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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如何更好地开展检察技术工作

2018-12-05张艳荣

法制与社会 2018年24期
关键词:司法改革

张艳荣

摘要 检察技术人员作为检察辅助人员,检察技术部门作为检察辅助部门,承担为检察官办案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的职责。为顺应司法改革,跟上改革的步伐,在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上发挥更大作用,作为一名基层检察技术人员,要立足检察技术和信息化长远健康发展,积极配合职能部门推进改革工作,理顺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机制,畅通检察技术和信息化人员职业发展通道,确保检察技术和信息化人才队伍稳定。改革带来的是机遇与挑战,我们要努力克服困难,以科技强检战略为引领,以服务检察业务为中心,全面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着力检察技术应用,为检察工作提供更高层次的科技支撑,推动检察技术与信息化工作。

关键词 司法改革 检察技术 智慧检务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8.315

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已经完成,检察技术人员作为检察辅助人员,检察技术部门作为检察辅助部门,承担为检察官办案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的职责。为顺应司法改革,跟上改革的步伐,在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上发挥更大作用,作为一名基层检察技术人员,笔者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就如何更好地开展检察技术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提升检察技术队伍战斗力

根据检察改革进行人员分类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检察技术人员属于检察辅助人员。部分技术人员在工作心态、积极性等方面出现消极表现。一些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从业资格证的技术干警,和一些本身就是干法律业务出身的老检察官,已经转岗或正申请转岗。检察技术队伍不稳定因素增加。

(一)优化检察技术队伍结构

一是按照司法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大背景下对检察技术工作的新要求,新标准,积极招录、引进新的技术人才,强化检察技术队伍,扩充检察技术力量。

二是建立运行维护保障外包机制或临聘人员机制,把检察技术干警从繁杂的维护工作解脱出来,从而使检察干警能够集中精力主攻各种案件的办理、智慧检务建设、和新技术的应用。

三是跨县区优化整合检察技术特别是司法鉴定资源。统筹调配全市司法鉴定专业资源,适时组织司法鉴定人员培训学习,推进司法鉴定中心建设,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效率,促进司法鉴定科学发展。

(二)提升检察技术干警战力

一是建立检察技术干警特别是检验鉴定人员的培养机制。创造培训机会,积极培养电子取证、法医、文件检验、司法会计等专业鉴定人才,加强实践锻炼,对符合要求的及时提交鉴定资格申请,确保司法鉴定业务后继有人,能够长远发展。

二是提升检察技术干警出庭的能力。注重培养检察技术干警的法律思维方式,做到跳出技术看技术,增强对全案的把控能力。培养检察技术干警对法言法语的学习和运用,提升其在法庭的临场应变能力。组织检察技术干警旁听案件审理,特别是有鉴定人出庭的案件审理,即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加以推广。

(三)畅通检察技术干警上升通道

检察技术人员历来是检察机关的特殊人群和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技术人员在分类管理时,应建立单独序列进行管理,建立类似于检察官或司法警察的等级晋升体系,并且细化相关职级待遇,建立适应的薪酬制度及科学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

二、把握检察技术案件新方向

检察技术案件办理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新常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体制改革,更有效地履行检察监督权。推进司法会计、电子取证、文件检验、法医文证审查等技术服务应用于检察监督,不断强化司法鉴定在案件中的证据支撑作用,解决在案件办理中遇到的专门性问题,努力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一)加大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力度

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应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积极作为,为公诉案件提供技术证据的审查协助,帮助公诉人向法庭陈述鉴定的科学依据,在质证的过程中确保法庭对技术性证据的采纳。

一是内强素质。对不完整、不客观、不规范的瑕疵证据及时提出审查意见,避免技术性证据“带病”进入审判阶段,影响案件质量。积极探索专家辅助人出庭支持工作。对鉴定意见有疑义,需要专家辅助人出庭的案件,鉴定人员要积极应对,就鉴定意见做好专门性技术问题的答疑解惑工作。

二是外建机制。建立业务部门与技术部门的联动机制,案件办理中,及时触发技术性证据审查流程;案件办理后,检查技术性证据审查情况。通过技术性证据审查,提升各类案件办理质量,确保技术性证据实现应审尽审。

(二)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支持力度

要加強与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驻监驻所检察部门的配合,密切关注监管场所发生的各类案件苗头。做好被监管人员非正常死亡的现场勘验、死因检验鉴定和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

三、落实科技强检新规划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检察技术工作已进入转型发展的关键期。要始终坚定前进方向,主动顺应改革大势。

(一)加大信息化辅助检察机关各项业务的力度

智能语音识别系统的研发,实现各类办公场景语音自动采集和文字同步转写,讯(询)问笔录自动生成等功能,促进检察信息交互,有效提高干警办公、办案效率。

大数据案件研判系统,通过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自动抓取案件文书的关键字进行对比,辅助办案人对涉案文书进行审查,纠正定罪不当、量刑失衡等问题;智能辅助量刑系统通过对比历史判决,对案件的刑期、罚金、量刑等提出精细化建议,为检察官办案提供科学支撑。

打造“智慧公诉”,推进与审判机关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和文书协同。完成案件要素的自动提取、智能识别、辅助审查和辅助量刑计算,实现自动填录统一业务软件中的案卡和文书自动比对、自动纠错、自动排版,提高法律文书撰写质效。

打造“智慧执检”,建设与监狱局和法院互通的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打通与统一业务软件协同办案功能,开通远程数字庭审功能,实现对减刑假释案件流程节点的科学管控。针对社区矫正的检察监督,检查结果比较分散、难以评判监管能力的问题,智慧辅助平台的大数据分析,可以把检察人员对社区矫正检查结果进行梳理分析,整体评估。

配合民行部门积极探索公益诉讼中涉及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流失等案件中的技术性工作将区域链技术运用在公益诉讼中,发现更多公益诉讼线索,规范公益诉讼的证据,提高司法鉴定实验室智能化、科技化水平。

依托社区检察室,推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进社区,通过电子液晶屏幕进行视频接访,降低了信访人的诉求成本,为文化程度不高或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了便利。

(二)拓展检察机关对外服务和协作途径

一是设计开发面向人民群众的“立检为民”移动APP,打造公开、权威、及时、智慧的检察服务新模式,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提供优质为民服务体系。

二是构建安全高效的检察涉密网、工作网、互联网三网融合传输体系;深入推动与其他政法机关、行政管理机构业务系统的数据共享机制,重点是建设检察院与公安局、检察院与法院、检察院与监狱局之间的协同办案平台。

三是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公开法律文书和重要案件信息,为群众、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和预约申请,从而更好地提升检务公开、检察宣传和服务群众的水平,实现阳光司法。

检察技术与信息化工作要密切关注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对自身的影响,立足检察技术和信息化长远健康发展,积极配合职能部门推进改革工作,理顺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机制,畅通检察技术和信息化人员职业发展通道,确保检察技术和信息化人才队伍稳定。改革带来的是机遇与挑战,我们要努力克服困难,以科技强检战略为引领,以服务检察业务为中心,全面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着力检察技术应用,为检察工作提供更高层次的科技支撑,推动检察技术与信息化工作,掀起检察工作发展新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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