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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制、内敛或者“夜凉如水”

2018-11-12王春林

上海文化(新批评) 2018年2期
关键词:小安叙述者小说

王春林

因为最近一段时间事务繁忙的缘故,我先后两次对王咸小说集的阅读,都是在匆匆忙忙的旅行途中。至今犹记,当我第二次读完其中的《邻居》一篇的时候,正是在距离地面将近万米的高空之上,是在从太原飞往南京的途中。那一次,当我不无艰难地终于从文本中挣扎出来的时候,头脑里无论如何都驱之不去的一个细节,就是小说叙述者“我”的邻居老马夜晚在阳台上拉奏二胡时的情景:“乡间的夜晚安静,二胡的乐音显得非常清亮。他一拉,常常一两个小时,拉得夜凉如水。”“夜凉如水”本是一个常用的成语,但到了王咸的笔下,却把这“夜凉如水”与老马拉奏着的二胡联系在了一起。这样一来,给读者的一种突出感觉就是,这“夜凉如水”的感觉,其实是老马的二胡给拉奏出来的。既然“夜凉如水”与人物主体发生了关系,那么,这“夜凉如水”就不再仅仅只是在形容乡间夜晚的沉静,而似乎更是在传达作家王咸的一种生命感受。王咸竟然能够以如此冷静沉稳的笔触以一种节制、内敛的方式将小说作品经营到“夜凉如水”的境地。唯其如此,当我在万米高空合上书页的时候,才会一时间生出不知道置身于何处的茫然感觉来。

早在1987年,批评家李庆西曾经为作家李锐的系列短篇小说《厚土》写下过这样的批评文字:“其实李锐有自己的特点。这个特点不在一般评论家眼界中的深度和广度。《厚土》固然有深度,却并未以深度而独领风骚。我读《厚土》,感觉到有一种别的东西。我想,这跟作家观照世界的视角有关。同样是对国民性的省察与批判,李锐笔下这个乡土社会的构造确有它的独到之处。”那么,李锐的独到之处究竟何在呢?“对于一切可能存在的矛盾冲突,作者采用了一种缓解手法,从未使故事发展到所谓应该达到的某种高潮,因而使读者因既往的阅读经验提示而产生的期待一再落空。这种反悬念处理的效果不错。从这些方面看,《厚土》完全是现代叙事风格。它大胆摒弃了那种小题大作的花俏的戏剧程式,而代之以沉静、冷峻的现实主义态度。作者有意不展开矛盾冲突,并不是在回避矛盾,他让我们看到一幅矛盾自生自灭的画卷。窝囊汉子脚下这片古老大地正是在矛盾的自生自灭中保持着固有的沉寂。这里展示的人生世相足以使人心灵颤栗,却又使人欲哭无泪。我们看到的正是一种矛盾缓解和生命窒息的过程。”“结构作为一种方法,无疑表示着作者对

王咸竟然能够以如此冷静沉稳的笔触以一种节制、内敛的方式将小说作品经营到“夜凉如水”的境地中国乡土社会(尤其是作者熟识的吕梁山区)和农民心理的某些基本看法。在作者眼光里,历史发展之缓慢不但表现为物质形态的固着,更深一层看在于农民心理的停滞状态。这就是《看山》中所说:‘山们还是一如既往地沉默着,木然着,永远不会和昨天有什么不同,也永远不会和明天有什么不同。’”对王咸小说集《去海拉尔》的阅读,所迅速勾起的,正是我对李庆西当年这段批评文字的深刻记忆。倘若说,李锐写作《厚土》的独到之处乃在于一种“反悬念”的“缓解手法”的运用,倘若说,“《厚土》完全是现代叙事风格。它大胆摒弃了那种小题大作的花俏的戏剧程式,而代之以沉静、冷峻的现实主义态度”,那么,同样深谙现代小说技法的王咸,在这一方面,就只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相比较而言,如果说李锐的《厚土》中尚且有吕梁山民生存苦难的显豁存在,那么,到了王咸的这部《去海拉尔》中,为作者所谛视表现着的现代人各不相同的艰难精神困境就更为不动声色,也更为内在化了。

如果说李锐的《厚土》中尚且有吕梁山民生存苦难的显豁存在,那么,到了王咸的这部《去海拉尔》中,为作者所谛视表现着的现代人各不相同的艰难精神困境就更为不动声色,也更为内在化了

被收入集中的中短篇小说一共七篇,其中,除了最后一篇《去买一瓶消毒水》之外,另外的六篇全部采用了有叙述者“我”现身的第一人称主观参与叙事模式。由此可见,作者王咸对于这种叙事模式不仅情有独钟,而且更关键的是颇有心得。依照我的理解,这种心得恐怕主要体现为作家巧妙地利用第一人称的限制性特征而真正做到了使冰山的七分之六都非常成功地隐藏在了海平面之下。比如《盲道》一篇,借一家文学杂志编辑“我”的视角来叙述一位名叫小安的来自于边疆地区的文学青年的故事。从表面上看,小安只是一位坚信理想的文学青年,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王老师,我的小说写的都是我亲身经历的事情,有实际生活做基础,不是胡编乱造,我相信我写的东西别人都不会写的嘛。我最喜欢的作家是路遥,他为农村人呐喊,现在的作家都不这样写了。我想请你帮我发表,我想发表以后肯定会产生很大的反响嘛……”小安一个人怀揣着炽热的文学理想,大老远地跑到上海。人生地不熟,作品发表不了不说,由于盘缠不足的缘故,就连住宿也成了大问题。万般无奈之下,小安只好求助于萍水相逢的“我”。正好“我”和妻子苏云,住在郊区的一座农家院子里,有三上三下的房间,无论如何都找不出拒绝小安的理由来。文学青年小安,就这样“悍然”侵入到了“我”与苏云的日常生活中。问题在于,小安虽然早已入住“我”家多日,但却并没有如他自己所言,在上海找到一份临时工作。尽管“我”一直暗暗替他着急,但小安自己却仍然是一副安之若素的淡定模样:“换了我可能精神都要抑郁了,但是小安好像还是没事人一样,住在我家仿佛是住在老熟人家里一样,一点也不见外。”关键的问题是,虽然小安不把自己当外人,但时间一长,他的存在却对“我”与苏云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实质性的侵扰。以至于,某一天,实在不堪其扰的苏云,竟然没头没脑地冒出一句话来:“要是小安悄悄地把我们两个杀掉怎么办?”尽管只是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但这一感觉的生出,却说明小安的存在对于“我”们,显然已经形成了极大的压迫性:“但是自从苏云说出这种感觉以后,我们两个的生活也不自觉地发生了一点变化,即使在楼上,我们生活得也很严肃,甚至睡觉的姿势也一本正经的……”当“我”和苏云连睡觉的姿势都被迫发生改变的时候,小安那看似无形的“侵略性”自然也就不言而喻了。既然自己的生活如此严重地被侵扰,“我”就只能出面与小安进行正面交涉了。但也正是在这次被迫交涉的过程中,“我”却发现了小安的不简单。按照小安此前的说法,他这次出远门不仅只带了五百元钱,而且这五百元钱中的绝大部分也早已在他入住“我”的农家院子之前花掉了。但这一次,他却又说,自己为了在上海找到工作,竟然给一家公司交了二百元押金。小安的如此一种说法,过了好长时间才让“我”缓过神来:“我从车站接他回来的时候,他就说身上只剩一百块钱了,他怎么现在还能交‘二百块钱’押金?”小说是细节的艺术,仅只是通过这一个细节,王咸便写出了小安性格中狡黠一面的存在。到这个时候,即使是小安此前对于文学那样一种无条件的热忱,也一下子令人怀疑起来。借助于这一细节,王咸一方面彻底破除了我们对小安此前建立起来的全部信任,另一方面,却也使本来看似清澈见底的文学青年小安的性格开始变得暧昧不明起来。唯其如此,“我”才会对小安形成这样的一种判断:“我心里又暗暗吃了一惊,小安确实是个神秘的人物,你说他讲的话全无实据吧,他又有影子可捉。如果你真信他的话吧,那就等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

小说是细节的艺术,仅只是通过这一个细节,王咸便写出了小安性格中狡黠一面的存在

信任也罢,不信任也罢,到最后,在因为讨要押金问题不期然地与中介公司发生冲突后,小安终于决定要离开上海打道回府了。对于小安的终于决定离开,早已烦恼不已的“我”和苏云,自然求之不得。让他们始料未及的一点是,在他们慨然提供给小安一千块钱之后,小安竟然再一次如法炮制地送给“我”们俩一枚古币,要求“我”先帮他收起来,因为他总是“东颠西跑,带在身边也不保险嘛”。到后来,经过一位略通古币的邻居的鉴定,这枚古币果然是伪造的假币。但就在苏云因为这次鉴定很不高兴的时候,却突然收到了小安的一封道歉信。在信中,小安说了一大堆道歉的话,“说他年轻时不懂事,为了生存,不免使用了一些计谋,请两位老师海涵”。与此同时,小安也表示,自己要尽快赶到上海,不仅取回那枚假币,而且还要连本带利归还借款共计二千元。然而,正如你已经预料到的,一直到终篇为止,这位信誓旦旦的小安,也都没有再回到上海来。到最后,面对着如此一位多少有点神秘莫测的小安,苏云发出的竟然是一种“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的无奈感慨。至关重要处在于,小安到底是一位满怀虔诚的文学青年,抑或还是一位颇有一点小九九的混世者,叙述者“我”到最后也没有做出明确的交代。不仅如此,在通篇小说的叙述过程中,叙述者“我”自始至终都保持着一种特别克制的叙事姿态。是耶非耶,叙述者不仅不做任何主观评价,而且,就连叙述者的情绪起伏,在叙述过程中也没有明显的流露。由此可见,作家王咸的叙事意图,毫无疑问就是要将小安这样一位人物形象的生存与精神状态尽可能客观地呈现在读者面前。另外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在主要描写塑造小安这一人物形象的同时,王咸虽然只是稍加勾勒,只是顺便的寥寥数笔,但老政这样一位一方面恪尽职守另一方面却又总是牢骚满腹的新疆回沪人员形象却已经跃然纸上了。尤其不容忽视的是,门房老政之所以要刻意地将来自于边疆地区的文学青年小安引荐给叙述者“我”,从根本上说,乃是因为他们俩虽然也属萍水相逢,但却很显然“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彼此之间特别惺惺相惜的缘故。能够在不经意间将如此一种人性奥妙揭示出来,所充分见出的,正是王咸那样一种可谓是“四两拨千斤”的艺术功力。

与《盲道》相类似,另一篇小说《去海拉尔》也以人物形象看似随意的点染塑造而引人注目。海拉尔,是远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的一个区,离主人公李朝常年居住的上海,可以说有上千里之遥。小说之所以被命名为“去海拉尔”,大概是因为小说所描写的一次聚会上,有人要求李朝讲一下那个坐火车去海拉尔的故事,但李朝却根本就没有讲这个故事,他只是多少带有一点呼应意味地说到:“太好了,太好了,我们都去海拉尔。”除此之外,小说与海拉尔再无任何一点联系。依照我的理解,王咸这篇小说的主要意图,恐怕就是要刻画塑造李朝这样一位性格有点怪异、命运遭际也比较奇特的诗人形象。正所谓未见其人,先闻其声,李朝正式登场之前,便在MSN中一语惊人。他首先表示:“感觉整个生活都被劫持了。”当朋友艾特紧接着强调“你觉得生活被劫持了,你可以反抗啊”的时候,他更加睿智的一种回答是:“反抗正好是被劫持的证明呀。”实际上,仅只是通过李朝的这一句“被劫持”,王咸就已经一针见血地道出了国人某种普遍的生存与精神困境。对于此种难以名状的“被劫持”状态,现实生活中的你我他,其实都有着不同程度的感受与体验。某种意义上,我们完全可以说,整篇《去海拉尔》就在通过李朝日常生活的冷静书写,展示着他这种“被劫持”的生存与精神状态。作为一篇以“去情节化”为主要特质的小说作品,这篇《去海拉尔》的故事框架其实极其简单。概而言之,小说不过讲述了在一个暴风雨突袭的一天,叙述者“我”以及同事艾特,与诗人李朝在一家咖啡馆一场没有任何先验指向的无主题叙谈而已。这一过程中,一方面通过对往事的追忆,另一方面借助于李朝的“自我坦白”,一位个性奇特的诗人形象,也就不无鲜活地出现在了读者面前。首先,是李朝诗歌与其本人形象之间的巨大反差。李朝的诗歌充满玄奥色彩。虽然每个字都认识,词也都很熟悉,但这些字词一旦被李朝组合在一起,却让人“如坠迷宫”,从根本上“出离了汉语的意蕴”。然而,李朝这个人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却是一副“体育老师”的模样:“我看到的‘李朝’活脱脱是一个乡镇中学的体育老师,肩宽背厚,脖颈粗短,结实得像一头公牛。个头不算很高,却很给人大块头和凶悍的感觉。”依照常理,如此一个“五大三粗”者,怎么都不可能写出玄奥的诗歌作品来。正因为如此,在“我”的感觉中:“这样粗壮的人,那样玄奥的诗,我总要用力扳一下轨才能将二者接起来。”其次,是李朝竟然有过蹲看守所的经历。尽管叙述者一直没有交代诗人李朝究竟为什么被关进了看守所,但他的进入看守所却的确带有突出的荒诞色彩。先是“某个下午,他去赴一个朋友的约会路上,两个国安截住了他,把他带到肇嘉浜路上的一个宾馆里聊天……”然后,李朝便被迫开始了自己长达五个月之久的看守所生涯。带有突出吊诡色彩的一点是,等到被释放的那一天,还是那两位国安,还是在同一个宾馆里,他不仅理了发,洗了澡,而且还被送了一套合时令的衣服。以至于,“他从宾馆出来的时候,‘好像打了个盹儿,感觉朋友还在约定的地方等着我一样”。第三,身为诗人的李朝,竟然有过养猪的经历。用李朝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有个朋友,也写诗,圈了块地,一直没搞定,没法盖房子,正赶上猪肉价格暴涨,就开始就地养猪,拉我入伙。”就这样,李朝不仅参与了养猪,而且还买了十几本养猪的书。另外一点不容忽略的是,就在他们三人这次咖啡馆长谈前不久,李朝竟然因为对一位美女的迷恋而差一点惹上了一场牢狱之灾。因为迷恋这位陌生美女,李朝便把她故意遗落的一个纸袋子拎到了大巴的行李箱里。没想到,纸袋子里装着的,竟然是三只手机外加一块非同一般的石头。为此,曾经有过看守所经历的李朝不仅被警察传讯,而且还被要求必须使自己的手机二十四小时都处于开机的状态。正因为面临着这样一种可能性的牢狱之灾,所以,李朝才会期盼一场大洪水的不期而至。事实上,也正是李朝拥有这先后两次与警察打交道的经历,所以,他在叙谈过程中所特别讲述的苏联诗人曼德尔斯塔姆的故事才格外显得耐人寻味:“曼德尔斯塔姆写了一首讽刺斯大林的诗被流放,在流放地几乎陷入疯狂,整夜睡不着觉,后来跳楼自杀,没死成,结果倒平静下来了。他有一句诗,‘纵身一跳,我又置身理性’,讲的大概就是你这种感觉,而且也没有再自杀过。”很大程度上说,曼德尔斯塔姆与李朝之间所形成的,乃是一种彼此互为注脚的同构关系。

纵身一跳,我又置身理性

只要细加辨析,我们就可以发现,王咸的小说事实上由两种类型构成。一种是《盲道》与《去海拉尔》,主要围绕一个人物来结构故事,可以说是以“人”为主的一种小说类型。另一种则典型如《回乡记》和《邻居》,虽然人物在其中也不能说不重要,但相对于前一种类型,这一类型的小说却似乎更偏重于“故事”的讲述。正如小说标题所示,《回乡记》记述的,是“我”和妻子阿米携带儿子小原一次回乡探亲的经历。一般的此类题材小说,要么大肆地渲染苦难,要么不无矫情地抒发所谓的“乡愁”。王咸的特出处,就在于他以非常克制内敛的笔调,尽可能不动声色地记述了“我”的一次回乡之旅。首先,是关于回不回乡的纠结。虽然母亲曾经数次打电话催促,但“我”们一家三口却一直无法成行。由此牵扯而出的,就是年仅三岁的儿子小原的身体问题:“过了五一节,小原三岁了。会走路,会叫爸爸妈妈,哥哥有时候能叫出来。其他还不行。我们觉得可以回去了。”“他看上去只是发育晚,看不出其他。如果五岁了,他还是那样,那就遮不住了。那是有可能的。”关键的一点是,文本中虽然做出了多种暗示,但小原到底患了什么疾病,叙述者却始终都没有给出过明确的交代。比如,“大哥知道情况。回家之前,我跟他商量过,是不是要告诉老人。大哥犹豫了一下说:‘算了,别说了。’”再比如,“我”们一家回乡后,老同学赵胜曾经热情地带着“我”去找当地一位老太太去算命,尽管他非常清楚小原的病是器质性的。没想到,老太太费尽心机地算了一番,得出的结论却非常无奈:“她盯着看了好一会儿,终于吐了一口气,摇了摇头。她对赵胜说:‘不行,这个病咱看不了。不在这个范围。’”虽然这两个细节都明显指向了小原的病,但叙述者却一直没有道出这种疾病的真相。与此紧密相关的,是叙述者借赵胜之口讲出的一段话:“这个世界它存在着,有很多事不是我们的理性能完全理解的。有些方面科学家可能不如一个没文化的人知道得多。”某种意义上,小原的疾病真相,或许就可以被归之于这类无法用理性完全解释的范畴之内。如果说以小原的病为核心的“我”一家三口回乡可以被看作小说的一条结构线索的话,那么,身在故乡的父母他们的生活状况,就很显然构成了另外的一条。“我”们刚到家门口,就发现“父亲、母亲还有大嫂都在路口等着。”然后,就是父母他们走路的神态白描:“两个人都蹒跚着走。父亲因为是中过风,一只脚有点跛。母亲就是因为老了,已经像我小时候见过的姥姥了。我觉得她想跟上我们,努着劲儿往前赶。”父母业已走路蹒跚,其实并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关键的问题是父亲的疾病:“上次回家,是父亲病了,大便出血,很厉害。我回来了,病情却稳定了。然后我住了两天就回了。走到半路,哥哥又打电话,说病情突然恶化。我们一起把父亲带到济南。医生给我看胃镜拍出的片子,离贲门不远的地方有个直径五厘米的肿瘤。在病房里,我把笔记本电脑里的京剧放给父亲听。父亲很高兴。”毫无疑问,父亲之所以很高兴地听着京剧,肯定是因为家人对他隐瞒了病情真相的缘故。就这样,通过“我”的一次回乡之旅,牵扯出的,就是父亲与儿子小原这一老一少的患病状况。一般情况下,如同“我”这样的一位中年男子,面临如此一种家庭状况,恐怕早就处于精神崩溃的状态了。但到了王咸笔下,置身于艰难处境中的“我”却自始至终都一直保持着喜怒不形于色的精神状态。拒绝了故事情节的跌宕起伏,克制了内心深处的波涛汹涌,能够把如此悲惨的生存状况处理到波澜不兴的内敛境地,所充分见出的,正是王咸一种非常人所及的情绪与文字控制能力。

同样以其非同寻常的控制力而让人惊叹不已的,是王咸另一篇赞誉度极高的小说《邻居》。上个世纪末,身为教师的“我”在上海西郊买了一幢农舍。“我”的第一个邻居,就是那位曾经在夜晚的阳台上把二胡拉奏到“夜凉如水”程度的新疆回沪人员老马。进一步,由这位老马,又牵扯出了第二位邻居老郭。某种意义上说,只有这位老郭,才应该被看作是这篇《邻居》中位置最重要的主人公。“表弟姓郭,四十多岁,一来就去上班了,大概工作在他来之前就找好了的。”或许与郭大哥感觉到如此一种生活状态尚且不错有关,没过了多久,他竟然把老婆孩子也都一起接到了身边。没想到好景不长,又过了没多长时间,就传来了郭大哥不幸罹患恶症的消息。面对着邻人关切的询问,刚刚出院不久的郭大哥,给出的竟然是如此淡定的四个字:“呵呵,肺癌。”就在得知郭大哥罹患肺癌恶症之后不久,“我”与郭大哥的岳母有过一次深谈。正是通过这次深谈,“我”才彻底搞明白郭大哥他们一家关系的盘根错节。按照这位岳母的理解,郭大哥的恶症,乃是被气出来的一种结果。却原来,郭大哥的妈死得早,他妈死了之后,他爸遂又娶了一房,这新娶的一房,就是老马的妈。这样一来,郭大哥和老马,自然也就成为了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成为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倒也还罢了,关键在于,郭大哥有一个年轻的女儿,因为跟着老马到上海学理发的缘故,竟然跟了这个老马。对于这种变故,郭大哥他们先前并不知情。只有等到他们一家人全都聚集到上海的时候,这个谜底才被彻底捅破。事实上,也只有在了解到这一点之后,我们方才明白,此前王咸为何要数次提及老马与郭大嫂之间的争执与吵架:“果然,过了没几天,老马又来了。他是下午来的,在这儿吃了晚饭,晚上又开始吵架,还是老马和大嫂的争吵声。王阿姨夫妇也来了。这次我只听到王阿姨的一句话:‘好了好了,都别吵了,我说一句……’王阿姨说了什么,我也没听见,然后,吵架声就戛然而止了。”只有到了解他们之间的种种恩怨纠葛之后,我们方才恍然大悟,原来,王咸早就在以所谓草蛇灰线的方式从侧面描写表现着郭大哥夫妇与老马之间围绕女儿所发生的碰撞与冲突。如此一种盘根错节的家庭关系,再加上郭大哥其实已经非常糟糕的身体状况,二者叠加的结果,当然就是郭大哥他们的异常悲痛与如丧考妣。令读者倍感惊异的一点是,在其他作家那里或许早已呼天抢地的郭大哥,到了王咸笔端,却竟然显得平静如常,端的是所谓“夜凉如水”。能够做到这一点,所充分说明的,正是作者王咸的定力非凡。

读《邻居》,作家的如此一个场景描写给我们留下了难忘的印象:“他们坐在那里,面对着东北方向。郭大哥坐在一只高凳子上,大嫂坐在一只矮凳子上。大嫂微微地靠着郭大哥,郭大哥则坐得笔直,双手平放在双膝上。大嫂盯着眼前落在露台上的雨,郭大哥则眼望前方,望着很远的地方。他们一直静静地坐着,看不出他们的嘴唇在动。我看了一段时间的书,抬起头来,他们还是那样坐着。等我第三次看他们的时候,他们还在那里,好像雕像一样。”两个人一动不动地在那里看什么呢?究竟是什么东西才可以让郭大哥夫妇俩把自己看成一座雕像呢?又或者,他们其实只是就那么坐着,就那么一动不动地谛听着自己的心跳,审视着自己的内心世界,也未可知。总之一句话,王咸的难能可贵之处就在于,他竟然能够以静写动,仅仅通过这一场景,就表现出了看似凝然不动如同雕像一般的郭大哥夫妇内心深处的波澜壮阔,以及内心波澜壮阔的他们,面对现实生活苦难时的束手无策。

虽然我不知道王咸到底为什么要把《去买一瓶消毒水》放到这本集子的最后一篇,但在我的理解中,其沉甸甸的压轴作用却是显而易见的。毫无疑问,这是一篇读过之后让我倍感心痛的小说。小说的让我心痛,与主人公杜原身上那颗一直都没有取出来的子弹紧密相关:“是啊,十几年前,他到北京去玩,左大腿中了一颗子弹的时候,他怎么会一点预感也没有啊。”他的同学把他送到一家不知名的医院,医生严肃而崇敬地给他做了手术。等到他苏醒后,医生告诉他大腿的子弹并没有取出来,不过,医生向他保证大腿里的子弹并不影响他的生活。”“后来他就秘密地在身上保存着一个子弹继续生活,子弹确实没有给他带来什么妨碍,因为誓言保护得很严密,到后来连他自己都几乎忘记了子弹的事情。”杜原自己可以遗忘,但我却不管怎么说都无法遗忘。去玩也罢,不是去玩也罢,留在杜原大腿里的那颗子弹,事实上已经构成了一个永难忘却的历史记忆。其他且不说,单只是能够写出这一点来,王咸的书写就已经赢得了我足够的敬意。更何况,这位杜原先生,竟然还会因为喜欢美国作家艾·巴·辛格的《市场街上的斯宾诺莎》而进一步喜欢上了斯宾诺莎,喜欢上了斯宾诺莎的《伦理学》。唯其因为喜欢斯宾诺莎,所以小说中才会出现这样的叙事话语:“斯宾诺莎说迷信是恐惧的产物,是人在遭遇不幸的时候的昏聩表现。人只有在理性的指导下生活才能臻于自由的境地。”当叙述者讲出这句话的时候,一种艺术反讽的意味就迎面而来。毫无疑问,借助于斯宾诺莎的这句话,作家所试图揭示的,正是知识分子杜原一种极不自由的生存与精神状态。自然,同样处于不自由状况的,也还有如同肖玲快餐店的老板与老板娘。唯其因为生存的不自由,所以也才会有小说结尾处一场血案的酿成。而知识分子杜原,恰恰成为了这场血案的在场目击者。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即使是对于这一场血案,王咸的描写笔触也极其克制与隐忍。先是Lu老板逼着年轻的老板娘陪着老钟喝了一杯啤酒,紧接着,他又逼迫着老板娘陪老钟喝了第二杯啤酒。然后,就是结账后的离开,然后,就是老板阿威冲到了Lu老板的面前:“年轻的老板没有去握他的手,而是把一张报纸捅进了他的肚子里。Lu老板那张和蔼可亲的脸瞬间就凝固了。他伸出去的手没有握住阿威的手,而是握住了那张报纸。他的手好像很有劲儿,餐馆老板的手竟然扯不回那张报纸了。”“渐渐地,那张报纸变黑了,一滴滴黑血滴到地上。”如此一桩血案,肯定不是因为陪了两杯啤酒造成的。究竟有多大的仇恨才能够促使一个男人把复仇的“报纸”捅到Lu老板的肚子里,王咸虽然没有做出明确交代,但我们却不难想象得到。质言之,借助于这一场血案的酿成,王咸试图写出的,乃是这个社会四处弥漫着的一股莫名戾气。戾气固然可憎可恨,但更为根本的问题,恐怕却在于如此一种莫名戾气的生成机制。思虑及此,王咸那种不动声色的批判性,自然也就溢于言表了。

通过以上的分析,就可以看出,王咸的这些以节制、内敛为显著思想艺术特色的小说,的确堪称当下文坛颇为少见的一流作品。需要我们进一步加以追问的一点是,王咸何以能够抵达如此一种难得的高妙境界。对此,我愿意借助于黄德海的说法给出答案:“或许一开始就有必要说明,题目中的‘成熟’,并不指向技艺,强调的是一种心智状态,一个认识世界的方式——不停留在青春期的躁狂,不线性地认识人心和人生,不轻易抱怨自己面对的现实,而是承认乃至接受自己所处的情境,因此有效地深入了这个社会的复杂肌理。如果不是怕自己挂一漏万的阅读委屈了那些努力的人,我很想说,刚刚过去的这一年读到的成熟小说并不多(满怀怨怼和缺乏反省常常导致小说的幼稚化),却正因为难能,才显出了可贵。”毫无疑问,王咸正是黄德海所说的这一类心智成熟的作家。唯其如此,他才能够心如止水一般地写出被收入《去海拉尔》这部集子中的这些在美学上已经抵达了一种“夜凉如水”境界的小说作品来。

王咸的这些以节制、内敛为显著思想艺术特色的小说,的确堪称当下文坛颇为少见的一流作品

A李庆西《古老大地的沉默》,载《文学评论》杂志1987年第6期。

B黄德海《这些短篇小说,让人看到何为成熟的写作》,载《文汇报》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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