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与经济特区建设的起步
2018-11-07迟爱萍
迟爱萍
在经济特区决策与推动特区发展的进程中,邓小平发挥了决定性作用。陈云则运用他长期领导经济工作的丰富经验,给予了经济特区健康发展许多战略性的指导。
1981年12月22日,陈云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讲话中,对特区发展提出明确意见:赞成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试办经济特区,并提出搞来料加工不能把我们自己的产品挤掉。
1984年3月26日至4月6日,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召开部分沿海城市座谈会,会议形成《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并委托谷牧向陈云汇报。陈云听取汇报后,提出两点建议:一是特区要有“拳头”产品。现在还没有。深圳有新的管理办法,这也是“拳头”。二是要有一定比例的内销。国内市场不能不让出一些,问题是让出多少。对国内工业保护落后不应该,但自己必须发展而且正在发展的东西,不要被进口挤掉。
1989年,西方发达国家对中国实行联合制裁,国内经济滑坡,社会上对特区也有非议。陈云对特区发展同样十分关注。1990年,上海浦东开发起步,次年11月,陈云派秘书赴浦东考察。1992年4月26日,陈云听取了上海工作情况汇报后说:上海基础很好,尤其有人才优势。上海发展会很快,大有希望。他还针对有新闻记者打听“陈云对开发、开放浦东的态度”,鲜明表示:我非常赞成开发、开放浦东。
后来,陈云还再次派秘书赴深圳、珠海等地调研,调研长达40多天,考察了200多个企业。秘书回京后,陈云用3个半天详细听取汇报,了解特区总体经济发展状况,特别是经济实力;特区引进的管理方法、技术和生产思路,对企业改造和管理水平所起的推动作用;特区社会发展情况等。陈云特别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出口创汇能力;一是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所带来的变化。
1992年7月21日,陳云在一篇悼念李先念的文章中说:先念同志和我虽然没有到过特区,但我们一直很注意特区建设,认为特区要办,必须不断总结经验,力求使特区办好。这几年,深圳特区经济已经初步从进口型转变成出口型,高层建筑拔地而起,发展确实很快。
陈云派秘书赴南方进行大规模调研及在适当场合对特区问题的表态,在政治上起到了与邓小平南方谈话相互呼应的作用,对统一全党在改革开放重大决策上的认识,有着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在特区建设问题上,陈云思路十分清晰:一是特区要办;二是要循序渐进,不断总结经验。这一思路从始贯终,没有变化。这也是同期中央领导集体在举办经济特区、探索路径中的共识。
(摘自2018年8月1日《党史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