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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智障碍者家庭需求状况与对策

2018-12-13朱卫芳

新教育时代·教师版 2018年35期

朱卫芳

摘 要:心智障碍群体始终是一个需要社会特别关注、政策特别倾斜的群体。在各类残疾人中,心智障碍者很难甚至不能表达他们自己的意愿,是残疾人中相对最弱势的人群,成为了社会救助和服务的重点对象之一。同时心智障碍孩子的家庭往往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和需求,本文试图从社会工作角度去寻求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心智障碍 智障人士 托管

一、问题的提出及研究的现实意义

(一)相关文献综述

在我国,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残疾人康复工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至今,已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在康复工作的基础上,关心和关注残疾人事业的各个学科的研究者,致力于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研究,为残疾人康复工作增添了理论框架和支持,并在实践探讨研究领域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残疾人康复工作包括所有残疾类型的康复工作,智力残疾康复工作就是其中之一。

(二)研究的现实意义

随着心智障碍者康复需求被逐渐提上政策日程,人们对残疾人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那么,对于智力残疾的人来说,自己有何康复需求、家庭需求?面对这些需求及这些影响的因素,作为一个政策的制定者,作为一个研究者,抑或作为康复服务的社会工作人员,我们又应如何去考虑和面对这些问题?这需要全体社会成员一起去努力实践。

因此,从社会工作的视角对心智障碍者家庭需求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运用社会工作方法进行介入和干预,或许是更有效的解决心智障碍人士家庭需求的途径之一,有助于智障服务工作更加积极有效的开展,从而更好地为智障人士及其家庭服务。

二、研究的理论视角

马斯洛理论把需求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与爱的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依次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排列。同时,各人的层次需求也是因人而异,而心智障碍的人同样有着各种不同的需求。因此,在对心智障碍人群的需求研究中,也将以此理论为视角进行分析。

三、智障人士及其家庭的生存状况及需求特点

(一)生存状况的特点

从性别来看,男性智障的自然出现率比女性高。从年龄来看,智障人士主要集中在40岁以下的年龄段,其人数比例呈现未成年期低,中青年期高,老年期下降的特点;从智障等级来看,轻度智障者和重大智障者占比例最大、中度次之、极重度很小;从接受学校教育的情况来看,智障人士教育程度普遍低下,而智障程度越高接受学校教育可能性越低;从个方面能力来看,智障人士不管在生活自理能力还是社会适应能力都相对较差,而且缺乏社会交往技能;从兴趣爱好方面来看,智障人士的兴趣爱好比较广泛,主要有音乐、绘画、舞蹈、手工、模仿及体育等。从居住状况来看,这些智障人士家庭居住的房子以自家购建为主,这些家庭主要以三口之家为主,其次四口之家,再下来是两口之家;从经济状况来看,智障人士的家庭的经济状况大部分都比较困难,生活拮据,而且不管是在业的还是不在业的智障人士,他们家庭的生活经济来源的构成没有统一性,经济收入的来源有多种构成。

(二)需求的特点

经济困难是智障人士及其家庭的最大困难,也因此决定着他们的需求主要围绕经济收入和获得展开。而对智障人士康复训练有需求的家庭,主要的需求是生活自理能力的训练,其中包括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家居自理能力;康復训练没有需求的家庭,主要认为自己家的智障人士不需要也没有必要进行康复训练。

四、智障人士及家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普及智障知识,加强福利政策宣传的力度

很多智障人士家庭及成员对智障知识的了解很少或对智障的认识存在误区,所以延误智障人士的康复和治疗。而社会上的很多人也因为对智障的误解,而对智障人士及其家庭存在歧视,因此带给智障人士及其家庭很大的社会压力和心理负担。所以应该普及智障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智力障碍。

还有因为对我国福利政策的不了解,使得智障人士不能获得应有的权利和利益。所以政府部门或者从事残疾人工作的工作者,应该加强残疾人福利政策的宣传力度,致力达到只有有残疾人的家庭都能知道和了解我国相关的残疾人福利政策。

(二)建立健全完善的智障人士家庭社会支持系统

智障人士家庭面对多重压力,压力来源主要来自家庭本身和社会,在面对这些压力的同时,还有承担很重的家庭的负担,加上长时间承担照顾的责任,生理及心理都面对巨大的压,精神自然也就处于高压和强压的状态,但因为没有一个能让他们宣泄和缓解的社会支持系统,因此很多负面的情绪给这些家庭带来了很大的困扰,阻碍了家庭的正常生活。因此建立健全社会支持系统可以缓解智障人士家庭及成员的压力,让他们有一个宣泄的出口。借此,也可以让这些家庭感受到的理解、接纳和鼓励。

(三)建立智障人士托管机构,保障智障人士服务机构的正常运营

在智障人士的需求中,他们的未来生活成为他们家庭担心的问题之一。照顾智障人士,尤其是中、重度智障人士是家庭沉重的负担。而随着照顾者和智障人士的年龄的增长,照顾智障人士已然让照顾者力不从心,而又没有一个专门的托管中心,所以他们对智障人士的未来忧心重重。所以,建立一个智障人士的托管中心是势必所需。

而对于现存的智障人士服务机构,政府应作为它们坚强的后盾,保障智障人士服务机构的正常运营,确保智障人士“无门有接收,入门有保障”。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改善智障人士就业环境,解决智障人士的就业问题

智障人士并不是完全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但在一些招工部门或单位企业那里,却认为智障人士不可能也没有能力工作。然而残疾程度属于轻度和中度的智力残疾人,他们完全有能力从事一些劳动。但在我们的调查研究中,只有为数不多的智障人士在从事工作,而且工资很低。这样的就业环境不可能促进智障人士就业。

结语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残疾人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工作,它是做出来的事业。要想做好残疾人事业,光靠政府不可能完成,所以需要社会各界的力量;要想做好残疾人士事业光靠想不可能完成,需要走近残疾人及其家庭。所以需要我们关注残疾人的生存状况和需求,从而改善残疾人生存状况、优化社会环境、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参考文献

[1]美国智能障碍者协会.智能障碍——定义、分类及支持系统[M].台湾:双溪启智文教基金,1998.

[2]张宁生,荣卉.特殊儿童父母的压力与应对[J].心理学动态,1997,5(2):11-15.

[3]马廷慧.成年智障人士康复训练服务的思考与实践[J].中国特殊教育,2004(6):4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