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词语的来源及其规范
2018-11-18刘自贤
◎刘自贤
词语是反映社会生活和进行知识传播、信息交流的,其自身处于不断的变化发展之中。作为语言交流的最大平台和文字传递的最大集散地,同时也是人们了解传播知识、信息的重要窗口,媒体如何在词语的变动中进行规范,正确校勘,保持好语言的传承与创新,维持好媒体的词语权威性和新闻公信力,值得研究探讨。
一、新词语来自三个方面
首先是海外以及港台用语。其中以英语影响最大,如常用的GDP、WTO、CPI、PM2.5等等。据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统计,这些字母词语进入汉语中,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表达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有些已经进入高频词行列,在媒体中使用频率也越来越频繁。
这种情况出现是有一定原因、背景的,最直接的就是比翻译成汉语更简洁明了。如GDP比汉语“国民生产总值”要少占版面空间,在电脑中输入更为简便。同样,用CPI代替“消费物价指数”,用CEO代替“公司总经理”,都有简洁明了、效率更高、简便易用的考虑在里面,当然也不排除追捧流行的因素。值得注意的是,字母词语已经不单单是海外词语,我们的汉语拼音也参与其中。例如TA,在网络上是指“她”和“他”,用以抹平男女界限和男女性别特征,这样表达似乎更适应当今社会事实上的男女平等。至于来自港台的词语则有埋单、炒鱿鱼、搞掂等等。
其次是网络词语。从经济、文化到社会其它各个领域,互联网发展深刻地改变了我们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植于这片土壤,诞生的网络词语生动形象而又内涵深刻,人们竞相学习沿用,可以说,网络词语已经成为汉语词语创新发展的原动力之一。如东东(东西)、酱紫(这样子)、稀饭(喜欢)、油菜(有才)、鸭梨(压力)、涨姿势(长知识)等等,这些词语除了谐音原文,不失原意外,还带有戏谑、夸张、惊讶等色彩,附加了额外含义,因而为年轻人所喜用,如此表达新事物或写人状物都生动形象,十分传神。
再来源自社会生活的变迁,时代的进步滋生出大量的新词语。如涉及社会群体的有北漂、草根、社工、名嘴、月光族、穷二代、富二代等;涉及婚姻家庭方面的有闪婚、试婚、裸婚、AA制、丁克家庭、经济适用男等;涉及财产方面的有大款、潜规则、封口费、回扣等;涉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有低碳、减排、新能源、光伏、电子污染、二手烟等;涉及网络方面的有博客、跟帖、网评、网瘾、微信、QQ、云计算、电商等……这些新词语深入到社会的各个方面,种类齐全。
外来词语的不断涌入源于我国的对外开放政策,打开了中国与世界交往的通道,外来文化的交流与借鉴催生了字母词语、港台词语。随着对外开放的维度不断拓展和深化,中国与世界的联系只会更加紧密,可以预见,类似的字母词、港台词语会更加增多。互联网的兴起产生了一众新的网络词语,随着互联网络的不断升级换代,其语言创新力只会进一步提升。而随着经济的稳步发展、高质量发展,我国的综合国力进一步提升,社会转型迅速,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新兴阶层和群体及其行为特征等都将有新的词语来表述、反映。面对这三大变化带来的影响,可以想象,今后的新词语只会出现得越来越快,越来越多。
二、因势利导规范新词语
在这个词语变动频繁的时代,如何做好新词语的规范相当困难。笔者认为,首先要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标点符号、数字用法规定,以及异形词整理的规范字形推荐用法等;其次,要在字、词、成语的差错,褒贬差错,语法差错,逻辑错误等方面的校勘上下功夫;第三在新词语的灰色地带上辨别对错、优先使用上下功夫,正确地引导使用新词,因势利导地规范新词。
1.未定型的新词语不必改动
以“普大喜奔”这个网络词语来说,它源于“普天同庆、大快人心、喜闻乐见和奔走相告”这四个成语,含有过分夸张的快乐、告知之意,是这四个成语的缩写,意为极为高兴。这个词语在新闻标题中经常出现,但表述并不一致,有人写为“喜大普奔”等,也未尝不可,不能认定为错,因为这个词语还处在未定型阶段,没有形成规定用法,都可以用。但同样是缩写的新词“走转改”,就只有一种用法,这三个字不能随意颠倒顺序,因为“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是一种递进关系,而不是并列关系,先走基层,才能转变作风,转变作风之后才能谈得上改变文风。
还有新词“提档升级”与“提挡升级”,哪个对呢?在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文中,使用的是“提挡升级”。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使用的是“提档升级”。这说明在表示档次、层级这一意义上,“挡”与“档”有意思相同、相近之处,可以通用或借用,没有错误之分,都是正确的。
再有,“稻虾共作”是我省鱼米之乡——江汉平原上农民的首创,作为一水两用、一田双收、种养双赢的生态生产模式,在全国推广。如今这种生产模式已经扩展到“稻鱼共作”“稻蛙共作”“稻鳖(鳅、鳝)共作”等多种共生、共作模式,以及稻禽协同模式、稻经轮作模式,前景广阔。其中主要模式是“稻鱼共作”或“稻渔共作”,这二种表述孰是孰非?目前并没有统一,没有定论。一般认为,稻与鱼都是名词,可以并列,鱼也与虾、蛙、鳖、鳅、鳝等水产品一样,都是名词,用“稻鱼共作”是没有问题的。但在省里的相关文件中,表述则是“稻渔种养”,概括为“稻渔共生模式”,将制定“虾稻共作、稻渔种养产业发展规划”,着力研发“稻渔种养专用稻”,建设“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等。可见,这二种写法均可以。
2.以推荐使用顺序为先。
例如,“当、档、挡”这三个字组成的词,有一组“空当”和“空挡”,在表示时空的间隙、空隙时,应优先用“空当”这个词。“空当”只有一个意思,就是表示间隙、空隙。而“空挡”则是表示汽车等从动齿轮和主动齿轮分离时机器的状态,能否借用为表示空隙、间隙,还不好说。另外,在表示间隙这一意思时能否使用“空档”呢?首先,“空档”这个词在过去的《现代汉语词典》上是没有的,但最新版收录进来了,表示尚未占用的档期或某种物资短缺的时间段。就算这个新词可以用来表示间隙,那也处在未定型阶段,不如使用已有的定型词语“空当”来表达更为确定。
3.词语本身未错但时过境迁,应认予以纠正。
这里最明显的莫过于“法制”与“法治”这一对词语。我国的法律意识从上世纪到现在走出了从“法制”到“法治”的探索阶段。谈到法制建设时,那时就是指在各个领域“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法治则是根据法律治理国家和社会,是以民主自由为基础,与人治相对立的一种治国方略。法治强调依法治国、法律至上。形式意义上的法治强调“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治国方式、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实质意义的法治强调“法律至上”“法律主治”“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和精神。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实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才是真正的法治;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才是真正的法治。从“法制”到“法治”这一观念的进化,是我国法律意识的升华或升级版,如果现在还沿用上世纪的“法制”说法,那就抹杀了我国法律意识、法律文化的进步,既没有反映现实变化,更不合时宜,因而是错误的。同理,“以法治国”和“依法治国”也只有一字之差,涵义却谬以千里,前者是将法律当作工具论,是典型的人治,而后者则是将法律当作至高无上的实体,人人得而遵守,是法治的应有之义。如果现在还出现“以法治国”的词语就会闹成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