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之一滴:自然科学中的意识形态探析
2018-11-15王梓懿
王梓懿
一、 意识形态与传统理性自然观
传统理性科学观将自然科学独立于社会之外,认为其研究对象及本质是唯一的,所运用的认知方式是超历史性、普遍性的。在传统理性科学观看来,整个科学观历史的发展自身的逻辑连续性,并且科学活动过程相对于社会具有自主性。而意识形态作为一种社会范畴,大都体现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中。一直以来,科学哲学、科学社会学、历史学都尽可能的排除科学知识内部蕴含意识形态的可能性,科学知识被贴上“硬”知识的标签,而在哲学界长期占据主导地位的逻辑经验主义则将科学知识视为完全的逻辑、经验,意识形态因素被贴上了非科学的标签。
二、自然科学与意识形态的相融性
传统科学观实质上是一种绝对的二元区分,即自然科学和意识形态的分裂。随着科学哲学界历史主义的转向、哲学诠释学的发展以及SSK的兴起,两者的关系得以重新定位和考量。所谓相融性,即是寻找自然科学与意识形态的相契性与相通性,旨在说明自然科学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内在联系。
首先,自然科学的效用层面。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人文社会科学,它们的存在与发展势必扮演的是一种服务人类的工具角色,其最终目的或是归宿就在于服务人类。而当自然科学异化成为规约人类思维方式以及生活习惯的目的角色时,足以说明科学主义的泛滥。科学主义是一种重科学而轻人文、多程序而少反思的思潮。当科学技术的精确性、因果性、程序性取代了精神世界的丰富性(爱、恨、激情等)时,这种自然科学已然超越了物理层面,异变为一种影响人类精神的意识形态。
其次,自然科学中的精神层面。科学家是一种角色规范,科学共同体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科学领域中正式或不正式的规则,它们保证着科学家角色的实现,并构成诸如科学社会分层、奖励制度等的标准。问题是,科学规范解释的复杂性、学术越轨行为的评价或谴责、科学奖励活动的公正性等都不存在于科学研究领域中,但却影响着科学领域的正常运行,这完全体现了意识形态在科学领域中的作用。
再次,理论评价层面。自然科学知识的有效与否、实验报告、相关验证都离不开与之相关的历史境遇、理论总结与分析以及所负荷的文化。传统科学观将理论评价层面的选择标准归为逻辑、经验、证据。事实证明,自然科学知识的评价不仅仅在于经验、逻辑与证据,一个科学理论被世俗所接受和认可更多的是诉诸于宗教、历史条件、文化境遇以及第一哲学的规则等,可见,科学理论评价是由后者与经验、逻辑、证据一道共同来完成的,而后者正是科学活动中的意识形态性。
最后,自然科学的经验层面。自然科学知识的产生离不开观察、实验与经验,可以说,观察以及实验所取得的证据是自然科学知识得以诞生的基础。各种经验的解释不是凭空的出现,它是人们在实践活动中通过观察、实验所得出来的。可见,自然科学与意识形态相互伴随,两者所呈现出的相融性是一种出现在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关系中的表现。
三、现实的科学:理性的维持与意识形态的有限渗入
科学作为一种社会力量势必蕴含有意识形态的影响,在人类现实的社会生活中,科学既是一种理性的维持状态,也存有有限的意识形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理性为科学之本,所以在科学知识层面,意识形态的渗入是有限的。与政治学、经济学、伦理学等学科相比,自然科学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的理性精神与实验证据,要求最大限度的剔除人为因素,获得尽可能准确的结论,当然,意识形态因素虽不会占据科学本质特征的主导地位,但它对于科学的影响是或多或少的存在着的,这一点,我们不可否认。第二,自然科学并非纯粹的理性,其主体是社会的,具有文化、历史的特征。如此,必须树立这么一个观点:科学并不是与意识形态完全对立,它们之间是存有相融性。科学的发展离不开历史、文化的境遇,它的发展附和着一定程度的意识形态,随着各种思想的进步,学术界逐渐达成一个共识——科学不再是单纯的逻辑、经验与证据结合体,它是一个由多种因素融合而成的文化现象。第三,科学始终无法超越它作为人类工具的宿命,意识形态的价值关怀亦不可少。总的来说,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是“真、善、美”的和谐统一,人类社会不仅要有“真”知识,还要有“善”与“美”的人文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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