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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纺织品及服装中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的检测

2018-12-14朱峰

中国纤检 2018年12期
关键词:偶氮染料印染芳香

朱峰,福建省纤维检验局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纺织品、皮革等生态安全法规、检测技术研究和标准化工作。

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2018年“双11”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抽查以儿童产品安全和电器产品安全为重点,对天猫、京东商城、1号店、凡客诚品、唯品会、国美电器、拼多多、网易严选、苏宁易购、当当网、贝贝网等11家电子商务平台上销售的婴幼儿服装等7类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开展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抽查的63批次婴幼儿服装产品中,有10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pH值、绳带要求、附件抗拉强力、耐唾液色牢度等。

其中,不合格项目“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由于含有“致癌”两个字容易引起消费者的恐慌和不解。那么,服装中的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具体指的什么?来自哪里?能否去除?如何检测服装中的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本期邀请福建省纤维检验局检测专家朱峰来解读纺织品及服装中的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检测的相关问题。

1.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具体指的是什么?会对人体产生哪些危害?纺织品及服装中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含量的检测依据有哪些?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经还原反应分解出致癌芳香胺的染料。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属于偶氮染料,分子结构中含有偶氮基(—N=N—)。目前,国内外公认的致癌芳香胺的数量是24种,涉及约200种偶氮染料,这些偶氮染料又被称为禁用偶氮染料。需要说明的是,偶氮染料是合成染料中品种最多的一类,广泛地应用于各类纤维的染色,禁用偶氮染料仅占全部偶氮染料的5%左右,并非所有的偶氮染料都是禁用染料。

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染色的纺织品、服装或其他消费品与人体皮肤长期接触后,在人体正常代谢过程所发生的生化反应条件下,可能发生还原反应分解生成致癌芳香胺,经过一系列活化作用而改变人体细胞的DNA结构,引起人体病变和诱发癌症。

我国现行纺织产品中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的限量依据为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在纺织产品中禁用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致癌芳香胺的限量值为≤20 mg/kg。纺织产品中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的测定方法为GB/T 17592—2011《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和GB/T 23344—2009《纺织品 4-氨基偶氮苯的测定》,一般先按照GB/T 17592检测,当检出苯胺和/或1,4-苯二胺时,再按GB/T 23344检测。

2.根据您的经验,哪些服装比较容易出现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项目不合格?

随着欧盟禁用偶氮染料法规的发布和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实施,可分解芳致癌香胺染料已经成为纺织服装国际国内生产和贸易中最重要的监控指标之一。

由于偶氮染料具有很广的色谱范围,包括红、橙、黄、蓝、紫、黑等,色光良好,色牢度较高,因此偶氮染料被用于多种天然和合成纤维的染色和印花,是纺织服装在印染工艺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类合成染料。因此,经印染加工的纺织产品都可能存在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并导致该项目不合格。

3.在纺织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含量检测方面,有哪些疑难或者关键点?能否给出相关的建议?

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服用、装饰用和家用纺织产品均须满足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对于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的规定,其检测依据GB/T 17592和GB/T 23344。纺织品中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从纺织品外观上无法分辨,只有通过专业检测才能发现,且对“人、机、料、法、环、测”的要求相对较高。简单提几点:一是确保取样代表性。尤其对于多颜色、多材质、多组件的纺织产品,应按照GB 18401 7.4条款以及附录D要求取样,注意不要遗漏颜色、材质、组件,以免造成漏检或误判。二是假阳性确认。由于致癌芳香胺化合物存在同分异构体、其他干扰等原因,可能出现假阳性检出。需根据疑似检出物种类,采取气相液相色谱交叉验证等方式进行假阳性确认。三是加强质量控制。由于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的检测过程较为复杂,涉及试剂、步骤、仪器等较多,而且某些致癌芳香胺不稳定,对实验室的综合能力要求较高,因此有必要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质量控制,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应根据CNAS-CL01-A002: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的要求,采取空白、控制样品、加标、重复检测、比对等方式加强内部质控。

4.对纺织和服装生产企业来说,生产中应该着重注意哪些方面,从而避免产品中出现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1)正确认识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虽然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通常在纺织产品所有项目中不合格率较低,但由于其危害最大,因此首先应正确认识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的来源,避免有意或无意使用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一方面,避免有意使用。部分印染企业抱着侥幸态度,认为相关标准、法规既然设定了限量,只要没超限,还是可以使用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数据显示,使用少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代价太高。另一方面,避免无意使用。部分印染企业由于对复配染料和拼接染料认识不够,不了解其中可能含有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成分,而在印染时不经严格识别,使用了貌似安全的染料。

(2)加强印染原料进厂检验和质量监控。印染企业在采购染料、助剂等原料产品时,应确保原料满足GB 19601—2013《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GB/T 20708—2006《纺织助剂产品中部分有害物质的限量及测定》等要求,鼓励制定更严格的企业标准,从源头上确保产品质量、彻底杜绝致癌芳香胺。

(3)加强面辅料进厂检验和质量监控。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质量安全问题在后期服装加工生产中无法去除,因此,纺织服装加工企业要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理念,完善质量控制体系,严格面辅料质量控制,严把面辅料质量关。即使对装饰线、缝纫线、花边等配件也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防止因服装配饰产品引入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而导致产品不合格。

5.对消费者和经销商来说,在服装选购及使用时应注意哪些方面从而保证质量安全性?

对于消费者,一是查产品标识和做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明确规定了产品的标识内容。因此,在选购服装时,查看产品是否具有完整的标识,包括是否明确地标注了产品名称、执行的产品标准编号、制造者名称、地址、产品号型或规格、安全类别、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内容。同时查看产品的做工是否良好。二是留存购买凭证。尽量保存好有关该商品的所有凭证,包括:购买票据、服装吊牌等,既可用于指导产品维护,还可在发生质量纠纷时作为维权的重要凭据。

对于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应当确保销售的产品标识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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