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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工程”教材使用下法学教学改革探析

2018-12-27申艳红

法制与社会 2018年27期
关键词:教学改革教材

摘 要 “马工程”教材是我国高等学校高水平哲学社会科学教材体系建设的一项重大工程。当前法学学科及教学中,存在理论与中国当代发展实践不相衔接、对西方法学批判不足等问题。在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精神指导下,通过确立规范标准、课程培训;突出结合时代性案例;强化运用比较方法,辩证地看待西方法学理论等措施,推动法学教学改革与创新。

关键词 “马工程”教材 高校法学 教学改革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7BFX87),项目主持人:申艳红。

作者简介:申艳红,新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行政法学博士,研究方向:行政法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9.335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马工程”),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中一项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意义深远的伟大工程和战略工程。“马工程”教材基本覆盖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以及政治学、社会学、法学、史学、新闻学、文学、艺术、教育学、管理学等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教材,形成充分反映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的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法学学科“马工程”教材实施中,如何通过教学改革来贯彻和推进马克思主义思想,是“马工程”教材推广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文从高校法学教学在实施“马工程”教材中存在的问题上寻求改进和创新。

一、法学学科“马工程”教材建设及意义

(一)高校法学“马工程”教材建设纳入党的重大政治决策

2004年,中共中央下发《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明确提出启动“马工程”教材建设。十八届四中全会将马工程法律类教材建设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國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指出,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科研机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组织编写和全面采用国家统一的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纳入司法考试必考范围。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5 年 1 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和底线意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为主线,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马工程”教材体系包括中宣部组织编写的四十三种教材和教育部组织编写的九十六种教材,基本涵盖了哲学社会科学各专业的基础课程和主干课程。截止2017年7月,法学类“马工程”教材已经出版了法理学、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经济法学、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中国法制史、民法学等十一种课程,基本上涵盖法学基础课程和主要核心课程。

(二)高校法学学科“马工程”教材的意义

1.“马工程”教材具有特色工程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治国理政新理念中提到:在人类思想史上,就科学性、真理性、影响力、传播面而言,没有一种思想理论能达到马克思主义的高度。我国自中国共产党成立和新中国建立以来,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高等教育领域也始终不渝地为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培养接班人。高校教材不仅仅是学术理论和知识体系的载体,更是民族国家价值传承的播种机,是提升民族自觉和文化自信的重要途径。 “马工程”教材就是旗帜鲜明地突出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和教材体系。

2.“马工程”教材具有与时俱进的创新工程意义

新编写和修订的“马工程”教材,凸显出哲学社会科学各个领域专家们的博学广识,有力地推动了适应中国国情和改革开放的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不断成熟,适应时代发展,回应当代实践需要。教材中对国内外形势变化、研究动态和进展等有所反映。马工程教材重新审视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理论、观点,并结合新的时代特点,对原有理论与观点做理解、引申、阐发,对在新时代下的经典理论的生命力做出诠释和回答,对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发展做出理论的概括,把坚持马克思主义与发展马克思主义切实的统一起来。

3.“马工程”教材具有高度政治性、思想性和学术性的精品工程意义

哲学社会科学当然地离不开意识形态的属性,但是马工程教材不仅仅是出于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需要,更是思想性、学术性前沿成果与教学规律相结合而精心打磨出的精品工程。在继“21世纪课程教材”的基础上,“马工程”对教材进一步深化、提升,通过精心部署项目规划、精心组建编写队伍、精心打磨教材内容,组成各种类型专家组审议提纲、书稿,最终审议委员会对政治、思想、学术把关,保证了“马工程”教材的政治正确性、思想性、学术性、高水准性,成为精品工程。

二、“马工程”教材使用下高校法学教学面临的问题

高校法学专业领域为积极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新时代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繁荣,在推进“马工程”教材使用下,更强调新时代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程、进头脑。法学学科在“马工程”教材的普遍使用后,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已经不能体现教材编写的意义,教材的改变也意味着授课方式的改革和转变,教师在使用“马工程”教材过程中面临新的挑战和压力。

(一)理论与实践存在一些不相衔接问题

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检验真伪的基本途径。法学学科作为一门专业学科,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大的实用性,学科本身就表现出理论与实践的密切结合。从这一点来看,实践性授课其实是作为法学学科教学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的,但这一特性在传统的教材中没有得到切实的体现,在教学中也体现不足。

对于法学的授课,一方面需要集理论和实践于一体的教材,另一方面也需要专业的、优秀的授课教师。在过去传统的教材中,教材内容中对实践中出现的案件很少引入,只能通过老师在授课过程中引入对实际案例的解读分析去弥补。以行政法学为例,教材中以学科理论解释为主,没有案例导读的问题切入,也缺少相应理论下时代性较新的典型案例引用和指引。教学中的案例引用和案例参考书由各个教师自行选择,差异性较大,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表现不紧密。此外,大部分高校的法学教育都不太重视学生的实践能力,即便要求到相关单位实习,但也不能保证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这是我国法学教学的普遍缺陷。

(二)法学学科和教学内容缺乏一些本土化构建

我国法学学科发展比较晚,传统的教材基本上都是直接翻译外国的教材,无论从学科的内容还是结构上来看,基本上都是外国的法学理论,虽然说理论上都是相通的,但是在针对具体问题的措施上,却是相差甚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学教育,未能全面贯彻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向国际学习和理论引进过程中,法学理论过多偏重西方学术理念和西方文献,而对本土的研究成果不太看重,导致研究自身社会发展问题的理论被忽视,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较少有指导意义。因此,构建属于我国自己的法学体系,推进法学学科的本土化建设,构建中国特色的法学理论体系,就成为新教材和教学改革的重点。

传统的教材不强调法学的本土化,教师在讲授内容就要增加法学本土化建设的内容,这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具体表现。这可能对于长期以来教学内容都是介绍西方理论的老师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但就目前的实际状况,单纯的西方理论已经难以适应我国法学学科的发展,与我国当前主流的思想文化不相符。现有的理论已经不能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三)对西方法学理论的移植较多,批判扬弃不足

在过去的法学教材编写中,大部分教材都是参照国外的相关教材的编写体系及内容,特别是在我国法学理论发展的前期,基本上是直接翻译国外的教材使用的。这样编写的教材的存在对西方法学理论移植较多,批判扬弃不足。由于单纯的介绍西方的法学理论,过多的推崇西方的宪政思想和自由市场经济下西方法学理论,既不适合我国的政体和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特点,又不能针对我国当代改革的实践提供有建设性的指导,甚至与我国实际情况相脱节。当然,这种情况在法学建设初期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在当时的理论空白期,借鉴照搬国外的相关理论较便利,但是这种局面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背景下要进行反省和纠正。每个国家形成的法律制度必然是与自己国家法治发展进程相适应,换句话说,每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只适合自己,只有对社会实践回应并能指导现实,才是符合需要、适合发展的法律和制度。

三、“马工程”教材使用下高校法学教学改革与创新思考

一本好的教材如果没有专业的教师来传授,教材的精髓和优势也难以充分发挥。法学教材建设和法学教学改革是高教法学教育的两翼,法学教学是新时代下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理论发展和传播重要途径,法学学科的学生是未来法学理论推动和创新的中坚力量,教材是不会说话的教师,教师是会说话的教材,教学工作是星火传播的重要途径,教学改革是星火燎原的助推器。因此,在中国高校“马工程”教材普及使用下,如何加强和改革教师的教学思想、内容、方法等问题就成为刻不容缓的任务。

(一)落实习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确保马克思主义思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的指导地位

传统法学课程教学改革,侧重于对教学方法、手段等的探讨,对教材体系建设和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强调和丰富发展的较少。“马工程”教材建设目的就是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前提下,结合中国自身的实际情况,继承发展并最终形成思想,这是符合我国现行发展的进程,具有鲜明的时代性。这决定了必须在“马工程”重点教材中落实习近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依法治国在习近平总书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治国理政中居于重要的支撑地位,新战略“四个全面”之一的全面依法治国,需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发展和推进。这是新時代下法学教育中保证正确政治思想、确保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思想不偏离的重要体现。旗帜鲜明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占领法学意识形态主阵地,指导法学教育和法律人才培养全过程。法学教育要确保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培养接班人,在教学活动中加强树立学生的正确的价值观,能更加科学地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方法,解释和应对新时代社会主义发展中的各种问题。

(二)加强教学示范课程培训,确立优质标杆课程的规范标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继承和发展的社会主义,有着独特和优越的制度体系和理论体系,其法治体系也是独一无二的。中国和平发展的伟大征程将步入全面法治的新时代,法学教育应以建设法治中国为历史使命,贯彻党的全会精神,通过法治教育引导青年树立制度自信。中宣部、教育部为了更好的普及“马工程”教材在高校中卓有成效的使用,从 2010 年起连续六年举办马工程新出版教材示范培训班,将推广的工作重点放在任课教师培训上,从教材使用、思想定位、教学计划、教学内容等方面切实保证教师政治思想、专业水准、业务技能踏上新台阶。

课程培训的形式,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来实现。高教司2015年发出《关于举办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任课教师示范培训班的通知》,从现有的培训形式来看,主要由教育部组织全国各个高校教师,利用假期的时间,在北京教育学院进行培训。这样的培训,无论是在培训人员的广度上,还是培训的质量上都有一定改进的空间。“马工程”教材的使用,牵涉高校几乎所有的任课教师,在人员培训的广度上,到中央的学习不仅不能在数量上满足现实的需要,而且地方院校通过接受了培训的教师再来传播,又多少会在质量上打折扣。由此,可以将教育部培训课程的视频,在各个高校中组织教师集中定期学习,鼓励相近专业间交叉学习。同时,也可以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课程和其他法学专业课程通过当前各个省市的高校继续教育网站,将课件学习作为教师每年继续教育学习的规定任务,成为职称评定和年度考核评定的指标。由此做到培训课程的全覆盖和可持续性。

(三)教学突出结合时代性案例,诠释新时代法学理论的精华

理论的学习本就是枯燥无味的,而传统的教学内容就是对理论的介绍。这样的教学模式会带来两个问题,第一就是学生对理论学习完全提不起兴趣,第二就是只是单纯学习,不懂得在实践中如何运用。在理论的学习中教师结合案例,生动诠释新时代法学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就尤为重要。由于传统法学教材“马克思主义被边缘化、空泛化、标签化”,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又缺乏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导思想的核心支柱,对发展中的马克思主义诠释不足。在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的理念指导下,教师应着眼于当前社会发展实践,运用发展中的马克思主义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对实践的回应和推进。以往的教学中虽然也有案例分析讲加入,但是往往是为了诠释一个理论上的理解,案件多是比较久远的,学生没有身处时代的亲近感和新奇感。“马工程”教材在每章中创新地引入新媒体的手段,利用学生喜欢通过微信扫码获得信息的形式,链接一些典型案例的介绍和分析,教师在上课中也利用手机引导和讲解案例。同时,教师还可以通过与学生建立的学习群,给学生发送通过自己整理的案例汇编和学习知识汇编,让学生及时接收国家发展进程中的新理念、新动态。由此,在教学过程中增加对当前新时代发展下的典型关注案件的解读分析,就会使学生更加深刻的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思想,并能在以后的工作中熟练运用。

(四)教学改革助推法学学科的本土化建设

推动我国法学学科的本土化,应当将马克思主义与现有的法学理论相结合,使其适应我国的基本国情,同时兼具法学理论的国际化。在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一些新型的问题也随之涌出,隐藏在背后的法律问题也开始成为学者们研究的焦点。“马工程”教材着眼于当下的热点问题,在教材的内容中引入更多反映当前社会改革发展变迁的生动案例,这就为授课教师更好的讲述中国当前的政治、社会、法律现状有一个很好的基础,从而也能引发学生的更多思考。由此,教材建设和教学改革是步调一致的,要着眼于中国问题,增加体现中国实践的前沿理论,学生才能感受到时代脉搏,更加有身在其中的责任感。理论来源于实践,实践在变化,理论就随之需要创新,在现有理论不能解决当下问题的时候,应该从社会实践出发,总结归纳问题的共性,从而提出创新性的解决办法,这样形成的理论就具有鲜明的本土性,达到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反过来指导理论的良好循环状态。因此,教师更应该结合我国当前实践,在教学和学术研究中遵从一直传承的习惯、道德,努力构建丰富多样的中国特色理论,创建法学理论本土化。

(五)教学突出比较方法,辩证的看待西方法学理论

由于我国法学研究起步比较晚,国外的理论就会被引入中国。但是西方的法学理论毕竟也是基于自身独特的环境造就的,这样的独特性就意味着西方的法学理论不能在中国全盘适用,但是也不能全部抛弃,而是应当采取批判的态度对其进行借鉴。法学学科是一门国际化的学科,但各个国家的背景和法律基础都是有差异的,现有的西方法学理论并不能完全照搬到我国。

法学学科的“马工程”教材不仅讲述法学理论的统一性,还要表述差异性。这就要求老师在使用“马工程”教材中要改变传统的授课模式,既要讲述西方的部分理論观点,又要坚持批判的态度,对西方理论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样的教学模式更能让学生辩证的看待西方法学理论,从而又能让马克思主义理论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增加西方法学理论与马克思主义法学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相比较环节,这样就能让学生更好的理解我国当前法学思想的继承、发展与进步,更好的理解“马工程”教材的理论,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能熟练的运用。另外,教师通过比较的教学模式讲述内容,更能让学生在以后的学习过程中从马克思主义角度来看待问题,养成辩证看待问题的良好习惯,思想上自动生成抵制西方“普世”价值观的防火墙,成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时代法律人才。

“马工程”教材使用下高校法学教学通过确立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新理念,运用符合教学规律的教育手段和方法,推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和体系在中国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2]蒋承勇.“马工程”重点教材:特色 创新 精品.中国编辑.2018(2).

[3]张胜、王斯敏.为全民法治教育提供切实保障——教育部组织马工程专家热议四中全会精神进法学教材.光明日报.2014-11-24 (11).

[4]叶琪.论马克思主义导向下西方经济学教材的改革与创新.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7(3).

[5]季正聚.以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促进马工程重点教材建设.中国编辑.2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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