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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萨仪式舞蹈的原初审美内涵

2018-12-29覃运秋

艺术评鉴 2018年19期

覃运秋

摘要:祭萨仪式舞蹈是南部侗族在祭萨仪式中表演的祀神歌舞,是融诗、乐、舞于一体的原始艺术形式。作为萨神崇拜仪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有通神娱神、祈福求安的功利意向,同时又蕴含着鲜明的审美内涵,主要表现为阳刚之美、狞厉之美和生命之美。

关键词:祭萨仪式舞蹈 南部侗族 审美内涵

中图分类号:J7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18)18-0075-03

祭萨仪式舞蹈是南部侗族在祭萨仪式中表演的祀神歌舞,是融诗、乐、舞于一体的原始艺术形式。作为萨神崇拜仪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有通神娱神、祈福求安的功利意向,同时又蕴含着鲜明的审美内涵,即从表现形式上呈现出阳刚之美,从艺术形象上透射出狞厉之美,从内涵及意义上体现出生命之美。

一、阳刚之美

阳刚之美是南部侗族祭萨仪式舞蹈的重要表现形态。所谓“阳刚”,即为“力”的呈现,表现出一种力量之美。在中国传统美学范式中是相对于优美的美学范畴,具体表现为刚健、粗犷、豪放的特点。“舞蹈是力的跃动,是把力塑造成活动的艺术图案。”[1]在侗族舞蹈中最能体现这种力量之美、阳刚之美的莫过于萨神崇拜的仪式舞蹈。

格罗塞认为:“原始人类无疑已经在舞蹈中发现了那种他们普遍地感受的最强烈的审美享乐,多数的原始舞蹈运动是非常激烈的。”[2]舞蹈这种人体的律动所体现出的生命活力和生命情调是其他艺术行为难以比拟的。闻一多先生更是称其为“生命情调最直接、最实质、最强烈、最尖锐、最单纯而又最充足的表现”[3]。这种充满真实情感而又高度律动的舞蹈能予人以强烈的感染和震撼,无论是舞者自身还是观者都获得一种觉得自己是活着的感觉。正因缘于舞的这种实用意义,能给予人“一种觉得自己是活着的感觉”,它最终成为原始初民从事神事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初民实现与神交流和沟通,表达思想感情的特殊形式。在祭萨仪式中,祭师或脸罩兽面,身披兽禽皮羽,做出各种媚神、献神、娱神的舞姿动作,以求得祖母神萨的庇佑与帮助;或装扮成凶恶可怖的情态,以使鬼魅慑服。参与活动的祭师常处于一种亢奋、迷狂的状态之中,在无比激越的旋律、纵情奔放的节奏的催化作用下,呼喊、跳跃、蹲颠、手舞足蹈,情绪被充分调动起来,完全陷入了难以抑制的癫狂和歇斯底里的状态,直至精疲力竭。舞蹈是一切宗教祭典的主要组成部分,无论从事何种事神活动都离不开歌舞相伴。祭萨仪式中的事神歌舞,不仅是通神娱神、祈福求安的工具,更是一种情感的释放与激情的体验,需要足够的体力与精力方能实现。这种狂放热烈的表现形式,必然使舞蹈产生独具特色的力韵之美,呈现出一种刚健、粗犷、豪放之美。

如祭萨仪式舞蹈《嘎茫莽道时嘉》(侗族远祖歌)的重要舞目《開天辟地舞》,主要表现大力神姜夫和马王制天制地、把天地分开的超凡威力。舞蹈中扮演姜夫的祭师头戴形似蝙蝠的面具,手持龙杖,扮演马王的祭师戴形似蟾螃的面具,手持神斧,作探四方、丈地、开锁、开山等动作分别从两边跑出。舞蹈以“冬!——冬冬推!——”之锣鼓声为节,锣鼓渐密,动作也由慢到快,逐渐激越。在表现姜夫和马王合力治服风蛮的情节时,舞蹈铿锵有力,动作刚健豪迈,舞步变幻多端,“时而扇倒”“时而扇翻”“一会窜入”“一会又跃上”“左扇右扑”“东突西闯”“各种翻滚和旋转”,场面昂扬热烈,仪式参与者的情绪也被充分调动起来,陷入了极度亢奋、迷狂之中。通过这样一种过度兴奋和举止,从而达到与众神——姜夫、马王、风蛮的举止相沟通的目的。这种狂放热烈的舞姿、铿锵有力的动作,都充分表现了一种阳刚之美、力量之美。

南部侗人对于“力”的崇尚,对于阳刚之美的追求充分体现于祭萨仪式舞蹈之中。作为《嘎茫莽道时嘉》(侗族远祖歌)的重要舞目,《开天辟地舞》主要表现大力神姜夫和马王制天制地、把天地分开的非凡威力。舞蹈融入了侗人的宇宙观和对世界的认知图式。舞者对姜夫和马王制天制地、把天地分开以及合力治服风蛮的动态复现十分生动形象。所表现出的彪悍勇猛、气势雄浑的形象既是自然强大力量的表征,也是侗族先民面对狰狞的自然所表现出来的勇猛之气势的表现形式。舞蹈节奏强烈,动作刚健豪迈,场面昂扬热烈,所表现出来的力与美,充分表达了侗族先民开天辟地、战胜自然的决心和勇气,而侗人也在这种节奏的律动、热烈的舞姿的催化下获得了极大的快感。

二、狞厉之美

狞厉之美是南部侗族祭萨仪式舞蹈的又一重要表现形态。狞厉与怪异有联系,但其内涵不同。狞厉之形看上去也具有怪异性,但狞厉中透露出怪异所不具有的威严、敬畏与可怖的一面。这些怪异的形象虽然奇异、狞厉,但它承载着南部侗族先民的思想极其独特的审美意蕴。这些充溢着狞厉之美的艺术形象,通过狰狞、可怖的造型,给人视觉及心灵以强烈、深沉的震撼,进而影响着观众的审美感受。

舞蹈,作为南部侗族祭萨仪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南部侗族先民通神娱神、攘灾避祸、驱魔除恶、祈福求安的一种重要手段,也是宣泄压抑情绪最为强烈的一种形式。无论是仪式过程中祭师神秘莫测的祝咒、祈愿,还是参与者通神娱神的舞蹈都与狞厉的形象密不可分。通常在这种活动中,主持仪式的祭师或参与者往往要脸罩兽面、身披兽禽皮羽,造型极为狰狞、恐怖,让人心生畏惧,但从这些狰狞、恐怖的形象之中侗族先民获得了震慑鬼神的威慑力和战胜自然的勇气,以此解降生命、生存中的危机与困境,获得心理上的安慰,调节与缓和内心的恐惧和焦虑。例如祭萨仪式舞蹈《嘎茫莽道时嘉》(侗族远祖歌)重要舞目《天魂舞》。其以侗族创世神话为内容,主要歌颂创世女神——萨神的恩泽。萨神在创世神话《嘎茫莽道时嘉》(侗族远祖歌)中被描述为拥有四只手、四只脚、两只千珠眼的金斑大蜘蛛,外形恐怖、体形巨大,是“千母之母”,拥有强大的生殖力与生命力。舞蹈时扮演萨神的祭师头戴蜘蛛彩绘纹图面具,身披金丝方格纹法毯,模拟蜘蛛的形态起舞。舞蹈中萨神的蜘蛛造型逼真,形神兼具,面目丑陋狰狞,但却有着无人能敌的本领,拥有着强大的生殖力,不仅生育了天地,而且是人类及世间一切动植物的母亲。其神秘恐怖、狰狞的形象恰好与南部侗人对于旺盛生命力和生殖力渴求的心理相契合。在另一祭萨舞目《开天辟地舞》中,狞厉依然是其渲染的主题。在表现两位大力神姜夫和马王制天制地、把天地分开的情节时,祭师头戴形似蝙蝠和蟾蜍的面具,青面燎牙,凶恶可怖,整个舞蹈场面充满了恐怖威严的气氛,但其狰狞的面目无一不是力量的显现,充分展现了原初时期生存环境的险恶以及侗族初民无谓艰险战胜自然、征服自然的决心和勇气。

祭萨仪式舞蹈中的独特之处,在于把凶恶、丑陋的形象通过原始舞蹈的艺术形式呈现出来。无论是创世女神萨神,还是其众多的神子神孙,其形象大都显得高大威猛、神力无限、恐怖凶狠,其狞厉之美显而易见。这种审美观念总是与宗教观念实用难解难分的。在这些令人生畏的恐怖狰狞的形象中侗族先民体验到了想象的胜利的喜悦,体验到了拥有这些神物的超人力量的快感,从而增添了克服困难、战胜险恶环境的无限勇气。

三、生命之美

生命之美是南部侗族祭萨舞蹈的重要审美内涵。作为一种祭祀性舞蹈,它以艺术与宗教相糅合的方式,反映出侗族初民追求生存、保护生命的强烈生命意识。

旺盛的生命力是战胜自然、抵御自然灾害最为崇高的力量。侗族地区受社会历史和自然条件因素的影响,发展极不平衡,尤其是一些偏远地区,封建统治势力渗透和推进较慢,其经济和文化相对落后,直到宋元时期仍然保留着刀耕火种的原始生产模式。宋人陆游在《老学庵笔记》中有详细记载,“在辰、沅、靖等州的边远山区,人们皆焚山而耕,所种栗豆而已。食不足,则猎野兽……啖之。”[4]辰、沅、靖等州即今天湖南省怀化市的大部分地区,从记载分析,侗族地区原始生产模式存续的时间甚为久远,直至宋元时代。在生产力极不发达,生存环境极为恶劣的情况下,侗族先民为了种族的延续、后代的繁衍,一直把生殖视为生命里最为神圣的事业摆在民族存亡的首要位置。除了采用生育等实用性手段外,人们常常求助于宗教,希望藉着宗教的神秘力量获得个人和氏族生存的物质资料和繁衍能力。因此,在南部侗族的原始宗教信仰中生殖崇拜一直处于主导地位,尤其作为祭祀仪式部分的舞蹈,生殖崇拜的意识表现得尤為突出。如广西三江程阳大寨过去祭萨仪式,祭师要跳一段名为《天公地母》的舞蹈,史料记载,表演时,“代表天的祭师手持鼓棒,作寻觅动作从左边出场;代表地的祭师手持扇鼓,作摸找动作从右边出场,相互寻觅、摸找,交错位置,变换路线。后来,天公发现了地母,地母也发现了天公,双方乜斜辩认,一方以棒,一方以鼓,互相作挑逗、勾引媾合动作。于是鼓捧开始点击鼓面,或轻或重,或缓或急,表演者以鼓声为节,作各种抚摸、偎依、媾合动作。”[5]舞蹈动作古朴、粗野,但却充满着古代氏族生殖崇拜的意识,蕴含着神秘、粗犷的生命之美。

在整个西南少数民族中,崇拜原始性的生命力和生殖力是非常突出的,不仅南部侗族是这样,其他民族也同样如此,通过原始舞蹈表现生殖意识是各民族共有的特征。如广西融水苗族的《芒蒿舞》、普米族的《压土舞》、哈尼族的《同尼尼》等等。

这种粗犷的动作、活泼的追逐嬉戏,不仅增添了祈神之外的情趣,而且激发了人们对形象的感受力和想像力,使人们在节奏的律动中感受到一种神秘、原始、粗犷的生命之美。除了祭萨仪式中表现生殖主题的原始舞蹈外,在类似的节日仪式上,南部侗人在唱完请萨歌和祭萨歌后,一般还会唱念一些关于男女两性关系的祭词,表演者神情严肃,面涂锅灰,划“花脸”,身穿稻草或者破烂衣服。此类祭祀,过程庄严肃穆,充满了生殖崇拜意象,不但不猥亵、不淫秽,反而带给人以纯净、希望、美好的感觉。

生殖崇拜,作为人的生命极其美的生命的一种驱动力。在对求偶与性行为的模仿与再现中,在如痴如狂的神态与激情热烈地呼喊中,侗族先民自由激越的生命热情和渴望在祭萨仪式的舞蹈形式中得以实现。

参考文献:

[1]杨晶.刚性之美:蒙古族审美观念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9年.

[2][德]格罗塞.艺术的起源[M].蔡慕晖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3]闻一多.闻一多诗文选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5.

[4]清代贵州省天柱县侗族文人龙绪昌《人闻》(手抄本,贵州省黎平县烟草局龙讯提供文稿。——作者注

[5]杨保愿.侗族祭祀舞蹈概述[J].民族艺术,1988,(04):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