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不赞成发行特区货币
2016-06-21朱佳木
党史博览 2016年6期
朱佳木
中央决定创办经济特区后,特区同志为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强烈要求发行与港币挂钩的特区货币,并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同意,连货币都印好了。当不同意见反映到陈云这里时,他明确表示“不同意发行特区货币”。
为什么陈云“不同意发行特区货币”呢?1984年4月,陈云在听取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谷牧关于沿海城市开放问题的汇报时说:特区货币究竟怎么办?是一个特区发,还是每个特区都发?“如果特区货币只在特区内发行,也没有什么了不得的问题。如果各个特区都发货币,那么实际上就是两种货币并存。而两种货币并存,人民币的‘腿会越来越短,特区货币的‘腿会越来越长。因为‘优币驱赶劣币,这是货币的客观规律。”后来,陈云在中国银行工作人员一封反映特区货币发行问题的信上批示:“特区货币发行权必须在中央,决不能让特区货币与人民币在全国范围内同时流通。如果不是这样做,就会出现国民党时期法币发行之前的状况。”
陈云紧紧把住了特区货币发行权在中央和特区货币不能在内地流通这两条,使主张发行特区货币的同志也感到再搞特区货币意义不大了,便撤回了原来的要求。
(筱蕾摘自《当代中国史研究》2015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