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28周妇女疲乏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2018-12-25朱笑笑夏海鸥沈蓓蓓
朱笑笑,夏海鸥,张 凤,徐 庆,沈蓓蓓
(1.复旦大学护理学院,上海 200032; 2.南通大学护理学院,江苏 南通 226001;3.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上海 200082)
怀孕是女人一生中最重要的时期之一,孕期妇女的生理、心理和社会功能状态都会发生重大变化。其中,疲乏是孕期妇女普遍存在的现象之一[1]。疲乏是指劳累一段时间后精神或身体上的疲惫状态,表现为工作能力下降和对刺激反应的效率降低,包括躯体疲乏和脑力疲乏[2]。孕妇疲乏包括孕早期、孕中期和孕晚期疲乏。有研究显示孕晚期孕妇疲乏发生率高达75%,且程度较孕早期和中期重,这可能与孕妇孕晚期身体负担重、担心分娩方式等有关[1, 3]。孕妇孕晚期疲乏对围产期母婴健康有着很大的影响,可能导致孕妇不良的功能状态[4],一定程度上导致剖宫产[5],影响产后早期的疲乏[6],导致产妇产后抑郁和不良的母婴关系等[7]。国外有研究认为,孕妇疲乏可能受工作强度、精神压力和睡眠等因素的影响,但是国内尚缺乏孕妇疲乏的相关报道。因此,本研究旨在了解刚进入孕晚期妇女的疲乏现状并探讨其影响因素。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通过方便抽样法选取2017年12月就诊于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产科的所有符合标准的样本。纳入标准:孕28+0~28+6周,单胎,初产妇。排除标准:自述孕期患有中度及重度抑郁症者。
1.2 样本量计算 自制一般资料调查表共15个条目,疲乏量表共13个条目,总计28个条目。按照每个条目取10~15例样本计算,应收集280~465例。按照前一年该医院的产前检查总数,选取整1个月内所有符合标准的孕妇为调查对象。共纳入338例孕妇,满足研究样本量要求。
1.3 调查工具
1.3.1 孕期疲乏测量工具 在产后累积性疲乏量表(postpartum accumulated fatigue scale,PAFS)的基础上,对部分表述进行调整后形成“孕妇累积性疲乏量表”。PAFS量表由日本千叶大学Mori教授等于2015年编制,源于日本劳动卫生与社会保障部门在2004年发布的工人累积性疲乏的自我诊断评估量表[8]。研究者获得原作者授权后,经汉化、预试验及文化调试,使之适用于孕期妇女,进而形成本研究的调查工具。该量表包含13个条目,分3个维度:生理性疲乏(6个条目)、情绪性疲乏(4个条目)和感知性疲乏(3个条目)。每个条目采用Likert量表3级评分法,以0分、1分、3分计分(0=很少发生,1=偶尔发生,3=经常发生),总分(0~39分)取各条目得分之和。总分越高,疲乏程度越重[8]。该量表信效度良好,Cronbach′s α系数为0.86~0.89[9],验证性因子分析的模型拟合度良好,CFI=0.986,NFI=0.984,RMSEA(90%CI)=0.049[10]。
1.3.2 一般资料调查表 依据文献报道的孕妇疲乏影响因素自行设计而成,共计15个项目。人口社会学资料包括孕妇的孕周、年龄、身高、孕前体重(第一次产检体重)、孕期体重、职业、婚姻状态、文化程度、家庭月收入、居住地(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年)、本次是否计划妊娠、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是否上过孕妇学校、昨晚睡眠时间和昨晚睡眠质量[4, 6,11]。睡眠时间和睡眠质量均通过主观资料进行评估。睡眠时间分为3类:低于6 h、6~8 h和超过8 h。睡眠质量由孕妇根据“0~10分,满分10分,您给自己昨晚的睡眠质量打几分?”进行回答,分数越高,睡眠质量越好。
1.4 资料收集方法 由研究者在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产前门诊收集资料,使用规范的调查用语筛选研究对象。调查对象被要求当场填写一般资料调查表和PAFS量表并当场收回。问卷收回后研究者当场核查填写的完整性。
1.5 统计学方法 双人核对录入数据并做一致性检验,采用Stata 22.0进行统计分析。正态分布的连续变量用均数和标准差表示。采用t检验进行两组间比较,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进行多组间比较,3组以上则进行两两组间比较。为控制混杂因素,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进行分析。
2 结果
2.1 调查对象的一般资料 本研究共调查孕妇403例,369例符合纳入标准,其中31例拒绝参加研究,应答率91.6%,最终纳入孕妇338例。研究对象均处于孕28周,平均年龄(29.51±3.75)岁,孕前BMI平均为21.22±2.89,孕期BMI平均为24.78±2.94,平均睡眠质量评分为(7.51±1.15)分,其他一般资料资料详见表1。
表1 孕妇一般资料情况 N=338
2.2 孕期疲乏的现状 孕妇疲乏总分介于0~31分,其中只有25.4%的孕妇疲乏总分大于13分。孕期疲乏总分的中位数是10分。在13个条目中,按总分得分排序前4位及后4位条目详见表2。
2.3 孕期疲乏的影响因素
2.3.1 孕期疲乏的单因素方差分析 将所有的一般资料作为孕期疲乏的影响因素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分析结果表明方差齐同(P>0.05);对孕期疲乏总分或各个维度得分有影响的变量包括职业、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本次是否计划妊娠、睡眠时间和睡眠质量,详见表3。
2.3.2 孕期疲乏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分别以孕期疲乏、孕期生理性疲乏、情绪性疲乏和感知性疲乏为应变量,以单因素分析有统计学意义的影响因素为自变量,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结果发现,睡眠时间短且睡眠质量差的孕妇孕期疲乏和孕期情绪性疲乏得分高;睡眠质量差的孕妇孕期生理性疲乏得分更高;非计划妊娠且睡眠质量差的孕妇孕期感知性疲乏得分更高。详见表4。
表2 疲乏量表中得分排序前4位及后4位的条目
注:条目总分分为该条目所有被调查者得分的总和
表3 不同人口学特征孕妇孕期疲乏得分情况
注:事后多重比较,①服务人员与单位管理人员的生理性疲乏相比,P=0.030;②服务人员与单位管理人员的疲乏总分相比,P=0.026;③合并甲减等其他疾病与合并糖尿病者的感知性疲乏相比,P=0.044
表4 睡眠质量影响孕期疲乏的多因素分析
3 讨论
3.1 孕28周妇女普遍存在轻度疲乏 鉴于孕晚期孕妇疲乏对围产期母婴健康的影响,此次研究选取孕28周的孕妇为调查对象。结果显示,98.8%的孕妇疲乏总分超过0分,约74.6%的孕妇疲乏总分不超过13分。鉴于疲乏量表总分为0~39分,13分代表疲乏偶尔发生。可见,孕28周的妇女普遍存在疲乏且程度不重。通过量表内各个条目的总分,生理性疲乏中的“较以前相比容易疲劳”的得分(492分)远远大于感知性疲乏中的“感到忧郁”的得分(143分),且得分最高的4个条目中,前3个都属于生理性疲乏。比较各维度的疲乏得分大小,生理性疲乏重于情绪性疲乏,情绪性疲乏重于感知性疲乏。因此,可推断该时期的孕妇疲乏以生理性疲乏为主。
3.2 孕28周妇女疲乏影响因素分析 本研究提示,影响孕期疲乏的因素包括孕妇的职业、合并症的类型、本次是否计划怀孕、睡眠时间和睡眠质量。与单位管理人员相比,普通劳动者的孕期整体疲乏和生理性疲乏都较重,这可能与普通劳动者的体力劳动负荷较大有关[12]。与妊娠合并糖尿病的孕妇相比,妊娠合并甲减等疾病的孕妇,感知性疲乏较重,这可能有甲减等疾病常伴有慢性疲乏有关[13]。与计划妊娠者相比,非计划妊娠者的感知性疲乏较重,这说明孕前的心理准备对孕期疲乏存在一定影响。在控制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睡眠质量和睡眠时间对孕期疲乏仍然有影响,这与Meltzer等[14]和Theorell等[12]的研究结论一致。Okun等[15]的研究发现有79%的孕妇主诉其孕期睡眠与非孕期睡眠相比有所改变,Lee等[16]通过动态客观监测同一孕妇的睡眠时间发现,孕妇客观的睡眠时间比主观报告的少30 min,这提示其睡眠不佳可能比报道的更严重。睡眠不佳不仅可以增加孕妇孕期抑郁、妊娠期糖尿病、子痫、剖宫产分娩和产后抑郁等的发生风险,还可能增加新生儿早产和低出生体重的风险[17-18]。孕妇孕晚期的睡眠情况对其孕期健康和产后的母婴结局有很大的影响。因此,临床应重视对孕妇睡眠和疲乏状况的评估,加强对孕妇睡眠的监测,积极探索有效的干预措施,在延长睡眠时间的同时提高睡眠质量,以有效缓解疲乏。由于本研究纳入人群为正常单胎初产妇,排除了经产妇等,今后可继续探讨异常妊娠的孕妇疲乏状况及影响因素。本研究为单中心的横断面研究,建议开展多中心的研究,以更全面地报道中国孕妇孕期疲乏的程度和影响因素。
4 小结
孕28周的妇女普遍存在轻度疲乏,且以生理性疲乏为主。睡眠质量是影响孕妇孕晚期疲乏的最显著的因素。医护人员应积极探索提高孕妇睡眠质量的有效措施,以缓解其孕期疲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