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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校园贷”问题看当代大学生法治素养教育

2018-11-30胡行华

法制与社会 2018年32期
关键词:法律素养校园贷大学生

摘 要 “校园贷”很好地解决了大学生消费、培训和投资等方面的金融困难,但其在方便大学生各类金融服务需求的同时,也产生了诸多的问题。在如何认识和应对“校园贷”问题上,当代大学生暴露出了基本法律素养不足等问题。因此,本文认为应当加强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教育,以提高大学生识别和应对类似“校园贷”的问题。

关键词 “校园贷” 法律素养 大学生 教育

作者简介:胡行华,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律师,研究方向:理论法学及基础法律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1.225

一、“校园贷”及其折射的大学生法治素养教育问题

(一)“校园贷”及其问题

“校园贷”,也称校园网贷,是指一些网络贷款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群体开展的贷款业务。应当说,校园贷及其相关问题的产生,同当下高校大学生的金融服务需求的增长以及相关商业银行贷款的保障不完善有关。

当代社会,大学与社会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大学生群体亦呈现出了诸多个性化的特征。其中,一个重要现象就是,当下高校大学生群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大学生一般都年满十八周岁。在法律意义上来说,其应已经具有完整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应该为自己的行为结果负责。而从社会实际生活的角度来看,大学生还应当属于“大孩子”群体,具有“人大而心不大”的特征:较之于原来的中学生活,大学生外在的表现是年龄大、期望多,但是,这些大孩子们在社会经验、心智发展等方面还是不够完善,其仍需要家庭和社会的引导。因此,在社会生活的经济来源方面,青年大学生其主要还是依赖于家庭和父母,并没有独立经济来源。在大学生年龄增大的同时,其参与社会生活的场所和领域不断扩展、空间不断扩大,特别是网络的发展,使得当代大学生的生活也进一步扩展到虚拟世界。所以,当代大学生社会生活范围扩大的同时,其在创业、交往、培训等各类生活需求也在增加,相应地,其各类资金需求也在不断增多。

青年大学生正处于人生成长的关键期,其在创业、培训、交往、消费等社会生活方面面临的资金需求问题是现实而具体的。早在2002年,我国就有商业银行开始尝试推行大学生信用卡,以期解决青年大学生面临的这些资金需求问题,从而也拓宽银行机构自身的业务市场。但是,在银行向大学生提供信用贷款过程中,却出现了种种问题。其中,最为明显的一个问题就是:大学生拖欠信用卡、违约的现象逐渐增多。这无疑对银行机构的业务安全及大学生的诚信履约问题,提出了巨大挑战。最终,银监会于2009 年曾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进一步收紧了银行对大学生发放信用卡的业务,至此以后,已经少有商业银行再向大学生群体提供信用贷款业务。

当代大学生群体的金融服务需求的增长以及对相关商业银行贷款的严格控制,无疑给借助互联网东风发展起来的校园网络贷款,提供了很大的发展空间。与正规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是的严格审查、控制行为不同,非银行网贷机构打出了金融创新的名号,其推出的“校园贷”产品确实在很多方面呈现出了便捷性的特征:许多非银行网贷机构“校园贷”在发放贷款时甚至不需要“面签”,不需要提供担保人的书面保证,不控制贷款用途,不采取风险管理等等措施,对青年大学生贷款条件的限制大大放宽。相关统计显示,2016年面向大学生的互联网消费信贷规模已突破800亿元,而这一规模在2015年才260亿元。但是,“校园贷”在以美好面孔出现的同时,却也同时出现了诸如“套路”、“陷阱”等多方面的问题。在众多推出“校园贷”产品的平台之中,不能排除一些别有用心的放贷机构,本身目的可能就是詐骗钱财,专门寻找这些不经世事的大学生们下手。毫无疑问,面对这些缺乏自制力、风险意识不足的“大孩子”,放款贷款限制将具有极高的风险。随着“校园贷”的发展,“裸条借贷”、“高利贷”等问题也被频频爆出,一些大学生因此成了受害者或是犯罪者。因此,一段时间以来,“校园贷”一词也似乎也完全 “污名化”,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社会公众对其甚至出现了避之唯恐不及的感受。

(二)“校园贷”的治理

“校园贷”来势汹汹,国家已出台各类法律法规来规范其的运行。总体上看,相关国家监管机构对其采取的是“控”和“导”相结合的方式。

针对校园贷出现的各种乱象,银监会和教育部曾在2016年多次发文进行整治,以严格控制和规范着“校园贷”朝着健康、正确的方向发展,其中包括“不得向未成年学生发放贷款”等各类明确规定。但是,当前高校里确实有众多大学生存在创业、培训以及消费等现实的金融服务需求。相关政策如果一味地“控”而不“导”,必然会引起系列其他问题的出现。因此,监管部门除了政策上的“控”,对校园贷市场的规范也在采用“导”的方法。曾有观点认为,因为银行对大学生的信贷业务服务不到位,大学生就不得不找网络或者社会上的高利贷。对此问题,在国家相关监管机构的引导下,各大银行机构推出了相关“校园贷”的金融服务,例如,中国银行在华中师范大学首发了“中银E贷·校园贷”产品,中国建设银行广东分行推出面向全国范围的金蜜蜂校园快贷产品等。毫无疑问,更多的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迈入校园金融领域,为校园贷的规范化提供了可能。与网贷平台的校园贷产品相比,银行推出的校园贷在利率、费率上等方面有很多优势,其催收手段也更加温和,从而也更容易被借款人所接受。

尽管监管机构密集出台了多种整治措施,但在2016年至2017年间,仍有众多因“校园贷”问题的产生的悲剧在不断上演。2017年6月,银监会、教育部、人社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逐步消化存量业务。至此,可以预见的未来是,在国家相关部门的强力监管之下,备受争议的“校园贷”问题至此以后应该不复存在。

(三)“校园贷”问题反映的大学生法律素养问题

随着各类银行机构“校园贷”产品的出现以及监管部门暂停网贷机构业务通知的出台,由非银行网贷机构推出的“校园贷”或许会成为历史,但“校园贷”问题所引起的关于当代大学生法治素养教育问题的思考却远未结束。

应该说,“校园贷”之所以会产生这么多问题,其与当代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教育之间不无关系。 2016年,新京报、名校贷等有关媒体和机构,曾对八万多名在校大学生做过专门的调查,让我们看看调查结果。“你知道校园贷的金融、法律风险吗?”,有六成大学生不知道;选择“清楚知道”的只占百分之四点零五。“你知道利率多少算高利贷吗?调查显示,知道正确答案的,只占百分之一点五。事实上,以上问题,应该是一些基础性的常见法律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的,才受法律保护;超过24%的部分,即为高利贷,可以拒绝支付。实际上,在“裸条借贷”中,放贷人对外传播借款人裸体照片的行为,首先涉嫌违反民事法律相关规定,属于侵犯借款人的名誉权及隐私权;另外,这种行为还涉嫌触犯刑事法律,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及敲诈勒索罪。

“我又不犯法,学法有必要吗?”这是一些开始学习法律的人常有的疑问。确实,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规范,在论及法律话题的时候,很多人会将法律同警察、监狱、法庭等等这些惩罚犯罪分子的国家机器联系起来。青年大学生尚未完全踏入社会,很多人也因此可能认为学习法律对大学生来说并无太多现实意义。实际上,今天的大学,与社会有密切联系。用一句时下的流行词来说,社会“套路”太深,大学也不例外。法治素养教育的根本目的,正是要让大学生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和理解法律的本质,从而能运用法治思维来依法维护权利与依法履行义务,其对于保证当代大学生尊崇法治、遵守法律具有重要的意义。当代大学生如果认为自己处于校园环境之中,自身违法的可能性小,因此没有学法的必要,显然是不够的。

二、“校园贷”问题对大学生法治素养教育的启示

毋庸讳言,“校园贷”敲响了当代大学生法治素养教育的警钟。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类似“校园贷”问题的相关校园金融问题可能还会不断出现。根据当代大学生的实际,我们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法治素养教育,以正确认识和应对类似“校园贷”的各类校园金融问题:

(一)校园金融产品不一定违法,但大学生选择相关金融服务则应慎重

近年来,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校园贷”实则为我国众多P2P网络贷款产品中的一个类别,其针对的对象主要是年轻在校大学生群体。“校园贷”的出现,不失为互联网时代的一种金融创新。特别是在相关监管机构收紧银行对大学生的信用贷款而当下大学生的金融服务需求却不断增长的社会背景之下,“校园贷”的出现,确实解决了不少高校大学生在创业、消费、培训等方面现实的金融资金需求。然而,大学生裸贷、自杀、离家出走等系列恶性事件的集中爆发,则使人们看清了“校园贷”的所具有的天然高风险属性。

“校园贷”出现的诸多问题,固然有过去的监管措施不力、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备以及网贷机构不规范运作等方面的原因,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当代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教育不足,尤其是在选择相关校园金融产品之时应加强识别能力。在2017年教育部等主管部门关于“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的通知发布之前,“校园贷”本身的存在并不違法。但是,同学们在选择相关校园金融产品时应慎之又慎。较之于传统银行借款需提供纷繁复杂的手续来说,许多借贷平台的不要书面保证、不控制贷款用途等等放款贷款限制的措施,实则隐藏着巨大风险。“裸条借贷”、“高利贷”等现象,正是属于打着“校园贷”的合法幌子而干着违法的勾当。对此,当代大学生未来在选择类似“校园贷”的金融产品时务必慎重,敏锐识别各类不法问题,要避免自己因一时之需陷入相关的借贷圈套。

(二)大学生应加强自律,并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规范是否能产生实际的社会效果,有待于其是否能被人们转化为内心的自觉并得到实际的遵行。随着相关政策法规及监管举措的完善,相信“裸条借贷”、“高利贷”等完全“污名化”的“校园贷”将一去不复返,校园金融的发展也将会越来越规范。但是,未来的校园金融能否健康发展,还有待于同学们自身。因此,青年大学生务必从自身做起,加强自律,要有自己合理的财务规划。同时,如果遇到“高利贷”、“裸条借贷”等违法借款、催款问题,大学生也应学会拿起法律武器,对违法犯罪行为勇敢说“不”。

(三)大学生应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

大学也是一个小社会,“校园贷”问题或许只是冰山一角。尽管大学生身在大学校园,但各类社会问题随时也可能呈现于青年大学生面前。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类金融贷款频繁出现,“高利贷”、“套路贷”、“现金贷”、“裸条借贷”等等不法贷款现象,交替出现,不一而足。青年学子该如何识别和应对可能出现于大学校园之中的各类社会问题呢?其中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应该加强基础法律知识的学习。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战略要求,当代大学生要做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必须具备良好的法治素养,这也应是新时代大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当代大学生只有掌握了民事、行政及刑事等基本的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养,才能第一时间识别出是否为不法贷款形式,以不变应万变,创造自己和谐、美好的大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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