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发人群警惕高息出借诱惑
2018-12-15夏赟吴静
夏赟 吴静
摘 要:随着社会发展,物价、医疗、养老等社会压力驱使许多退休老人也产生了投资意识,但由于这个群体年龄较大,判断力、应变力及承受风险的能力均不如年轻人强,对外投资时应选择市场熟悉的理财产品,切莫轻易出借资金,谨记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
关键词:理财;投资考察;高息回报;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
当今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经济的快速增长产生了大量的金融服务需求。许多退休多年的老人除了养老金和子女的赡养费之外,鲜有固定的新增收入,而各种开支却在逐年增长。在物价逐年上涨、应付日常生活、生病就医、养老保值等驱动下,为保证手中财富的保值及升值,许多老人也产生了投资意识,理财投资观念的普及让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加入了理财投资大军,这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
1 难以招架的糖衣炮弹
由于老年人年纪较大,有些更是退休多年,判断力、应变力及承受风险的能力均不如年轻人强,一些退休老人手里多年的积蓄和退休金,更是让许多心怀不轨之人瞄上了这块市场的“肥肉”。在高薪提成的诱惑下,一波又一波的年轻销售随风潜入大街小巷、棋牌室等等,走进社区甚至在广场舞现场向这些夕阳红人群宣传各种高息项目,并辅之以比亲生子女还要热情的“亲情”和高息“炮弹”,口中亲热地叫着叔叔阿姨甚至干爹干妈。笔者曾在街边的免费保健测量血压的小铺前看见一个年轻销售满脸笑容地将一位老阿姨送出门,老人手中提着一桶油,年轻人撸起袖管,热情洋溢地跟老人比了一个FIGHTING的加油动作,老人则幸福地提油而去。这种热情即便自己亲生的子女可能也无法做到,而对于那些已淡出主流社会的社交场多年的单纯老人来说更加难以招架,销售口灿莲花,老人云里雾里,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钱袋子里的真金白银就流出去了。
2 热情招待考察投资
许凤梧等一众八旬老人回忆起2015年那个夏天,当初投资的许多细节均已模糊,根本无法记起到底是从谁先开始,又是谁介绍的谁一个接着一个向这家北方的水泥厂出借资金。他们七嘴八舌反复提及的,是当初这家水泥厂董事长朱志强大刀阔斧,包揽二三十人从上海到黑龙江的来回机票和住宿餐饮,邀请投资人到他的水泥厂现场考察。他们在厂房里开过企业前景大会,宣传企业生产经营资质,朱总许下高额回报的承诺,并亲自带领远道而来的客人参观这个北方县城,临走时赠送大包小包的土特产。许多人对负责接待的董事长助理严嘉明印象很深,称这个小伙子“长相清爽”、“热情豪爽”,当时深受这群老人的信任。
回沪后,许凤梧等人与黑龙江省幺景河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自2015年下半年起至2016年2月期间,陆续以刷卡或现金方式向幺景河公司出借款项,金额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借款期限半年至一年,年利率18%至24%,约定利息每月转入他们的银行账户,到期归还本金。之后,老人们按月收取了大半年的利息,津津乐道于每月可以多领取的额外“退休金”。部分订立了 出借期限为半年期作为尝试性出借的老人,渐渐也更加信任幺景河公司,到期后又续签了一年期甚至两年期的借款合同。然而好景不长,至2016年4、5月份,许凤梧等人未再收到任何利息,合同到期后也未能如期收回借款本金。
3 起诉还款公司甩锅
2017年8月6日,许凤梧等数十人将黑龙江省幺景河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归还出借款项及按照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万万没想到,在第一次开庭中,被告幺景河公司委托律师出庭应诉称,其法定代表人早已变更,原董事长朱志强已下落不明,公司对众多原告出借款项的事实均不知情。
许凤梧等老人当庭情绪激动地质问律师,若公司不知情,怎么可能在厂区接待这么一大群的考察对象?并向法庭提交他们在厂区考察、朱志强等人开会宣讲政策等的照片。幺景河公司则在法庭上辩称接待原告等考察活动等属实,但所有一切均系朱志强的个人行为,公司不知情。更令人咋舌的是,公司甚至辩称《借款合同》上幺景河公司的公章也系朱志强私刻的,并提交该公司向当地公安机关备案的公章,向法院申请公章印鉴的鉴定等。
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开展鉴定程序后,老人们经历了难熬的几个月等待期间。鉴定专家们专程飞付当地公安机关,对幺景河公司的公章进行真伪鉴定,最终结论是幺景河公司的公章与其备案的不一致。而法庭在鉴定期间,也开展了各种调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了幺景河公司成立伊始的各项登记信息及历年的股东身份情况等,确认负责在沪与许凤梧等人订立《借款合同》的负责人朱志强系公司原始股东、创始人,无论公司如何狡辩甩锅,老人们终于心定了。
4 法庭审理确定公司责任
最终法庭经审理查明,幺景河公司于2015年6月3日登记设立,设立时的法定代表人为朱志强,任职董事长、经理。2016年3月7日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某,2017年7月4日再次变更法定代表人为孙某,但目前该公司股东名录中仍有朱志强。经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公章鉴定,确认许凤梧等人手持的《借款合同》上的公章与被告备案公章不一致。基于朱志强的特殊身份,并结合许凤梧等人北上考察、与朱志强等公司负责人合影等事实,最终法院认为,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朱志强作为被告创立时选举的法定代表人,自其任职起至2016年3月7日期间以幺景河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依法应由被告承受。朱志强以被告名义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自然有效。基于朱志强的身份及原告等人赴现场考察等相关事实,不能苛责许凤梧等耄耋老者作为善意相对人,在出借资金时具备与专业鉴定机构相等的检验能力来审查《借款合同》上幺景河公司使用的印章,故《借款合同》应当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最终判决幺景河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还本付息责任。
胜诉的判决书虽然拿到了,但幺景河公司并未主動履行还款,许凤梧等人要真正讨回出借本金还需经过一系列执行程序,届时也要视幺景河公司届时的经营状况和履行能力来定,而他们年事已高,最终结果如何仍未可知。合法的借贷关系虽受法律保护,但民间借贷行为缺乏具体的法律法规约束和政策监管指引,很多时候即使通过诉讼程序来穷尽法律救济途径,最终借款人无偿还能力,最后恐怕也很难执行到位。
5 投资有风险,出借需谨慎
近年来,很多不法分子通过注册合法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以订立借款或投资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来吸引资金。针对民间借贷的实际和特点,国家应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将借贷信息纳入征信管理体制。中老年人,特别是老年人,应切忌偏听偏信高收益产品,或者盲目跟风,因一时出借而更应审慎筛选投资理财的标的物,尽量选择自己熟悉的、市场上比较常见的诸如债权、基金、定投、储蓄性保险或银行理财产品,谨记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天下鲜有免费的午餐,守护住自己的本金比赚取高额利息收益更重要。
参考文献
[1]邹雨萌.《高息民间借贷 馅饼很香陷阱很深》,复印报刊资料—:中国报刊经济信息总汇投资与理财,2013(23):38-38.
[2]唐蔚红,杨伟锋.《民间高息借贷风险及其防治措施研究》,金融理论与教学,2013(3):3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