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辅导员队伍建设与考核管理办法 助力校园建设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暂行)》制定始末
2018-11-14■/
■ /
随着学校招生规模进一步扩大,学生数量大幅增加,我校原有的“辅导员-班主任-学生”管理模式已经有些力不从心。为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专兼职辅导员队伍,我校学生工作处在校领导指导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在《细则》的基础上制定了《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暂行)》(以下简称《方法》)。
学生工作处通过认真研读《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并结合学校之前颁发的文件:〔2004〕学77号《学生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管理暂行规定》、〔2007〕学191号《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2008〕学144号《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工作实施办法》、〔2015〕学51号《关于印发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驻楼值班规定的通知》、《驻楼辅导员值班巡查制度 》等相关文件,并参考了部分本科与高职高专院校的辅导员管理相关文件,又在校领导安排下,组织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辅导员及班主任代表进行充分讨论,汲取修改意见,不断完善,最终成稿。
这两项制度的确立是我校学生管理上一个历史性的突破,其中《细则》是我校第一次制定的辅导员建设实施细则,而《办法》是我校第一次制定的辅导员工作考核具体办法。班主任职位永久地退出我校学生管理的历史舞台,被兼职辅导员取代,学生的管理责任到班,具体到人。
根据教育部令第43号文件,《细则》第7条详细规定了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方面工作。《办法》出台了由学生工作处牵头,学生工作处与各二级学院共同考核辅导员的办法,提升了专兼职辅导员的责任感。
这两份制度施行后,专职辅导员带200名左右学生,兼职辅导员带70名左右学生,超过规定数目有额外补贴,低于规定数目有相应核减。专兼职辅导员职责明确,区别只是所带学生数量不同,并兼顾职称、职级晋升,使专兼职辅导员的积极性得到了很大提高,与之前学校重视辅导员地位提升与提高辅导员待遇的举措等一道,实现辅导员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责任有落实的良好发展局面。
按照学校要求,专兼职辅导员每学期与每位学生谈话不少于2次,与特殊学生谈话不少于5次,每学期指导召开有特色的主题班会不少于3次,每天至少与班干部沟通1次,每月参加指导学生骨干会议不少于2次。专职辅导员每天深入学生宿舍或班级不少于1次,兼职辅导员每周深入学生宿舍不少于3次。兼职辅导员应充分利用教学课余时间做好学生工作,确保将有关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对本校辅导员的系统培训,每名专职辅导员每年参加不少于16个学时的校级培训,每5年参加1次国家级或省级培训。
辅导员岗位补贴、超学生数补贴、通讯补贴在我校学生管理历史上都属首次,显示了我校对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兼任职务的补贴也尚属首次,补贴金额虽然不多,但切实提高了辅导员兼任团总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的积极性,提高了他们的工作效率。
在经济效益上,切实节省了办公经费,原来“辅导员-班主任-学生”管理模式一年需花费工作经费十多万元,现在“专兼职辅导员-学生”模式省去了中间环节,每年节省经费七八万元。
在服务社会效益上,更多专任老师愿意担任兼职辅导员,主动积极开展工作,学生管理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与此同时,由高年级品学兼优学生担任班导的班导师制度是学生工作方面对于专兼职辅导员工作的一种有益补充。而兼职辅导员的加入,使专职辅导员从事学生管理工作之余,有更多的时间投入学生思想建设与价值引领。
由于历史原因,我校一直无法按国家规定的1:200的要求配足辅导员,现在学工办负责人兼任辅导员,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兼职辅导员,责任到人。根据实际情况,学校从专任教师、管理人员中选聘一定数量兼职辅导员,做到专兼结合,以专为主,足额配备,并逐步过渡到辅导员队伍专职化。学生工作评价系统也将进一步规范与细化,旨在使二级学院的学生工作各加规范化,促进学校发展得更好。我校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重视辅导员与思政教师队伍建设,相应配套措施快速到位,这既是对我校辅导员工作的历史弥补,也是讲政治、讲原则的表现。
辅导员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力量,是打造“又红又专”青年学生队伍的重要力量,我校把“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敬业奉献,和谐发展”的农院精神体现到辅导员工作中去,加强思想引领作用,继续深入开展“两走一拓”系列活动,努力开创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