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同质化的现状、原因与对策
2018-12-28杨毅彬
杨毅彬
摘要:由于山寨文化盛行,创新意识缺乏;控制制作成本,规避商业风险;以收视率为重,行业竞争激烈等原因,中国的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存在着节目名称、节目内容和节目元素的同质化问题。为此,需要规范产权制度,加强版权保护;政府引导监管,加强行业自律;培育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注重品牌塑造,延长生命周期。
关键词:电视选秀 电视节目 同质化
中图分类号:J9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18)14-0168-02
中国的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的同质化问题由来已久。自从湖南卫视的《超级女声》节目在2004年横空出世以来,没有门槛、不限年龄、不限唱法的选秀狂潮,吸引了无数音乐选手报名参加。与此同时,过度消费也造成了观众视觉疲劳甚至改变审美偏好。2013年以来,《我是歌手》等节目的大获成功,使得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大量出现:一方面呈现出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的繁荣景象,另一方面也存在着节目之间相互模仿,同质化日趋明显的严重问题。
一、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同质化的现状
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的同质化现象主要表现在节目名称、节目内容、节目元素、节目定位上的跟风与模仿。一方面,《清唱团》等选秀造星类节目扎堆出现;另一方面,《歌手是谁》等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也风生水起。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节目名称同质化
在竞争激烈的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市场上,观众在面对众多节目时,最先进入大脑的名字是印象最深刻的,其他的类似节目则不会留下那么深刻的印象,换句话说,一个独特易记难忘的名字就是吸引观众的第一步。然而,中国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名称存在同质化现象。
(二)节目内容同质化
节目内容趋同,是指节目在内容上出现相同或相近。已经得到市场认可和观众追捧的节目内容,会迅速被各大电视台模仿,在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领域,这种节目内容的同质化现象尤为明显。从目前国内各电视台播出的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来看,节目内容大都为参加选秀活动的音乐选手同台展示自己的才艺,并以评委点评和观众投票的方式进行“PK”。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内容的同质化现象非常突出。
(三)节目元素同质化
節目元素是节目内容的载体,节目元素趋同这一现象日益突出。比如盲听盲选和转椅的节目元素不仅被浙江卫视的《中国好声音》选用,很多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也将这一节目元素运用到自己的节目中,例如《天籁之声》等节目都相继采用了盲听盲选这一节目模式。在《中国好声音》请来刘欢、杨坤、那英、庾澄庆四人作为“导师”为学员保驾护航之后,《最美和声》等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也纷纷引入了“导师制”。
二、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同质化的原因
(一)山寨文化盛行,创新意识缺乏
创新是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得以生存和发展最重要的因素,如果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缺乏自己的独特性和创意点,很难得到长足的发展。在中国音乐选秀行业中,缺乏原创能力和研发能力,直接导致了节目原创性内容的缺失。观众对节目的需求是不断变换的过程,为了满足观众新的需求,电视台必须制作新的节目,而“拿来主义”是解决这一问题最简单、最直接的做法,这就造成了节目的同质化现象。各电视台相继引进国外优秀的音乐选秀节目。
(二)控制制作成本,规避商业风险
制作电视节目的成本高昂。例如,《中国好声音》的总投入高达8000万元。研发一档全新的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所需的资金投入更为巨大,然而,模仿一个已获成功的节目,将大大缩减成本。所以,为了风险控制,在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的制作和播出过程中,首先要考虑怎样才能最为有效地控制成本,从而规避商业风险。在成本约束的前提条件下,一些电视台出于生存需要或缺乏资金,就选择模仿当前流行的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
(三)以收视率为重,行业竞争激烈
电视早已成为百姓日常文化娱乐生活中的重要部分,而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则往往是观众的重要选项。随着文化娱乐生活的丰富,观众对节目的要求越来越高。从电视节目供给侧的角度来看,各电视台之间的节目内容竞争也愈演愈烈。对于很多电视节目而言,收视率是节目能否存在的关键指标,也是节目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拥有了高收视率,就拥有了高广告收入。为了更快赢得高收视率,许多电视台选择了复制节目这一捷径,但这类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之间互相模仿,并导致了同质化现象的日趋严重。
三、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同质化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每个观众都有独特的口味和审美倾向。已获成功的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更被市场证明这类节目能够得到观众的喜爱。例如,《中国好声音》一炮而红后,类似的节目《中国好歌曲》借这阵东风也获得了不俗的成绩。近年来,中国的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多为对美国、韩国等发达国家成功节目引进和模仿,在此过程中,中国同类节目的质量也得到了提高。资源利用率大幅提高,节目质量的提高也得到了观众的认可。
在大众传播时代,作为主流媒体的电视,其文化传播功能十分强大。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旨在选拔优秀人才,展现音乐魅力,同质化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音乐文化的传播力度。在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的竞争中,一定程度的同质化可以打破一家垄断的局面,促进节目形态的多样化发展。随着节目的发展。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的表现形态也由单一化向多样化发展。
(二)消极影响
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在节目内容和内容环节较为同质,多为选手在竞技PK中展现自己的音乐才艺,获取投票,争夺名次,重复性大,创新性弱。以选手为例,参加多档类似节目,观众缺乏新鲜感和好奇感。跟在别的节目后面,可以获取短期经济效益,但无法引领潮流,无法吸引更多的观众,无法拥有竞争的主动权。近几年,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缺乏创新,后劲不足,观众已审美疲劳。
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同质化在一定程度上是多次生产和传播同一信息,如多位选手演唱《南山南》,导致某单一信息过多传播。同质化不利于节目的长远发展,多档歌手竞演节目相继出现,但有分量的歌手数量不多,《我是歌手》第四季就存在歌手人选不足这一问题。同质化既不利于节目定位的差异化探索,也不利于节目内容的多样性发展。
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的生命力在于特色化和个性化。只有不断创造出有特色、有创新的节目,才有可能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的模仿跟风使得优势节目的“个性”变成了“共性”。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缺乏独特性,就从本质上削弱了电视节目的竞争力。
四、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同质化困境的对策
(一)规范产权制度,加强版权保护
目前中国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的产权制度还不规范,加强电视节目的版权保护势在必行。第一,要完善现行版权制度,对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实行版权保护;第二,实行版权登记制度。只有在完善的制度保障下,在发生版权纠纷时才能维护原创者的正当权益,从而保护节目;第三,成立专业评估机构,构建价值评估体系,保护正当版权交易。
(二)政府引导监管,加强行業自律
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需要规范和管理,同质化问题的不断出现也凸显了政府对电视行业管理机制和娱乐行业自律机制的缺失。2013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布“限娱令”,限制电视台每季播出的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的总量,但此后不久,同质化现象又开始出现。为此,政府应不断加强引导和管理,提高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的门槛,提升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的质量。建立完善的行业自律机制,加强行业协会组织的监管力度发挥政府和行业的合力。在行业的约束下,“不能去做”,在政府的惩罚机制下,“不敢去做”。
(三)培育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
目前中国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大都倾向于购买国外已获成功节目的版权,虽然这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节目失败的风险,但也暴露出一个严重的问题——中国音乐选秀节目缺乏原创力。借鉴与模仿非常普遍,但这不是节目可持续发展之路,创新才是一个节目持续发展的原动力。当观众的偏好不断发生变化,一档缺乏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节目就会很快丧失吸引力,被观众无情地遗忘。因此,想要在竞争激烈的音乐选秀类电视节目市场拥有一席之地,就必须提高节目的创新能力,不断满足观众的新观看需求。在节目同质化的大环境下,必须对节目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大刀阔斧地创新,才有可能得到观众的青睐。
(四)注重品牌塑造,延长生命周期
相互跟风抄袭,内容及表现形式的同质化,会极大地损害节目的生命力。据统计,2004年至今的40个中国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的平均生命周期仅为2.5年。中国的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大多仅停留在满足观众的低层次需求,但观众的日益明显的个性化需求和日渐挑剔的文化消费品位,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满足。因此,音乐类电视选秀节目制作方应该加强对观众个性化需求和文化消费品位的研究,以便创作出丰富多彩的电视节目,满足观众个性化和多样化的文化消费需求,保持和激发节目的活力,延长节目的生命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