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资助育人工作长效机制的探索
2018-11-14西安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夏 瑾/西安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一、目前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现状
从《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2007—2011年)》可看出,目前高校资助工作采取的是对贫困学生的资金资助,资金来源渠道广,一部分来自国家的资助,分为国家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另一部分来自企业和社会人士的资助,包括奖学金和助学金[1]。由此观之,在高校中资助金额和资助覆盖面的进一步扩大,从体制上保证任何一个贫困学生不会因家庭经济原因而失学。
(二)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存在“误差”。各项资助政策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2]。每学年在开学时,学校会根据学生提交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和申请表,在学生班级以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贫困生认定,相关认证材料是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要依据。然而,申请表和调查表的真实度不高。首先,这些材料虽然经由民政部门审核盖章,但相关部门不能完全掌握学生家庭具体收入情况和学生的具体消费情况。其次,学生家庭也可能因突遭变故而致贫,如遭遇干旱、洪水等自然灾害或家人遭受重大疾病、发生重大事故等,学校一般也难以及时掌握这些情况。总之,以上客观因素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带来困难[3]。
(2)资助方式重“物质资助”轻“精神资助”。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很多时候流于形式,只是做了资助的表面功夫,没有对育人工作引起重视。每年的助学金评定,只是单一地进行了困难认定工作,没有注重对学生开展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心理辅导等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缺少精神层面的关爱和尊重。只进行物资资助可能会使部分学生形成依赖心理,甚至引起学生价值观扭曲,如用隐瞒家庭真实的经济状况等不正当手段来获取资助的现象的产生。长此以往不利于为学生营造良好的成长氛围,无法做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
(3)自强自立等思想教育欠缺。学校每年发放的助学金和奖学金力度很大,除此之外,不但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还引入了各类企业奖学金和各类基金。令学校和教师堪忧的是,不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往往都只顾及申请助学金这一环节,而并未抱有要通过努力学习来获得奖学金和励志助学金的意识和思想,在后期勤奋刻苦,自强自立,以此来回报学校给予的帮助。长此以往,这些学生养成依赖心理,行为上怠惰,缺乏其他综合能力的锻炼,毕业之际,又因就业问题成为难题。
二、对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把握政策,建立健全贫困生档案
贫困生档案是高校做好资助工作的重要依据,每年及时准确地对其更新、调整,建立健全贫困生档案,有利于及时了解贫困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可为相关学生资助工作提供有效的依据。一方面,在做好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前提下,学院将公示后且无异议的最终学生名单及材料上报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批,审批通过后由校学生资助中心和学院共同建立贫困学生信息档案。其中贫困生档案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贫困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档案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纸质档案由学院负责放入学生档案,学院贫困学生认定工作组和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共同建立保存电子档案。另一方面,学生也应该填写家庭经济困难信息台账,与教师形成“一对一”帮扶,在帮扶工作期间教师重点了解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情况,这对高校助学工作的开展意义重大。
(二)校企合作,提供资助育人平台
高校应该加强资助育人的工作理念,探索校企合作平台,为贫困生提供多样化校外实习机会,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早日步入社会,自立自强,锻炼综合能力,不仅满足了学生在校学习的成长需要,还加强了学生对企业的了解,强化校企交流合作。值得重视的是,校企合作资助育人新模式对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与感恩教育也会起到积极作用。
(三)师生互联,搭建关心友爱桥梁
在物质资助的前提下,教师要坚持用爱和关怀尊重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学业和精神上的帮助。通过开展谈话谈心工作,鼓励贫困学生努力学习,告知学生困难只是一时的,只有通过自立自强的锻炼才能改变现状。着重构建“扶贫”、“扶智”和“扶志”三位一体的长效育人体制,有利于学生的能力拓展和道德提升。
教育是小到一个家庭、学校,大到社会、国家的责任。保障教育公平,提高国民思想文化素质,是国家振兴的迫切希望。国家资助政策和高校全面资助育人的长效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贫困生的经济负担,保证了教育公平公正。与此同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中感受到了国家及学校的帮助和关心,真切体会到要通过努力学习,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感恩学校、回馈社会、回报祖国,这在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方面,具有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