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心理学视域下家校合作教学模式的探索
2018-12-29于玲
以积极心理学为指导,探讨家校合作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作用与应用对策,主要目的是在基础教育改革不断深入的背景下,面对传统家校德育合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出现的变革,结合《道德与法治》教学实际,探寻中学教育中家校德育合作的新路径,并进一步推动《道德与法治》教学改革的健康发展。本文在简要阐述积极心理学视域下家校合作基本内涵的基础上,分析探讨了《道德与法治》学科中家校合作的正面效用,并重点从三方面入手探讨了其具体的生成路径,以期为相关教育主体提供有益思考与启示。
积极心理学视域下的家校合作
《道德与法治》教育教学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家长、学校和社会紧密合作才能达成预期良好效果,尤其是家校合作最为关键,如果想充分发挥彼此的教育优势作用,推动学生学科核心素养的养成,就必须确保家校合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高效化。但就现状来讲,在家校合作过程中,因沟通机制的缺位、互动层次的不够、信息流通的失衡等原因,造成了家庭教育缺乏对学生美好品行的正向引导,批判、严苛、惩罚等教育方式很容易引发学生的负面情绪,不仅制约了《道德与法治》教育的高效实施,而且阻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与发展。
而积极心理学强调对个体美好品行的塑造,着重对个体幸福感的培养,要求教育者在深入挖掘受教育者内在潜能积极因素的基础上,以建立完美人格为诉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培育其优秀品质,以确保受教育者更加完满地面对生活、体验人生乐趣。可以说,以积极心理学为指导,探讨家校合作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效用与生成路径,不仅是新课程改革的现实要求,而且是《道德与法治》课自身发展的需要,同时是乐学优教的需要,因此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积极心理学视域下家校合作的正面效用
良好的家校合作,能够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发挥重要的正面促进作用,以助推教学改革的深化,并集中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首先,有助于实现优势互补。一方面,父母能够在“动之以情”中对子女进行有效引导,以积极向上的情感态度熏陶感染孩子,进而有效培养提高其良好道德品质。另一方面,教师和学校通过环境建设、教学创新等有意识的引导行为,能够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然后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学生的道德品行。而良好的家校合作机制能够实现两者的深入整合,并真正达到“晓之以理”与“动之以情”的高度统一,为《道德与法治》教学的高效生成奠定坚实基础。
其次,有助于消除教学实践中的负面影响。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因教育者和家长主观认识偏误、教育方式落后等原因,而造成这门课程的地位弱化和教学效果不佳的局面。而通过有效的家校合作,能够在《道德与法治》教育中形成合力,最大程度地减弱消除负面因素的消极影响,进而推动学生良好道德与法治素养的养成。
最后,有助于激发教学创新的积极性。家校德育合作一旦形成,不仅调动了家长的积极性,而且也会激励着学校在教育实践中不断进行创新,探索新思路,从而解决德育过程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当我们在《道德与法治》教学实践中获得一定的成功后,必然会对教师、家长和学校都会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从而激励各方不断寻找《道德与法治》家校合作教育的新思路、新模式,从而发挥出家校合作的积极心理学作用。
积极心理学视域下家校合作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实施要点
在明确积极心理学视域下家校合作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实施的现实意义和重要意义的基础上,相关教育主体必须及时转变理念,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优化,以充分发挥家校合作的积极心理学作用,推动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
明确职责,增进多维互动
在中学《道德与法治》教育工作中,家庭教育是实现教学高效性的重要前提,只有在家校相互配合的情况下,才能发挥出家校合作机制“1+1>2”的效果,而要想达成这一目标,构架一个职权分明、多维互动的组织平台显得尤为必要。一方面,在《道德与法治》教学改革不断调整和深入的背景下,可利用家长委员会的纽带作用,让学校和家庭实现互通,进而实现教育合力的最大化。另一方面,要想激发家长参与《道德与法治》教育合作的兴趣,就必须要充分满足家长的成就感,调动参与的积极性,如建立家长义工制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具体来讲,学校可通过定期组织安排家长到校为学生讲课、讲故事等活动来减轻学校的管理压力,增进教师、家长和学生之间的多维互动,促进彼此深入了解,及时消除不必要的误解。最重要的是,家长的言传身教能够起到重要的示范作用,进而提高教育教学的效果。例如,在进行七年级《道德与法治》“青春时光”教学时,教师可招募家长义工队,让他们来为学生讲述自己的青春时光,并从中挖掘出正面的人生故事,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青春观。这样一来,不仅能够拉近家长与学生的距离,强化学生积极心理,而且能够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促进家校合作教育合力的最大化生成。
创新模式,提供体制保障
家校合作属于典型的双边活动,要想达成预期良好效果,就必须打破传统的“升学为本”思维框架,不应局限于教育目标的统一,也不应过于强调教学方式的创新,而是要共同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协作联同,实施深层次、体制性的教育合作。制度构建是教育策略得以全面落实的关键保障,家校合作体制的建设直接决定着《道德与法治》教育质量正面效能的发挥。一方面,要明确界定家长和教师在参与《道德与法治》家校合作教育活动中的职权范围,另一方面,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平台,如家长委员会、线上对话平台等,双方要展开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学生《道德与法治》的学习情况,或交换教师教学工作的意见,完善家校对话协商机制。例如,教师可专门成立《道德与法治》家校微信群,除了进行日常的交流沟通外,还可定期分享相关主题的教育视频或积极心理学知识技巧,以强化家长《道德与法治》家庭教育意识,消除学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产生的负面心理,进而提高教学质量。
丰富活动,提高合作实效
要想切实增进家校多维互动,最大程度地发挥家校合作的积极心理学作用,就必须丰富家校合作活动,在营造良好教育氛围的同时,增进彼此了解交流。对此,学校要积极组织主题丰富、特色鲜明的活动,如亲子阅读,选取《道德与法治》相关的书籍,通过家长与学生的共同解读,在无形中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还有,学校要深入挖掘家庭教育资源,邀请不同职业、不同特长的家长参与到《道德与法治》课堂活动中,如在八年级《道德与法治》的“维护国家利益”教学时,教师可邀请身边的革命老人亲自讲述革命故事,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和集体主义价值观,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养成与提升。
结语
总而言之,在《道德与法治》教学实践中,学校、教师和家长应充分意识到家校合作的重要性,并采取有效措施搭建多维互动平台,在明确各自职责范围的基础上,以各种课堂活动为切入点,积极构建开放的、动态的、多元的家校合作体系,以充分发挥家校合作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积极心理学作用。只有如此,才能充分释放家庭教育的正面效能,才能有效提高《道德与法治》的教学质量,才能全面促进中学生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