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思考与建议
2018-11-18刘斌蔡永明朱学昌
◎刘斌 蔡永明 朱学昌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上海社科院发布的《2015中国智库报告》显示:当前我国智库数量呈现出扩张性趋势,但智库国际影响力不高,运作机制不健全,未充分体现出“特色”和“新型”的基本意涵。加快推进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对于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面临的主要问题
1.缺少高质量、前瞻性的思想产品
一是研究方法落后。缺乏基于客观事实的科学定量分析,许多智库分析仍停留在简单的直觉或常识判断上,缺少调查研究、数据分析、模拟预测和政策工具的应用。二是创新性不足。低水平、同质化和粗放式研究成果广泛存在。三是时效性不强。缺少战略性和前瞻性的研究,没有建立起“适度超前”的意识,更多的是对发达国家战略构想和政策制定的被动应对和模仿追随。当前我国经济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对于涌现出的一些新问题、新矛盾,没有经典理论可“依”,没有现实路径可“寻”,因此亟需智库“下水探路”,为国家经济结构转型提供新思路、新举措。
2.决策服务咨询缺乏独立性
一是智库多具有官办性质和政府背景,更多承担对政府政策的解读和宣传,较少以“第三方观点”参与政府政策制定,研究成果缺乏独立性;二是一些智库的政策分析重在抢占道德制高点,不注重可行性研究,无法有效正确地引导社会舆论。
3.融资难问题突出
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是智库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当前我国智库筹资渠道单一,可获资金来源不具有可持续性,自创收入低,市场盈利能力不强,尤其是民间智库表现得尤为突出。据媒体统计,目前我国民间智库能够盈利的不到5% 。政府拨款和项目承接成为多数智库的主要财政来源,导致政策咨询观点存在“利益代言人”倾向,严重影响智库分析的独立性。
4.人员流动性较差
智库成员多数以国家编制身份存在,相对固定,智库成员很难到政府部门任职,普遍缺乏足够的从政经历或者参与政府政策决策的经验,难以厘清政府政策的决策动机,缺少对政策制定的影响力。
5.国际化程度明显不足
智库对外交流合作严重不足,国际化沟通和交流机制不完善。智库成员普遍缺乏足够的国外智库工作背景,全球化视野相对狭窄,难以准确把握和理解国外的政策动态。国内智库的国外分支机构较少,缺乏及时的信息搜集和交流渠道。在国际事务中,我国智库的议程设置能力和国际规则制定能力较弱,国际话语权亟待提高。
6.专业化、特色化不鲜明
在专业分工方面,我国智库目前仍处于专业化分工的初级阶段,实力较强的国内高端智库主要关注于国家战略,缺少细分的行业智库。部分智库研究存在“摊大饼”现象,贪大求全、重复建设和同质竞争等问题突出。在区域结构方面,我国智库区域分布不合理,主要集中于少数几个特大城市,地方智库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智库、县域智库建设严重滞后。
建设新型智库的政策建议
1.建立新型运行机制,提高智库思想产品质量
完善的智库运行机制是新型智库建设的核心。创新智库人才激励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坚持按劳分配、奖优罚劣原则,畅通职务和职称的晋升渠道,建立容忍“试错”的创新环境,充分调动智库人才的能动性,释放智库创新活力,建立“最强大脑”。完善智库成果的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智库机构选择作事前审核,对智库项目实施作事中监督,对智库成果作事后评估,避免智库因为某种“利益裙带”关系而丧失独立性、客观性。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对涉及军事机密、尖端科技和商业秘密的智库成果未经授权不得发布、转载和传播,为智库创新提供法律保障。
2.创新智库管理体制,培育智库思想市场
政府应在政策、法律和税收方面为思想创新创造一个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智库市场的健康发展。逐步形成有偿咨询的意识,厘清智库市场各交易主体之间的关系,政府和智库之间的关系要逐渐由行政隶属关系向委托代理、市场交易关系转变,真正实现“好谋”与“善断”的相对分离。充分发挥“思想”产品价格在智库市场中的核心作用,使其成为智库产品需求和供给的决定性因素,逐步改变当前政府在决策咨询中先政府智库、后高校和民间智库的主观倾向性偏好。减少智库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防止“劣质”思想驱逐“优质”思想现象的发生。降低民间智库的市场准入门槛,增加“思想”产品的多样性。逐步建立对智库思想产品的政府采购制度,完善招投标机制,引入智库决策咨询的竞争机制、优胜劣汰机制。
3.拓宽智库融资模式,构建多元化融资保障机制
建立政府补助、公益捐赠、资本市场融资、项目委托和媒介收入等多层次的融资渠道,探索公私合作模式(PPP),实施竞争性经费和稳定性经费筹资的“双轨制”。加大对智库的“输血”力度,增加对政府智库的财政投入,完善对民间智库的税收优惠政策,允许民间智库以非政府组织的身份接受捐赠。增强智库自身“造血”功能,运用智库利润盈余成立智库发展基金。完善智库的财务信息公开机制,提高公众和捐款人对智库运营的信任度。
4.完善“旋转门”机制,促进智库人才流动
在政府和智库之间建立有效的人才流动体系。施行“派出研究员”制度,打破体制壁垒与编制障碍,实现政府委派工作人员、退休人员到智库工作,智库成员借调到政府职能部门挂职,促进政府行政机构和智库的双向流动,拓宽智库研究人员视野,增强智库研究成果对政府决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搭建学术交流平台,定期举办全球性高水平会议,邀请国际智库专家开展讲座,共同承担国际课题研究,促进不同背景和文化的学者交流,加强智库学者之间思想的碰撞,实现“聚贤汇智”“为我所用”。
5.借助传统媒介与新媒体,推介智库研究成果
借助出版物体现政策价值,提高学术影响力。借助大众媒体传播政策主张,提高社会影响力。通过政府内参、研究报告等形式将智库影响力延伸到政府决策层。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的优势,通过各类网络平台使研究成果的传播更加扁平化、实时化和便利化,打破以往智库成果推介渠道单一性的瓶颈,提高智库成果转化速度。建立功能强大的智库数据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避免智库研究成果的碎片化。完善智库信息的甄别机制,推动南京大学智库研究与评价中心的“中国智库索引”系统建设,构建完善的中国“智库信心指数”“行业智库数据库”“智库专家数据库”“智库影响力数据库”。
6.建立协同化跨区域智库,提高国际影响力
注重研究视角的国际化,关注全球亟须解决的问题。尽快倡议设立“一带一路”、全球价值链、区域贸易协定等国际智库,发挥中国智库在国际活动中的领导作用,加快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由“参与国”到“主持国”的转型。加强与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与二十国集团等国际组织智库的沟通,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尽快推动落实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倡议的国际发展知识中心的运行。建立国内智库的海外分支机构,加强与所在国政府、智库的交流合作,提高对所在国的政治、经济及社会决策的影响力。借鉴韩国经验,尽早在美国华盛顿建立中国智库的常设机构,增进与布鲁金斯学会、传统基金会及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等美国顶级智库的交流,在世界舞台学习先进经验,发出“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
7.创建扁平化的智库组织结构,建立交叉的矩阵研究体系
在智库管理结构上,各部门组织关系要“平行”。扁平化结构可以减少行政管理层级,缩短智库部门内部上下级之间的“距离”,降低信息传递中的“失真”程度,提高智库研究效率,保证各部门研究视角的独立性。在智库运行模式上,各专业团队要“交叉”。按照研究主题,从各部门抽调研究人员组成课题小组,建立一种交叉的矩阵研究体系,进行跨学科综合性研究。矩阵研究机制既能发挥智库组织结构垂直管理的优势,又符合智库研究横向协作的特点。
8.完善智库政策咨询程序,改善智库研究方法
合理规范的政策咨询程序是智库咨询科学化的关键。首先通过明晰研究对象、调查研究和命题设定等步骤提出问题;其次通过数据加工、指标设定、建模分析及情景模拟等步骤分析问题;最后制定实施方案,完成政策制定。在决策咨询过程中,鼓励智库尽可能运用定量研究方法,重调研、重模型、重实证、重实验和重数据,所提出的政策建议做到有理论、有规划、有比较、有案例和有措施,同时运用的基本方法和采取的政策建议必须符合我国国情。
9.发挥比较优势,实现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竞争
智库发展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强调“专而精”,而不是“大而全”。政府智库居于制定政策的“第一线”,其资政建言要具有及时性、方向性等核心特征。政府智库应坚持问题导向和趋势导向,增强自身的竞争意识,减少政策研究禁区,提高社会脱敏能力,真正做好政府的“谋士”。高校智库应发挥在长期研究、基础研究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比较优势,更多地专注于前瞻性的理论研究和事后性的政策评估,运用厚重的理论、多学科的视角和先进的方法为政府部门提供科学性、定量性的政策建议。民间智库充分发挥灵活性、独立性和草根性的特长,定位微观主体,探寻自身的细分优势,准确把握经济主体波动的“脉搏”。另外,针对不同的服务主体,要建立风格各异、各具特色的行业智库和区域智库。
总之,就目前中国智库的发展状况来看,虽然已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与世界一流智库相比,差距依然明显。中国智库发展正面临转型的关键时期,挑战与机遇并存,压力与动力同在。中国新型智库的建设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敢于突破制约智库发展的制度藩篱,坚定不移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努力建设出一批更加专业、更具影响力的高水平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