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理乘客常有,怯懦乘客常有, 而有些司机永远不可以有
2018-11-23宋金波
宋金波
我知道,每有重庆万州22路公交坠桥这样的悲剧发生,人们都会试图找到一个真正的罪魁祸首,并且一劳永逸找到最需要修补的地方,防止悲剧再次发生。这是人类本能的心理,最简单的答案有助于减低代入悲剧的不适感。
那个用手机击打司机的48岁中年女士,无疑排在责任者名单的第一位。但我看到的各种评论里,对这位女士的恶评比预想的更少更温和。一个可能的原因,这位女士是责任者,甚至是犯罪嫌疑人,但也是遇难者。
而且,她身上太多反常,行为太过出格。看行车路线图可以知道,她在该下车的时候没能下,然后留在公交车上连续和司机吵了6站地。作为一位女性,她还以肢体暴力袭击男性司机。如果排除情绪因素,在正常情况下,我会首先认为她可能有心理疾病,比如躁郁症,或者是更年期综合征的一次发作。她对她的行为后果毫无预判,或者至少太轻视了自己行为的危险性。
这些都不能减少她的罪责,但有助于我们理解这件事。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知道,因为各种原因抢方向盘的人在公交车上总会遇到,过去会,以后也会。
短路二百五到抢公交车方向盘的人常有,而和这些人斗气斗殴的公交车司机不可以常有,别说常有,连一次都不可以有。但现实中,這样的司机有没有?显然是有的。而且重庆万州22路公交坠桥案中的公交司机,可能就是这样一位。
我们可以看到,案中女士过站之后,和公交司机连续吵了6站。据说还有乘客因为受不了他们彼此的争吵而下车。
这个事实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女乘客的不可理喻,以及对司机的干扰非常过分。但是,反过来想,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公交司机的处理措施是否得当呢?
毫无疑问,这位司机有更能保护自己、甚至避免悲剧的处置方式。包括在停车状态要求这位女士下车,如果不下车则选择报警;在女士表现出暴力的第一时间尽快停车并报警。在所有的处理和回应方式中,最不应该有的,就是在不断话语冲突和肢体冲突的状态下继续驾驶车辆,尤其在高桥上。
还不止此。在相关视频公开之后,很多“老司机”对那位公交司机最后向左打方向盘的动作都感到不解,而且当时公交车显示为几乎没有制动刹车。在当时的车速,以及女乘客当时肢体暴力的干扰程度下,这个直接导致悲剧发生的动作,超出了大部分人的日常经验。
在写这篇文章的最初,我曾经怀疑过,公交车司机遇到乘客骚扰攻击是不是没有得到足够保障。但意外地,我发现在2015年,一个月内,同样是这班22路环湖公交车,先后两次出现司机与乘客争执乘客抢方向盘,并且涉案乘客被刑拘。
这一方面可以理解为司机的安全得到了保障,但从另外一方面理解,即使这不同的事故中间没有任何联系,至少,这两起案件给后来的司机的心理暗示,会是“闹大才能获得处理”。
无论这些猜疑背后的逻辑具有多强的解释力,目前来看,都很难证实。但假如有一丝能够证实的可能,那么,这是比任何路怒狂、躁郁症都可怕的现实,是人心最大的损坏,就应该去追究和查实。
我不认可大部分对其他无辜乘客的品德质疑。我们可以希望当时,假如车上有那么一个或几个人站出来,让事情有不同的发展;或者,我们希望以后,如果再有这样的事情,有人可以先下手为强,打断悲剧的故事线。但是,“可以做到”并不是一种当然的责任,“可以做到”而没做到不是一种罪错。乘客和司机不一样,不存在一种更高的要求。
更何况,公交车是一种短途短时间的公共空间,大部分人都只能盲人摸象,了解一小部分信息。在多数时间里,事情都处于一种轻烈度冲突的范畴,其他乘客至多厌烦,但未必会感觉到危险。他们也没有必要做太多介入的心理准备,因为足足有五六站的距离,公交司机可以也应该有足够多机会,采取及时有效安全的处理办法。而在事发最后,其他乘客恐怕连慌乱的时间都没有。
对他们来说,生命中最后的一段旅程,只是寻常的一次过桥而已。一个普通的乘客,普通的人,不可能要求他们一直预设人心黑暗到极点来生活。用“冷漠”“怯懦”来指责他们,没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