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预算集中审查会议
2018-11-17
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召开预算集中审查会议,是近年来我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1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预算集中审查会议。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成员、部分省十三届人大代表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等30余名省人大代表,以及部分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集中审查省政府提交的《关于山东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有关预算草案。
会上,与会代表和专家踊跃建言,对预算报告及草案提出了审查意见,并就省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做好2018年预算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省政府财政、社会保障、审计、地税,以及省国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听取代表和专家意见,回答了有关询问。
与会人员对全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去年以来,省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人大有关决议,加快推进财税改革,依法加强预算管理,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多措并举增收节支,全年预算任务全面完成,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全省及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均完成年度预算任务。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预算执行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与会代表和专家不回避矛盾,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经济运行质量效益不高、减税降费政策集中实施等因素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放缓,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收支矛盾比较突出;财税体制改革有待深化,预算标准体系尚需完善,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目标还有不小差距;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政府中长期支出责任等增长较快,风险不容忽视;我省国有企业效益不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规模较小,与国企改革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社会保险基金存在一定收支矛盾,统筹层次不高,可持续性风险不容忽视;一些部门和单位存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财经纪律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2018年预算安排积极可行。省政府提出的全省及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符合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预算法要求和我省实际。收入预算与2018年全省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相衔接,是积极可靠的。支出预算体现了集中财力办大事和统筹兼顾、勤俭节约的原则,符合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全省及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要求和我省实际,也是积极可行的。大家建议,做好2018年预算执行工作,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大力支持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牢固树立防风险意识,坚持量力而行、收支平衡原则,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继续深化国企改革,逐步壮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规模,加大统筹力度,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效益;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规范、完善各险种保障政策,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切实发挥基金的保障和社会“稳定器”作用。
2015年,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算审查前听取省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建议的若干规定》,要求建立省人大代表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制度,设立省人大常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从近几年的实践看,组织担任联络员的部分代表和有关专家对预算进行集中审查,能够有效解决部分代表专业知识不足、审议不深入等问题,各方面反映比较好,省十三届人大将继续坚持和深化这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