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肿瘤医院2016~2017年法定传染病疫情分析及对策
2018-11-17郭秀琳邓兰珠黄秀莲
郭秀琳 邓兰珠 黄秀莲
1.福建省肿瘤医院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门诊部,福建福州 350014;2.福建省肿瘤医院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保办,福建福州 350014
医院是评估传染病疫情的一线阵地,传染病一旦得不到有效控制,便会暴发感染。这不仅会对患者健康危害严重,还可能危及医疗机构全体成员的健康,甚至引起社会恐慌与暴行,从而影响和谐社会的可持续发展[1]。本研究根据2016~2017年福建省肿瘤医院收集的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病例进行回顾性分析,旨在探索并且掌握福建省肿瘤医院传染病疫情的变化趋势,进一步深入分析,为加强规范医院法定传染病报告工作、防止传染病出现漏报和交叉感染及制定防治规划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收集
本研究资料是根据福建省肿瘤医院医保办信息上报的传染病疫情,收集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在门诊及住院期间临床确诊为法定传染病2586例患者资料,其中2016年共上报1310例,2017年共上报1276例。具体收集方法:(1)临床医生网络直报我院医保办;(2)各医技科室(检验科、放射科等)专人上报医保办;(3)医保办每天监察“临床诊断监控系统”,以防漏报;(4)医保办每月查当月出院病人病例的出院诊断,以防漏报。
表1 2016年-2017年福建省肿瘤医院法定传染病报告情况
表2 2016~2017年前三位传染病构成比比较[n(%)]
1.2 研究方法
对确诊的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进行分类、构成比、顺位及传播途径分析。其中法定传染病分类分为甲、乙、丙三类;构成比代表每种传染病占该年份法定传染病总数的百分比;顺位代表每种传染病的构成比排名;传播途径分类包括血源及性传播疾病、呼吸道传播疾病及肠道传播疾病。
1.3 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17.0统计软件对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进行统计学分析,不同年份的传染病构成比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传染病报告概况
2016年我院共网络报告法定传染病1310例,其中乙类传染性疾病有4种,共1306例;丙类传染性疾病有2种,共4例;无甲类传染性疾病。2017年我院共网络报告法定传染病1276例,其中乙类传染性疾病有4种,共1271例;丙类传染性疾病有2种,共5例;无甲类传染性疾病。2016 ~ 2017年我院各类传染病报告情况详见表1,2016、2017年的乙类、丙类传染病构成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139,P> 0.05)。见表 1。
2.2 2016~2017年前三位传染病构成比
2016年排名前三的法定传染病分别为病毒性肝炎 887例(67.71%),梅毒243例(18.55%),肺结核152例(11.6%)。2017年排名前三的法定传染病分别为病毒性肝炎853例(66.85%),梅毒221例(17.32%),肺结核 189例(14.82%)。2016、2017年的病毒性肝炎、梅毒和肺结核三者的构成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 1.008,P>0.05)。详见表2。
2.3 不同传播途径传染病报告情况
2016年血液及性传播疾病报告共计1152例(87.94%),呼吸道传染病报告共计153例(11.68%),肠道传染病报告共计 5例(0.38%)。2017年血液及性传播疾病报告共计1078例(84.49%),呼吸道传染病报告共计192例(15.05%),肠道传染病报告共计6例(0.46%)。具体分布情况见详见表3,2016、2017年经三种传播途径的传染病的构成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6.509,P< 0.05),2017年的呼吸道疾病构成比较2016年增多,但其血源及性传播疾病较2016年略减少。见表3。
3 讨论
法定传染病通常具有容易散播、病情严重及高致死率等特点,如何有效地控制法定传染病长期以来都是医院工作部署的重点和难点[2]。本研究结果显示我院2016~2017年常见法定传染病为乙类和丙类,无一例甲类传染性疾病。其中,前三位高发的法定传染病均为乙类,分别为病毒性肝炎、梅毒和肺结核,且此三种疾病在2016、2017中的构成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最后,我院法定传染病最为常见的传播途径为血源及性传播。这些研究结果提示了病毒性肝炎、梅毒和肺结核为我院防治的重点,如何有效地控制血源及性传播对控制传染病意义重大。
2016年我院共网络报告1310例法定乙、丙类传染性疾病,甲类传染性疾病无。其中以乙类传染病为主,丙类传染病只有4例,分别是流行性感冒、痢疾(除外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感染性腹泻(除外伤寒和副伤寒)的病例报告。2017年我院报告法定传染病1276例,仍为乙类传染病为主,丙类传染病只有5例,其构成比与2016年类似,提示乙类传染病为我院常见疾病,应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该病在院内的爆发感染,这与高晓凤等[3]的报道类似。
表3 2016~2017年不同传播途径传染病报告情况
在报告的乙类传染病中,病毒性肝炎所占比例最多,2016、2017年比例分别为 67.71%、66.85%,其中2016、2017年乙肝病例分别占病毒性肝炎病例的97.97%、97.89%。早期研究表明,病毒性肝炎的病原体有五种类型,各类肝炎病毒病原体传染性强、发病率高,而且波及范围广、传播途径复杂,可经消化道、血液传播[4]。以往各个医疗机构通常将乙肝检验结果的阳性异常结果作为评判标准,以判定是否可上报传染病,比如曾有体检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被错误的作为病例上报,但其无病原体的活动性和传播感染性。从2009年起乙肝的报告得到规范化,需要各个医疗机构严格执行[5]。现如今单纯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不需上报,但若乙肝检验结果阳性异常、肝功能损坏和相应出现相关的临床表现,就需要上报。此项流程运行由临床医生执行,其综合流行病学史、相关临床表现、体征和阳性异常实验室检查结果,作出相应的诊治。自此,逐渐减少异常乙肝病毒感染的上报。建议应严格实施儿童免疫规划,提高乙肝疫苗接种率,严格把控血制品和管理医院消毒工作。在门诊加强网络的报告和审核制度。化验单需在检验科、门诊和病房三把关。此外,虽然丙肝的病例较少,但综合福建省历年趋势来看,丙肝病毒感染例数逐年上升,与全国情况相仿[6]。目前,丙肝病毒感染已明确是造成慢性肝脏疾病的重要原因。有数据统计表明丙肝病毒是引起全球约27%肝硬化、25%原发性肝细胞癌的病因[7]。相对乙肝而言,大众对丙肝了解更少,所以需在门诊壁报中设立病毒性肝炎防治宣传专栏,加强患者对病毒性肝炎的认识。
梅毒病例居我院报告的法定传染病的第二位。梅毒的特点是传染性强、传染源隐蔽、传播途径多、人群普遍易感。不同期别的梅毒会相应的引起各种不一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对人体健康危害严重[8]。在性传播疾病中,梅毒的危害性极大,预后仅次于AIDS,位居第二[9]。普及梅毒防治知识,提高公众特别是高危人群的梅毒知识知晓率,继而改变他们的危险行为是预防梅毒的重要措施[10]。2016、2017年HIV的报告病例虽然分别只占我院传染病报告例数的1.83%、0.63%,但全省乃至全国艾滋病疫情仍呈上升趋势,而梅毒是HIV感染的危险因素之一,梅毒患者常伴有生殖器部位的皮肤损伤, 更易感染其他性病,AIDS为甚[11]。有研究表明, 身患梅毒者感染AIDS的危险性往往比常人增加4~5倍。如果两者同时发生,传播性行为未停止,就会引起病原体感染群众的扩大化[12]。因此日常工作中应将梅毒和HIV预防工作相结合。在门诊工作中遇到此种病例第一应及时上报,第二应宣传相关知识必要时建议其到专科门诊治疗。
肺结核居呼吸道传染病发病首位,是一种慢性传染性疾病,长期威胁我国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被列为中国重大传染病之一。同时也在世界上广泛流行,其公共卫生问题备受世界关注[13]。近年来,人口增长速度快、人口流动性大、耐药菌株的出现和卫生服务不健全等因素均已促成肺结核病的死灰再燃[14]。2016、2017年我院肺结核报告病例占全部病例的11.60%、14.81%,比例不低,应对传染病肺结核的复燃予以高度重视,及时做好转诊工作,并加强就医场所的通风及病人的健康教育,控制结核病的传播。近年来发病率明显下降,与21世纪以来,我国全面实施以推行以控制传染源为核心的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落实《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 年)》各项措施取得了明显效果有关[15]。但在门诊发现时第一应及时上报,第二对可疑者建议转结核病院进一步确诊,第三根据其是否为活动期分别对待,如为活动期应建议先治结核再治肿瘤。
综上所述,福建省肿瘤医院的重点传染病是病毒性肝炎、梅毒和肺结核,应加强防治工作以及对病人的治疗和管理。血源性和性传播疾病是本院报告传染性疾病的主要传染病,呼吸道传播疾病次之,因此,在开展传染病防治宣传时可将传播途径相同的疾病进行合并宣传,提高宣传教育的性价比。此外,加强门诊护士和医生的传染病防治意识和申报意识。普及相关管理条例以便在门诊遇到时可以正确处理。在医院网络系统建立申报和审核板块以便能传染病得到及时和有效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