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展造林绿化
2018-12-15罗在贵
罗在贵
“十三五”时期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时期。发展林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营造林工作是林业生态建设的基础,它是增加森林覆盖率的重要手段,因此,我们营造林的主要目标就是通过人工造林和其他人工促进等营林措施,增加森林面积,从而有效提高森林覆盖率,实现林业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
一、摸清宜林地资源状况
摸清家底,确定工作重点,根据2015年省厅下达我市县乡村造林任务为2.5万亩左右,通过近年工程建设,已经完成,从理论上说我市基本上已灭荒,林业用地上大规模造林已结束,从2015年省厅公布结果显示,我市森林覆盖率已达58.65%,林地上造林拓展的空间已不大。而2020年,我市森林覆盖率要达65%以上,任务非常艰巨。我市将结合2016年二类调查的最新结果,适当调整营造林工作的重点,在确保林业用地灭荒和成林率的前提下,25度以上的坡耕地及林保中划入非林地的未利用地(宜林地)将是今后营造林工作的范围和重点。
二、开展造林绿化形式
1.开展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工作
造林规模大、造林规范化、资金有保障是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特点。因此,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是有效提高我市森林覆盖率的主要途经。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从种苗生产、工程设计(含招投标)、项目实施、后期管理几个方面的阐述
(1)苗木建设是基础。苗木因素将是制约我市造林绿化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突出问题。为此,我们要依托国家良种基地(马寨马尾松良种基地),重点要抓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扩大“马寨马尾松良种育苗”的育苗体系,形成“育、种、用”一体化。同时,积极探索林业生态建设种苗定单生产的模式,在林业计划之前,规划好下年度的建设用苗,主要和大批量用苗采取育苗定单招标,从多家育苗企业中择优选择一家进行定单育苗,同时,加强对该育苗企业苗木生产的监管和检疫。从而实现种苗生产本地化、供应基地化、质量标准化、造林良种化,实现种苗生产调运“就近、就地”、良种壮苗、适地适树的使用原则,确保营造林成活率和成林率,为今后造林绿化提供有力保障。
(2)项目设计是骨架。年度计划下达后,规划设计院和工程管理科室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业生态建设的要求,作好项目设计资料的收集,编制完成初步设计,报局领导会审,局领导会审结束后,规划设计和工程管理科室根据会审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报审同意后上报上级部门。
项目设计注意事项:在工程设计中,应遵循适地适树、良种壮苗、增强新造林地抵抗自然灾害的原则,一是尽量提高容器苗、良种苗、乡土树种、带土球大苗、生态林和混交林的比例,确保造林成活率和成林率;二是落实“先造后补”的政策,在上级部门尚未完善该政策之前,有承包土地协议和种植意愿的企业(个人)优先列入设计,便于新造林地的后期管理,确保造林成林率;三是地块落实,在设计之初,要对接好造林主体,及时与乡镇、村组进行沟通,做好造林用地的落实。
工程项目招投标,为分清苗木和劳务提供方(中标方)的权责利,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建议将苗木和劳务分开招标。
(3)项目实施是关键。实行工程项目科室牵头、包片技术人员负责制。工程项目的实施,主要把握好“整地关、植苗关、验收关”三关,实行“造检挂勾、责利捆绑”。将工程实施全程检查监督与包片技术人员的考核、待遇联系起来。
(4)后期管护是保障。俗话说“三分造林,七分管护”,可见后期管理的重要性,多年来,我们过度重视量的增加,而忽视管护的重要性,造成营造林的保存率和成林率过低,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我们要强化“保护也是建设、管理就是发展”的理念,坚持造管并重,造护并举,切实提高管护意识。一要进一步探索新的管护机制和办法。建立健全部门绿化考核办法,建议将新造林地纳入对乡镇(办事处)年度考核范畴。同时,将新造林地作为护林员管护重点,确保“造-管”不脱节。完善管护办法,健全护林队伍,加快森防“村为主”的防控体系建设,将新造林地周边违法用火作为监控重点对象,采取有效手段,杜绝人为破坏,严防自然灾害,尤其是森林火灾对新造林的破坏,力争造一片、管一片、活一片、绿一片,提高绿化效率。二要从设计抓起,增加阔叶树种和容器苗的造林比例,从而增强新造林地对自然灾害的防御能力。三要坚持依法管理。坚决依法制止打击野外违规用火、毁林毁树等违法行为。四要加强抚育管理和补植补造,在工程预算和年度森林植被恢复费用中,应根据近三年年度新造林面积,预算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近三年新造林地的抚育和补植补造(也可利用工程项目的结余资金,根据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编制抚育和补植补造方案报上级部门批复,用于新造林地的抚育和补植补造),确保新造林地的成林率。五要加强绿化教育。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活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要让每个公民知道造林绿化与每个人生活环境息息相关。总之只有坚持造林绿化与管理保护同步落实,才能推动管护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2.全面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提高全民绿化参与率
全民义务植树一直是造林绿化的有效方式。为此,我们要紧紧抓住“绿色黔南”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全省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有利契机,全民动员,发动群众,加大生态林苗木的培育,在城镇建成区、农村四旁、产业园区、交通沿线、山塘水库周边,大力开展农村四旁植树、大美农村、城镇造林绿化等非林业用地上的绿化,既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业发展,又为提高森林覆盖率拓展空间。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真正使义务植树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提高全社会爱绿、植绿、护绿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自觉性和参与率。
三、拓展社会造林渠道,推进林业产业发展
社会造林是提高森林覆盖率的重要补充。造林绿化工作是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直接牵扯群众的切身利益,面对土地、产业调整等诸多的困难和问题,更需要多方投入和参与,而社会力量对造林绿化参与,一定程度解决上述制约林业部门造林的不利因素。因此,在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的同时,林业部门要认真研究和落实 “先造后补”、林地林木流轉、商品林抵押贷款等各项涉林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投资造林,吸引回乡有识之士和企业单位,吸纳各种资金投入到我市的造林绿化事业中来,增强我市造林绿化工作活力。还要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坚持“谁造谁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通过林地流转,稳定林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保证收益权,明确责、权、利三者关系,通过政策引导来调动社会各界投身造林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参与绿化的强大合力。
当前,当今社会正在由工业文明走向生态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作为林业人,植树造林、绿化、美化我们的家园,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和生存环境,是历史赋予我们林业人的光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