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旅游+电子商务
——电商扶贫新路径研究——以梁平区为例
2018-12-06邱雪茹重庆市梁平区委党校
文/邱雪茹,重庆市梁平区委党校
近年来,以农家庭院为特色的乡村民宿旅游在我国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如浙江桐庐、象山客栈、城口“森林人家”等都是知名度高的民宿典范。把民宿旅游与电子商务融合,借助电子商务推动将形成新的业态,激发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是农民增收、农村变美、农业变强的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对于乡村旅游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1 民宿旅游+电子商务的积极作用
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为背景的电子商务,不但能带来旅游信息的海量增长,造就旅游大数据,同时能够将乡村旅游、农副产品等资源与电商平台进行对接,开展线上线下电子商务活动。民宿旅游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既能提升乡村旅游市场竞争力,又能有效增加农户收入,促进贫困户脱贫增收。
1.1 电子商务+民宿旅游更能适应市场需要。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舒适、自由的个性化旅游日益成为人们追求的休闲娱乐方式。传统旅游服务模式已不能够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旅游需求,电子商务+乡村旅游能有效地把乡村民宿旅游产品的需求方和供给方最大限度地联系起来,通过供需双方沟通调整和完善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旅游者个性化旅游的愿望。
1.2 电子商务+民宿旅游能拓宽民宿业主信息渠道
运用依托网络技术的电子商务通过网站发布民宿旅游信息一方面可以让更多的消费者通过网络搜索掌握民宿旅游资源信息,如庭院一环境、住宿服务质量,农耕体验项目等,另一方面经营业主可以时时发布接待信息,掌握市场动向,促进服务的改进和质量的提高。
1.3 电子商务+民宿旅游能拓展消费市场
利用电子商务可以把乡村分散的各民宿网点联接组织起来,组成乡村旅行社,在网上整体营销,拓展市场销售渠道,克服“单打独斗”的缺陷,降低营销交易成本;更有利于组织旅游线路、寻找国内外代理销售、与酒店、车船公司开展网上订房、订票业务。
1.4 互联网能为乡村民宿旅游注入智慧
开发建立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电子商务智能化系统,可以实现乡村农耕体验智能化、民宿度假客房的智能化和人性化;实现乡村旅游景点的虚拟旅游,游客可以根据自身的品味和满意度选择旅游目的地;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让旅游产品更加的多样化和差异化,最终实现游客想要什么形式的旅游,就可以有什么样的旅游模式。
2 梁平电子商务+民宿旅游的现状
2.1 旅游电子商务建设滞后
虽然有一些网站开辟了乡村旅游专题,但游客上网站只能是简单的浏览信息,无法进入旅游预订等乡村旅游实质性的操作,未建成统一、高效的乡村民宿旅游信息资源库,也没有建立统一的乡村民宿旅游网点平台,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发展滞严重滞后。
2.2 民宿旅游经营业主参与差
大多数乡村民宿旅游经营业主没有上网营销,少数上网业主也基本处于信息孤岛状态,旅游网站也只是把线下产品直接搬到网上作简单的广告宣传,没能进入营销操作层面,更谈不上网上横向与纵向联合和网上旅游的中介优势。
2.3 专业人才缺乏
梁平乡村旅游的发展虽然如火如荼,但旅游电商专业性人才严重匮乏,旅游电商的网点和平台建设、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网上业务拓展等很多技术问题无法得到解决,旅游网上营销落后,阻碍了网络业务的拓展和完善,严重制约了乡村旅游的深入发展。
3 梁平电子商务+民宿旅游发展路径
3.1 构建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网络平台。
一是加快完善乡村民宿旅游基础条件。公众WIFI覆盖、监控等基础公共设施是实加快民宿旅游快速发展的硬件保障,结合各乡村的特色,整合地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系统建设数据中心,为乡村民宿旅游提供全面的智慧服务。
二是区政府应以国家“金旅工程”为指引,建立政府主导型的乡村旅游信息化建设组织管理机构,制定信息化发展的全局性和长远性总体规划,和一系列旅游电子商务规范体系,加强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宏观指导。在旅游信息网建设、旅游信息网络上的电子商务等各个方面提供相应的法规和政策保障,以实现乡村旅游信息化建设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建立官方网站,运营社区论坛(自驾游、本地生活类)、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公众号)、微博、微网站及与梁平乡村民突旅游O2O平台、在线旅游代理商OTA等合作的模式实现从业者与游客之间的对接,构建乡村旅游互联网营销平台。
3.2 开发民宿旅游网店。
充分发挥梁平已经建立的农村电商网站和电商网络资源,通过政策鼓励引导各家网站,一是由经营农产品向乡村旅游+农特产品转变,拓展电商经营业务范围。二是针对全区民宿旅游设计制作专门的网页,宣传介绍、推销推介民宿产品,三是开发民宿旅游软件,实现移动终端网上旅游产品订购、模拟旅游体验、消费支付等智能旅游操作。
3.3 创意营销,助推“美名远播”。
一是整合资源打响品牌。将乡村民宿旅游与城市宣传、核心景区旅游宣传有机结合,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宣传,依托制作宣传片、举办旅游节等各种手段将以“梁山人家”为代表的区域性民宿旅游品牌推向市场,实现资源共享、互惠共利。二是注重“云端”思维。“互联网+”战略是新常态下创新驱动乡村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与“携程”“大众点评”“美团”等网站合作,将民宿旅游在“线上”发布,拓宽客源。为了加大乡村旅游网络营销推广的力度 还可以乡村通过建立官方网站,运营社区论坛(自驾游、本地生活类)、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公众号)、微博、微网站及与乡村旅游O2 O平台、在线旅游代理商OTA等合作的模式实现从业者与游客之间的对接,为乡村旅游互联网营销带来更广阔 的市场空间。三是激发大众参与热情。群众参与,旅游才有生命力。可创设网络公众平台,及时公布特色民宿规划设计成果,时时更新项目建设情况,这既能确保产品规划设计的人性化、合理化,又便于提高用户粘度。部分市场化项目还可尝试“众筹”模式,以“人人成为投资者”方式催生群众深入体验的强烈意愿,推动“梁山人家”民宿旅游品牌成为群众的梦想承载。
3.4 加强从业人员培训 ,筑牢电商+旅游产业支撑
乡村民宿从业人员一般是农民,对于互联网的接触较少,熟练使用和操作更是困难,所以相关部门或企业,需着力组织相应的培训,普及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基本知识,一方面树立起旅游经营者“互联网+乡村旅游”的意识,另一方面也要熟悉基本的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