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坠江事故,不能止于道德批判
2018-11-17于平
于平
近日发生的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令社会震惊、国人悲恸。网络上对于这一事件的讨论,可谓铺天盖地。
然而,对于这场悲剧的讨论,不少人都仅仅局限于道德批判层面。最初曾有讹传称,事故是“女司机逆行”惹的祸,开小汽车的女司机因此成为舆论攻击目标,其素质、驾驶技术成为调侃对象,谩骂之声充斥网络。其后事件反转,有官方消息称,事故发生时,公交车突然越过中心实线,撞击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原先谩骂女司机的网民们,开始纷纷转而为女司机喊冤,指责媒体造谣,却无视媒体发布的信息,其实来源于政府有关部门。最终,官方调查认定,事故原因系一名女乘客与司机互殴,导致公交车坠江。女乘客又成为网民指责的焦点,其个人信息、照片遭到人肉搜索。伴随着事件真相的不断变化,道德批判的激情犹如过山车一般波澜起伏,喧哗一时。
将这场悲剧的发生归结于公德、个人素养,固然不乏道理,但如果止步于这样的讨论视角,未免流于肤浅,恐怕也难以对避免类似事件重演产生积极的影响。唯有从制度、法律层面,对这场悲剧所暴露出的种种问题展开追问,才能找对症,下对药,避免重蹈覆辙。
比如,一辆10吨左右重的大巴,慢速冲向护栏,而护栏却起不到任何阻挡作用,大桥护栏的标准是否应该升级?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特大悬索桥护栏防护等级宜采用八级,也就是最高的防护级别。但万州长江二桥属于特大型子母塔悬索桥型,却并未达到这一标准。问题就在于,“宜采用八级”的规定仅是建议性的,而非强制规范。这种模糊的安全标准,或许已给许多大桥埋下了安全隐患。
再比如,因为政府有关部门误发布“女司机逆行”的消息,一度导致社会误解,并对无辜的女司机造成了严重伤害。需要追问的是,这一未经核实的消息,为何能轻易发布?而且,这一错误信息进入公共传播渠道后,通过交警勘察,早就可以对此进行辟谣,但相关部门却始终保持沉默,任由谣言传播近五六个小时,直到社会舆论已沸反盈天,才迟迟发布纠正消息。那么,类似的重大事故的信息发布,是否可以从“一锤定音”改为动态的连续发布,以避免谣言传播造成误伤。
再有,公交车司机在驾驶过程中,遭到女乘客攻击,却没有第一时间靠边停车报警,而是与女乘客互殴,这是严重违反安全规则的行为。那么,缺乏情绪自控能力的司机,究竟是如何通过审核上岗的?对于诸如此类乘客干扰司机驾驶的行为,公交企业是否对司机进行过应对紧急情况的培训?是否建立起规范的处理流程?有消息称,万州长江二桥严禁停车,违者将遭到重罚,这或许是司机不敢停车的原因所在。那么,对于公交司机基于安全因素而紧急停车的行为,是否应当有相应的豁免条款?
此外,乘客干扰公交车司机驾驶,甚至抢夺方向盘的新闻屡有所闻,法律应当如何加强对于司机的保护?现实中,一些公交车司机遇袭事件发生后,袭击者受到了严厉处理,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有些袭击者,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例如前些年曾有天津一老者乘车时拉扯司机,导致公交车失控,9车相撞,但肇事者最终仅仅被“批评教育”了事。这种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不仅有损法治的尊严,不利于保护公共交通的安全,而且也在客观上造成了肇事者的错觉,纵容了其违法行为。
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看似一起极端的个案,却暴露了一系列的制度、法律问题。就社会层面而言,个体行为有着太多偶然性因素,也难以预料社会戾气下人与人冲突的严重程度。但至少,可以从悲剧中吸取教训,进而在制度和法律层面扎紧公共安全的篱笆,提升社会抗风险的能力,抵挡个体破坏性能量所带来的冲击。
重庆公交车上十几条生命的逝去,令人心痛。但是,面对这样的悲剧,公共讨论如果仅仅聚焦于斥责个体,停留于道德批判,沦为一场从头到尾的口水战,恐怕才是更大的悲剧。而防止这样的悲剧重演,也正是全社会的责任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