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与理赔传统》慕课教学探讨
2018-12-03吴贺利杨帆
吴贺利,杨帆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机电学部,湖北 武汉 430083)
1 传统教学模式特点
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首先是确立一个教学目标,在这个过程中,每一阶段需要学生掌握什么样的知识,达到的效果,掌握的程度;其次就是确定一种教学手段,是用于让学生接受知识的过程,讲授、实验等,在这过程中需要不断地变换教学方式,这样才不会让学生有接受疲劳感,同样学生的知识程度不一,这样就需要老师把握因地制宜、因材施教了;最后就是教学评价,因为教学知识的程度,掌握的好坏,需要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考核,确定学生达到怎样的教学程度,根据每个环节的目标和效果,及时作出反馈和微调。
2 慕课教学特点
慕课的教学核心是互联网式的、开放式的[1],这两个特点同样决定了它的传播的方式带有传染性和大规模性。所以慕课需要对传统的课堂教学进行现代化手段的加工,需要一些视频音频以及图片技术技巧,做得更加吸引眼球吸引人的注意力,把在互联网的另一端的人带进知识的海洋。学生的学习更多的是被老师的个人魅力和新型的教学模式所吸引,而老师需要面对的互联网上不同年龄、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宗教、不同知识层次的人,这样需要更高的普适度,让更多的人汇集到该课程下,而且具有更高的互动性,不会因为老师为了个别学生的提问不得不中断讲课,在慕课下面学生们听课,老师同样可以和学生进行更加深入的交流。同样慕课具有随到随学的特性,课程内可以汇集更多的学习资源,以适应不同程度的学习者的个性需求。
3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中传统教学和慕课教学的异同
慕课对教师的影响是巨大的,互联网作为一种无边界的工具,在渗透到各种行业,教育行业也不另外,而且以另外的一种形式正在改变我们传统的课堂。
曾经有一个笑话,古时老师坐着教,学生站着听;现在老师站着教,学生坐着听;以后老师站着教,学生躺着听。深刻的理解这个笑话的背后,其实是知识在革命,古代的时候知识是绝对的垄断性资源,只有达官贵人才能成为有学识的人,知识被镌刻在竹简上,被誊写在绢帛上,被抄写在纸上,是被垄断的,是昂贵的,所以学生需要“讨教”;现在在信息膨胀时代,知识被印刷在纸上,被刻在光盘里,被复制在优盘和硬盘里,知识富化,获取知识的途径变得更多,那么学生是“求教”;所以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知识会进一步泛滥,在这里面可以会是泥沙俱下,特别是在互联网里,糟粕和精华齐飞,所以的有用的无用的、好的坏的、积极的消极的,等等,都会充斥在互联网的每一个角落,那么这时候学生是“寻教”,而此时的学生还真可以躺着学习,但是此时对老师要求就会更加的苛刻了。因为慕课的制作将会全程录像,老师的每一个举动都会在互联网上传播。
在汽车保险与理赔的传统教学只能通过作业、测验、考试以及论文来考核学生的掌握知识情况[2];而教师的教学好坏也只能是学生知道,这样容易造成非客观因素来考核老师。而慕课,则能更加客观的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而且教师能够通过自己的视频录像重温自己的教学过程,知道自己的优点在哪,缺点在哪,能够通过同网络上的学生进行互动,哪些知识需要更加深入的讲透,而哪些又讲的不够生动,这样时时鞭策自己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4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中传统教学和慕课并举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具有涉及范围广横跨工科、金融、法律等学科[3],包罗万象,工科方面需要汽车结构、故障诊断、汽车维修等方面的知识;金融方面,需要掌握保险方面的知识;法律方面需要了解《保险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所以教师需要对这三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融会贯通。
因为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具有极强的实践应用性,所以仅仅靠传统的教学方法不能满足汽车交通事故中的保险与理赔事故实例的层出不穷,需要新的手段和新的方法来对传统的教学手段进行补充。所以需要运用以下手段来整合传统教学和慕课:
(1)基础理论口口相授,法律条规字字珠玑。
基础的理论,枯燥的基础知识,这是必须通过面对面进行交流传授,这没有捷径可走,这需要填鸭式教育,而且在明文规定的法律条文字字句句都必须理解清楚,不能含糊,挂在慕课文案中可是金科铁律不容更改,这是这门课的基石。
(2)典型案例层层剖析,即时事故交流讨论。
对于学习课程中的理论知识的理解,需要保险案例来帮助理解,需要给出典型交通事故,带领学生一步步深入探索讨论,形成较为广泛的思考之后,再让学生的思想给予冲击,那样才能更加深刻的理解课堂中的知识,这样才能融会贯通;并且在学习过程中,通过当前的热门事件进行理论上的探索,引导引起更加广泛的共鸣,让学生体会到什么是学以致用。
5 结论
无论是传统的教学方式还是慕课的教学手段,都是为了达到将知识更加快捷更加深刻的传授给学生,使得学生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和运用到所学的知识,所以运用当前学生比较能接受的慕课与传统的方式进行结合教学,取之长补之短,这样教学才更加有效果。教学手段只是形式,传授知识才是最终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刘国伟.慕课与传统教学模式的差异性探讨.[J]卷宗, 2014(10)∶222-222.
[2] 田晓鸿.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分析与研究.[J]学园.2015(06).
[3] 刘利荣.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特点及教法改革研究.[J]才智, 2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