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劳动力市场发展现状与集体谈判的关系
2018-12-06张家源
张家源
研究我国目前的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状况与集体谈判之间关系,就是在研究集体谈判在我国现今的劳动力市场起到多大的作用,从而论证出集体谈判在我国的重要意义,在我国急需集体谈判来解决目前劳动力市场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皆是由于劳资关系不平衡所引起的,这其实是建立起集体谈判制度的必要性。
一、劳动力市场现状及其主要影响性因素
用工荒与就业难是最具有中国特色的一对矛盾,这对矛盾其实在经济学上是产业升级的表现之一。用工荒出现的背后有着深刻的矛盾也就是招工难和务工难,产生这样的劳动市场必须要剖析“产业升级”背后的原因,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也是为何集体谈判制度能解决这种社会问题的答案。按照经济学上的分析,是金融危机倒逼产业升级。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毕竟是外部因素,事物的发展最终决定因素在于内因。用工荒,或者是产业升级引发了我国内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地区经济的巨大变化,通过这个本国内部现象里得出的是其内部原因所在,即劳动权利保障的缺失。最终,主要原因还是在内部,即低端劳动力人群的权益长期被压榨,高端知识型人才就业权无保障,而不是主要在于金融危机的影响。此内部原因是劳动者的利益需求及权利意识的觉醒,这体现出了劳动者权利保障的缺失。这不仅仅是“用工荒”这社会问题的根本原因,实际上是反映出本国社会如何长期发展,将会有怎样的转变,这背后是集体谈判制度的社会重要性的体现。
二、宪政视角下建立集体谈判制度的必要性
解决当前用工荒这一社会问题的根本就在于建立起劳动者自救机制——集体谈判制度。集体谈判如何解决用工荒出现的根本原因——劳动权保障的缺失,即集体谈判与劳动市场的关系,从而进一步论证出这个制度对于中国社会更深一层的意义,即宪政价值。社会中运行良好的制度永远是关注“人”的制度,这些制度的设立往往是建立起人类的理想社会——宪政社会的一部分。
(一)集体谈判在劳动力市场中所起的作用
劳动力市场的“用工荒”问题,直到涉及的各种经济问题最终、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权利保障的缺失。这些劳动者因劳动关系而丧失基本权利,资方因掌控资本而提供工作岗位以及各种合同条款来控制劳方,在劳动者试图恢复利益平衡时,他的生存条件以及自我价值的实现机会被完全剥夺。换句话说,不仅仅生存,还有自身发展机会及人格尊严都会遭到损害,因此可以看出劳动关系的失衡具有“隐蔽性”,资方可以让劳方“闭嘴”使得问题隐藏。根据劳动权的主要理论来看,这是属于劳动权受损害的结果。但在我国劳动权的保障已形成了制度,有立法、行政以及司法三方面的保障。相关劳动权的立法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众多,总的就是劳动法,劳动安全方面、休息权方面、劳动合同方面等等各个方面就有众多的规定,有了法律依据就有诉讼救济。劳动监察方面的各种规定繁多,因此我国依法设立了专门的监察机构行使职权。然而,无论是用工荒还是集体谈判,无不体现出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缺失。劳动者在如今的劳动市场上仍在丧失基本权利。其实,在立法、司法、行政这三方面都有着一个共同缺陷,即劳动权的保障主要保障的是个体劳动关系,甚少规定集体劳动权的相关内容。理论上,劳动关系失衡的隐蔽性使得建立在这之上的个体劳动保障苍白无力,因此集体劳动权的保障尤为重要,保障集体力量的行使就能保障个体的权利。达到这一目的,重中之重的就是建立集体谈判制度,这是劳動权的核心。从这个理论意义上来说,建立起核心的集体谈判制度就是建立起完整的集体劳动权制度,于是集体谈判的存在从根本上就在保障的是劳动权。集体谈判制度的设立意味着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劳动者不再是弱势群体,这对于劳动市场的稳定秩序是必要的。社会的经济发展,劳动市场有序运行离不开劳资关系的稳定,而这种稳定是劳资关系相互制约的结果。集体谈判制度为这种制约提供一个力量博弈的平台,该制度也就意味着双方是同在平等的规则、程序较量。这种平等是实质平等,是摆脱了雇主掌控的平等,是集体团结的力量形成了工会、罢工还有相关的谈判程序,因此一个完整的集体谈判制度的建立是包括实质作用的工会,有法可依的罢工以及法定的谈判程序的制度。总的来说,集体谈判的不仅仅是劳动权保障缺失的关键,更重要的是,是我国劳动市场有序运行的必要条件,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建立集体谈判制度的必要性
既然集体谈判对于劳动市场是必要的,那么对于一个社会的重要性由此可见,尤其是对中国社会的重要性。因为劳资关系是一个社会运行的基础关系,劳动者是社会组成的最基础的群体,其实就是社会“大众”。当基础群体“贫困”时这意味着社会的贫困,当社会大众被压榨时意味着这个社会的不公,从而引发整个国家走向黑暗的道路。因此,集体谈判不仅仅是对劳动市场所起到积极的作用,对于一个追求宪政的国家来说更是不可或缺。集体谈判本身不仅具有宪政意义,并且集体谈判制度的建立是推动宪政发展的必要动力。在我国解决目前的劳动市场问题的根本就是建立起劳动者自救机制——集体谈判制度,这对于我国来说是解决当前的社会问题的关键。
在我国,民众期望能有承载着人人平等、人人讲求权利、司法独立、程序公正的西方完整运行的大大小小的宪政制度,但有很多学者也在各个领域里阐述了照搬西方制度的弊端,或者是西方宪政思想与我国宪政思想的差异,其实在复杂的西方制度的背后是对于人的关注,一切都从人最本质的需求出发。无论在历史发展中还是在社会发展中遇到的所有问题,不是从宏观的国家角度或者是深奥的理论道理出发而是从社会生活中的公民申诉、请求中解决,从问题的源头——“人”来解决,渐渐的深入最后形成一套适用于所有人群的制度来解决以后产生的类似问题。因此,我国也会有自身的宪政思想,之所以不同是因为本国国民需求、生活发展的需求不同,从我国公民自身的权利问题出发去解决社会问题,就如目前需求建立完整的集体谈判制度一样,许多制度的建立都是皆有民众的需求,最终我国将形成我国自身的独立宪政价值,这是建立中国式的集体谈判制度最终的社会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