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南省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的思考
2018-12-06吴晓迪
吴晓迪
(河南科技大学,河南洛阳471003)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于2016年2月正式发布,正式提出,“引导互联网金融、移动金融在农村规范发展”。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18份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随着河南省工业化和城镇化深入推进,农村土地与劳动力加速流动,农业发展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跨越的新阶段,把“三农”和互联网金融结合起来可以更好的服务农村经济,但是目前不仅在河南省,放眼全国,“三农”互联网金融的借贷规模都非常小,尤其是对“三农”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网络借贷规模占比很小。
一、互联网金融概况
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的“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是竞争高地”的部分提到,“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李克强总理“互联网+”概念提出,又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在中国,人们热议的互联网金融的概念是中国本土化的概念创新,最早是在2012年由谢平教授提出来的。谢平教授把互联网金融界定为处于传统金融和瓦尔拉斯一般均衡之间所有金融交易和组织形式。简单来说互联网金融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其诞生背景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二)互联网金融模式及特点
1.互联网金融模式
2013年是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元年”,因为这一年我国互联网金融取得迅猛发展,模式丰富多样,创新产品叠出,并产生了广泛的影响。经归纳,互联网金融的模式以及业务主要包括以财付通、支付宝等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主要从事现金支付、结算、转账等金融业务。以余额宝、理财通等为代表的货币基金直销。而在网络借贷方面,主要存在三个形态,一是以陆金所、拍拍贷等为代表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二是以阿里巴巴集团下蚂蚁微贷为代表的网络小额贷款。三是以众筹网为代表的互联网众筹平台。
2.互联网金融特点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模式,具有如下五个特点。一是成本低。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供求双方在网络平台上各自完成交易活动,而非通过传统中介机构,因此便没有了交易成本和垄断利润。此外,互联网金融不用将大笔资金作为开设营业网点的运营成本,减少了费用的支出。二是效率高。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通过计算机网络处理,客户不需要排队等候。三是覆盖广。显而易见,依靠互联网技术,互联网金融能够突破时间和空间的约束,使得对客户的金融服务更直接,客户基础也更为广泛。另外,互联网金融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小微企业,所以也覆盖了传统商业银行所不去重点关注的服务盲区,这是对传统商业银行金融活动的一个延伸和补充。四是管理弱。主要是监管弱,我国互联网金融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缺乏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管条例,因此整个行业面临着诸多法律风险。五是风险大。首先,互联网金融发展历程短不具有成熟的风控系统,由于缺少优秀的线下团队、道德风险等原因,截至2015年12月,已经有1 302家P2P网络借贷平台纷纷宣布破产或者出现提现困难等问题。其次,网络安全风险大,一旦遭遇黑客攻击,那么不只是影响互联网金融的正常运作,而且广大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也会受到威胁。
二、河南省“三农”金融发展现状
目前,虽然从表面上看针对农村服务的金融机构挺多,但是当前农村金融仍然面临资源配置不均、产品短缺、服务匮乏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制约着农村金融和普惠金融的发展,河南省农村金融目前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农村资金外流问题严重
由于农户和小微企业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很难从农信社、邮政储蓄银行等服务于农村金融的机构中获取资金,农村资金外流问题严重致使农村金融发展不足,“三农”发展资金不能得到有效地满足。
(二)“三农”金融供给不足
农村金融需求的快速增长与农村金融的供给不足制约了“三农”金融的发展。以河南省为例,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系统的存款数量仅占金融机构存款总量的40%左右,而全省信用社系统“支农”贷款数量却占到金融机构“支农”贷款总量的90%左右,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的农户中,三分之二的农户得到信用社的贷款支持,但是如果只靠信用社的贷款,对“三农”事业支持的难度会越来越大。目前来说,农户们普遍贷款的方式仍是通过亲友解决。这种信贷结构失调的情况限制了农村金融的发展。
(三)涉农金融产品与农户实际需求有差距
农业生产的特点是生产周期长、季节性强、周转较慢,但是往往资金需求较为急迫且以小额借贷为主。目前的问题是金融机构的涉农金融产品往往是将城市的金融产品照搬到农村,只是换了一个名字而已,没有针对农业生产的特点设计出符合农户需求的金融产品,涉农产品存在种类单一,创新不足的缺点。另一方面,由于涉农的金融产品往往盈利能力低下,使得金融机构不愿意进行产品和服务创新。涉农产品与农户实际需求不匹配也限制了“三农”金融的发展。
(四)农村信用体制与体系建设的缺失
从整体来讲,农村的信用观念普遍比较淡薄,可能会因为诸如天气、市场等原因来逃避债务,这和农村长期以来的整体环境有关,信用制度普及较差。农村的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空白,农民没有建立标准化的信息且开放程度低,金融机构在贷款之前势必要了解客户的资信程度,但由于信用体系建设的缺失金融机构很难了解到农户真正的信用情况,这不仅影响了金融机构对贷款人的风险监控,也增加了农户们借款的难度。
(五)农村贷款担保制度的缺失
农户和小微企业从金融机构贷款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担保的缺失。金融机构为了防控贷款的风险一般都会要求贷款人进行资产抵押,但农户和小微企业缺少有效的抵押资产,这个问题增大了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的难度。
(六)国家政策支持效果不明显
农业经济学中有一个“梁启超不可能定理”,该定理是说政府虽然大力支持金融借贷仍然不能出清市场,原因是一方面政府无法解决农村贷款成本高的问题,另一方面农户们普遍存在信用程度低的问题,一听说是“公家借钱”纷纷贷而不还。通过实地调查也是如此,凡是政府托底的政策性贷款往往不良率高达百分之十几。
三、互联网金融助力“三农”金融的发展
客观来讲,我们国家对于农户和农村企业金融的发展改革相对来说是比较滞后的,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难、贷款贵成为农村金融发展的一个阻力。如果借助互联网金融和不断发展的互联网技术则能够从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些问题,加速“三农”金融的发展。
(一)发展线上融资模式
农村金融的线上融资模式理应不同于城市的线上融资,需要探索出一个符合农村特性的线上模式。农户和小微企业可以依托电商平台交易的信用和大数据,由第三方机构提供信用评价,推动央行等正规信用评级机构开展公益性信用评价。
(二)建设农村支付结算网络体系
依托互联网、智能手机的支付结算系统可以大大的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且覆盖面广,同时要实现这样一个体系就需要向农户们普及相关知识,教会农户们使用自助金融服务,通过资助金融服务进行小额信用贷款,缓解农户借款难的问题。
(三)互联网金融有利于盘活社会上的闲置资金
世界银行的一项研究指出“无论在拉丁美洲还是亚洲,农户和微型企业的年均投资回报率可以达到117%~847%”,如果合理的运用互联网技术控制农业的风险,凭借客观的投资回报势必将会吸引大量社会上的闲散资金投入到“三农”领域。
四、结语
河南省作为传统的农业大省,在如今全国农村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型的新阶段,农村金融的改革已经刻不容缓。互联网金融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的特点,可以借助互联网金融与技术实现普惠金融,助力“三农”金融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 昕,李英丽.甘肃省农村金融发展现状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