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常见纠纷的处理及合同管理
2018-12-07邵广峰
邵广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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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特点
1.1 专业性强
建设工程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作,涉及多种专业性领域,从而造成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主要表现为建设工程主体资格认定的专业性强;合同履行的专业性强;工程款计算支付、变更、索赔等都具有很强的专业性。
1.2 法律关系复杂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时常存在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转包、分包、联合体承包、工程项目权利义务转让等情形,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错综复杂,经常在本诉中发生反诉。因此需要事前理清发包人、总承包人、专业工程承包人、分包人、监理人、实际实施人等之间关系。
1.3 纠纷处理难点多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当事人众多,法律关系复杂,合同权利义务内容繁多,合同履行中的证据材料琐碎,当事人证据意识淡薄等诸多原因,造成给纠纷处理带来很大困难。
1.4 和社会稳定关系密切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同尤其是施工合同纠纷其背后涉及房屋业主、民工等社会群体,处理起来极为敏感,极易引起群体信访、上访,一旦不慎引起矛盾激化,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还具有标的金额大、经常依赖鉴定结论、服判息诉率较低、数量逐年递增等诸多特点。
2 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常见的合同纠纷及处理
2.1 因“黑白合同”引起的纠纷
“黑白合同”又被称为“阴阳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为同一法律行为签署了两份存在实质内容不同的合同,一般“黑合同”签署时间在前,合同中往往约定很多违反国家政策的内容,不能拿到主管部门办理备案;而“白合同”签署时间在后,内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主要用于到主管部门备案,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处理这类合同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合同作为处理纠纷的依据。但在处理实际案件时也不能完全简单地从备案合同出发认定合同效力,还应该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履约情况来综合认定案件事实。
2.2 因优先受偿引起的纠纷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一般指的是在建筑施工中,如果发生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支付工程款,在承包人进行催告后仍然没能按时支付的情况下,有权对建筑工程进行拍卖处理,并且以承包人为建设工程支付的工资、材料款等实际支出为限进行优先受偿。但是一般情况下,发包人在融资、物权抵押等多个环节存在其他合同关系,以及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下,优先受偿权在实际情况中并不能被顺利执行,承包商在使用优先受偿权时往往容易产生一些纠纷。所以对于此类问题应该从预防入手,事前对发包人的债务债权进行深入细致的了解,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再就是在行使优先受偿权时应严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中规定优先权的行使期限。
2.3 因合同无效引起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解释》规定,无资质或超资质施工、借用资质施工、应招标而未招标、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都会造成合同无效。对于无效合同,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应支持承包人依据合同作出的合理诉求。而对于经验收没有合格的应分情况进行处理:一种是修复后验收合格的,另一种是修复后经验收还不合格的,对于前种情况应支持承包人的合同诉求,后种情况则不予支持。
2.4 因垫资或垫资利息引起的纠纷
现在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垫资施工虽被主管部门三令五申地禁止,但实际情况却是比比皆是。如果发包方强行要求承包方垫资施工,而双方碍于政策不允许,又不能在合同中加以明确,从而为引发合同纠纷埋下隐患。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解释》的规定,施工合同中当事人对垫资和利息有约定的,发生纠纷时应依照合同约定执行,但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不予支付。对于施工合同中对垫资没有约定的,应该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的,一般不予支付利息。所以承包方双方最好在正式的施工合同签订后以补充合同的形式对垫资及利息加以明确,避免纠纷时无据可依。
3 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针对出现的合同争议,合同双方应共同努力最好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友好协商实在解决不了的再采用争议评审、民事仲裁和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评审属于非法律方式,解决争议的效率高,但结果不具备法律强制力。民事仲裁和民事诉讼属于法律解决途径,其结果具有法律强制力,但程序性强,所有的时间较长。
4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主要手段和重要内容。首先合同文本的选择对减少合同纠纷至关重要,在选择合同文本时应优先选择国家发行的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项目特点加以补充完善,逐渐形成本单位或本项目的规范性合同文本。这样能最大限度的避免内容缺失或者含糊,减少合同漏洞。如果是国际项目,应根据项目情况优先选择使用世行、亚开行、亚投行或FIDIC合同条件,这些合同条件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的十分详细全面,也有利于合同争端的解决。其次合同的档案化电子化也是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提高合同管理质量和管理效率非常重要。
总之,随着我国建筑业高速发展,企业间的市场竞争日趋加剧,建设工程领域产生的合同纠纷将不断增多。在处理合同纠纷的过程中,企业要不断积累处理纠纷的技巧和经验,及时适应社会经济和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提高合同管理能力,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