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家庭农场培育与发展探讨
2018-12-12崔起兰
崔起兰
摘 要:本文通过对新乡市家庭农场做实地调研分析,发现新乡市在家庭农场培育方面存在如下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家庭农场建设资金不足,家庭农场管理者素质普遍偏低,农业保险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基于上述问题并结合相关调查问卷,提出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提升家庭农场管理者的素质,逐步完善农业农村保险制度等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家庭农场;土地流转;培育
家庭农场,一个起源于欧美的舶来名词;在我国类似于种养大户的升级版。通常将家庭农场定义为:以农户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强调,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基于此,本文结合新乡市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分析了制约新乡市家庭农场发展的因素,通过对典型农场案例分析,提出破解发展困难的对策建议。
一、河南省培育与发展家庭农场的现状
本文利用河南省农科院举办河南省示范性家庭农场主培训的机会,对河南省新乡市参加培训的农场主进行了问卷调查。共计发放问卷226份,回收220份,其中有效问卷175份。涉及地区包括新乡县、原阳县、卫辉市、辉县市、延津县、封丘县、凤泉区等7个县区的家庭农场。本文的调研内容涉及家庭农产经营主体、要素情况、经营情况、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获得的支持、资金来源等几个方面。调查显示,当前河南省家庭农场总体发展态势良好,家庭农场主素质不断提升。基于调查结果,本文发现家庭农场在土地流转(流转类型、流转年限、流转价格等)、家庭农场种植规模和类型、农户参与农业保险情况、家庭农场资金来源及农产品销售方式是影响河南省家庭农场发展的主要因素。
1.土地流转形式
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的类型主要包含转包、租赁、入股、互换和转让等。本文的调查结果显示,175户中有11户家庭农场并没有签订正式流转合同,主要涉及一些经营规模比较小的农户,占总样本比为6.3%;租赁形式的农户有158户,占全部样本的90%;入股形式的农户有11户,占全部调查样本的6%。农村土地流转的期限主要包括“5-10年”和“10-20年”两种。农村土地流转的价格区间是每亩地500-1000元。另外,河南省作为农业大省,农民具有“兼业”特点,不愿意出租土地,导致土地流转困难,家庭农场规模难以扩大。
2.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和类型
通过对175户家庭农场种植规模的调研,发现有81户的种植规模在200亩以下,占总样本的比重为46.3%;种植规模在200-500亩之间的共有56户,占总样本的比重为32%;种植规模在500亩以上的共有38户,占总样本的比重为21.7%。总体而言,河南省家庭农场规模主要以200亩以下的小规模农场为主。结合调研过程中积累的经验,本文将这175户家庭农场划分为以下5种类型。即种植业、种植兼休闲业、养殖业、种植业养殖业结合、种养兼休闲业,其中,专门从事种植业的农户有120户,占总样本的68.6%,主要种植小麦和玉米等粮食作物,部分家庭农场也种植大蒜、大豆等经济类作物; 从事种植兼休闲业的农户有21户,主要以农家乐为主,占总样本的比重为12%;从事养殖业的农户有10户,主要养殖奶牛、蛋鸡、猪为主,占总调查样本的比重为5.7%;从事种养结合的农户有3户,占总调查样本的比重为1.7%;从事种养兼休闲业农户有21户,占全部总样本的比重为12%。总体而言,河南省家庭农场仍然以种植业为主。
3.农户参与农业保险情况
在对175户家庭农场参与农业保险调查统计中发现,不参加农业保险的人数高达56人,占全部样本的比重为32%;参加农业保险的人数为119人,占样本农场的比重为68%。尽管已参加农业保险的人数是没有参加农业保险的人数的2倍,但是与英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家庭农场参加保险的比重仍然偏低,我国家庭农场经营者作为一名理性人,为了增加农业收入,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应当积极参加农业保险。
4.农场经营者年龄结构和学历构成
河南省家庭农场经营者作为本次调研的主要对象,其提供的信息一方面具有典型性,另一方面可靠性也比较高。从年龄结构看,家庭农场经营者主要以30-50岁为主,占总调研人数的比重为82%,他们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一般为10-15年,当合同到期后,部分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年龄在60岁左右,这就涉及到年龄较大的农场主是否还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继续经营农场这一棘手问题。另外,30岁以下的家庭农场经营者只有8人,比重明显偏低。从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学历层面来看,高中及以下学历的经营者占绝大多数,高达140人,占全部总样本的比重为80%,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农业经营者人数较少,只有35人,占总样本的比重为20%。本文的调查结果表明:河南省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学历层次普遍偏低,很有必要进一步增加农场主的培训。
二、河南省发展家庭农场的制约因素
1.家庭农场经营者素质有待提高
经调查研究发现,河南省新乡市的家庭农场经营者的人员构成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第一类,从种植或养殖发展而来,通常承包的土地在百亩左右,这类农场经营者的思想观念、接受现代农业发展理念等方面,明显落后于其他农场经营者。第二类,农场经营者之前拥有工商业企业经营经验,并积累了一定的资金和技术,但缺乏种植和养殖经验,会增加相关农业经营风险。第三类农场经营者是返乡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同时容易接受新理念,能够准确把握前沿信息,但他们缺乏实际种植和养殖经验。综上调查发现:河南省家庭农场经营者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经营管理水平不高。
2.家庭农场建设资金不足
尽管河南省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和财政政策,但具体执行效果却不尽如人意。根据本文的调查结果,发现农业机械设备、土地经营权等不能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导致相关惠农贷款进度慢、审批程序复杂、时效性差,无法及时有效满足农业投资季节性的要求。
三、加快培育与发展河南省家庭农场的对策建议
1.培养高素质的家庭农场经营者
本文的调查结果发现,河南省家庭农场经营者整体的素质不高,因此,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需要逐步加强家庭农场主的教育和继续学习能力,大力培育、培养新型农民。
2.创新发展农村金融服务
要解决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应为民营金融机构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支持民营金融机构发展。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加大政策性金融對农业的支持力度。结合不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理顺种粮、良种等财政直补资金的补贴渠道,将其直接发放给家庭农场。
参考文献:
[1]农业部印发《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EB/OL].http://www.sdpc.gov.cn/fzggz/tzgg/ggkx/201403/t20140311_590746.html,2014-03-11.
[2]姜涛.家庭农场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作用解析[J].中州学刊,2017,(1).
[3] 肖化柱,周清明. 家庭农场扶持制度的国外经验与借鉴[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04).
[4] 刘召勇,张广宇等. 家庭农场成长条件与政策支持调查分析——基于河南的典型调查[J].调研世界,20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