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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校园贷”的风险与防范

2018-12-26高瑜

法制与社会 2018年34期
关键词:校园贷法律规制风险防范

摘 要 大学生“校园贷”所产生的风险是多方面的。大学生存在着高利率、高违约金、不良征信记录、个人成长等方面的风险,借贷平台在收益上和法律上存在着重大的风险,同时法治社会建设和信用社会建设也受到影响。因而需要我们采取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上化解“校园贷”的风险,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实现各方共赢的局面。

关键词 “校园贷” 风险防范 法律规制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6年度广西教育系统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立项研究课题“广西高职院校学生校园信贷现状、成因与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0161B024)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高瑜,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D922.2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2.068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新型的“校园贷”开始在高校迅速发展。新兴的“校园贷”主要依靠分期购物平台和网络借贷平台通过贷款、零首付购物及分期付款等方式,诱导大学生进行借贷或者超前消费。但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大学生偿还能力不足和暴力催收等因素的影响,对大学生的成长成才、互联网金融行业以及法治社会建设带来了难以估量的风险。这需要我们对大学生“校园贷”所产生的风险进行探讨,寻求有效的防范措施。

一、大学生“校园贷”产生的风险

大学生的校园贷直接涉及到大学生、借贷平台两个方面并产生了一定的风险。随着其负面影响的扩大,对法治社会建设和诚信社会建设也产生负面影响。

(一)大学生“校园贷”的风险

大学生是特殊的群体,年龄不高,心理正在走向成熟,涉世未深,同时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和对金融风险的预判能力,对“校园贷”产生的危害认识不够,进而身陷“校园贷”的泥潭当中。

一是高利率的风险。部分网络借贷平台在宣传时以低利率为诱饵,诸如“月利率低至0.98%”、“借10000万日息4元”等,但不正规的网络平台在发放贷款时以各种名目扣除中介费、手续费、保证金等,造成到手的数额远低于贷款数额,诸如“借10000,到手3500,押金5000,每20天利息1500”类似新闻报道不时出现。此外,网络借贷平台大多按月等额还款,如借10000元,本金分10个月还清,每月还款1000元本金,在还款5期后,还剩本金5000元,但是此时的利息还是按照10000元计算。通过综合计算,“校园贷”的贷款年利率普遍都在30%以上①,远远高于银行贷款利息。

二是高违约风险。大学生收入途径有限,主要依靠父母的生活费,每月生活费数额不高,据有关调查显示,大学生每月生活费在800-1200元比率为52%,在1500元以上仅为8%②。在收入途径有限和生活费用有限的情况下,大学生在网络借贷或者网络分期时,容易出现资金周转困难。若出现还款逾期,借贷平台往往启动违约条款,要求大学生偿还本金和约定利息外,还需支付高额违约金。以借款10000元为例,约定利息1.5%/月,违约金1%/日,借贷一年当中不还款,则本金和利息为11800元,违约金为10000 1% 365=36500元,需偿还总额为11800+36500=48300元。高额的违约金成为了大学生“校园贷”的重大陷阱。

三是征信记录的风险。由于“校园贷”存在高利率和高违约金的风险以及大学生偿还能力有限,很容易造成逾期风险。个人的逾期记录上传到各大信用平台后,将对大学生的学习、生活以及个人长远发展均造成负面的影响,如对个人的房贷和车贷的影响、个人出行时乘坐飞机等交通工具的影响、就业入职的影响、对以后家庭生活各个方面的影响等等。

四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风险。首先是错误消费观影响。“校园贷”出现后,分期付款给大学生消费带来了更多选择,一定程度上引起了大学生理性消费观转向非理性消费观、现实需求消费价值取向转向自我心理满足消费价值取向③,甚至引起攀比消费、炫耀性消费,滋生物质欲望、金钱至上的不良理念。其次是对学业的影响。大学生在无法还款后,害怕借贷方的威胁甚至是暴力催收、家长和老师的责备,往往会产生焦虑、抑郁等负面心理,影响到学习和生活各方面,甚至需要休学、退学等等,更严重者做出了自残、自杀等行为。

(二)借贷平台在“校园贷”中的风险

各借贷平台在进行业务时,或因追求规模扩张忽视风险防范,或因不合规的催收,而在收益上和法律上都存在着风险。

一是收益的风险。借贷平台提供给大学生的贷款业务或者分期付款业务或因无抵押或因无偿还能力而难以收回,形成坏账。就网络贷款而言,大学生并无固定收入,并不是合适的授信对象,但在办理业务时,并不需要大学生提供抵押。另外,多数大学生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固定收入,存在偿还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旦违约产生,借贷方就有可能回款,形成坏账;一旦采用暴力催收等方式追缴欠款,就有可能违反法律,甚至成为滋生违法犯罪的温床。

二是法律的风险。部分“校园贷”平台在开展业务中,极易超出法律甚至是刑法的界限,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如“裸贷”当中,传播色情的图片等行为,有可能触犯制作、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罪或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采用暴力催收等方式要求借款人偿还明显高于国家法律规定标准的利息,有可能触犯敲诈勒索罪;将个人身份证、手机号码、学籍等信息公开的行为,有可能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部分利用“校园贷”平台引诱大学生注册贷款甚至是利用大学生信息套现的行为,有可能触犯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④。这些都是“校园贷”借贷平台面临的重大法律风险。

(三)“校园贷”的社会风险

“校園贷”这种新生事物的发生、发展过程中,由于法律制度和监管制度的不完善等原因,产生了一定的社会风险。

一是对法治社会建设的影响。“公民发自内心的尊重法律、拥护法律,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事,按照法律思维习惯调整部行为,树立法律信仰,崇尚法律权威,才能为依法治国奠定良好的制度条件”⑤。“校园贷”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着种种有可能超越法律界限的行为,违法法律的行为经过不断的传播和发酵之后,对整个社会产生了负面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于法律的信念,影响人们法律信仰的确立,影响人们对于法律认同的形成。

二是危及社会信用体系。社会信仰体系具有揭示社会主体的信用优劣情况和警示社会主体信用风险等作用,;它的建立需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全民的自觉行为规范等要素。大学生的信用观念和信用行为对于信用社会建设有着基础性的影响。据中国人民大学信用管理研究中心《2015年全国大学生信用认知调查报告》的数据显示,60%的大学生缺乏信用知识,近80%学生没听过或不了解个人信用报告。另据《2017年中国大学生信用现状调研报告》的数据显示,65%的大学生表示对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表示不了解。在“校园贷”借贷的过程中,大学生无偿还能力后,往往选择逃避甚至是拒绝偿还贷款,更有甚至认为“校园贷”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不需要偿还借款等,对大学生诚信观念的形成产生负面作用,留下消极的征信记录,甚至影响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

二、大学生“校园贷”风险的防范对策

(一)以生为本,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

首先,要引导大学生树立理性消费观念。采用多种方式积极引导大学生理智地根据自身能力进行消费,拒绝超前消费和盲目消费,更不能进行攀比消费甚至是“面子消费”,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行为习惯和消费习惯。

其次,要强化大学生相关基础知识教育和风险防范意识。通过专题授课、专家讲座、网络论坛等形式,对学生开展法律知识教育、信用知识教育和金融知识教育,提高大学生金融风险、利率风险、逾期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的防范能力和防范意识,增强大学生风险的判断能力,避免陷入“校园贷”的陷阱。

再次,要强化对大学的的诚信教育,建立完整的大学生信用评价体系和档案记录,记录大学生在学习当中的信用生活并与之与毕业、就业等重要思想相联系,引导大学生建立诚信意识和信用意识。

(二)借贷平台的风险防范

一是要制定完善的行业标准。对于行业的准入,应当规定最低门槛,如注册资金、从业人数、内部法律规范体系的建立等,将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平台逐出网络借贷行业,净化行业的风气。对于行业从业人员,应当进行准入考试,考核从业的基本法律知识、金融知识、风险防范知识,建立行业从业人员的淘汰机制,规范从业人员在从业过程当中的行为。同时,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准备,明确违反行业规范准则后的法律后果,形成淘汰机制。

二是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

首先是收益的风险防控体系。在对大学生发放贷款时,应加强对信贷资料的审核力度,完善审核程序和步骤,从源头上进行防控;再次提高授信的门槛,需要提供相关诚信证明或者学生与家长共同担保的方式,保障出现坏账后能够最大限度的避免损失。

其次是法律的风险防控体系。针对“校园贷”当中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的环节,要从业人员进行相关规避风险的培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进行业务活动,避免在发放和催收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

(三)监管体制层面的风险防范

一是完善互联网金融立法。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的事物产生后,相关的立法并未及时跟进,使得部分良莠不齐的企业进入了行业当中并利用法律的漏洞,进行不法行为,给整个行业和整个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增加社会的风险,随着互联网金融负面影响不断扩大,制定和不断完善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法律、法规成为了重要的议程。

二是完善包括“校园贷”在内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体制。“校园贷”平台的执法需要工商、金融、工信、公安等多部门联动,进行综合治理才能形成全方面、多层次的监管体制,形成监管合力。

三、小结与思考

作为新兴事物的“校园贷”产生和发展有着一定的合理性,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大学生偿还能力的不足以及暴力催收等因素的影响,都对大学生的成长成才、互联网金融行业以及法治社会建设带来了难以估量的风险。因而,解决“校园贷”所产生的风险需要我们持之以恒的作为,不断根据行业发展状况,不断完善监管体制,促进“校园贷”的健康发展。

注释:

①耿成兴.大学生校园网贷乱象及其治理对策.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18(4).39.

②李玮、袁权、郑屹、安海娟. “校园贷”现状及影响因素的调查与研究.華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11.

③李醒.“互联网+”背景下的大学生分期贷款消费心理探析.教育观察.2017(6).12.

④朱晓彤.“校园贷”犯罪现象透视与对策.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6).83-85.

⑤高瑜、周妍.论转型期我国公民树立法律信仰的对策.法制与社会.2015(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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