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德新闻传播及其治理的研究
2018-11-18孙旭培
◎孙旭培
新闻传播中的不讲道德的做法,简言之就是无德的新闻传播。为了叙说方便,也可简化成无德传播。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也有重合的地方,例如色情文字和图片的传播,既是不法传播,也是无德传播。本文只论及无德传播。
不法的新闻传播有国家强制力干预,尚能及时或比较及时地得到纠正。但是,那些令人生厌的、很不道德的传播,用法律惩处于法无据,长期得不到纠正,这里要探讨一下,可否在对无德传播的批评和治理中解决这个问题。
这种无德传播在网络传播中不胜枚举,所以在此主要论及网络传播领域出现的问题。
标题党新闻久喊不治。标题党现象出现由来已久,广受批评,可并未治理,于今尤甚。在国际报道或中外关系的报道中,其标题常有“美国气疯了”,“安倍哭了”,“澳大利亚怂了”之类的词句,却没有有力的论据加以证明。这些都是不道德的新闻和言论的传播方式。
乱伦等伤风败俗报道屡见不鲜。社会新闻为一般民众所喜闻乐见,但那些伤风败俗的性新闻应该禁止刊登。如有的媒体报道母女争夺一个男人,公公与儿媳通奸。这样的无耻新闻也刊登,新闻从业者还有羞耻感吗?这样的乱伦新闻会使全社会特别是年轻人对不道德的性行为逐渐减少羞耻感,社会善良风俗就危在旦夕。现在,一些门户网站的性和暴力新闻过量,不能不限制。
演艺明星无聊事通行无阻。演艺明星的一举一动吸引着社会的注意力,对社会特别是青年人影响极大。所以对明星的报道应有道德的维度。现在,在“明星无隐私”的思想指导下,他们有聊无聊的事都拿来报道。这就是“明星无隐私”、“有共同兴趣”这两条害的。“共同兴趣”是从美国进口的,我曾在西北政大的一次学术会上做过自我批评,因为我的《新闻侵权与诉讼》(1994)一书客观介绍了这一原则,而不是批判性地介绍。我的一个博士生研究澳大利亚的新闻自由,发现澳大利亚都不承认 “共同兴趣”,只承认“公众利益”。我呼吁我国要废掉这一条,不能让“共同兴趣”作为对明星发出造谣新闻、失实报道的护身符。
骂人、乱扣大帽子的言论无人治理。社科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白烨曾撰写博文,谈到韩寒的作品“越来越和文学没有关系”。韩寒的骂词便接踵而来,诸如“文坛是个屁,谁都别装逼”、“茅盾文学奖算个屁,纯文学期刊算个屁”。同时,其拥趸云集响应,连白烨的父母亲朋亦不放过。白烨终因这劈头盖脸的谩骂而关闭博客。担心挨骂是许多知识分子不愿上网参加评论的重要原因,这样网络言论的水平怎么能提高呢?
用战争的言论表现激进爱国面孔者不乏其人。网络言论中,动不动就“敢于与美国一战”,“消灭小日本”,“厉害了,我的国”。这些言论太多,并不给中国的软实力加分,相反只能给中国的国际形象减分。无德的网络传播之所以如此之多,也因为有些人认为网络媒体有过头现象无妨。但现在报纸、电视新闻不报的新闻多,或报道受限制的选题也多,新闻报道量少而单薄。甚至出现不少报纸关门的现象。大量的受众涌向网络(包括社交媒体),这是不争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网络媒体渐渐成为事实上的主流媒体。不加强网络媒体的道德建设,任凭无德传播长期蔓延,对一代代年轻人的世界观和道德情操,都会产生极大的负作用。
以上这些问题,如想都拿到法律范围内进行调整,是难以做到的,应该在道德范围内进行研究并提出治理措施。为此,我建议:
加强对无德传播的研究,包括其内容和形式。例如,上面提到的每一种现象都可以进行研究,通过较多的量化研究,让全社会认识无德传播的表现和危害,做到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在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制定反无德传播 (包括新闻和言论)的具体规范。这种具体规范贵在具体,少用笼统的语言。比如,为了对付标题党行为,可否规定:标题中的事实要与文中的事实一致,评论性标题要恰如其分,反对夸大其词,用耸动式标题赚取点击率。
探讨用“共律”来对付无德传播。新闻传播管理,现在不外乎两种:他律(法律)和自律。法律有许多时候管不到,自律在商业主义冲击下很多时候不起作用。法律与自律之间空档很大,还需要有一种管理形式来填补,那就是共律。共律是欧盟提出来的,但尚未有一套方法与规范出台。没有共律,许多无德传播得不到治理。
通过一次专门的学术会议向全社会发出呼吁,都来按照这些规范做,声讨无德传播,缩小无德传播的存在空间。这必须在会前做好较充分的准备:一是要有一定数量的论文参加会议;二是把《反无德新闻传播行动规范(草案)》在会前制定出来;三是邀请若干法学界和政府人士参与讨论,这种讨论,也可以由研究会牵头,针对拟出的草案,在学术研讨会之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