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负担、税负结构与企业投资
2018-12-04魏天保
魏天保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 200433)
一、引 言
众所周知,投资是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柱,而税收政策作为政府调控宏观经济的常用工具,一直被视为逆周期影响微观企业和社会个体投资行为的重要手段。尤其是随着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面临着转型期的诸多挑战,我国企业税负的科学性、合理性受到社会普遍关注,不少学者和媒体呼吁为企业减税,以减轻宏观经济下行对企业经营造成的负面冲击。为此,近年来,我国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如多次调整出口退税率、营业税改增值税、提高增值税起征点、降低小微企业所得税税负等措施,积极改善企业经营环境,刺激投资,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但传统经济学理论中,由于税收带来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同时存在,导致税负对企业投资的影响方向具有不确定性。现有的实证文献,往往是从线性关系的视角考察这种影响,且实证结论依然存在很大分歧。类似的分歧,也存在于税制结构对企业行为的影响差异研究之中,有人认为直接税和间接税对企业投资的影响效果相似,有人认为显著有别。产生上述分歧的原因,可能与不同学者关注的样本数据、政策背景有关,也可能与研究思路和方法有关。无论哪种情况,我们都有必要在完善既有文献研究思路的基础上,从新的视角出发,利用新的样本数据,分析和检验我国企业税收负担和税负结构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以期为税收理论提供新的证据,为我国未来的税收政策制订提供新的实证依据和建议。
与以往研究只检验企业税收负担与投资之间线性关系有所不同,本研究首先在理论上分析了二者非线性关系的可能性,然后利用1999~2007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验证了这一可能性,发现企业有效税负确实对固定资产投资存在倒“U”形的影响,实证结论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接着检验了以企业所得税为代表的直接税和以增值税为代表的间接税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最后,从企业规模和所有制性质的维度,分别考察了有效税负对不同类型企业的影响差异。
二、文献综述
与本研究相关的文献,大致可分两类:一类是研究企业税收负担对投资行为的影响,另一类是分析企业税负结构或不同税种对投资行为的影响差异。
第一类,关于税收负担对企业投资行为影响的文献已有不少,但这些文献基本都是考察二者的线性关系,且研究结论不尽相同。大多数文献认为,企业家对投资成本的反应非常敏感,而税收可以显著影响企业成本,因此企业税负下降可以促进投资,如Harberger[1](1962)、Jorgenson[2](1963)、Poterba & Summers[3](1985)等。Hall[4]等(1967)基于美国1929~1963年的统计数据,实证发现加速折旧、缩短折旧年限以及投资抵免等税收激励政策可以显著提高美国制造业和非制造业的净投资增速。Cummins[5]等(1996)通过对14个OECD国家3000多企业样本数据进行考察,发现除荷兰、西班牙之外,其它12个国家的税收负担均与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呈现负相关。国内文献,安体富[6](2002)认为,我国税收长期超常增长,加重了企业和居民的负担,抑制了国内投资、消费和总需求的增长,削弱了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付文林[7]等(2014)以所得税有效税负为解释变量,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证明企业上期税负越重,对本期投资支出的抑制越强,税收优惠可以有效刺激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和权益性投资。汪德华[8](2016)、申广军等[9](2016)、许伟等[10](2016)均发现,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减税政策,有助于促进固定资产投资、提升投资效率。这种认为企业税收负担与投资呈负相关的观点,激励着诸多学者提出为企业减税的主张(如贾康等[11],2011;李炜光[12],2017)。
一些学者的研究结论有所差别:Danny[13](2015)利用1996~2008年美国企业数据,实证发现2003年小布什政府推出的减税政策这一美国资本税率史上最大力度的调整,并未带来美国企业投资的增加,实证结果非常稳健。国内研究,刘慧凤等[14](2011)基于2004~2008年上市公司的数据研究发现,企业所得税的下降,虽然降低了资本成本,但并未对投资产生显著的促进作用。刘尚希等[15](2017)的调研发现,我国企业的税收成本在综合成本中比重很低,“即使对企业全免税,至多也只能降低综合成本的6%,这对企业而言也是‘杯水车薪’,对企业降成本无法发挥决定性作用”。而江金彦等[16](2006)利用我国1980~2005年的宏观经济数据,发现税收对投资的收入正效应超过了负的替代效应,税负提高反而带来了投资的增加。
第二类,分析不同税种或税负结构对投资行为影响差异的文献:如黄荣哲等[17](2014)指出,不同税种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力存在差异,有的税种比重增加会抑制固定资产投资,有的税种比重增加却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吴旭东等[18](2010)的实证结果发现,增值税等货物税对民间投资具有正效应,而企业所得税对投资具有负效应,这与唐祥来等[19](2013)的结论类似,后者认为商品税和收益税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方式和程度存在差异,商品税对投资具有正的激励效用,而所得税具有投资抑制作用。但后两篇文章的实证检验,都是直接用税额对投资进行回归,而不是税负,这样很难避免反向因果造成的内生性问题。除此之外,有些学者(如薛爽等[20],2012;张敏等[21],2015;于明涛等[22],2017)往往仅以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等单一税种的税负作为代理变量,来评价企业综合税负对投资行为的影响效果,这似乎在一定程度上默认了不同税种税负对企业行为的影响是一致的,并不存在本质差异。
综上所述,我们发现,研究企业税收负担对企业投资行为影响的文献已然不少,但结论尚未统一,具体表现在:(1)企业税负是否显著影响企业投资行为、影响方向如何,结论尚未统一;(2)直接税和间接税对企业投资的影响效果是否存在差异,实证证据并不充分、结论尚未统一。因此,我们有必要从新的角度,利用新的样本数据,对上述问题进一步检验,以期寻找新的证据。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般税收理论(如谭光荣等[23],2013)认为,政府的课税会降低企业投资收益率,并使投资收益和投资成本发生变动,从而对企业的投资意愿产生两种方向相反的效应,即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收入效应,表现为政府课税压低了纳税人的投资回报率,进而减少了纳税人的可支配收入,促使纳税人为维持以往的收入水平而增加企业投资;替代效应,表现为投资收益率的下降导致投资对纳税人的吸引力下降,纳税人以消费等其它行为替代企业投资。于海峰等[24](2016)指出,如果纳税人对税后所得的需求弹性较小,则政府课税会激励纳税人的投入,以赚取更多的收入;如果纳税人对税后所得的需求弹性较大,则政府课税会妨碍纳税人的投入。
显然,替代效应可能导致企业投资降低,和收入效应可能导致投资增加,两种效应的存在,致使税负增长对企业投资的总效应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哪种效应更占优势,需要实证检验。洪银兴等[25](2017)指出:税收的收入效应,往往发生在纳税人的总体税收负担较轻的时段。我们据此推测,或许存在某一临界值,当企业总体税负低于该临界值时,收入效应占优势,税负增加可以刺激企业扩大投资;但是,如果税负持续增加,投资的边际收益持续递减,当税负大到某一程度时,企业家认为继续增大投资所带来的净收益,并不能弥补高税负带来的收入损失,这时候,收入效应减弱或者消失,替代效应占优势,企业家宁愿减少甚至停止投资。因此,我们提出假设I:
企业税收负担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并非线性,而是呈先促进后抑制的倒“U”型。
不同税种是否对企业行为存在差异性影响,也一直是财税学者关注的重要问题。传统税收学理论认为,间接税的税收负担容易转嫁,并未构成会计核算意义上的企业成本或费用;而直接税的负担难以转嫁,纳税人与负税人一致,真正构成企业的税负,因此更容易影响企业行为。但张瑶等[26](2017)认为,企业税负最终能否转嫁,与直接税还是间接税没有必然联系,若产品本身的需求弹性较小,无论是直接税还是间接税,企业都可以通过提高价格的方式将承担的税负转嫁出去;反之,企业承担的税负就难以转嫁。
考虑到税负转嫁主要依托于商品交易环节的价格改变,似乎有理由认为税种形式是影响税负转嫁的重要因素之一,与商品交易环节密切联系的增值税等间接税更容易转嫁,而在分配领域征收的所得税等直接税相对难以转嫁。但是,假如企业经营者可以对所得税税负理性预期,那么,也完全可以考虑将未来的所得税税负,在交易环节提前转嫁出去,这时候所得税对企业行为的影响,与增值税等间接税并无本质差异。那么,企业经营者能否对所得税税负理性预期和提前转嫁呢?Raj等[27](2009)利用实验经济学的方法,研究发现人们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对缺乏明显标示的税收信息并不敏感,很难进行完全理性的最优化决策和转嫁。因此,本研究倾向于接受传统税收学理论的观点,认为不同的税种形式对企业投资行为存在差异性影响。我们提出的假设II是:
相比易于转嫁的增值税等间接税税负,难以转嫁的企业所得税等直接税税负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更为显著。
四、实证模型、数据说明与变量选择
(一)实证模型
为研究企业税收负担与税负结构对企业投资的影响,本文的基准回归使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即估计以下方程:
lnFAIi,t=β0+β1·Taxburdeni,t+γ·Xi,t+Firmi+Yeari+uit
其中,被解释变量lnFAIi,t为企业i在t期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取对数,Taxburdeni,t为衡量企业实际有效税收负担的主要解释变量,其系数β1衡量了税负对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程度。Xi,t为一系列可能直接影响因变量的控制变量,Firmi为企业固定效应,用来控制企业内不随时间变化的因素的影响。Yeari为年固定效应,用来控制特定年份能够影响所有企业的宏观经济因素与政策变动等。
(二)数据说明
本研究采用的原始数据主要来自于国家统计局的《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该数据涵盖了全国所有国有工业企业及规模以上(销售额不低于500万元)非国有企业。由于2007年之后的数据在统计时缺失企业固定资产、本年折旧等与本研究密切相关的重要指标,我们采用1999~2007年数据。对样本中可能存在的异常值,我们借鉴毛其淋等[28](2013)的方法进行了常规处理:第一,剔除遗漏重要财务指标(如工业增加值、总产值、固定资产净值、企业销售额等)的样本;第二,剔除雇员人数小于10的样本;剔除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额、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净额、总资产等指标小于等于0的样本;第三,剔除1949年之前成立的企业样本,同时删除企业年龄小于0的样本;第四,遵循一般会计准则(GAAP),剔除具备以下特征的样本:流动资产超过总资产、固定资产超过总资产、固定资产净值超过总资产的样本;第五,剔除税收额度大于营业收入、小于0的样本。
各省人均GDP数据以及指标计算时用到的CPI、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等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
(三)变量说明
1.被解释变量
企业固定资产投资(lnFAI):既有文献常将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或新增固定资产)作为反映企业投资行为的替代变量,但工业企业数据库中并没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流量数据,一些学者将当期固定资产总额与前期固定资产总额相减得到的数值视为每年新增的投资额,实际上,从会计角度来讲,这种做法并不严谨,因为该数值中不仅包含当年的新增投资额,还包含资产折旧带来的减少额。我们用“当期固定资产-前期固定资产总额+前期折旧”计算出新增固定资产,再用2000年的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平减之后取对数,作为被解释变量。
2.核心解释变量
(1)企业有效税收负担(Tax):对企业税负的度量,不同文献之间差异很大,并无一致结论(李炜光等[12],2017)。考虑到工业企业数据库中数据的可获得性,本研究借鉴王改芝[29](2008)、申广军等[9](2016)的方法,采用“Tax1=应交税额/主营业务收入”作为企业有效税负的度量指标;此外,在稳健性检验时,借鉴杨之刚等[30](2000)、许伟等[10](2016)的方法,采用“Tax2=应交税额/销售额”作为替代指标。工业企业数据库中,企业应交税额分别记录在本年应交所得税、本年应交增值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中的税金四个部分,我们参考钱学锋等[31](2012)、汪德华等[32](2015)的做法,将四项加总,用来衡量企业本年的应交税额。
(2)增值税有效税负(Vatax):同上,我们用“Vatax1=本年应交增值税/主营业务收入”来衡量增值税的有效税负;稳健性检验时,用“Vatax2=本年应交增值税/销售额”作为替代变量。
(3)企业所得税有效税负(Inctax):用“Inctax1=本年应交企业所得税/主营业务收入”衡量企业所得税有效税负,用“Inctax2=本年应交企业所得税/销售额”作为稳健性检验的替代变量。
3.控制变量
为降低遗漏变量可能导致的估计结果偏误,参考其它相关文献,本研究主要将以下指标纳入控制变量:(1)企业全要素生产率(TFP),全要素生产率是企业决策的重要影响指标,考虑到传统OLS方法在估算TFP时可能存在同步偏差和选择性偏差问题,本研究采用Olley & Pakes[33](1996)的估算方法(简称OP法)获得。(2)企业规模(Scale),规模较大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更具有相对优势(聂辉华等[34],2009),为此,我们控制企业规模,用总资产的对数值表示。(3)企业年龄(Age),一些文献(如申广军等[9],2016;周黎安等[35],2007)发现,企业行为可能与其成立年限有关,我们将其纳入控制变量,用“调查年份—开业年份”表示。(4)资本密集度(lnKLR),用“ln(固定资产/从业人员数)”表示。其中,固定资产是用以2000年为基期的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进行平减获得。(5)盈利能力(Prof),企业的盈利能力反映了企业内源性资金的充裕程度,参考于娇等[36](2015)的方法,用“利润总额/总资产”来反映。(6)资产负债率(Debt),资产负债率低的企业更有希望以较低的成本获取外部资金,以此增加生产要素的投入,因此,我们控制资产负债率变量,来反映企业的融资约束程度,用“负债总额/总资产”表示。(7)企业是否出口(Exp):有文献发现,出口行为影响企业经营决策和生存,因此,我们加入反映企业出口行为的虚拟变量,有出口则赋值为1,反之为0。(8)政府补贴程度(Subs):政府补贴也是一些企业外源性资金的来源渠道之一,我们用“补贴收入/主营业务收入”表示。(9)省人均GDP(lnGDP):反映企业所在地区的年度宏观经济状况,用以2000年为基期的CPI平减之后的各省人均GDP取对数来衡量。此外,加入了年份(Year)固定效应变量。
(四)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剔除变量缺失和异常值样本后,剩下401387家企业的836259个观察值,组成非平衡面板数据,作为实证检验的最终样本。表1给出了主要变量的统计描述。平均而言,企业的有效税负(应交税额/主营业务收入)约为5.38%,其中,应交增值税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3.78%,应交所得税占0.79%。
表1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资料来源:由《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1999~2007数据计算所得。
五、实证结果
(一)企业有效税收负担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
我们首先检验了企业有效税收负担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平均影响,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第(1)列,在控制了其它变量之后,我们用企业有效税负(Tax1)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lnFAI)做线性回归,发现Tax1的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这意味着,总体上,税收负担的增加,会促进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这一结果,似乎验证了江金彦等[16](2006)的研究结论。对此,可能存在两种解释:第一种,正如我们第三部分的理论分析所言,在我们所采用的样本区间内,总体上税收负担的收入效应占优势,随着企业税负的增加,企业家为了维持以往的收入水平,选择进一步加大投资,以期通过规模收益来增加收入,弥补税负提高所导致的收入损失;第二种解释,上述回归结果可能仅仅是反向因果所导致,即税务机关在征税时,可能会对投资规模越大的企业,征税率越高,对投资规模越小的企业,征税率越低。
对此,我们进一步检验,在其它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加入Tax1的二次项,重复第(1)列的回归,结果如第(2)列所示:一次项和二次项的系数均在1%显著性水平上显著,但二次项的系数为负。这意味着,企业税收负担与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之间,并非单调线性关系,而是曲线形关系:随着企业税负的逐步提高,企业的投资规模先上升后下降,二者之间呈倒“U”形关系。
这一现象,很难用反向因果原因进行解释,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内生性的影响。最可能的解释,正如本文第三部分的理论分析所言:税收负担对企业投资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同时存在,在低税负阶段,收入效应占主导地位,随着企业税负的增加和边际收益的下降,企业家愿意通过增加投资、获取规模收益来对冲这种损失;但随着税负的持续增加,超过某一临界值之后,企业家继续增加投资的机会成本过高,收益已经无法弥补税负带来的损失,因此,企业家倾向于用消费、储蓄等方式替代投资,即在高税负阶段,替代效应开始占据主导地位,投资开始下降。
表2 企业有效税收负担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
注:括号为t值;*** 、** 和*分别表示系数在1%、5%和10%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下同。
同时,其它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显示:企业全要素生产率(TFP)与固定资产投资显著负相关,随着技术进步、制度完善等因素造成的生产率的提高,企业对固定资产投资的依赖程度有所降低。企业规模(Scale)、资本密集度(lnKLR)、盈利能力(Prof)与固定资产投资显著正相关,即资产规模越大、资本密集度越高、盈利能力越强的企业,越倾向于增加投资,这些结论与企业投资理论相吻合,与汪德华[8](2016)、毛德凤等[37](2016)的实证结论一致。企业年龄(Age)的系数值为负,但系数值很小,这意味着,企业年龄虽然对投资存在影响,但影响程度较弱。企业资产负债率(Debt)与固定资产投资负相关,这符合我们的经验,负债率越高的企业,面临着更强的融资约束,在其它因素相同的条件下,其投资相对更为困难。除此之外,企业是否出口(Exp)、政府补贴程度(Subs)以及企业所在地区的宏观经济状况(lnGDP)等,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并不显著。
为考察回归结果是否稳健,我们在控制变量不变的前提下,借鉴杨之刚等[30](2000)、许伟等[10](2016)对企业税负的度量方法,采用“Tax2=应交税额/销售额”作为解释变量的替代指标,重复第(1)、(2)列的回归,结果如第(3)、(4)列所示:回归系数大小略有变化,系数符号和显著性没有质的改变,实证结论完全稳健。
(二)税制结构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
在检验企业有效税负对投资的影响效果的基础上,我们还想了解税负结构是否对企业的投资行为产生了差异性影响,即直接税与间接税的影响效果是否有所差别。我们用企业增值税有效税负(Vatax)与企业所得税有效税负(Inctax)替换掉Tax1,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第(1)列回归,当加入Vatax1与Inctax1的一次项时,发现只有Inctax1的系数显著;第(2)列回归,我们加入两种税负的二次项,发现Vatax1与其二次项系数依然不显著,而Inctax1与其二次项的系数极显著,且系数符号相反。这意味着,增值税税负与所得税税负对企业投资的影响存在明显差异,所得税税负对企业投资存在倒“U”形影响,增值税税负的影响效果并不显著,这与我们假设II的推断一致。
表3的第(3)、(4)列,我们在其它控制变量不变的前提下,用增值税有效税负(Vatax2)与企业所得税有效税负(Inctax2)替代前面的解释变量,重复(1)、(2)列的回归,以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完全稳健。
表3 税负结构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
(三)企业异质性检验
1.企业有效税收负担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影响
已有文献证实,不同类型的企业,决策过程中所考虑的因素存在差异,我们首先考察企业有效税负(Tax1)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影响。按企业实收资本的股权构成,我们将样本分为国有企业、私营与集体企业、外资企业三大类,分别进行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第(1)、(2)列是对国有企业的检验,回归结果发现,无论是只加入企业有效税负的一次项,还是同时加入二次项,国有企业的税收负担对其投资均未表现出显著影响,这与申广军等[9](2016)的研究结论一致。同样的结果,也发生在对外资企业的检验中,如第(3)、(4)列所示,税收负担对外资企业的影响依然不显著;但私营和集体企业的表现,与前面两类有所不同,如第(5)、(6)列所示,企业有效税负对私营和集体企业的影响极显著,并呈倒“U”形影响。
当我们用企业有效税负(Tax2)重复上述检验时,结果完全稳健(限于篇幅,并未在文中列出该检验结果,读者可向作者邮件索取)。
这说明,有效税负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私营和集体企业的影响。国有企业的投资行为对税收负担的关注较少,这既可能与所有者监管缺位、国有企业对资本成本不敏感有关(徐明东等[38],2013),也可能与国有企业进行投资决策时的目标函数和所受到的关键约束有关(林毅夫等[39],2005):与更重视利润的非国有企业不同,国有企业往往同时承担着稳定就业、提供额外社会福利等多重政策目标,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同时,私营企业的投资往往面临较强的融资约束,而国有企业的投资问题在于预算软约束背景下高代理成本造成的投资过度。
外资企业的投资,也对税负关注较少,一个可能的解释是,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吸引外资,我国地方政府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大量税收之外的优惠政策,诸如廉价的工业用地、更好的配套施舍、更积极的政府服务等,导致纯粹的税收政策对外资企业的影响程度有所下降。
表4 企业有效税收负担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影响
2.企业有效税收负担对不同规模企业的影响
我们将企业按照资产规模大小,分成了3个分位段,考察企业有效税收负担对不同规模企业的影响。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第(1)、(2)列是对小规模企业的检验;第(3)、(4)列是对中型企业的检验,结果发现,二者主要解释变量的系数很接近,且均极显著,并未表现出本质差异;第(5)、(6)列是对大规模企业的检验,回归结果发现,税收负担对大企业的影响,只有二次项的系数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显著性明显下降,且总体效果并不显著。
当我们用企业有效税负(Tax2)重复上述检验时,结果完全稳健。限于篇幅,并未在文中列出该检验结果,读者可向作者邮件索取。
这意味着,随着企业规模的增大,税负对企业投资的影响程度和显著性均逐步下降。这与我们的经验结论相吻合:相比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往往面临更大的经营困难,如融资成本更高、生产资料的议价能力更弱、创新能力偏弱、利润空间较小等,在这种情况下,中小企业对税负变化所带来的成本和收入变化更为敏感。
表5 企业有效税收负担对不同规模企业的影响
六、结 论
本文利用1999~2007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中的企业固定资产和折旧数据,计算了企业每年新增的固定资产,然后利用企业税收数据,考察了企业有效税负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以及间接税(增值税)和直接税(企业所得税)对投资行为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结果发现,由于税收负担对企业投资行为存在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企业有效税负对投资的影响呈倒“U”形,即:在企业总体税负较低的阶段,随着税负的逐步增长,企业家为了维持以往的收入水平,宁愿增加投资,通过获取规模收益来弥补税收造成的损失;但当税负增长到一定程度以后,税负的持续提高,导致投资收益率持续下降,企业家宁愿以消费、储蓄等方式,替代投资,即替代效应促使企业家减少投资。这一动态结果,与传统税收学的理论分析结论一致,证明了税收负担对企业投资行为影响的复杂性,与现有实证文献往往只关注单调线性影响的研究结论有所差异。同时,这一实证结果,也实证了洪银兴等[25](2017)的观点:收入效应往往产生在纳税人的整体税收负担较轻的时段,当税收负担越过某一临界值时,替代效应越来越明显。
另外,本研究发现,税种形式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存在差异,企业所得税税负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呈倒“U”型,而增值税税负并未产生显著影响,这可能与增值税等间接税相对更容易转嫁有关。我们进一步考察了企业税负对不同类型企业的影响,结果发现,税负对大型企业、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影响并不显著;对中小型企业、私营和集体企业的影响更为显著,说明税收政策对不同企业的投资行为确实存在影响差异。
以上研究结论,既是有关企业税负对企业投资行为影响领域文献的有益补充,也有助于我们从微观层面认清企业实际有效税负现状、深入探讨作为我国经济刺激计划重要组成部分的结构性减税政策的设计细节。从实证结果来看,总体上,我国企业的有效税收负担对投资的影响是以收入效应为主,有效税负并未高到抑制企业投资的程度,但是,由于样本数据库中企业非税负担数据的缺失,本研究只能评估企业税收负担对投资行为的影响,无法全面评估企业税、费负担的综合影响,这导致本文虽然验证了企业税收负担对投资呈倒“U”形影响,但政策建议时并不能将拐点处的税负值视为税收政策的参考值,政策制订时应将企业税收负担和非税负担通盘考虑,这方面有待于未来研究的进一步拓展。就具体税收政策而言,相比于增值税等间接税,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税后利润、投资行为的影响更为直接、迅敏;同时,税收政策制订时,应重点关注对中小企业、私营和集体企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