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的工商税制改革评价
2011-11-22唐丽张煜乾
唐丽 张煜乾
摘要:我国自建国以来几乎每10年就要进行一次重大的税制改革,本文针对历次税制改革进行了客观、科学的评价。总结得出,税制改革只是为了适应国家不同时期不同的政治经济发展目标进行的,其本身并没有优劣之分。
关键词:税制改革;评价
一、1994年之前的税制改革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各地税收制度很不统一,1950年国家开始实施《全国税政实施要则》,统一了全国税政,建立了新的税收制度。自此之后直至1993年,我国的工商税制又进行了几次重大的调整,主要包括:1953年的修正税制,1958“1963年的工商税制改革、农业税制统一,1973年的工商税制改革以及1983、1984年的二步利改税。其中,改革开放前的改革基本上是在保持原有税负的基础上,实行简并税种、税目,调整税率,简化征收方法,使原有的以“多种税、多次征”为特点的工商税收制度逐步變为一种极为简单的税制。而改革开放后的税制改革为了更好的适应新时期经济发展的需要,有步骤的实行了国有企业利改税,并改革了工商税制,此次改改比过去历次改革的范围都要广泛的多、经历的时间也长的一起全面的工商税制改革。
1953年的修正税制是在一五计划的背景下实施的,为了适应我国进入大规模经济建设的新形势,以“保证税收,简化税制”为原则,试行了商品流通税、调整货物税的税目税率、修订营业税以及取消特种消费行为税。经过此次修正,在基本保持原有税负的基础上,简化了税制。
1958年,我国完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只得社会主义改造,经济基础发生根本变化,要求以适应基本上是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进行税制改革。主要以试行工商统一税为主要内容。而在文化大革命的环境下,也在“左”的思想对税收经济杠杆作用的否定下,我国于1973进一步改革了工商税制,将我国税制简化到无以复加的地步,飞出了许多当时被认为不合理的征收办法,并在统一税收政策的前提下把一部分税收管理权限下放给地方掌管。这两次的改革由于受“左”倾思想支配,护士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的作用,单纯主义简化税制和维持原有税负,忽视了运用税收杠杆调节国营企业的利润水平和调节国民经济。过于简化的税制,似的税后作用范围越来越小,不能适应复杂的经济情况。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工作重点的转移使得原有的税制已不能适应新的要求,税制改革势在必行。1983年期开始推行利改税的利润分配制度,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是1983年,主要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税利并存,使税收比重上升,上缴利润比重下降;对国有小型企业实行完全的利改税;第二步使在更大范围内实行利改税,并相应的改革工商税制。此次税改是为了使作为国家组织收入和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的税收充分发挥作用而进行的,可以说是一次税收的重建。
二、1994年的税制改革
1994年是我国税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为了适应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世界性税制改革趋势,我国实施了建国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影响最深刻的一次税制改革。改革的重点是建立和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制度,组建了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两套税务机构。
此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分配方式、保障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在税制设计中重点考虑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税收制度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贯彻公平与效率的原则;二是课税制度应与国际税收发展趋势相适应;三是税制应与财政体系改革相适应,实行分税体制,更好的处理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三、历次税制改革的评价
1994年之前的改革,基本上使我国税收由过去的但单一税制转向了“多税种、多层次、多环节”的复合税制体系,也充分发挥了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为建立新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并且确保了财政的稳步增长,为我国的分税制改革以及进一步神话税制改革奠定了基础。但是,它们也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税负不公平,不利于企业的平等竞争;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的法律、法规不够规范,对个人收入调节不力,不利于发挥税收调节个人收入分配不公的作用;税收调控的范围和程度不能适应生产要素全面进入市场的要求。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1994年的税制改革应运而生。在多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借鉴国际税制建设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国成功的在税收与经济之间建立了一种内在的协调关系,保证了经济、税收的同步增长,并取得了卓越的成效。首先,为实行分税制创造了体制条件,增强了中央财政的实力,通过税制和分税制的联动,理顺了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增强了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其次,在统一税法的基础上,初步实现了公平税负,有利于促进各类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平等竞争,使得税制更加的公平、合理和有效,适应了经济发展对住址水源的需要。再者,较好的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促进了经济结构的有效调整,从而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最后,新税制积极的姐姐了国外税制建设的有利经验,使我国税制与国际税收惯例接轨,有利于促进对外开放以及技术交流与合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