般化,与人配合也一般化,反之亦然;还有一种情况,有些干部从有形条件看差不多,但结合工作岗位看,差别就大了。我们一定要在实践中发现人才、比较差距、评价干部,从“更合适、更胜任”角度去把握干部、选拔干部,而不是离开工作岗位去抽象分析干部、考虑使用干部。任何形式、任何对象的选拔任用,着眼点都应聚焦在岗位需要上,从符合条件的对象中看谁更优秀、从优秀对象中看谁更合适,真正做到“以事择人、优中选适”。着重选拔那些条件优势能很好转化为实践优势的干部,各个岗位都干得很有成效的干部。只有这样,优秀干部才会大量涌现,党的事业才会更加兴旺发达。

坚持事业为上,要不拘一格选贤任能

在某些地方和单位,由于用人上存在不正之风、选拔任用干部方式随意和某些干部工作政策设计欠科学,一些德才平平、投机取巧的人得到提拔重用,一些德才兼备、为人正直、踏实工作、不跑不要的干部反而受到冷落,干部选拔任用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调整用人价值取向,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完善干部考察评价制度,下力整治用人不正之风,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境界、更大的气魄,把各方面优秀人才聚集到党的事业中来,使各方面干部各展所长、各得其所。要特别注意使用好因受用人风气不正影响而沉淀下来的一些优秀干部。这些干部在复杂的社会环境和用人风气不正的情况下,正派做人,对党忠诚、清正廉洁、尽职尽责;坚守正义与公道,不为私利所动,不为升迁所扰,不为得失所惑,表现出很高境界和良好风范,是经过严峻考验、实践证明很难得的优秀干部。应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把这些干部坚决用好用到位,推动事业发展,弘扬社会正气,激励广大正直正派的干部更加奋发有为。

坚持事业为上,要坚持“着眼优秀、积极平衡”的用人理念

选拔任用干部任何时候都应把重心放在优秀干部上,坚持事业为上选人。党的事业历来是党的各层级优秀干部支撑的,把他们用好了,党的事业的大厦就有坚固的四梁八柱。但是,每一层级的优秀干部毕竟是少数,还有大部分干部需要通过积极平衡使用好,把他们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干部选拔任用既存在平衡,也需要积极平衡。党政机关局与局、处与处、科与科之间的干部,要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彼此之间干部使用的差别不应太大,同时还要考虑不同地方、不同部门、不同单位之间干部使用的大体平衡。我们应当清醒,基本素质差不多的干部使用差距太大,本身就是用人不够公正的结果,一些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也是由此带来的,对此应特别重视。

坚持事业为上,要特别注意选好配强党政正职尤其是地方党政一把手

党政正职特别是地方主要领导干部,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发挥着推动工作的主导作用、决策大事的把关作用。选拔这些“关键少数”,一定要更多地从“谁优秀”“谁胜任”来把握,不能片面根据“谁资深”“轮到谁”而搞平衡,更不能单纯为了培养而把明显不胜任的干部放在地方党政正职岗位上来“练手”。经验表明,选好配强一把手,不仅要重视,还需要调整理念、创新思维、开阔视野、净化环境、克服阻力,真正从党的事业和地方发展的需要出发,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人岗相适,下力突破隐性台阶束缚,党政班子中只要符合资格条件、表现突出,即使排在最后一位的也可以列入选拔名单。在选拔一把手时,应排除一切干扰、消除一切阻力、克服一切杂念、形成一片净土,真正选好配强。要倾注感情、集中智慧、多方施策。

坚持事业为上,要下决心解决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问题

这一问题的产生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和条件,但长期存在有很大的不合理性,造成干部资源的极大浪费。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明确要求优化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需要继续下力,尤其在解决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上还需要动脑筋、想办法、出实招。解决这一问题,不仅要从产生的背景、形成原因和长期没有解决的主客观因素去分析;还需要从推动事业发展、消除干部队伍消极面、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角度深化认识,增强解决这一问题的紧迫性和自觉性;更要从完善干部工作政策、调整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思路等方面寻找有效对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选人用人并不意味着选拔任用每个干部都要是年轻的,也不是每个班子都要硬性配备年轻干部,更不是不同层级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年龄层层递减。对那些尽职尽责、踏实干事、精力充沛、经验丰富、年龄稍大一点的干部,根据事业发展该使用的要继续使用,该提拔的要大力提拔。习近平总书记还曾讲到,40岁为什么就不能当乡镇主要领导干部了?50岁为什么就不能当县市区主要领导干部了?为什么不能让他们感到有干头、有奔头?在这一问题上还要深刻认识到,随着社会环境的日益复杂,年轻干部成长难度加大,不经过一些事情历练,难以经受各种诱惑与考验。由于市县乡职务层级少,且最高职务相对低,在这里工作的干部起步年龄应大一些,使用的节奏也应慢一些,让他们在整个工作年限内都充满希望。同时,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改善和健康指数大幅提高,许多干部到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完全可以适应复杂工作对身体的要求。综上所述,再搞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已不合时宜,要下决心、尽最大努力解决好这一问题。

坚持事业为上,要坚持老中青相结合的用人传统

实事求是地讲,一个时期以来,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既有明显成效,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值得总结反思的地方。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腐败分子中,有不少是起步过早、没有经过多少磨练就走上重要岗位的干部,给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提供了深刻教训。有的地方为了给高级干部队伍提供必要储备,对一些外在条件不错而内功一般的年轻同志在培养使用上搞“拔苗助长”,对有的已被证明综合素质不行、作为高级干部发展潜力不大的干部还一直往前推,既忽视了社会复杂性对年轻干部成长的负面影响,也没有遵循年轻干部成长规律,更没有真正考虑党的事业发展需要。其结果不但没有按预定的方向发展,反而出现了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要着眼于整个干部队伍,正确处理与用好其他年龄段干部的关系,从这一基本要求出发,设计、调整、完善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政策。培养年轻干部要综合考虑党的事业发展和调动各方面干部积极性两个方面,坚持前期慢、中期适度、后期快的路径,递进式培养,加强实践历练。选拔的重点要聚焦在经过艰苦复杂岗位磨练、实践证明优秀、有较大发展潜力、用起来有把握的年轻干部,同时用好其他各年龄段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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