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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根灵魂的诗意表达
——邓太忠诗歌欣赏

2018-11-20曹纪祖

剑南文学 2018年1期
关键词:诗意诗人诗歌

□ 曹纪祖

在四川实力诗人中,邓太忠以创作实绩展现出自己的才华。他频频见诸于主流报刊和微信平台的作品,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量多而高产,固然体现出一位诗人的勤奋,但邓太忠诗歌内容的充实,才是引起人们重视的根本原因。

当今诗坛,不少诗人乐于在“形而上”的幻觉中自我陶醉,抑或在“有意味的形式”的假想中玩弄文字。内容的空洞与表现的玄乎,诗的哲学化与散文式的铺排,已然成为诗歌的流行病。在这种情况下,关注现实,直面人生,抒写真情,并遵循汉语言诗歌自身的特点,以有血有肉的生活实感,体现诗意情怀,就显得难能可贵。

邓太忠的诗歌首先是接地气的。它的底色就是“我的村庄”。“村庄的身段丰满了季节的想象”,“羊肠小道伸进心房的大门”,而“山妹子沐浴桃花园的花雨/一片云在我的视线里快乐地前行”。“我的根系满村庄烟雨的光影/路过的虫子也叫得出我的乳名”。这些充满乡村意象和真情实感的诗句,是温柔而温暖的。特别是“路过的虫子也叫得出我的乳名”之类的表达,没有深厚的感情之于家乡,没有相当成熟的表现能力,是难以为之的。“乡愁的温柔”当然不仅止于此。邓太忠写家乡为外界所知的 “升钟湖”,写令人向往的 “川北凉粉”,几近于散发关于家乡的文化名片,引起人们对川南重镇南部县的更多关注,不能不说是对家乡的一种贡献。

尽管邓太忠在乡情上着墨较多,但他并非一位田园诗人。他的诗笔,不囿于描写故乡的村落、田畦、炊烟、粮食等。他走出外界,写钢城,写城市拥堵,写传销,写外科医生等职业人群,对现实生活中的许多现象,多有感慨或针砭。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邓太忠诗歌的现实精神。

以不一样的眼光看待外界,就能发现新鲜的诗意。因而游走往往是诗人所乐意的。正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有人说:“旅游就是从自己活腻的地方到别人活腻的地方去”。这虽然是调侃,却也道出常人与诗人的区别。在一般人眼里,花就是花,月就是月,没有什么特别。而诗人总是“见花落泪,对月伤心”,这正是感知方式的区别。邓太忠从四川南部出发,来成都,去西藏,过青海,走宁夏、上海、山东、广西、江西、甘肃、吉林、北京、海南等地参加文学艺术活动,行游四方,且走且歌。眼界的开阔拓宽了诗的疆界。对祖国大好河山与风土人情的赞颂,对历史遗迹的感怀,对现实生活的观照,对人生百态的描绘,使之摆脱了小我的局限,彰显出诗歌反映社会现实的广阔天地。而成都这座历史文化名城,更是他不能不钟情的地方。他写成都的“送仙桥”、“红牌楼”、“武侯祠”、“金沙”等,对这些具体地点的历史与现实的感怀,显现出几多文化意味。如:“青铜面具里凸显的眼神/如一束穿过远古的阳光/一瞬间照亮巴蜀得天独厚的表情”(金沙)。“霸气的表情 都写在秋天的落叶/是大树还是小草/一时的风光在历史里流淌”,而“轻风细雨一万年之后/三国的灵魂会不会再一次复燃”(武侯祠),等等。抓住了这个都市带有标志性记忆的文化坐标,就能触摸到这个城市的灵魂。因此,诗歌就不会流于泛而空,就能给人以具象而又有一定厚度的呈献。

爱情是文学永恒的主题,这是一个古老的命题,然而这又是一种艺术的真实。邓太忠也无法逃离这一规律。诗笔落处,多与爱情有关。他写“偶遇”,写“第一次拥抱”,写自己经历过的那些情感。《痴恋者》,《另一边》,《你走了》,《暗伤》等诗,都透露出许多消息。而在他的情诗中,有那份拥吻的真实,又有“擦肩而过”的错失感,更有爱意中的哲理感悟。这些,都是邓太忠的个人权属,有与别人不一样的诗意表达,因而读来没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没有那种人们写旧了的套路。这是值得赞赏的。

无论是“华丽转身”也好,抑或是有所悔悟也好。人到中年的邓太忠,显然并非“情歌王子”。他的诗思,更多地驰骋在现实生活的广阔疆域。因而除了故乡,还有他乡,还有山河辽阔、历史厚重,还有民间疾苦、世事波澜。他的记游诗,多有人文亮点。从而显示出其多样性与沉实感,显示出与生活和时代的主动贴近。

应当特别指出的是,邓太忠对于诗歌创作,有相当的文体自觉。诚如他自己所说:“诗歌永远不能脱离诗歌的母体。节奏、音韵、意境、含蓄、文字的分行排列缺一不可,否则就不是诗歌”。他在创作中坚守着这一原则:

午夜的萤火虫

读懂森林宽厚的胸襟

以细微的光点

给山河亮起前行的路灯

轻声细语的风儿

淡忘颠沛流离的旅程

无孔不入的兴奋

在枝藤上编织梦境

黑夜的深沉

一直挤压仅有的宁静

鸟声落进一汪池塘

蛙鸣响彻一朵流云

缠绵悠长的小溪

是一条失眠的蛇

爬得进黎明

却爬不进自己的心情

——《山乡夏夜》

如果说,这样的诗,在体现他的艺术追求中,更多的是乡村的画面,满满的是乡情的体现。明朗、抒情、押韵、富有节奏感,那么,在《暗伤》一类诗中,他则以同样的特色,传递出更富于暗示的内心情怀。“深居酒杯的豪爽/让灵魂在天堂自由流浪/你却在誓言的戈壁/等待聆听,我再次/清醒后最真实的歌唱”。

其实,在文体自觉中,除了注意音韵节奏、分行排列、相对精短、让人好懂好记之外,坚持诗的抒情性更为重要。古人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又说,“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发乎情,止乎礼义”。都强调诗的思想内容应以抒情为表达。优秀的古典诗词,总是言志与抒情的完美结合。以宋词为例,不论是苏、辛之豪放,李煜、李清照之婉约,抑或柳永、姜夔之唯美,都是至情之作。中国文化传统与汉语言的内在规律,无形中界定了诗的范式。新诗百年,我们吸取了不少外来元素,但变而不变,在继承中创新,应是正确的路子。

邓太忠创作的不足之处,是出人意外的构思或表达,还不是很多。但他也有“想掂量脚印的深浅/今生很难”这样的哲思短语闪亮其间。如何更好的发挥自己,相信作为一位成熟诗人的邓太忠,将会在今后的创作中加以总结。

总之,我一直的感觉,邓太忠的诗歌是根植灵魂的诗意表达,他以不断的坚守和不断的超越,在诗歌的田园播种人生的诗意,品味生命的甘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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