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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然与应然之间:我国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的“逻辑裂隙”

2018-11-28张晓义王道杰

成都体育学院学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社会学学术人文

张晓义,王道杰

20世纪80年代,随着社会学在我国的恢复与发展,体育人文社会学被引进中国,其学术价值与作用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与认同。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出现了一批又一批的优秀学术成果,其理论的发展与指导实践的进步有目共睹。

但是,在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的过程中,仍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的进步。现就基于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实然的基础上,对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过程中存在的偏差进行揭示,在阐述应然的基础上对偏差的纠正进行论述。

1 应然与实然概念阐释

就一般的语义学角度而言,“应然就是应该怎样,实然即实际怎样。”[1]也就是说,应然是指在可能的条件下事物应该达到的状态,或者说基于事物自身的性质和规律所应达到的状态;实然就是事物存在的实际状况。“应然的意蕴为阐述事物依据自身的特性应该是什么或者应该怎样,属于人们基于理性对事物本身满足人类的客观需求的应有状态的判断。实然的意蕴则为描述事物性征的各种现实表现以及事物的实际存在状态。”简言之,应然是价值判断,实然是事实判断,二者是事物存在的两种形态。[2]一般而言,实然与应然存在一定的背离,即休谟所谓的“逻辑裂隙”,而找出背离所在并分析造成背离的原因,就具有相当的理论意义;根据分析的原因进行相应的对策研究,使实然无限贴近应然,尽可能还原事物的本真,如此研究就具有相当的实践意义。下面就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中的实然及其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就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的应然进行阐述,以期为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的健康成长提供批判性借鉴。

2 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的“逻辑裂隙”

2.1 虚假繁荣

主要体现为相关研究数量多而质量差。无论是中文体育类核心期刊还是一般体育学术期刊,刊载的体育人文社会学的文章数量要多于其他学科或研究领域;各种综合类的体育学术会议或研讨会的征文及录用的论文中,体育人文社会学的文章在数量上占有优势;在各种公开出版的教材或论著中,体育人文社会学的研究较其他研究而言在数量上占有优势。如此之多论文、教材或专著、受资助项目,一些科研发达大国都难以企及,科研欠发达国家只能望其项背而自叹弗如。

但是,数量多并不代表质量高。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虚假繁荣的原因大致如下:

学术不端。体育学术不端行为是体育学术领域中违反学术规范、违背学术道德的行为,主要包括:抄袭与剽窃他人成果、伪造或者篡改数据、不正当署名、一稿多发以及权钱交易等现象。近年来,学术不端行为迅速增多(正如我国体育人文社会学著名学者卢元镇先生所说:“几乎不到两院院士水平造假概不追究。学术不端已落入法不责众的汪洋大海”[3]),这严重损害了体育学术的形象,不仅使体育学术活动丧失了严肃性,造成了大量论文的低水平重复,而且制造了体育学术垃圾,严重损害了学术的公正性和纯洁性,阻碍了学术健康发展。

学术评价与职称晋升制度。目前学界有这样一种倾向:“以数量论英雄”,即发表论文的数量、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的数量、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课题数量以及获得资助经费的多寡成为衡量一个学者优劣的重要标准,而真正能反映或代表学者水平的学术质量却无足轻重;大部分国内大学或科研机构在招聘人才的启事中一般也会明确注明所需人才需要发表多少篇论文、主持多少个何种级别的课题等,而拥有不同数量的论文与不同级别和数量的课题,其获得的待遇与薪酬有天壤之别;目前我国大学和部分中小学教师与科研人员在晋升职称过程中,对科研论文的数量、主持或参与课题的数量、出版的学术专著或教材数量有明确的要求,而职称晋升与个人的薪酬等一系列利益又直接相关。学术评价制度与职称晋升制度对科研成果数量上的硬性规定,在很大程度上促使学者、教师、科研人员花大力气“造”论文、“跑”课题、“编”教材(甚至“编”专著),这一方面使科研“成果”数量激增,一方面造成部分人员为急于求成或粗制滥造,或抄袭剽窃。“抄袭拼凑之风,已成为严重阻碍……整个体育学科发展的“败学”之症。”[4]在这些所谓的科研“成果”中,体育人文社会学占有数量上的优势,部分原因是大家认为体育人文社会学的研究不用做实验,可以在书斋中完成,而且认为体育人文社会学的调查数据作假方便且不易被觉察。“中国社会学目前在理论上的苍白,固然与社会学在中国内地近30年的研究中断不无关系,但独坐寒窗者日少,短平快的研究日多;理论的反思少,观点的炒作多;长远的知识积累少,赶时髦的时兴之作多;欣赏别人成果者少,自以为是者多……成就和功利目标发生如此转向,也是至关重要的原因。”[5]体育人文社会学的研究难脱此窠臼。

刻意描绘。很多所谓学术专家的学术报告就是“踩在高跷上的废话。”他们假大空的说辞及不务实的做法,对年轻的后生会产生潜移默化的不良影响,于他们而言,这些说法和做派,“是一种妨碍清醒思考和理性社会选择的非理性禁忌。”[6]这些所谓的学者解决问题的方法引入具体问题的解释或应用时,甚至他们将自己的理论应用于实践时,却是如此含混以至于搞不清这些空洞的语言背后的价值在哪里,他们试图用华丽而空洞的说辞来描绘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的繁荣景象,这反倒清楚地凸显了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在某些方面的衰败。

2.2 学术伪装

“学术伪装”打着学术的旗号但并不真正进行学术研究,用假大空的理论对某些问题进行夸夸其谈而并不深入探讨问题,甚至不具备深入探讨问题的能力和知识储备,这样的研究无益于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更坏的情况是,部分“学术伪装”者手中握有行政资源和学术资源,他们以这些资源来获取更多的学术研究资助进行所谓的学术研究,进而产生大量的学术垃圾,而真正的学术研究者得不到资助而只能在艰难中跋涉。对于“学术伪装”的成因及危害,瞿振元先生表示,“这其中也涉及到行政权、学术权与利益三者之间的联系。有时候,作假不仅是个人的行为,而是利益集团公开挥舞的利器,他们动用手中的行政权力进行学术组装,乃至学术伪装,骗取荣誉和经费,这更可怕,更反映了利益驱动下我们制度建设的不完善。如果说有的个人作假是由于无知,而这种集体行为就是为了利益铤而走险。”[7]这种情况的产生,使我们的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体现出一种病态轮廓。

2.3 学术教条

学术教条主要体现在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的运用上。“尽可能长期地坚持一个理论的独断态度是相当有意义的。没有这种态度,我们就永远不会发现一个理论的内容,我们就会在真正有机会发现该理论的力量之前便放弃了这个理论;结果,任何理论都不会起到自己的作用,即给世界带来秩序,使我们对未来的事件有所准备,使我们注意到没有该理论我们便永远观察不到的事件的作用。”[8]但是,在坚持一项理论的时候,应洞悉此理论的适用范围与条件。与体育人文社会学密切相关的社会学理论主要有功能主义理论、冲突理论、批判理论和互动理论等。我们在运用以上理论时,必须掌握其思想基础、方法论基础、历史基础、现实基础及其基本的主要观点,否则就会陷入形而上学的困境。在目前的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中,部分学者试图用某一项理论对一切体育社会现象与问题进行解释与解决,在此过程中难免有生搬硬套之举。与此种做法相反的另一个极端是,部分学者只看到理论的缺陷由此质疑一切理论的合理性,因而在解决体育社会问题时陷入一个无理可依的境地。

统计学的方法使某些问题以数字的形式呈现给研究者,研究者可以更好地把握此问题的影响范围与发展程度。数字是实证研究与科学分析的重要依据之一,若没有实证研究与科学分析,理论就只能停留在哲学发问的层面而不能进入真正社会科学意义上的研究。但并非所有的数字都是有意义的,数字在大多时候并不能体现体育社会的运行规律,因为 “通常的情况是,人们越是期望从对宏观规律的研究获得更多的东西,他们越不能满足:某些不规则性往往使计算落空。”[9]“借助于所谓‘统计学技术’,这类调整也可能做出某些 ‘新颖的’预测,甚至可能在这些预测中幻想出一点儿不相干的真理。但这种建立理论的方法没有统一观点,没有启发力,也没有连续性。它们算不上真正的研究纲领,而且总的来讲是毫无价值的。”[9]

其次,体现在逻辑演绎方法的运用上。虽逻辑演绎的论证或说明方式已得到广泛接受和应用,但“对于提高出来的每一个说明来说,不只是因为它体现了一个演绎结构就可接受它。”[10]因为进行逻辑演绎的前提必须是一个真命题,必须包含一个全程定律且具有本质意义,必须包含初始条件,且演绎的内在逻辑必须符合“因果律”。因此我们在运用研究方法时,要真正弄清其运用的条件。

2.4 建设性差

宏观来说,“有相当部分的体育人文社科的研究者不愿亲手采集素材,躲避解决问题的导向,往往闭门选题、凭空设计问卷、间接发收问卷、简单问题复杂化的统计分析、形成空洞结论并提出无法实施的对策建议,其目的仅仅在寻找‘短平快’的方法发表论文”[11]。举例来讲,一些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在实践中“下不着地”,如一些学者对中国体育体制的弊端有着深刻的认识,但多数研究者只是对此进行评判而没有给出改革的建设性意见,因而使他们所做出的否定性评判显得十分贫乏。在对举国体制进行改革的论争中,激进派希望将举国体制的结构打破并彻底拆除,但就如何重建却没有进行详细论述,因此这些扼杀性的评判缺乏建设性力量。与举国体制相关的结构中,一是举国体制本身的结构,二是举国体制所依靠的结构。对这两个结构进行区分是有意义的,因为这为改革提供了切入点,但就现有的研究成果而言,进行这种有意义的区分并进行建设性论述的成果并不多见。2002年金育强等所说的我国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深层次的、对现实有指导意义的研究不多”[12]的特点表述,至今依然适用。

2.5 理论贫乏且与实践脱节

理论贫乏。一方面,在中国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中,很少有明确用某种社会学理论如功能主义理论、冲突理论、符号理论、女权主义理论、标签理论进行的研究,需要说明的是,这不是否认大多数是从功能主义理论、符号理论出发进行的研究,但是此类研究是无意识的;从其他主流的社会学视角进行的研究更是缺乏。另一方面,在借鉴运用某种社会学理论时又出现“断章取义”的现象,比如王润斌曾指出,“在理论建构方面,断章取义的理论照搬和模仿依然存在,即便是有理论预设和逻辑先导,也多以一元论的面目出现,缺少对理论的起源语境和演变历史的‘谱系学’把握”[13]。总之,正如周伟良先生所说,“缺乏思想的低水平重复、啼笑皆非的常识性错误、不符规范的理论陈述或‘空空道人’式的疏阔之论,造成了五光十色貌似繁荣的‘学术泡沫’,至今依然。”[4]

理论与实践脱节。体育人文社会学的理论研究还没有与实践训练搭建桥梁,这使得我们的研究难以得到有效的检验与应用;即使应用也没有多大的社会效果,更难以推动社会实际问题的解决,由此导致了理论与实践的脱节。另外,我们培养的硕士、博士缺乏解决体育社会问题的动手能力,他们的研究被局限在理论探索中,由此造成体育人文社会学不能有效解决体育社会问题而被局限在书斋中,这些堆积的文字只能成为玩物或晋升职称的材料而已。

最后,在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中,存在着方法论滥用问题。不同的方法论有着不同的逻辑、哲学基础,它在一定程度上限定了具体方法的选择与运用,因而不同的方法论在解决体育社会问题或审视体育社会现象时,会得出不同的研究结论。但是很少有人思考哪一种方法论适合何种理论的研究、对何种问题解决更有利,即对各种不同的方法论进行评价的研究,是一个被忽视的问题。

3 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逻辑裂隙的填补

由于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的实然与应然之间“逻辑裂隙”的存在,使我们的体育人文社会学成为外表华美壮观但不堪一击的泡沫大厦,或者成为类似电影拍摄提供的虚假背景,这对体育学的发展而言是致命的,以此,须以社会科学理论与思想的累积为基石、以解决体育社会科学问题与丰富体育社会科学理论为框架、以科学方法论为技术基础、以道德的自律为基本、以宽广的视野为角度、以严谨的科学态度为前提进行重建,具体如下。

3.1 科学的态度

接受检验。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应将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条理化并做出解释,以增进人们对这种体育社会现象的理解,进而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在这种意义上讲,体育人文社会学的理论就必须接受经验和逻辑的双重检验,“即实际存在的事实是否与理论对它们的解释相符,以及理论得出的结论是不是从它的前提引出必然的逻辑结果。”[14]

敢于质疑。(1)质疑理论。“科学行为的标志是甚至对自己珍爱的理论也持某种怀疑态度。盲目虔信一个理论不是理智的美德,而是理智的罪过。”[8](2)质疑权威。“一流的学者的一般趋势都是拥护理性而贬抑权威的。”[15]

敢于批判。在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中,要敢于对任何一个理论进行认真的批评,并敢于重建、改进这一理论的逻辑演绎表达式。但是自近代以来,中国一直没有形成哈贝马斯意义上的批判性公共领域,它没有类似欧洲的以历史经验为底色的公共领域,从这种意义上讲,在当今的体育学界中,学术不端行为大量涌现,体现出体育学术研究中的浮躁风气,这使得体育学术的争鸣与探讨被边缘化,在这种浮躁的风气中,部分体育学术期刊不愿刊登有关学术批判、学术质疑的文章。法国哲学家库辛说过:“批判是科学的生命。” 学术的发展离不开学术的质疑与批判,这是学术发展的规律之一,也是学者的治学之道,是推动学术进步的主要动力之一。

3.2 扎实的基础

对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来说,在其学科范畴内找出事实并通过解释与推理赋予其意义是其重要的任务。为了完成这个任务,我们须引用一种卓有成效地理论框架、视角或方法去接近体育社会现象或事实。但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不存在一种理论框架、视角或方法能对所有体育社会现象做出合理解释并赋予它们意义,对此,我们必须清楚知道体育人文社会学及其母学科的范畴以及优缺点、长短处,并综合运用它们,取彼之长,补此之短,才能给予体育社会事实以理性解释和回答,否则,我们的研究如1921年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索迪所言:“……得之不易的成果,……,就像是确定一堆或满或空的瓶子的平均重量一样,显得毫无意思、毫无意义。”

3.3 思想的积累

“社会的发展,科学的昌明,思想的进步,永远需要某种有着丰富养料的环境。这种环境在所有理智而又不乏灵气的人们心中,首先便是丰富的思想材料的累积。”[9]如何累积思想材料?朱熹曾说过:“读书之法,在循序渐进,熟读而精思。”为此,我们应加强社会科学经典著作与科学方法论的研读,在头脑中建立自己独特的理论框架、逻辑体系、思维方式。诚然,我们也应当加强体育人文社会学经典著作的研读,此方面国外学者给我们提供了丰富的材料。令人遗憾地是,一些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者可能从来没有认真或完整看过一本体育人文社会学或社会学的教材或名著,从来没有认真读过一本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方法的书籍,这在体育学界不在少数,正如经济学家熊彼特所言的“有许多凯恩斯主义者和马克思主义者从未读过凯恩斯或马克思著作的任何一行字”的情况一样。

3.4 道德的自律

任何正式制度的效率都是以非正式制度为前提并且要受到非正式制度的制约,因此,“单纯从道德上谴责学人不讲学术规范和道德固然是软弱无力的,但是,如果所有的学人不能用真诚、严谨等道德来自律,则中国学术的失范就难以得到根治。”[16]因此体育人文社会学者要严于律己,洁身自好。正如卢元镇先生所呼吁的“我们搞学术研究的社会责任在哪里?今天我们写论文、做课题,究竟为了什么?仅仅为了自己通过学位、获得学历、申报职称、申请报奖这些功利目的吗?我们不能作冷漠的旁观者,我们要作有良知的、有责任感的科研工作者。”[17]

3.5 宽广的视野

在对某一历史阶段或某一体育社会问题进行研究时,这只是一种悠闲环境中的静态或短时研究。要深入理解这一历史阶段或体育社会问题的形成原因、变化,须将其置于更大的历史结构及其变迁过程中,如此才能从更加宽阔的背景中把握某一历史阶段的形成或某一体育社会问题形成的深层原因。另外,体育人文社会学者,必须具备历史的视野以及充分利用史料的能力。因为任何研究是不能超越历史的,世界上没有超越历史的理论,即使是现在,也是斯威齐所言的“作为历史的现在”而存在。另外,要注意避免将有限的历史经验上升为普遍的历史法则。

3.6 理论联系实际

“理论的诠释、显著事实的确定,以及事实于理论的匹配组成了我们追求科学的基本范式,我们称之为规范科学。”[18]当然,规范的科学应以问题为导向而不是以方法为导向,方法是以解决问题而存在的,没有了问题,方法也就失去了作用。另外,我们对体育社会问题或体育社会现象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并回到实践中去加以检验,“然后逐步地升华,逐步地适用,这就是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19]如此才能理论联系实际,体育人文社会学的理论研究是为解决体育社会问题、解释体育社会现象而存在的,而体育社会问题的解决、体育社会现象的解释反过来又促进了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的发展,从这种意义上讲,二者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绝不可进行人为地断裂。“研究者将更重视应用性研究,探讨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受实用主义思想的影响,年轻一代的体育人文社会学学者更加务实,他们更愿意应用社会学原理去解决体育运动中的各种实际问题”[20],以使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更好地服务于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

3.7 正确使用数字与方法

在研究中会采用经过选择的非典型性样本来说明问题,或者过滤信息中不合用的意义或内涵。如此做的原因之一,就是它不符合既定的构想。另外,“翻箱倒柜地搜寻某些数字,因为其能够加强与某一假定构想相一致的统计资料;搜寻一些数字,或者甚至是搜寻同样的数字但却以不同的方式看待或者选择这些数字时,就能够形成与预设构想相反的统计资料。”[21]但是,“统计数字本身不是社会学。只有用社会学的理论框架对统计数字做出解释后,它们才能够成为社会学的有用之材。简单的计算、确认不同统计数字的相关性也不是社会学。……只有弄清它们在狭小范围之外的隐含意义,而且弄清楚它们对我们理解社会制度和价值观有何意义的时候,这些统计数字才有意义。”[22]

另外,我们要对某个体育社会问题进行研究,首先要阐明此问题所蕴含的价值,因为价值是构成问题本身的基本条件,是衡量一个所谓的体育社会问题是否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以及他的研究有多大意义的问题,也是衡量所研究的问题是否是一个真命题的标准。

4 结语

首先,本文就造成中国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逻辑裂隙”的比较表层的原因进行了阐述,而深层原因是“没有来自实然的事实和数据支撑”,体育人文社会学的研究正在进步,而在进步的过程中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体育人文社会学更快进步和发展,只有正视这些问题,我们体育人文社会学才能更好、更快、更健康地发展,对此我们应规避问题而不是逃避问题,使我们的研究由实然无限接近应然状态。

其次,一篇文章甚至一本著作,很难为读者提供多少现成的理论,甚至很难圆满地回答一个问题,但提出一个问题并对此进行探讨,却有助于我们对于一个问题形成正确的认识并进而加快理论发展的进程。从这种意义上来讲,本文对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中所存在问题的看法或许存在粗暴的坦率,简单的偏执,但其中也体现着我们对体育社会科学研究的执着与努力。另外,本文在“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偏差的纠正”部分的阐述,似乎是最基本的学术规范而非纠正方法,但是连最基本的学术规范都达不到,何谈其他?因此,使研究回到正确轨道上来才是其发展的首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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