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研究
2018-11-24孟令达
孟令达
技能人才评价是人才评价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我国现阶段,企业是技能人才使用的主体,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必须适应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评价中的主体地位,使评价方式和结果能够满足社会经济发展要求,是我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技能人才的作用及评价意义
技能人才是指在生产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掌握某一门知识和技术,具备相关的操作技能,并在工作中能够运用自己的技术和能力进行实际操作的人员。技能人才主要包括取得技工、技师及其他相应水平或拥有各种技能的人员(其中,技工分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三类,技师分技师和高级技师两类)。
借鉴国外成熟的人才市场发展经验,可以看出,健全的人才市场有健全的政策、法规,有效的管理体制,更要能为人才供需双方提供客观的人才评价。通过评价对人才价值做出认定,企业能够客观地依据单位的需求选才。这样既维护企业的利益,也维护了劳动者的利益,从而让人才能够合理流动。人才评价不仅是人才市场建设的重要内容,还是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的不可缺少的条件和前提。依据人才评价结果与市场需求,人才的薪酬待遇得到公平的体现。这是市场化分配机制所要求的。
二、当前技能人才评价面临的主要问题
1.评价方式单一造成的问题
当前,我国技能人才评价的主要方式是职业技能鉴定的方式,也就是勞动者通过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方式,实现对劳动者自身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测量和评价的方式。这种评价方式对应着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职业资格等级分为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级别。国家职业标准规定了每个等级的设立要求和技能人才应达到的技能水平,五个等级从低到高对应了技能人才评价的结果。这种单一的方式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不能解决我国人才布局结构不合理,人才创新创业水平不高,人才培养体系不健全,人力资源开发不足等问题,人才评价的公正性、规范性、专业性有待提高。
2.职业标准、题库与生产实际脱节带来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于1995年编制,1999年正式颁布,946个职业(工种)的现行国家职业标准大多数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2000年至2010年间制定、修订和完善的,存在着标准落后于生产实际的问题,新知识、新技术、新要求不能及时体现。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牵领各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开发。由于考试种类多、题量大、题库开发时间周期较长,更新非常缓慢,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不能适应从业人员就业方式的转变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不能准确选拔出用人单位需求的人才。企业在发展中急需一种方式对技能人才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以满足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中对人力资源的配置、使用、流动和激励。
3.职业资格取消后面临的问题
2014年以来,国家先后分7批取消了43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2017年9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发〔2017〕68号),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只保留了81项。可以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评价的职业(工种)越来越少,范围越来越窄。很多职业(工种)从业人员面临着无证可考、无证可用的问题,用人单位无法直观地了解应聘人员的技能水平。在这种新形势下,怎样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技能人才评价新局面,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是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面临的迫切问题。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对于解决上述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怎样实施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是解决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标准、题库与生产实际脱节,企业职工外出参加社会化鉴定考试与生产经营工学矛盾和职业资格认定减少不能满足企业职工技能提升需求的有效途径。
1.什么是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是人才评价工作的变革,是把对技能人才评价的权利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放给企业或用人单位,让企业或用人单位从评价结果的接受者变为评价过程的主导者。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标准主动适应企业需要,评价内容主动贴近企业岗位,能够调动广大企业和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也能够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工艺创新和产品创新,对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
2.制定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政策
政府相关部门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一套完善的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政策,用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政策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的宗旨,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与企业生产岗位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完善的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政策。制定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政策,对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适用范围进行明确,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与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企业的职责进行明确分工,对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考核评定方式、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程序进行明确。切实把技能人才的评价的权利下放给企业,促进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3.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程序
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应按照以下程序。
首先,制订实施方案,做好筹备。企业在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前应制订实施方案并做好筹备工作,建立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机构(包括相应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办公场所等),建立相关规章制度,技能人才使用、激励办法,明确评价的职业(工种)、级别、评价方式和标准,设立相应职业(工种)的考核场地、设施设备,以及生产安保措施和条件。
其次,确定考核评定方式。理论考试可以实行百分制闭卷考核方式。试题编制应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鉴定规范,结合生产岗位实际,组织专家编制考试大纲、考试要素细目表以及考核试题。技能考试也可实行百分制现场评定考核方式,可采取现场作业评定法、产品抽样评定法、模拟评定法、仿真操作评定法和典型工件加工评定法等进行。工作业绩评定应主要包括职业道德、遵章守纪、岗位之间团结协作的情况,在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实际工作能力。
再次,组织开展自主评价。应成立考评专家组,由考评专家组承担自主评价的具体工作,根据实施方案公布评价计划、发放准考证、布置理论考场、准备技能考试场地及设施设备等工作,开展理论、技能考试。考试结束后由考评专家组对申报参加自主评价人员的理论成绩、技能成绩、工作业绩评定成绩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评价成绩。
最后,整理归档。企业应将评价实施方案、人员资料、评价过程原始材料及最终结果等,整理归档。
4.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管理、监督和激励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对全市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总体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对企业报送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核。企业组织相應专家组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鉴定规范编制考核试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向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企业派遣质量督导员,对自主评价现场的管理与秩序、场地与设备、考场纪律、考评专家配备与行为、试卷的管理与收发等考务工作进行督导。对工作不规范,考试质量达不到相关要求的企业,不认可其评价结果。
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结果的运用。企业开展自主评价的职业(工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合格人员办理职业资格证书;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可以由企业向合格人员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明,同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在企业内部认可其技术等级水平,兑现相关福利待遇。通过企业自主评价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明的职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纳入全市技能人才发展计划任务目标。其中取得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明的职工,可申报突出贡献技师、首席技师的评选。
这种通过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由企业向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外的职业(工种)企业职工颁发技能等级证明的方式,使技能人才评价范围扩大到了所有颁布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这种方式既不违反国务院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清理职业资格的要求,又能够实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是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改革的一项创新举措,能够切实解决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职业(工种)覆盖面窄、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不足的问题。
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所需经费可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通过参加企业自主评价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职工,如符合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要求,企业职工可按照相关政策标准申领补贴。有了资金的保障和激励,能够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保证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正常开展。
参考文献:
[1]曹晖.“多维度”技能人才评价机制的创新与实践[J].中国电力教育,2013(9).
[2]金松.源于企业服务企业——江苏省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模式的实践[J].中国培训,2015(15).
[3]吴迪.创新黑龙江省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机制研究[J].学理论,2016(6).
[4]赵威.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长效激励机制浅析[J].企业文化,2017(11).
(作者单位:济宁市职业能力建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