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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酒店成本及税负的影响

2018-11-10王茂盛徐敏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8年17期
关键词:酒店税负营改增

王茂盛 徐敏

[摘 要]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国家税收体系也得到了逐步的完善,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该税收政策的改革对所有相关行业有着较大的影响,对国家税收体系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服务业中酒店行业为例,主要通过对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收入、成本、税负、利润等四个方面的研究,分析了“营改增”对酒店的主要影响,同时提出一些酒店经营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 “营改增”;酒店;成本;税负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8. 17. 013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8)17- 0032- 04

0 引 言

自1954年法国开征增营业税以来,全球已经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该纳税方式。我国是1979年开始实施的,当时主要是用于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并未覆盖第三产业。随着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日益发展壮大,实施营业税征收方式的行业所产生的重复征税弊端日益凸显。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2012年开始在上海开展试点运行。该项税改政策主要是解决了企业重复征税问题,减轻了部分行业和企业税务负担,同时也有利于企业规模的扩大,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2016年3月18日正式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将所有行业都纳入了“营改增”的试点范围,营业税也就此退出了历史舞台。那么“营改增”到底对酒店经营有何影响,本文分别从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税负四个方面对“营改增”前后酒店经营的变化进行对比分析,并提出了相应对策。

1 “营改增”对酒店的影响

1.1 “营改增”对酒店收入的影响

“营改增”以前,酒店统一以5%的基准缴纳营业税;“营改增”之后,不再是以统一的基准缴税,而是以年销售额500万元为标准划分缴纳税款行为人,对于企业当年销售额小于500万元的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的是简易计税方法,而年销售额大于等于500万元则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采用的是一般计税方法。

1.1.1 小规模纳税人

例如:某酒店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一间客房的收入为480元(其他影响因素暂忽略不计)。

(1)“营改增”前:

营业税=480×5%=24(元)

不含税收入=480(元)

(2)“营改增”后:

增值税额=480÷(1+3%)×3%=13.98(元)

不含税收入=480-13.98=466.02(元)

(3)“营改增”前后对比:

在“营改增”之前,小规模纳税人营业税的计算直接用销售收入乘以营业税税率;“营改增”之后,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收入里包含增值税,在扣除增值税后,酒店不含税收入就下降了,但酒店的税务负担由原来的24元下降为现在的13.98元。

1.1.2 一般納税人

例如:某酒店为一般纳税人,销售一间客房的收入为424元(其他影响因素暂忽略不计)。

(1)“营改增”前:

营业税=424×5%=21.2(元)

不含税收入=424(元)

(2)“营改增”后:

增值税销项税额=424÷(1+6%)×6%=24(元)

不含税收入=424-24=400(元)

(3)“营改增”前后对比:

同小规模纳税人一样,酒店不含税收入在“营改增”之后有所降低,如酒店采购时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进项税抵扣,酒店税负则由原来的21.2元增加为24元;若采购时能够正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支付的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高,则实际税负就会比原营业税下的税负降低较多。

1.2 “营改增”对酒店成本的影响

酒店的营业成本主要包括劳务成本、能耗成本、原材料、客用及餐饮等采购成本,对企业来说,影响较大的是采购原材料及商品的成本。

1.2.1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在“营改增”之后无法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购买原材料、商品的成本不会有所变动。

例如:某酒店购入酒店所需要的床上用品,总共花费了35 100元,并且从供应商那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1)“营改增”前:

酒店需要支付35 100元给供货商,并将所有的花费作为原材料的采购成本。

(2)“营改增”后:

酒店同样支付35 100元给供货商,虽然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按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所以原材料采购成本仍是35 100元。

(3)“营改增”前后对比: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营改增”前后原材料采购成本并没有任何变化。

1.2.2 一般纳税人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在采购商品和原材料的环节,企业只要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从而降低成本。

例如:某酒店购入所需生活用品总共消费了58 000元,并从供应商那里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1)“营改增”前:

同小规模纳税人一样,酒店需要支付58 000元给供货商,同时将该金额计入原材料的采购成本。

(2)“营改增”后:

增值税进项税额=58 000÷(1+16%)×16%=8 000(元)

原材料成本=58 000-8 000=50 000(元)

虽然是同样支付58 000元,但“营改增”以后,一般纳税人将支付的增值税额8 000元计入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下,在以后的会计核算中可以用于抵扣酒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所以,原材料入账成本为50 000元。

(3)“营改增”前后对比:

实施“营改增”以后,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在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酒店采购中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在纳税时进行抵扣,所以“营改增”后酒店物资的采购成本比“营改增”前要低,相应的成本费用也有所降低。

1.3 “营改增”对酒店税负的影响

1.3.1 小规模纳税人

实行“营改增”之前,小规模纳税人是以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的,以营业税的7%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以2%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和3%缴纳教育费附加;“营改增”之后,小规模纳税人是以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而且只需要缴纳增值税销项税,不用计算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附加费以增值税为基准的缴纳方式和税率相同。

例如:某酒店的年营业收入总额为309万元。

(1)“营改增”前税负情况:

营业税=309×5%=15.45(万元)

城建税=15.45×7%=1.08(万元)

教育费附加=15.45×3%=0.46(万元)

地方教育费附加=15.45×2%=0.31(万元)

应缴纳税费合计=15.45+1.08+0.46+0.31 =17.30(万元)

(2)“营改增”后税负情况:

增值税=309÷(1+3%)×3%=9(万元)

城建税=9×7%=0.63(万元)

教育费附加=9×3%=0.27(万元)

地方教育费附加=9×2%=0.18(万元)

应缴纳税费合计=9+0.63+0.27+0.18=10.08(万元)

(3)“营改增”前后对比:

通过表1可以看出,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下降了7.22万元,明显减轻了纳税人的税务负担。

1.3.2 一般纳税人

在实施“营改增”以前,一般纳税人纳税方法与小规模纳税人相同;“营改增”以后,一般纳税人是以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但与小规模纳稅人不同的是,若采购中能合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以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进行抵扣,其他附加税费的计算方法与小规模纳税人相同。

例如:2017年某酒店的营业收入为1 063 554万元,营业总成本1 025 289万元,其中营业成本100 486万元,其中餐饮及服务成本有12 582万元。

(1)“营改增”之前税负情况:

营业税=1 063 554×5%=53 177.7(万元)

城建税=53 177.7×7%=3 722.44(万元)

教育费附加=53 177.7×3%=1 595.33(万元)

地方教育费附加=53 177.7×2%=1 063.54(万元)

应缴纳税费合计=53 177.7+3 722.44+1 595.33+1 063.54=59 559.02(万元)

(2)“营改增”之后负税情况:

增值税销项税额=1 063 554÷(1+6%)×6%=60 201.17(万元)

由于营业成本包括销售商品的成本和提供劳务的成本,由于营业成本中并不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所以并没有劳务成本,其中餐饮类中有一部分食材很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按营业成本的90%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纳增值税进项税额=100 486×90%×16%=14 469.98(万元)

应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应纳增值税进项税额

=60 201.17-14 469.98=45 731.19(万元)

应纳城建税=45 731.19×7%=3 201.18(万元)

应纳教育费附加=45 731.19×3%=1 371.94(万元)

应纳地方教育费附加=45 731.19×2%=914.62(万元)

应缴纳税费=45 731.19+3 201.18+1 371.94+914.62=51 218.93(万元)

(3)“营改增”前后情况对比:

通过表2可以得出,纳税人应交税费下降了8 340.09万元,同样降低了纳税人的负担。当然,这里我们是假设营业成本中有90%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若酒店采购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比例达不到这么高,则税负降低的规模也不会如上例中那么大。

1.4 “营改增”对酒店利润的影响

实行“营改增”之后,酒店的收入降低了,但是成本费用也下降了,因利润=收入-费用,需要具体的情况具体分析。

1.4.1 小规模纳税人

继续用上面表1的数据,“营改增”的实行影响到了酒店的企业所得税,没有了营业税,酒店应纳税所得额就上升了,使得企业所得税也上升了,具体上升数额为营业税的25%,也就是3.86万元;附加费降低了0.77万元,企业所得税也就上升了0.19万元,从而可以看出“营改增”后,酒店实际降低税费3.17万元。同时说明,“营改增”使得酒店的利润得到了一定的提升。

1.4.2 一般纳税人

继续用上面表2数据。同小规模纳税人一样,企业不交营业税后,酒店的企业所得税也上升了13 294.43万元,附加费降低了893.57万元,企业所得税增加了223.39万元,从而可以看出“营改增”之后,企业多交了税费5 177.73万元。同时说明,“营改增”之后企业利润不增反降了。

1.5 “营改增”之后酒店经营的问题

1.5.1 不同的纳税人纳税方式不同

实施“营改增”之前,所有酒店都是以5%统一的基准缴纳营业税;“营改增”之后,国家根据年销售额的高低,将酒店行业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这次“营改增”政策的推行,对不同的企业的纳税方式和税率都不同,要求不一样,这样更加有针对性,可以更好地达到政策推行的目的,促进该行业的发展。

1.5.2 纳税人的纳税负担减轻,利润却可能有些下降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出纳税人的纳税负担减轻了。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营改增”使其税率下降到3%,这样就可以减轻纳税负担;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从5%上升到了6%,但是可以通过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来降低所要缴纳的税费,因为增值税进项税是通过从供应商购入商品产生的,所以进项税的税率在3%~16%之间,这同样是降低了一般纳税人的纳税负担。收入下降,成本费用也下降,从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利润一定呈上升趋势;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企业的利润是有可能上升的,需要进一步降低成本,使得利润上升。

1.5.3 劳务成本高

酒店企业属于服务业,酒店的成本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劳务成本,在酒店中服务顾客的前厅,对酒店客房整理的员工,酒店招聘员工进行培训,然后满足客户的各种需求,这些都是属于劳务成本,而人员的工资并没有增值税进项税可以扣除,没有达成降低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效果,不能减少企业税负。

1.5.4 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酒店中,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外加一些新鲜食材的购买,没有办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营改增”之前,酒店在选择供应商时会选一些价格比较便宜,商品质量较好的供应商合作。实行“营改增”之后,有部分供应商并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比如,现在有很多人选择网购,网购的东西有些价格比较便宜,但是并不能得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无形当中增加了酒店进项税的抵扣难度,从而增加了酒店的税务负担。

2 对策及建议

2.1 选择适合的纳税人身份

对于年销售额接近500万元,规模不大的酒店企业,需要根据企业的税负情况合理选择纳税人身份。一方面从企业采购考虑,在采购商品和原材料的环节,无法确保大多数商品可以正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那么企业可以采取一些方法尽量去控制年销售额小于500万元,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减轻税负压力。另一方面酒店销售面对顾客的群体考虑,如果是个人客户在酒店消费,可能不会有让酒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必要;但是单位客户大部分都会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酒店企业的大部分销售对象是单位客户群体,那么企业可以尽量提高销售能力,提升企业的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然后申报企业成为一般纳税人。

2.2 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在供应商的选择这个问题上,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并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所以对于供应商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考虑的必要,选择商品的价格便宜、质量较好、可信度高的供应商达成合作,合作商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对于一般纳税人就需要考虑供应商是否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可能就无法继续达成合作协议;比如有些在网上购买的商品,价格虽然会低一点,但是却不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时酒店为了降低成本,减轻税负,就会寻找其他供应商合作。同时酒店不能忽略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要防止专用发票的丢失和损坏,这有利于企业最后结算时用于抵扣销项税,通过进项税抵扣销项税,减少公司缴纳税款的金额,增加公司的利益。

2.3 扩大外包服务,提高员工工作效率

支付给员工的薪酬作为劳务报酬占了营业成本的很大部分,由于劳务报酬是无法进行增值税抵扣的,从而增加了酒店的负担,影响了酒店运营的效益,酒店可以将需要员工人数的部门划分出来,在其中选择一些外包给其他劳务公司,这样不仅可以降低职工薪酬,而且专业劳务公司的工作效率比较高。因为选择公司比较专业,完成的效果会比一般员工高,而且有一些劳务公司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得酒店税务成本降低。

2.4 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

增值税是流转税的一种,任何商品在交易过程中都存在流转,显而易见其征收范围就涉猎广泛,与营业税的处理方式不同,增值稅对于不同的行业、产品的税率也不同,需要分辨清楚,对酒店的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酒店企业需要对财务人员培训,从而可以更熟练地对酒店的业务进行整理、加工。比如有些顾客在结账时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件事就需要前台的工作人员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满足客户需求,这样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为酒店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3 结 语

为了更好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推行“营改增”政策,这是酒店行业的一个机遇,由于“营改增”的实行,使得酒店的纳税负担减轻了,企业应该了解市场的发展方向和国家推行的政策,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方向,迅速地做出调整,克服面临的困难,顺应市场需求,扩大企业的生产经营,提升在行业中的竞争力。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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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贾康.为何我国营业税要改征增值税[J].财会研究,201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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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吴丹彤,李学东,丁建伟.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的影响[J].会计之友,2012,27(22):1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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