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建设驱动陕西民营经济发展的路径研究
2018-12-08范维
范 维
(陕西省行政学院,西安 710068)
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一带一路”已成为加快经济增长、推动各国合作的重要举措。陕西作为古丝绸之路的起点,处于“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上,其独特的地缘优势和文化优势让陕西成为连接国内和“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重要交通枢纽和重要战略支点。陕西民营经济应依托“一带一路”建设的契机,加快跨越式发展,在竞争中赢得主动并获取先机,突破自身发展瓶颈,使“一带一路”建设成为陕西民营经济的未来发展的新引擎。
一、陕西民营经济发展现存的问题分析
1.民营经济下行压力凸显,市场开拓有待增强。整体宏观经济形势对民营经济冲击较大,民营实体经济面临着不同程度的生存发展困境,受到当前整体价格回落、成本上升、利润空间缩小等影响,民营经济发展速度明显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凸显。截至2017年1月份,全省对外直接投资1 305万美元,较去年下降72%;民营投资大幅回落,全年持续出现负增长:2016年各月累计分别增长 -12.8%、-7.8%、-12%、-14%、-4%、-4%、-4%、-3.8%、-3.4%、-2.3%,低于 2014年21.1%和2015年7.5%的增速,比同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低21.6个百分点、19.6个百分点、21.5个百分点、18.5个百分点、13.3个百分点、12.8个百分点、13.7个百分点、15.1个百分点、14.4个百分点、13.8个百分点[1],民营经济下行压力增大。
2.民营经济规模偏小且自主能力不强。陕西省民营经济发展总量不足,整体规模偏小,且多以小微企业为主。2015年,全省已经有近190万家中小微企业,其中私营企业45.52万家,个体工商户140.22万家;规模以上企业17 199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 413家;营业收入超3亿元以上的企业1 508家。2015年,陕西省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主营业务收入仅位于全国第20位,中小企业占GDP的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7.5个百分点[2],经济实力不强,竞争力弱且自主能力不强。
3.产业结构层次依然偏低。受到市场准入、企业自身素质等条件的限制,陕西省民营经济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低的行业,生物科学、信息技术、高新技术产业相对较少;装备工艺落后,资源利用率低,资源型、价值链中低端产业仍占主导地位;同时,一些产业能耗高、产业链短、附件值低、技术含量低,缺乏核心技术和竞争力,极易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4.基础设施薄弱、服务体系落后。陕西大部分地区经济发展所依托的铁路、公路、电网、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仍显不足,不能满足企业快速发展的需求。特别是县域经济基础设施落后,难以适应产业集群、块状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一些企业虽设立了工业园区,不少地区也建立了创业孵化园,但基础设施不配套、政策机制不灵活、产业功能不完善等问题普遍存现,严重制约了陕西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5.融资难导致民营经济缺乏资金。陕西省金融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其中国有金融机构占有较大比例,其他金融机构由于进驻发展较缓,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十分有限。据统计,陕西民营企业仅能获得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总额的不足15%,大部分资金从民间渠道获取,而民间借贷的年利率平均达到20%,这无疑增大了民营经济的资金成本。同时,陕西证券市场发育薄弱,目前尚未形成较大规模的中心证券市场,直接融资渠道不畅通。因此,融资难题是长期制约陕西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
二、“一带一路”支撑下民营经济发展的战略价值
1.民营经济的发展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强力驱动。自“一带一路”战略提出以来,中国智造、中国建设、中国服务加快了“走出去”步伐。这其中,我国民营企业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一带一路”建设所遵循的基本理念、发展原则和实施路径中,很多是其他经济形式所无法实现的,民营经济的地位无可取代。同时,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逐渐放缓,传统行业有效需求下降并趋于饱和,使得民营企业的竞争压力加大并受到海外供给市场的冲击。作为经济增长重要力量的民营企业,应抓紧“一带一路”带来的契机,不断创新驱动,积极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并赢得新的增长空间。
2.民营经济的发展是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力回应。2016年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首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旨在调整经济结构,使要素实现最优配置,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数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深刻变革,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和行业。而民营经济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其本身具备的民间性、市场性、开放性等特点使民营经济在经济运行中发挥难以替代的作用,民营经济的发展必将带动整体经济形势。因此,民营经济通过经营方式的转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品更新换代并最终推动整个价值链的转型升级,既能提高民营经济的经济实力,增强其综合竞争力,同时也是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力回应。
3.民营经济的发展将促进科技创新。民营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民营经济的发展推动了科技创新与科技进步。在2016年陕西百强企业中,民营企业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虽然规模上有较大差距,但是民营企业创造的营业收入是资产总额的1.27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营业收入只有资产总额的39.5%,民营企业在资金的利用率上明显优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效的资金利用是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的强力保障。“十二五”以来,陕西省政府、陕西省科技厅组织实施了一大批对陕西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支撑的项目,使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从2006年的45.03%提高到2014年的55.81%。近年来,民营科技企业数量稳步提升,并积极承担陕西省组织实施的重大产业化项目科技创新,在全国500强的民营企业中,陕西的东岭集团、迈科集团、金花集团、荣民集团位列其中,这些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不仅增强了本企业和周边产业的经济活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也要不断加强。诸多事实证明,民营经济的发展有力的促进了科技创新。
4.民营经济的发展有助于拓宽就业渠道。在整体经济下行和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的压力下,陕西就业压力凸显。民营经济在众多的经济形式中,在容纳社会就业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截至目前的招聘信息中可知,民营经济用人需求增长较快,吸纳人才的作用更加突出。其中,民营企业招聘单位数量同比增加23.52%,个体工商户同比增加29.28%,吸纳了大部分的就业人员和新增就业人员,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中的大部分人也在民营企业中得到就业机会。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不仅拉动了陕西整体经济形势的增长,更吸引了更多的农民返乡创业就业,增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特别是“双创活动”的开展和小微企业的发展,吸纳了一批高素质人才的就业,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
三、“一带一路”背景下民营经济发展路径分析
1.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政府服务职能。构建完善的社会服务体系,是民营经济有序运行的重要基础,并对民营经济在交流技术、共享信息、融通资金等方面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政府应继续简政放权,积极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建立亲清型政商关系,在政治待遇上公平一致,在管理服务上一视同仁。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加强省、市、县民营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循序渐进的形成体系完善、功能健全、覆盖主导产业和重点企业的服务体系。鼓励社会优质资源参与民营企业社会服务平台的建设,有效实现资源共享。同时,利用陕西丰富的高校教育资源和社会教育资源,与民营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推进产学研一体化、为民营企业培育人才[3]。
2.突破融资瓶颈,降低融资成本。陕西民营经济的融资难题,主要原因在于金融机构运行机制不健全、信用担保机制不完善、民营企业自身信用程度低。为此,应进一步加快引进金融机构落户陕西地区,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引进行业竞争机制,以此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加快放开市场准入限制,在试点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发展与中小企业规模适当的地方银行、乡镇银行等小型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金融机构应根据民营企业需求设计金融产品,积极推广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等金融产品。同时,积极发展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形成以政府拨款设立非营利性担保公司为主,以企业或专业协会集资联合建立的商业性担保公司为辅的融资担保机制[4]。鼓励民营企业扩大直接融资,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民营企业在新三板、新四板挂牌,对于贫困地区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应利用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的优惠政策,实现多层次融资。
3.优化创新产业路径,深化科技创新驱动。在国家调整经济增长方式、部署“一带一路”的宏观背景下,民营经济应抓住有利时机实现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和陕西省的相关产业政策,结合陕西省时机,确定有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的优势产业作为民营经济发展的引擎,集中力量将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以此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在抓好传统的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的基础上,鼓励支持高科技、高附加值产业和企业加快发展,努力实现产业升级。进一步加强陕西省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态环保等领域的科技优势,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陕西省教育优势建立深度融合的新型研发中心、成立联合基金。促进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鼓励民营研发中心科技成果在省内优先转化,并对实现成功转化的科技成果给予政府财政补助。将以高新为先驱的高新技术开发区系统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示范及重点平台,提升各级开发区、产业园区的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效果和进程。同时,依托“互联网+”,大力发展互联网在生产要素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推动“互联网+”与创新创业的深度融合,形成“互联网+”引领全社会产业模式业态创新的新环境。
4.强化“走出去”意识,拓展民营企业发展空间。在国内出现产能严重过剩、经济结构失衡、低成本优势渐退的形势下,“走出去”已成为民营经济实现技术升级,突破自身发展瓶颈的重要途径。为此,政府层面应做到政策先行,了解企业“走出去”的现存困难,积极进行行政管理领域的改革探索,为民营企业“走出去”简化行政流程。利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政策疏通,签订双边或多边的经济贸易合作关系,提高民营经济对外投资的效率[5]。引导和扶持民营企业“走出去”中的人才培养,由政府出台人才刚性措施创新人才培养保障机制,留住陕西优秀的高校教育资源,设立人才发展基金,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化经营管理能力的优秀企业家和科技管理人才队伍。同时,加强自贸区建设和机制创新,在借鉴上海等先期自贸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具有陕西特色的,并能支撑陕西及西部地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开放机制和模式,推动陕西“一带一路”战略设想和行动方案的实施。陕西民营经济应依托自贸区建设平台,充分利用地缘优势和政策优势,实施境外并购,建立研发营销基地,并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抱团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创设企业,扩大“丝绸之路经济带”贸易合作,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
[1]2016年陕西发展年度报告之一——陕西经济形势分析报告[EB/OL].陕经网,2017-01-02.
[2]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中小企业局发布《陕西省中小企业“十三五”创业创新发展规划》的通知[Z].
[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EB/OL].靖边县人民政府网站,2016-10-14.
[4]刘毅.“一带一路”背景下民营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J].当代经济,2016,(9).
[5]林回春,王国平.我国民因经济在“一带一路”中如何“走出去”[J].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