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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至上,大爱无敌
——评说《受戒》中的“见怪不怪”

2018-11-15张富国

散文百家 2018年9期
关键词:小英子明子方丈

张富国

甘肃省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细品汪曾祺先生的短篇小说《受戒》,颇多怪异之处。

一、地名怪

我们中国的很多地名在命名时,都由一个姓氏+表地貌的实体名词组成,如刘家堡、张家庄等。但在作者笔下却是“庵赵庄”,赵庄倒是符合常理,偏在前面加上一个“庵”字,则显得有点儿不伦不类,而且这个“庄”也名不符实。不仅如此,庵本名“菩提庵”,却让当地人叫成“荸荠庵”,将佛教圣地的神秘、禁忌一扫而光。“庵”本住尼姑,此庵却住着和尚,作者接下来不厌其烦地解释,大者为庙,小者为庵,显然作者是在此地无银,越描越黑,下笔轻松,有意调侃。

二、风俗怪

作者写小明子从小就确定是要出家的,倒不是由于小明子慧根深、有佛性,而是被生活所迫,不得已才出家当和尚去谋求一条生活的出路。接下来作者又说当地出和尚,举例说就像有的地方出劁猪的,有的地方出织席子的,有的地方出画匠的,有的地方出婊子的,他们家乡出和尚。其实中国地大物博,十里不同风,五里不同俗,这些都很正常。但作者却说出和尚、出婊子,显然作者又在轻松幽默,故意将生活的艰辛、重压以一种很不经意的笔调,轻描淡写为令人轻松、乐意接受的谋生之道。

三、和尚怪

在作者笔下小小的荸荠庵里,共有五个和尚,但却没有一个不怪的。

先说老师叔,初觉是个一心修行、潜心向佛的佛家弟子,但随之作者解释说,也不见他念佛,只是那么一声不响地坐着,平时是吃斋的,过年时除外。一语惊醒梦中人,原来老师叔仍然贪恋尘世、六根不净。不仅吃肉,而且还参与弟子们“三缺一”的娱乐活动——打麻将。彰显出他对俗世生活的热爱和积极参与,他的内心并不像他的外表和神情那样枯寂,而是对俗世生活仍然有万般留恋。

次说当家和尚仁山,本应该叫“方丈”或“住持”,但长相不达标:“黄、胖”,没有一点儿佛相;而且不穿袈裟,斜披着僧衣,趿拉着僧鞋,袒露着黄色的肚子,作者还很夸张地说他发出母猪一样的声音,这样的形象,哪像是佛门弟子。没人叫他“方丈”或“住持”,都叫“当家的”。因为他确确实实干得是当家的事务,他管三个帐簿:经帐、租帐、债帐。从这三个账簿就可以看出,他们谋生、攒钱,表面上是和尚,实际上像地主一样收租、像商人一样放债,像正常人一样靠“本事”挣钱,养家糊口。

再说二师父仁海,作者只用寥寥几笔就勾画出他的神韵:普通的和尚、普通的人,最与众不同是有老婆,而且还领到庙里来住,外面有自己的家,却又把神圣的菩提庵当作他们家的“避暑山庄”,每年夏秋之间来住几个月,因为庵里凉快。

三师父仁渡聪明、英俊、充满活力,不仅会念很多经,而且还擅长山歌小调;即是打牌高手,也是飞铙行家,是大众喜欢的“好和尚”,平时可是个很规矩的人。他不仅有相好的,而且不止一个,又充分证明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才是生活的本来面目。我们的小主人公明海来到荸荠庵学当和尚,他未来的发展“榜样”,最有可能像的就是三师父。

最后也是最主要的和尚,就是男主人公明海,他之所以出家当和尚,是因为家里田少、弟兄多,一出生就确定要当和尚的,因为他的家乡出和尚。当他走的时候,单看上半身:和尚短衫—出家了,下半身还是俗家打扮—紫花裤子、新布鞋。充分暗示出小主人公表面上出家了,但根还在俗家,心在红尘,终是俗世之人。来到庵里之后,本应过和尚生活,但他只在早晨和傍晚的一点儿时间做庙里的轻松工作。白天大部分时光去小英子家,忙时干各种各样的农活,闲时画花样、陪小英子玩。在别人看来,小明子本应过和尚生活,实际上更多的却是参与到小英子家里,过着正常的农家生活。这哪是出家,分明就是“返世”。

还得说当地的第一大庙—善因寺的方丈—石桥,精通禅理,相貌声音出众,写得一手好字,会写诗、画画,似是得道高僧。实际上仍是红尘中人,房间比小姐的绣房还讲究。在这样的大环境中,这里的和尚们根本没有什么清规戒律,连这几个字也无人提及,和尚们杀猪、吃肉、娶妻、打牌、抽烟、骂人,这哪是佛门的清净之地,分明是一幅鲜活的“众生相”。

四、情感怪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男女之间的交往以及在情感的表达上,都应该是男性热情、主动,大方,女性则矜持、害羞,含蓄一些。但在《受戒》中,却恰恰相反,在小英子家里,赵大娘能说会道,外向,赵大伯内向、话少。而我们的两个小主人公,在第一次见面时,小英子就叽叽呱呱地问了很多问题,小明子只是点头、摇头,最后像挤牙膏似地挤出来两个字。在此后的交往中,从首次对话到一再试探,再到直率表白,都是小英子处处主导着故事的发展和感情的走向。

五、结局怪

小说的标题是《受戒》,初听起来觉得有沉重、悲凉、惋惜之感。当我们随着作者的描述、情节的步步深入,我们才发现小明子的和尚生活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枯寂、清冷,单调、乏味,而是融入了浓郁的农家生活气息,充满了甜美的爱情气味。尽管小说的高潮部分明海终于受戒了,但半路上杀出个小英子,不仅不让他当沙弥尾,也不要他当方丈;要主动地给他当老婆。小和尚自然是求之不得、满心欢喜。他们未来的人生之路就此开启了新的篇章,故事到此结束。读者不难想象,小英子和小明子未来一定会像正常人一样,过上幸福、美满地家庭生活。

六、作者怪

汪曾祺先生本是一个对生活非常认真而严肃的人,可作者笔下描写的却都是介于“正邪”之间的一群可亲、可爱的人,就连打兔子兼偷鸡的,作者都刻意强调是“正经人”。作者有意识地选取了那些人不得病、没有大旱大水,日子过得很兴旺年代,在这个伊甸园里,一切都是美好的。真正实践了作者自己所说的,他的作品内在的情绪是欢乐的,一个作家有责任给予人们快乐,他的作品是健康的、引人向上的,他希望通过他的作品,增强人们对生活的信心。

初读之下,作者笔下的一切都有点儿“怪”,但仔细思考、琢磨、品味之后,我们才会恍然大悟——一点也不怪。作者有感于现实时候中的人和事,寺庙里的生活,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有着健康情感的乡村姑娘,这些积极地感情感动着作者,作者又把这份感动传递给了我们,我们也随着作者感受到了这些美好、积极的感情:人性至上,大爱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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