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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改革对我国税收制度建设影响分析

2018-12-06毛佳婷梁素伟

时代经贸 2018年26期
关键词:税收制度税制纳税

毛佳婷 梁素伟 赵 瑞

一、个人所得税改革与税收制度建设的互动关系

(一)个人所得税改革pk税收制度改革

1、个人所得税改革背景。自1799年诞生于英国,在200多年的时间内迅速发展,目前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一个税种,而且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不断完善,个人所得税收入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也迅速增加,成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起步虽然相较于其他国家来说比较晚,但也经历了从无到有,迅速发展的过程。直至近代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基本上陷于停滞,新中国的成立算是真正意义上进行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反腐迎新,将这个一直未能良好实施的税目照进现实。

2、税收制度改革背景。众所周知,税收是一个古老的经济名词,从人类发展的历史看,税收是与国家有本质联系的一个分配范畴,它随着国家的形成而产生,在我们国家,从夏商周开始时期就有了税收制度,经历了自由纳贡时期、承诺时期、专制课征时期以及立宪课税时期,在不断的改革过程中,它一步步地增强国家财政收入,也逐渐提高了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后,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恢复和社会主义的改造的深入进行,领导人决策大力加强税收制度建设。至此,税收建设制度经历了三个时期五次改革,随之而来的是个人所得税从国际舞台走进了国内,进入了新的阶段,个人所得税也被从国际舞台拉向国内,走向了不断前进的时期。

(二)个人所得税改革对税收制度建设的反牵引力

对于个人所得税来说,税收制度的建设是大前提,没有税收制度的建设的铺垫,就不可能有个人所得税的发展以及改革,因此说税收制度有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牵引力。同理,自改革开放以来,个人所得税的每一次的变动都标志着中国人均收入的增长、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国民经济的跨越,同时推动着整个人所得税收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从理论角度来说,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它有利于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入发展,保障社会安定团结。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发展,以自然人为核心的社会财富流动占整个社会财富流动的比例日益增大,形式也日趋多样。个人所得税在社会经济发展中也逐渐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显而易见,它的反牵引力带来的影响实在不容小觑。

二、个人所得税改革对税收制度建设的影响

(一)在税收制度覆盖下个人所得税的现行制度

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是一种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即对纳税人的各项收入进行分类,采取“分别征收、各个清缴”的征管方式取得其个人所得税收入。2003年,在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要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之路,2006年,这个改革方向已被写入了“十一五”规划。当然,改革个人所得税也不是孤立进行的,需要外部环境的配合,税制建设必须首当其冲,通过税制设计和税制结构的边际改变为个人所得税征收做好一系列的前期准备工作,比如税率、纳税档次、起征点或免征额的升降和税基的变化等等。

(二)税收制度建设中个人所得税的所占比重

自1980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伊始,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个人收入水平的连年提高,使得我国个人所得税同样迅速发展,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收入增长成为了最为强劲的税种之一,使我国税收收入基本上呈几何级数增长:1985年突破一亿,到1995年即达到了145.91亿元,至2003年已达到1417亿元。目前,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已成为国内税收中第四大税种,在部分地区已跃居地方税收收入第二位,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三)个人所得税改革对税收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

1、财政意义。个人所得税改革逐步推进主体税种和地方税体系建设的改革,强化税收调控功能,有利于构建科学发展的税制体系,促进自主创新的私营企业优化产业结构,达到公平分配,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税收制度建设体系。

2、税收再分配。国家征收个人所得税,会按照比例进行财政二次分配,向低收入群体倾斜,以达到调节收入分配的目的,缩小贫富差距,拉帮形式的辅助弱小企业或个人,达到社会福利最大化。同时也解决了税种之间不协调,税制结构松散的问题,理顺分配关系,强化税收组织收入和宏观调控功能,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收体系。

3、经济调节杠杆。税制建设体现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经济结构的有效调整,个人所得税改革设置税率和确定税率需要以国家产业政策为依据,配合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促进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4、增强依法纳税的意识和法制观念。纳税意识是指正确了解税收对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作用,在提高对国家和社会责任感的基础上产生的照章纳税的意愿。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培养全体公民依法纳税意识和法制观念。一个国家国民整体纳税意识的强弱可直接关系到国家的财政收入,甚至影响到该国家在国际上的综合竞争力。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这种义务也时时刻刻督促着我们要有纳税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个人所得税改革给税收制度建设带来的问题及对策

(一)同步却不能同层次

对于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改革思路:调整税制和加强征收。目前,这两种选择都有其必要性和重要性,付诸实施已刻不容缓,但问题复杂之处在于,两种操作并非处于同一层面。国税总局表示,综合税制改革开展的最大障碍,是税务部门缺乏纳税人真实有效的信息,无法建立电子稽征平台,而目前税务部门尚且无法独自获得这些信息,只有国务院相关条例的出台和颁布才能在部门间共享。针对这个问题,首先刻不容缓的是相关法律制度的出台,对信息采集和保护有专门的部门负责执行,公安部门负责监督,全面建立第三方涉税信息报告制度,实施税务和金融、工商行政部门涉税信息的共享。相对而言,税制结构的调整是基础性的,加强征管则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行动,具体内容是初步建立纳税人单一账号制度,并与社会保险统筹使用。要求每位纳税人使用单一账号制度通过以公民身份证号为基础,引入公安部门身份证信息校验。两种税制之间能否默契配合,共同改革前进,则需要花时间和精力去摩擦,税收制度的改革是铺垫,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即是升华。

(二)税负公平问题

公平税负是现代税收的重要原则,曾被亚当·斯密列为税收四大原则之首,它是关于税收负担公平地分配于各纳税人的原则,其基本功能即政府通过各种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来促进公平竞争,进而实现社会公平。就目前我国经济形势和人均收入的分配,仍然存在很大贫富差距。据统计,2003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是3.24:1;2000年,我国基尼系数已达到了0.4的国际警戒线,并且该系数每年仍有所上升,2003年达到了0.458。最高收入行业与最低收入行业的工资差距由1978年的1.38倍扩大到2004年的4.6倍以上。显而易见,贫富差距过大已成为制约我国现阶段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突出矛盾,因此在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过程中,公平税负就成了矛盾的焦点,公平的税收可以推动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谐的社会又必须有公平的税收制度、政策作保障。税收作为一种分配工具,需要建立完备的制度合理适度调节市场初次分配中形成的个人收入差距,便利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方式、过程和结果从而促进社会公平与公正。同时,税收改革的整体方向应当彰显个体公民对于国家的贡献,将隐没的税收明晰化、公开化,透明的税收体制,才可以被大众所接受并进行监督,这样,既能有效地规避不要税收引起的一系列被质疑的暗箱操作,也让公民自觉自愿自主地履行义务并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公平税负既有利于提高税收效率,保障财政收入,又有利于保障公平竞争,促进我国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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