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天下廉吏第一”
2018-12-14天一
天一
于成龙(1617—1684),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州(今山西吕梁方山县)人,清初名臣,《清史稿》卷二七七有专传。顺治十八年(1661),四十五岁的于成龙出仕,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直隶巡抚和两江总督等职。在他二十余年的官宦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廉洁勤谨的政风和卓越的政绩,赢得了百姓的爱戴,被康熙帝誉为“清官第一”“天下廉吏第一”。他义不辞难、匡扶天下的责任情怀,为民作主、诚心实政的为官态度,清正廉洁、正以率下的人格风范,以及清俭的家风,至今仍值得我们珍视和借鉴。
清康熙帝赞誉他是“清官第一”“天下廉吏第一”,破例亲自撰碑文并题写“高行清粹”匾额给予褒扬。乾隆帝数次遣官祭奠他的祠堂,并御书“清风是式”四个字。清代著名思想家戴震在追述他的生平时则说道:“清严忠直,勤劳治事,官吏无不敬畏,归于廉慎。”他就是于成龙。
初入官场,大器晚成
于成龙,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州(今山西吕梁方山县)人,生于明万历四十五年(1617)。于成龙的先祖于渊,曾任知县,政绩卓著。于氏家族在当地也算大户,但到了于成龙的父亲于时煌时,家境已大不如从前。于成龙出生后不久,母亲就病逝了,父亲继娶了李氏。李氏视于成龙如同己出,一家人关系融洽。
于成龙少有大志,在耕读生活中受着正规的儒家教育,目的当然是走科举入仕这条路。明崇祯十二年(1639),二十三岁的于成龙到太原参加乡试。当时的考官公然受贿,徇私舞弊。于成龙便在考卷上痛陈时弊,直抒胸臆。结果正榜无名,勉强考取了副榜贡生。副榜贡生相当于备取生,不算中举,但可以参加会试。会试之后,于成龙以父亲年老为由,放弃做官的机会,回到了自己的家乡来堡村。在家乡时,于成龙已有小的声名。原来,明末盗贼蜂拥而起,乡里居民欲修筑堡寨以作防卫,而堡寨所在的地方正位于于成龙家的祖坟附近。一个算命先生认为这将对于家的风水不利,于成龙听后却笑着回答:若能保千家万户的平安,独对我家不利,那就是利多而害轻,所以应当修筑。从这件小事可以看出,于成龙思考问题能从大局着眼,关心的是百姓利益。这与其后来的从政思想是一脉相承的。
五年后(1644),中国历史上发生了一件大事,崇祯皇帝自缢于煤山(今景山),明朝灭亡,不久,清军入关,建立了清朝统治。
清顺治四年(1647)至顺治八年,于成龙到太原崇善寺开办的学校学习,但科举又落榜了。此后,全家生活的担子落到了于成龙身上,为了养家,他整日奔忙,再无时间学习应考了。
顺治十八年(1661),四十五岁的于成龙终于迎来了做官的机会。由于急需人才,朝廷规定前朝落选的举子可以不经过科考而进京掣签为官。这实际上是清朝笼络明朝士人的一个方法,被安排抽签的多是不好的职位—不仅俸禄低,而且地方偏远,难于治理。于成龙抽到的是广西柳州府罗城县知县。罗城县属于边荒之地,山险水恶,瘴疠甚多。北方人到这里,大多水土不服。特别是罗城县民风彪悍,当地人身带刀枪,械斗成风。第一任县令被土司杀死,第二任县令逃亡,之后一直无人接任。于成龙不顾家人和亲朋的反对,决定到罗城赴任。临行前,他对朋友说:“某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念,所自信者天理良心四字而已。”由于缺少盘缠,他还典卖了些家当,带着5名仆人启程了。
据记载,当时的罗城没有城郭,城内居民不过数家,满目荒凉,甚至没有官衙。最初于成龙一行只能寄居在关帝庙里,把床安放在塑像后面,以院内积土当作几案,旁边挖坑做饭,炊具也只有一锅一盆。没过多久,两个仆从就遇瘴病而死;另有两个仆从见此情形,也偷偷逃走了。在给友人的信中,于成龙写道:“万里唯余一身,生死莫能自主。夜枕刀卧,床头树二枪以自防。”
就是在这样艰苦的环境里,于成龙以坚定的意志,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治理罗城县的事业上。由于罗城社会秩序不安定,于成龙采取了“治乱世,用重典”的方法,首先建立保甲制,严惩案犯,打击盗贼,规定“盗有犯者立斩之,悬其首于竿”,于是盗贼皆不敢作案。他又让乡民练兵,在全县搞联防,以应对邻盗的侵犯。与此同时,于成龙还招募流民开垦荒地,借给百姓耕牛和种子,以恢复农业生产。他常常深入田间了解农事,奖勤罚惰。农闲时,他带领百姓修民宅,建学校,筑城墙;对新迁入的人家,他亲自题写楹联,以示鼓励。当地人见于成龙工作劳苦而生活清苦,便给他送来一些油盐,于成龙则回绝说:“我一人在此生活,用不了这么多东西,你们应该拿回家孝敬你们的父母。”
在于成龙的治理下,三年之后,罗城县摆脱了混乱的局面,出现了百姓安居乐业的新气象。于成龙后来说:“我一生得力,在令罗城。”应该说,罗城是于成龙仕途的起点,他以优异的成绩,赢得了朝廷和百姓的肯定。
康熙六年(1667),因治理罗城有功,于成龙被举荐为广西省唯一的“卓异”(清朝吏部定期考核官员,一般文官每三年、武官每五年考核一次,政绩突出、才能卓越者称“卓异”),并升任四川合州知州。离开罗城时,当地百姓“遮道呼号:‘公今去,我侪无天矣!追送数百里,哭而还”。
政绩卓著,稳步高升
四川合州在当时也是一个比较贫瘠的地方。由于明末清初的战乱,人口衰减,但徭役赋役依然很重,百姓生活困苦。这对新知州于成龙而言,是一个大考验。他到任后,立即对旧有的弊政和积习进行改革。按惯例,知州到任后,知府会下帖要求合州送鱼,但于成龙坚决拒绝。在治理方面,他以招抚百姓为第一要务,首先严禁官吏勒索百姓,然后向上级汇报民间疾苦,将百姓的徭役负担废除了十余件,同时他要求合州下属各县注意为新依附的百姓解决居住和垦荒中遇到的困难,并亲自为他们规划田舍,申明三年后起科。不到两年时间,合州人口骤增,荒芜的土地得到了开垦,百姓生活日益改善。
因政绩突出,康熙八年(1669),于成龙又被升为湖广黄冈同知,驻扎在岐亭。岐亭这个地方山高林密,有好几伙盗贼出没,大白天的就敢外出劫掠。由于盗贼十分强悍且狡猾,又以报复为能事,所以查办起来十分棘手。官府若立了盗案,上司就要求限期侦破,如果到期未能完成,便会遭到斥责和惩处,黄冈的地方官为了保住自己的官帽,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对百姓的报案置之不理。这样一来,盗贼就更肆无忌憚了,百姓则是苦不堪言,无处申冤。于成龙到任后,立即着手缉拿盗贼。
为了摸清盗贼的情况和重大案件的来龙去脉,于成龙采取“微服出行”的方法,有时甚至装扮成乞丐,到盗贼的住处,与他们生活一段时间,从而将盗贼的一举一动摸得一清二楚。据说,他还特意在衣服内缝制了一个布袋,用来放盗贼的名单。在掌握充足的证据后,他便采取行动,将盗贼绳之以法。从此,岐亭的社会秩序逐渐稳定,百姓对于成龙表示叹服。
于成龙在黄冈同知任上的举措,深得湖广巡抚张朝珍的赞赏,他举于成龙为“卓异”,这是于成龙第二次被举“卓异”。朝廷升任他为武昌知府,这一年是康熙十三年(1674)。
正在此时,“三藩之乱”爆发了。以吴三桂为首的叛军,攻势凌厉,一路北上。同时,他还派出许多湖北籍的部将,拿着封官的“札书”到湖北策反。当时,湖北的麻城、大冶、黄冈、黄安的盗贼,都“倚山结寨”响应吴三桂。麻城县曹家河人刘君孚,曾是于成龙的手下,也得到了吴三桂的“札书”,于是他联络附近的大盗,开始反叛。在这危急的时刻,巡抚张朝珍想到了于成龙,乃命他前去平叛。于成龙摸清事情原委后,决定采取“招抚”的方针。他发出“自首者免罪”的告示,反叛者纷纷投降,“来者日千计”。随后,他又带着两个随从闯进山寨,大喊:“我那个刘老仆呢?怎么不来见我!”刘君孚听后,赶忙“叩头受抚”,其众数千人皆降。一场叛乱,就这样被平定了。
张朝珍得知此事后,上奏朝廷,任命于成龙为黄州知府。此时,黄州也不安定,当地诸盗联合豪强造反,声势浩大。手下官员劝于成龙退保麻城,于成龙坚定地说:“黄州,七郡门户,我师屯荆、岳,转运取道于此。弃此不守,荆、岳且瓦解。”他着眼于大局,清醒地认识到黄州的重要性,于是决定组织乡勇与叛乱者一战。激战时,于成龙不仅亲临前线指挥,而且身先士卒,带头杀敌,最终将叛乱平定,擒获叛乱首领何士荣。对于那些主动放下武器投降的盗贼,于成龙则不记旧账,并将他们妥善安置。尽管战事紧急,但于成龙依然关心民众疾苦,严令禁止在正常赋税之外再行征收,禁止官员之间相互馈送,由此民心大安。
康熙十七年(1678),于成龙被擢升为江防道道员,操练水师。次年,又被擢升为福建按察使,主管全省的司法案件。至此,于成龙成為了一名省级大员。从四十五岁出仕为官,到六十二岁成为省级大员,这十七年间,于成龙做过知县、知州、知府、道员,难能可贵的是,他以如此高龄在基层任职,却没有丝毫懈怠,也没有打算做一个太平官,而是每到一地,无论任职时间长短,总是竭尽所能,兴利除弊,这真是应了他说的那句“天理良心”!
在福建按察使任上,于成龙逐一纠查,将被冤枉入狱的百姓尽行释放,还集资将被劫掠到军中充当奴婢的良家女子赎出,让她们与家人团聚。福建巡抚吴兴祚对于成龙的政绩大加赞赏,上书称他为“廉能第一”。不久,于成龙又被升为福建布政使,成为主管全省财赋和人事的要员。虽然已是高官,但于成龙依然生活清苦,粗茶淡饭,不铺张浪费,也不收受馈送。
他曾对下属说:“吾生来无他嗜好,布衣蔬食,衣食者免饥寒足矣。”他还说:“国家之安危,由于人心之得失,而人心之得失,在于用人行政,识其顺逆之情而已。”
康熙十九年(1680),于成龙升任直隶巡抚,成为管理京畿地区的大员。他依律惩治贪官,并奏请朝廷赈济灾民。其间,康熙皇帝还亲自召见了他,并褒奖他为“清官第一”。
不久,康熙皇帝考虑到江南乃赋税重地,必得清廉的能臣前往,方能澄清吏治,有益民生,于是决定任命于成龙为两江总督。上任伊始,他就颁布了《兴利除弊条约》,包括严禁火耗,严禁私派,严禁馈送,访拿衙蠹以清官场,访拿扒手,严禁审案拖延时日,严禁属下放债,严禁衙役下乡胡作非为,严禁滥收犯人入监,严禁捕役私刑拷问,严禁奢靡,严禁兵丁虚冒等等。他还作《示亲民官自省六戒》,要求下属官员勤抚恤,慎刑法,绝贿赂,杜私派,严征收,崇节俭。于成龙常常微服出巡,为的是访查民间疾苦,他自己则“日惟以粗粝蔬食自给”。有总督率先垂范,两江地区的风俗渐渐改变,人们不再追求华丽的衣着,而是“相率易布衣”,做官的人家也是“减舆从”,江南地区由此“政化大行”。
康熙二十三年(1684),皇帝让于成龙巡视东海事务。一个多月的海上劳顿,让年近古稀的于成龙不堪重荷,回到督署后大病了一场,数日不食,呕吐不止,不久,便去世了,终年六十八岁。
他的属下在整理遗物时,发现只有绨袍一袭,床头有盐和豆豉数罐而已。担任两江总督这样的高官,却清贫如此,实不多见。
百姓得知于总督去世的消息,“罢市聚哭,家绘像祀之”。朝廷赐谥号“清端”。康熙皇帝则发出“居官如成龙,能有几耶”的感慨;后来又谕大学士等说:“于成龙实天下廉吏第一。”
于成龙的精神和品格
举凡我国历史上的杰出人物,必然是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承者和代表。于成龙为官从政时展现出的精神和品格,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廉政文化的内涵,值得我们珍视和学习。
首先是义不辞难、匡扶天下的责任情怀。
于成龙自幼过着耕读的生活,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加之经历了明清易代,使他更关注社会民生,推崇知行合一、经世致用,形成了“为学务敦实行,不屑词章之末”的态度,并在心底涌动着一股匡扶天下的社会责任感。
当他以抽签的方式得到广西罗城知县后,不顾家人和亲朋的反对,毅然决定赴任。需知,当时的于成龙已经四十五岁了,作为一家之主,上有老母,下有妻小,家庭尚属温饱,本可以阖家团圆,安享太平生活,而不必背井离乡,去贫穷边远且尚不安定的罗城任职。但他坚定地选择了奋斗的人生旅程。他选择做知县,不是为了“十万雪花银”,而是出于“天理良心”四个字,他此后的为官经历便证明了这一点。应当指出,于成龙的选择体现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精神,充分展现了中国古代知识分子那种位卑未敢忘忧国、以天下为己任的高尚情怀。
其次是为民作主、诚心实政的为官态度。
于成龙为官,体现着强烈的民本思想。他认为,“官之于民,犹父之于子也。父不慈则子不孝,官不清则民不良”。他强调官员必须从“诚”字出发,重官德,养廉耻,对百姓“必时其饮食,体其寒暖,事事发于至诚。……规其饥寒,勤其劝化,事事出于无伪。盖无伪则有实心,……若徒外面摭拾一二便民好事,以为得意,亦市名也,其去残忍者几希耳!”
秉持这一理念,于成龙从顺治十八年出仕,至康熙二十三年病卒于任上,在其官宦生涯中,无论官职大小,身处何时何地,面对何事何人,他都从切实改善民生的角度出发,敢于直面问题,敢于触及难点,敢为别人所不敢为不愿为;只要是符民意、顺民心、关民生利益的事,他都实心实意、全力以赴地去办,决不因循推诿、明哲保身。
比如,永定河洪水泛滥,造成直隶宣化府数县区大片良田遭殃,成为不毛之地,而失地的农民则仍然承担着原有的沉重赋额。百姓多年“包粮为累”,地方官却只关心政绩考核而催征不断。于成龙任直隶巡抚后,便着手解决宣化府民众长期“包纳荒粮”的问题。他组织人员迅速核查,并上奏朝廷,其中有“此数处之荒粮一日不除,则数处之民生一日不遂”这样恳切的话语。最终,朝廷同意了于成龙的请求。
第三是清正廉洁、正以率下的人格风范。
于成龙在江南主政时,被百姓亲切地称呼为“于青菜”。原来,他虽身居高位,却依然生活简朴,“日食粗粝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终年不知肉味”。于成龙不是故意做给别人看的,这是他一直以来的生活习惯。于成龙去世后,只留有绨袍一袭,盐和豆豉数罐而已。在任布政使时,为了时刻警示自己,他还写了一副楹联:累万盈千,尽是朝廷正赋,倘有侵欺,谁替你披枷带锁;一丝半粒,无非百姓脂膏,不加轸(珍)惜,怎晓得男盗女娼。
除了端正自己,于成龙还时常告诫属下做官的准则。比如围绕察吏安民的问题,他发出了一系列通告:针对吏治腐败,有《严禁馈送檄》《饬查劣员檄》《严禁奢靡檄》;针对民生问题,有《严禁火耗檄》《严禁冒灾檄》(冒灾指侵吞赈灾粮款)、《严禁略买檄》(略买指旗人拐卖人口为奴);针对社会风气,有《驱逐流娼檄》《严禁赌博谕》等等。其中,在针对贿赂成风而发出的《严禁馈送檄》中,他把向他“公然开具手本(禮单)呈送中秋节礼”的大名知县通报全省,惩一儆百,并严禁各级官员“私相馈献”。
应该说,为官清廉是于成龙最为人们称道的品格,康熙帝称他“天下廉吏第一”也是指的这个方面。中国的“清官”文化中,于成龙无疑是典型的代表人物。
最后是清俭的家风传于后世。
于成龙对家族子弟的教育也是很严格的,他规定,如果子弟有不孝、不悌、不和亲族、不敬长上的,就要将其带到祠堂,根据犯错的轻重程度进行责罚。如果屡教不改,就送到官府惩治。
于成龙赴外地做官,不带家眷,于是把治家的重任交给长子于廷翼。他嘱托道:“我做官不管你,你治家莫想我。”于廷翼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悉心奉养祖母和母亲,并抚育两个弟弟成人。
于成龙还要求家人务求勤俭节约,不可奢靡。他说居家要节俭,应该想到挣钱不容易。衣服饮食,适口充身即可,不可铺张浪费。他还希望子孙通过勤奋读书,以真才实学登上仕途;又告诫他们就算是难以遇到入仕的机会,只要明白做人做事的道理,也就不会被看作是不通晓事理的人。
在于成龙的教导下,长子于廷翼做训导时,也颇有成绩,而且经常周济亲友、族人。于廷翼还继承了父亲的家风,十分重视对儿子于准的教育。于准做浙江按察使时,于廷翼曾这样对他说:“你的职位维系着老百姓的命运。你不要凭小聪明判案,也不要依着脾气情绪判案。”在祖父的影响和父亲的教育下,于准为官清廉,爱民如子,被举过“卓异”,官至巡抚,康熙帝赞其“恺泽三吴滋化雨,节旄再世继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