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录电影中“虚拟”影像的美学分析
2018-11-15曲玮婷
曲玮婷
(哈尔滨师范大学 传媒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长久以来,“真实性”一直是纪录电影创作者们严格遵循的创作原则。“真实性是纪录片的艺术生命,但它是化作了影像纪实形象的,经过创作者重新组合并具有审美价值的真实。”也有人认为纪录电影最根本的美学特征是纪录真实,“纪实美学”是纪录电影美学的核心内容。但很多人却忽略了一个问题,纪录电影之所以可以作为美学的研究对象,是因为它也是一种艺术形式,只不过这种源于真实的艺术形式带给我们的生活体验更加逼真,但我们却不能抹去其艺术品的本质。借用伽达默尔的诠释学美学思想,艺术作品对于生活的任何表现方式,都是对对象的诠释。也就是说在纪录电影的创作中,“再现”同“纪实”一样,都是一种表意方式,都是对于现实世界的一种诠释,而“虚拟”影像能够诠释的“缺席”事物的范围却更广泛。
20世纪70年代西方的新纪录电影重新确定了再现手法在纪录电影中的地位,诠释了一个全新的真实观,被人们称之为不排斥虚构的纪录电影。经过长期的实践,这种再现形式,由最初的搬演、扮演发展到了今天的情景再现,数字特技虚拟影像创作。如今纪录电影创作运用数字特技已不再是什么新鲜事,人们对于数字特效的运用也不再排斥,从三维仿真动画特效到数字画面合成特技再到变速摄影特技等,数字技术越来越多地被应用到纪录电影的创作当中。但是说到纪录电影审美层面的研究却似乎总也离不开“纪实”美学的这层包袱,对于“虚拟”影像人们喜闻乐见,却又不敢轻易认同,更别说去直接分析纪录电影当中“虚拟”影像的美。“美”是什么?美学又是什么?“美”存在于人们心里,是人们对于外界事物感知的表达,而美学则是研究人与世界审美关系的一门学科,美学研究的对象是审美活动,审美活动是人的一种以意象世界为对象的人生体验活动,是人类的一种精神文化活动。纪录电影是一种艺术作品,人们观赏纪录电影就如同欣赏绘画、观看影片、聆听音乐一样是一种审美感受,是一种精神文化活动,不论纪录电影当中所表现的多少是使用“纪实”的手段,多少是使用“虚拟”的再现手段,对于观赏者而言都是在审美,因而可见“纪实”影像是种美,同样“虚拟”影像也是美,也有其审美的价值存在,也是可以从美学的层面进行分析的。因此,本文就主要从纪录电影内容、艺术创作手法、纪录电影画面以及受众观影的审美体验几个方面来分析数字时代纪录电影的“虚拟”影像美学。
一、内容真实之美
前面提到虚构同纪实一样,都是一种表意方式,都是对于现实世界的一种诠释,相比纪实手法,在纪录电影中使用再现的手段,其能够诠释的“缺席”事物的范围更广泛,因而我们将这种能够使“缺席”的事物重新呈现于观众面前的影像称之为“虚拟影像”或叫“拟像”“造像”。借用现象学对“直观”概念的理解,我们可以用来理解纪录电影,现象学的“直观”可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对象直接对‘我’在场,‘我’对于对象进行现成的‘直观’;第二种情况是对象对‘我’来说并不在此,‘我’要实现对于对象的‘直观’,就必须借助某种方式,是对象对我来说‘当下’在场,这种方式往往是回忆或现象。”“纪录电影的美学风格与创作手法是呈多元化面貌的,‘面向事实本身’的直观方法可以有很多,以现象学的观点,直观分为‘当下性’直观和‘当下化’直观,中国新纪录运动所推崇的纪实手法,是一种‘当下性’的直观,源于西方的新纪录运动所推崇的以真实再现为代表的虚构手法,却是一种‘当下化’的直观,通过观众的感知,同样可以‘面向事实本身’”。由此看来,前面说的第一种直观就是“当下性”的,用在纪录电影的创作过程中就是“纪实”,而对应的内容也是在场的,是创作者从现实生活中直接“看”到的,记录的,是对于原初现实生活的“直观”,刨除创作者的主观选择与创作,纪录电影当中体现的内容即使不是绝对意义上的客观真实,但它确实是真实的。而前面提到的第二种直观则对应的就是“当下化”,也就是说观众在观看纪录电影的时候,往往不只满足于现实存在的真实,更希望看到更宽阔视野范围内的“真实”,即使那些真实的内容已经无迹可寻,或者只剩下了零星可以考证的记录,但人们对于过去探索的欲望还是驱使着他们要将过去的“真实”也展现出来。因此才会出现“当下化”的直观,即便对象是“不在场的”,也希望通过一系列的方式手段使其“在场”,使其能够被人看到,为了达到这种目的,很多创作者在表现形式上选择了“情景再现”“搬演”、由计算机还原的“虚拟”影像等方法。但我们也该认识到,之所以我们今天才能看到那么多的历史题材纪录电影,之所以历史中的任何事都可以成为纪录电影展现的对象,都是依赖于这种真实内容的虚拟表达,如果缺失了这一部分,那么我们就无法在纪录电影《北方的纳努克》中看到爱斯基摩人猎杀海豹、住冰屋、茹毛饮血的原始生活,无法在纪录电影《圆明园》中看到已经成为残垣断壁的圆明园原始的样子,无法在纪录电影《大明宫》中看到那座已经消失了的宫殿,更无法在纪录电影《冲天》中看到那段段被尘封的中华民国空军的历史。
再现的手法的确是饱受争议的,但是从纪录电影能够展现的内容维度来看,“虚拟”影像却是为纪录电影的发展开启了一个新的空间。借助这种“当下化”的直观方式,纪录电影的视域变得更广,能展现的内容也更多。从美学的角度讲,审美经验不单仅仅适用于纪录电影的创作者,同样也应该照应纪录电影的观赏者,当下如果我们认真分析纪录电影的受众选择就会发现,受众对于纪录电影中“不在场”内容的关注往往大于在客观现实中纪录的内容,这种“当下化”的直观给受众带来的是新奇的、带有求知欲望的弥补性审美,因此纪录电影在运用“虚拟”影像进行叙事时,也是对于更广泛“真实”内容的审美观照。
二、艺术思维之美
“真实对于纪录片创作来说只是一个起点而不是终点,不能为了一味追求真实而过多地牺牲创作手段,导致自我创作遭到不必要的限制。创作者应该在这个基础之上大胆放心地去实现自己的创作手段,这才是讨论纪录片真实性的意义所在。”创作纪录电影不单是为了记录生活,更是为了使其成为具有审美价值的艺术作品。纪录电影的终极价值在于通过艺术的事实表达人文精神,所以纪录电影才是一种纪实性与艺术性结合的再现艺术,因而在纪录电影的创作中必然离不开艺术思维。“艺术思维是在艺术创作过程中,以形象思维为主要内容和目标,以抽象思维为引导和协助,两者互相配合,互相转化地共同完成艺术构思任务的一种思维方式,它自始至终都在以构思出一个完整艺术意象为其目的和任务。”在我们的实际创作中,不论是纪实还是虚构都需要“艺术思维”的指导,不论是纪录现实生活,还是复原历史事实,零散的素材如果想成为具有审美价值的艺术作品,就需要一个组织的过程,说纪录电影能排除创作者主观介入都是不现实的,也不够客观,因为纪录电影欣赏者看到的就是影像再造,是经过编排重构之后的“镜像生活世界”,而非客观世界本身。
在纪录电影创作中“虚拟”影像能够展现创作者艺术思维的空间更大,艺术思维之美体现得也更加明显。纪录电影再现的手法很多,再现的素材大都由各种各样的文字、图画、照片、影像、遗迹、当事人的记忆以及当事人的口述,当事人后代的记忆与口述等构成,这来自于历史上的真人真事,尽管有些是完整的,但大部分是不完整的,只有这样才为我们在纪录影片中运用“虚拟”影像提供了可能。纪录电影《圆明园》借助数字化技术,以“虚拟”影像再现了圆明园从建园开始到被毁坏的整个过程,绚丽的三维动画将一座恢宏壮阔的圆明园展现于观众面前,这些展现当中呈现的除了过去发生的真实事件外,还有作品背后创作者的艺术追求。
三、画面和谐之美
纪录电影的最基本特征就是“非虚构性”,虽说声画素材的非虚构性被认为是纪录电影得以存在的原因,但在一些历史、文化、科技类体裁纪录电影的创作当中,对于一些已经“不在场”的历史时空或者以人类目前的生活经验无法触及的宏观世界和微观世界,创作者仍然不具有完全获得声画素材的可能性。20世纪90年代末,美国学者威廉姆斯主张在纪录电影中使用虚构(情景再现)的手法来进行创作。利用电脑进行数字技术再现,不但能弥补原始影像资料贫乏的遗憾,还能顺利地连接过去与现在的时空,让记录现实的影像与“虚拟”影像融合在一起,构成和谐的画面语言,可以极大地丰富纪录电影画面的表现力。比如央视大型纪录片《故宫》,相比之前同类影片只能用口述、图片和少量视频资料来叙述历史,画面“深刻却不好看”,在这部纪录影片中,编导大量运用了电脑动画去复原许多无法重演的历史画面,使其犹如真实情景一般出现在观众面前,将纪录电影情景再现的手法与美感都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正因为两者的这种一致性,所以当由数字技术制作的画面与真正用摄影机拍摄的画面巧妙连接在一起时,纪录电影的美感就不再只仅局限于现实的纪实之美了,而是一种来自于“虚实融合”的和谐之美,使观众能够自由穿梭于历史与现实之间、宏观与微观之中,给观众一种能够直接“进入”到历史事件之中的直观感受,进一步增强了纪录电影的可看性与感知性。
四、感官知觉之美
纪录电影作为一种纪实影像,最大的魅力就在于对人类真实生活和历史过往的呈现。当它作为屏幕上的影像供人欣赏时,这种能够通过感官进行“直观”的影像就会给观众带来强烈的认同感,不论他们看到的影像是通过摄影机直接取材拍摄的还是通过数字特技再现的虚拟影像。如果说观众对现实影像的审美体验更多利用的是观众自身累积的社会经验来进行感知和认可,那么对于超出经验之外的虚拟影像的审美体验则更多地来自于感官知觉。对普通观众而言,他们并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影视培训,也不会从摄影、构图、灯光、音乐、剪辑等专业的角度去审视一个纪录电影的好坏,他们关注的更多是这个纪录影片的内容以及给他们带来的感官体验。这种感官的审美知觉主要体现在:
首先,纪录电影“虚拟”影像具有独特的美学价值,它所呈现的影像能够消除传统“真实再现”给观众带来的审美疲劳,如《故宫》第九集通过二维动画把古代绘画和电脑动画结合,为画中的人物、风景赋予了生命,使他们变得灵动起来,出现了一种独特的视觉效果,从而给观众了无比新鲜的视觉审美体验。
其次,纪录电影“虚拟”影像突破了观众以现实生活为基础的审美经验,扩大了观众的认知经验。影像无法直接记录过去的历史事件,人们对于过去的认知经验就必然存在着缺失。创作者通过对历史遗址、实物、文献的考证组织,再通过数字特技来还原情景,这种情景再现不仅会给观众带来视觉与听觉上的冲击,更会使其获得格外真实的认知体验,获得超出现实生活经验之外的审美经验。
最后,精致的画面、丰富的内容、细节的考究使纪录电影“虚拟”影像给观看者如电影“大片”般的观影感受,在纪录电影的观看性上也是一次重要的提升。
如今,数字技术制作的“虚拟”影像已经越来越多地被用于纪录电影中,也逐渐被观众所认可。人们观看纪录电影除了关注内容外,观看过程中的审美体验也成为衡量一部纪录电影好坏的重要标志。因此,在纪录电影的创作当中,既要考虑将影片纪实之美充分展现,同时也不能忽略“虚拟”影像在受众审美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