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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高校法治教育探析

2018-12-01朱文玉付娆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8年9期
关键词:法治教育新时代高校

朱文玉 付娆

摘 要:我国高校法治教育实践目前在教育目标、教育手段、教育方式和师资队伍等方面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为贯彻落实十九大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思想,提高高校法治教育质量,培养出更多具有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较高法治素养的专门人才,在调整教育目标、增加教育内容、创新丰富教育手段和提升教师队伍法律素养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新对策。

关键词:新时代;高校;法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7836(2018)09-0014-03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就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重大方针,其中有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高等教育作为该战略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大多数高等学校以“法制教育”的手段去实现“法治教育的目标”,导致无法培养高素质的法治人才,也无法助力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因此,解决高等学校在教育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已刻不容缓。

一、法治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区别

“法制”是指一个国家的法律和制度,是动态意义上的法制,即指立法、执法、守法和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也包括法律宣传教育在内;“法制教育”侧重于法律基础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属于法治教育的初级阶段,其强调的是一种义务本位,以民众守法为教育目标,以维护社会秩序为核心价值,维护统治阶级的长治久安是法制教育的基本理念。“法治”的内涵,亚里士多德早在几千年前就给出了经典的论断,“法治应当包含两种重要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良好的法律。”[1]由此可見,法治强调的是一个国家处于依法治理的一种状态,它是人类政治文明的一项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对于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所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法治强调的就是这种对公民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依法治国”方略的宣传和教育,从而培养和发展公民法治意识以及用法治意识指导自己行为的一种活动。

可见法制教育与法治教育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可以说法制教育是法治教育的一部分,而作为新时代的高校,其所追求的必然是十九大所倡导的“法治教育”,并且应该依据党的十九大报告所明确的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按照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14条基本方略之一“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落实“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来解决高校法治教育实践中存在的各种各样的问题。

二、新时代高校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

我国从1986年发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一直到今天已经有31年的历史,自从1999 年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正式通过“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宪法修正案,“法治”作为一种治国理念正式确立下来之后,法治教育的理念也逐渐盛行,从法制教育到法治教育的不断调整与进步,可以看出高校法治教育对推进依法治国理念的重要作用,虽然如今的法治教育相较于之前的法制教育在内容和体系上都有所提高,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教育目标设定不准确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在高等教育阶段明确提出要注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关知识的掌握,了解法治的核心理念和原则,到最后要去进行法治实践,提高运用法律知识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但是就实际情况而言,大多数高等学校所设立的目标仅仅是为了让学生学会遵守法律,其所达成的结果必然只是完成了法治教育中的法制教育,是一种制度化的目标教学,并不能与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新的十六字方针,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相契合。目前教育目标的设定仅仅完成了“全民守法”这一个四字方针,这种不准确的目标设定使得高校法治教育只能按照这种轨迹发展,浮于法治教育表面。

(二)教育内容范围过小

经过调研发现,大部分高校对于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教育内容局限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这种较为统一并且单一的教材,该教育内容偏重于道德方面,而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的论述所坚持的是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但是在我国的高校法治教育中没能将二者很好地结合在一起,通常表现出了两种情况:一是将法治教育当做了思想道德课程的附属品,较少涉及专业的法律知识;二是将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当成了法学专业学生进行授课。显然二者都无法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所坚持的法治道路,更无法推进高校法治教育的进步与发展。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更要着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重点任务。高校学生作为国家未来的领军人物更应该深刻理解这十六个字其中的内涵,但是由于教育内容的单一僵化使得高校学生无法认清自己身上的责任,他们缺乏相应的法治信仰,法治观念淡薄模糊、法治意识消极被动,法治价值定位含混[3]。其法治意识仅仅停留在“我不能犯法,犯法会有惩罚”这种消极被动的守法环节中,更有甚者连守法都无法做到。如几年前著名的药家鑫案,我们无法证明倘若他清楚明白地知道这种做法所要承担的后果是否还会做出同样的选择,但种种类似案件的发生却在提醒我们法治教育不能仅仅停留在义务性的被动教学中,使得大学生法治实践能力越来越弱,无法参与也没有意识参与到国家立法、执法、司法的环节当中。

(三)教育方法单一僵化

调研表明,我国高校法治教育大部分以学校公共课的形式开展,主要采取的是“灌输式”的理论教学,这种教学模式忽略了实践的重要作用,也没能给学生选择课程的机会,导致大部分学生只是为了学分而上课。而且该种类的课程基本上都是大班授课,一名教师,一支粉笔,一块黑板,对应的往往是近百个学生,不仅无法提高学生的参与兴趣,也很难让学生在真正意义上体会到法治的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之一要求形成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该体系作为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制度基础,而大学生作为推动国家未来法治事业的中流砥柱势必要对其深入学习,但是这种灌输式的理论知识是无法达到要求的。当然,调查中也显示一些高校会定期举办法律宣传讲座,这种讲座看似规模较大却没有发挥什么实际作用,大部分是流于形式,无法深入到学生内心。

(四)师资队伍力量不足

在上文提到过目前高校传授法律知识的模式,而在这种大课堂中的授课教师大多数来自于马克思学院,他们自身并不是专业的法学教师,大部分没有经过法律知识和法律实务方面的培训。由于授课内容前面的章节大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品质修养等内容,学校为了方便排课等多种因素便由相关专业的教师进行教学。往往这些教师自身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也有所欠缺,涉及到了较为专业的问题他们也无法解决,了解到的实际案例也较少,讲课过程中只能依据教科书上的内容,无法贴近学生生活,导致学生很难获取到专业的法律知识,同时也大大降低了对法律知识的兴趣。

三、新時代高校法治教育的新对策

(一)及时调整教育目标

各高校应依据教育部在2016年1月出台的《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从总体要求、构建完善的教育法律及制度体系、深入推进教育部门依法行政、大力增强教育系统法治观念、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六个方面,按照该文件对依法治国所做出的全面规定实施教育目标的调整。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改革,明确法治教育目标,彻底实现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变,将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涵融入到高校法治教育的目标当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所提出的依法治国理念,使法治教育与其紧密结合。

(二)适当增加教育内容

1分设不同学科增加课程种类

首先,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方略之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其有最高的法律地位,也是制定法律、完善法律体系的根本依据。据此各高校应专门开设一门与宪法有关的课程,让学生参与到根本法的学习当中,以此入手了解法律法规体系的形成,为进一步学习具体的法律法规打下基础。其次,建设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和制度治党,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随着高校党员所占比例的大幅度提高,大学生党员的学习也刻不容缓,针对在校的大学生党员可以设立专门的课程对党内的法规制度进行学习,尤其是对于党章的学习,它作为党内法规最根本的一部分,所有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经过这样系统的学习有利于提高大学生党员的法律素养,树立法治观念,为其他同学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党内法治事业的进步。再次,高校法治教育的原意还是为了还原到实际生活当中,回归于实践,让学生学有所得、学有所用。美国高等学校的法治教育就极具广泛性,法治教育内容也比较贴近于实践,他们提供丰富多彩的可供学生自由选择学习的法治教育课程,我国可以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情,针对不同的年级,增开一些实践性较强的法学科目。可以先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统计大家较为感兴趣的科目并从中筛选设立课程,有兴趣作为前提很大程度上能增强学生们的积极性;对于低年级的学生可以设立刑法、债法等比较吸引人或是比较贴近生活的科目,对于高年级的学生可以设立劳动法、婚姻法、合同法等他们即将在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法律科目。

2培养法律意识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提高全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这既是时代进步的要求,也是个人全面发展的要求。高校法治教育作为推动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必然要培养高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德法共治的统领,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学生们有了一定的规则意识后就能学会先约束自己再约束他人,从而将这种意识上升为“执法意识”“监督意识”,这种意识更加有利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中的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以及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在这种培养模式下,高校学生不仅能够积极地参与到法治建设中去,而且会成为监督主体中的一部分督促司法公正。不是将法治看作一种外在的强制力量,而是真正将法律化为自身需求,自觉地遵守法治规则,相信法治、尊重法治,并且能够树立坚定的法治信仰。只有树立了这种法治信仰,提升了这种法律意识,高校学生才能更好地学会如何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如何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用他们的力量推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程。

3增强法律能力

高校法治教育作为全民依法治国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为了培养出更多具有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较高法治素养的专门人才。而我国针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偏重于理论,缺少实践的问题,导致大学生不擅于积极地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因此应注重大学生的法律实践课程,通过实践来增强他们的法律能力,学会运用法律解决问题。大学生在自身能力提升之后也会积极参与到法治事业当中,长此以往有助于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同时也为法治保障体系提供了一种人才保障。

(三)创新丰富教育手段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到:“要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立法尚且如此,推动法治发展的高等教育更应如此。事实上,在教育方法和途径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他们非常注重灵活性和开放性。例如英国高校法治教育没有统一的教材,基本上由授课教师根据实际需求来设计课堂内容,呈现出了更加多样化的法治教育形式。针对我国高校现状而言,除了以传统上课模式进行理论教学外,还可以通过很多方式传授法律知识:进行普法宣传教育,邀请司法人员到学校进行实务讲座。真正地调动每一个学生积极地参与其中,各高校可以以法学专业的学生带动其他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形成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案例教学是一种模拟训练,其模拟的内容,对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学会法律推理,提升学生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有很好的作用[4]。因此,教师在上课过程中可以通过热点案例分析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由浅入深地让大家了解到案件背后的法律原理;注重隐形课堂中的法治教育、线上线下法治教育相结合;也可以组织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到法院参观庭审,深入了解我国是如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以此也能提高大家的法治意识,让学生明白“法治”是每个人肩上的责任。

(四)提升教师队伍法律素养

“术业有专攻。”高校法治教育教学倘若能够由具备专业法律素养的教师进行可能很大程度上会让学生深入了解法律,这类教师通常是给法学专业的学生授课,且不说教师资源的分配是否足够,二者对于知识的深度与广度的需求就有很大的不同。经过调研发现,目前高校对于非法学专业学生授课的教师欠缺一定的法律认知水平,因此要加强教师队伍的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学素养培养,可以通过法学院的专业教师与其他教师进行交流学习,提高他们的执教意识,在教师培训的过程中使其明确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要求,组织教师深入学习国家教育方针、提高规范办学行为的能力,加强和改善学生法治教育。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曾提出,要“深入开展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当代青年大学生作为未来法治事业发展的中流砥柱,身上肩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相信通过此次项目的调查研究能够推动高校法治教育的深化改革,为全面依法治国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184.

[2]教育部司法部普法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Z].2016-07-04.

[3]徐蓉.法治教育的价值导向与大学生法治信仰的培育[J].思想理论教育,2015,2(3):19—20.

[4]刘燕.法学教学方法的问题与完善途径[J].中国大学教学,2013(7):63.

Abstract:There are some problems in the practice of rule of law educ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our country at present in aspects of educational goal, educational means, educational method and teaching staff, etc., in order to carry out 19th CPC National Congresss strategic thought of ruling the country according to law in an all-round way.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the rule of law educ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nd cultivate more specialized talents with the socialist legal concept in the new era and higher legal literacy, some new countermeasures are put forward in the aspects of adjusting the educational objectives, increasing the contents of education, innovating and enriching educational means and improving the legal literacy of teachers.

Key words:the new era; university; rule of law education

(責任编辑:朱 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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