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机器设备并提供安装的财税处理
2018-12-26王国林
王国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机器设备并提供安装服务,是按混合销售缴纳增值税还是分别核算分别缴纳增值税?分别纳税时,安装是否可以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税?简易纳税时其进项税额是否需要转出?转出进项税额如何计算?这些对许多财务人员来说是工作中的一个难题。
一、销售机器设备并提供安装,且安装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税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机器设备并提供安装,机器设备与安装的收入要分别核算,安装设备收入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税,则安装发生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例1]某机械厂8月销售一台机器并提供安装,机器销售额1000万元,安装100万元。当月购买原材料金额8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金为128万元。安装领用原材料10万元。以上款项均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解析]该厂机器设备的销项税额=1000×16%=160(万元);安装的销项税额=100×3%=3(万元);安装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税,其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6万元(10×16%)。
会计处理为(单位:万元,下同):借:银行存款 1263
贷:主营业务收入——机器设备 1000
其它业务收入——安装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63借:生产成本(工程施工) 1.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1.6
二、销售机器设备并提供安装,且安装按一般计税办法计税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并提供安装,且安装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税,因机器设备与安装的税率不一样,就得分别核算机器设备与安装的销售额,没有分别核算则按货物的税率一并纳税。
[例2]某机械厂8月销售一台机器并提供安装,机器销售额1000万元,安装100万元。当月购买原材料金额8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金为128万元。安装领用原材料10万元。以上款项均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解析]安装按一般计税办法计税,安装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机器设备的销项税额=1000×16%=160(万元);安装的销项税额=100×10%=10(万元)。
借:银行存款 1270
贷:主营业务收入——机器设备 1000
其它业务收入——安装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
三、销售机器设备并提供安装,且安装不计价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机器设备并提供安装,且安装不单独计价,实质是混合销售。由于安装不单独计价,其费用计入生产成本,其发生的进项税额也能抵扣。
[例3]某机械厂8月销售一台机器并提供安装,且安装不单独计税,机器及安装的销售额1100万元。当月购买原材料金额8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金为128万元。
[解析]销售机器设备并安装,因安装不单独计税为混合销售,其适用税率按机器设备的适用税率计税,机器设备的销项税额=1100×16%=176(万元)。
借:银行存款 1276
贷:主营业务收入——机器设备 1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6
近日,武汉大学举办法治辩论赛,来自高校和社会各界的11支辩论队参加比赛。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青山区税务局“李桂平法律工作室”是唯一一支获得参赛资格的公务员队伍,目前他们以两场全胜的战绩顺利晋级。 (图/文:省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