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大包干歌”的由来
2018-11-07侯长明
侯长明
“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
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
剩下收多收少都是我们自己的!”
20世纪70年代末,这首出自安徽省凤阳县城南公社岳林大队岳北生产隊的大包干到组歌谣,传遍全国。它不仅对推动我国农业大包干到户责任制的发展,促进农村经济改革起到重要作用,而且还被国家教育部编入初中二年级历史教科书,对全国青年学生学习了解我国改革开放初始阶段这段历史也很有意义。
笔者是在1978年4月由地区机械局政秘科调进滁县地委调研室工作(后任地委政研室秘书),滁县地委调查研究室的前身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地区“革委会”办事组下设的调研小组。1978年8月,地委撤销了地委调研室和农办农经科,成立了地委政策研究室和农业学大寨办公室,一个单位,两块牌子,合署办公,主要承担全区农村经济政策调查研究工作。我有幸参加了本区在全国率先推进的农业“大包干”责任制初期工作的全过程。
粉碎“四人帮”后,1977年3至5月,滁县地委抽调394名熟悉农村工作的干部,组成115个调查组,分别调查了401个不同类型的社队,写出了135篇调查报告,对全区各地贯彻落实党的农村经济政策和典型经验及存在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根据这次调查,地委印发了《关于落实党的农村经济政策的调查情况和今后意见》,提出落实农村经济政策六条措施,上报下发。同年6月,万里任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他上任后,深入广大农村,就当时迫切需要解决的政策问题调查研究,倾听基层干部和社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肯定滁县地委的做法后,于当年11月制定出省委《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简称“省委六条”)。“省委六条”针对安徽农村经济政策方面存在的几个严重问题作出新的规定,突破了许多学大寨运动的“禁区”,如允许农民有自留地,鼓励发展家庭副业,尊重生产队自主权,对少量农活可以实行定额管理等。1978年,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省委六条”,我区农村广泛地推行了“一年早知道”(即在一年开头,把生产队的各项生产收入、支出、分配计划交给群众讨论,使人人都知道)和“一组四定”(“一组”:一个生产队分为若干个临时性和专业性的作业组;“四定”:对作业组实行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定工分)。
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了农业问题的两个文件,即《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在关于农业生产责任制方面,中央文件指出:“可以按定额记工分,可以按时记工分加评议,也可以在生产队统一核算和分配的前提下,包干到作业组,联系计量计算劳动报酬,实行超产奖励,但不允许包产到户,不许分田单干。”通过上一年推行“一年早知道”和“一组四定”的实践,许多基层干部认为这种方法太繁琐,定工要搞几十项,分配要算许多弯弯账。当时,由于在实行包产到组过程中,凤阳县城南公社岳林大队岳北生产队的会计水平低,好多比例算不清楚,社员经过多次讨论,认为不必算那些繁琐的数据,只要保证完成国家征购任务和集体提留的开支就行了,其余部分随便怎么算都在社员手里,于是提出实行“大包干”的办法。1979年初,地委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两个文件精神,组织调查组分赴各县调查研究。我随地委政研室副主任陈修毅到凤阳,听到凤阳县委政研室对岳北队“大包干到组”的介绍后,决定亲自去看看。3月12日上午,陈修毅和凤阳县委政研室吴庭美、刘洪学及我一行4人坐一辆北京吉普来到岳北队。该队距凤阳县城有10多公里。到了这个队时,社员们都在分组作业,备耕备种搞生产,往田里送农家肥,忙得热火朝天。我们在生产队会计周开家家里开座谈会,参加者有大队书记岳秀才、大队长方家祥、大队民兵营长岳秀忠、生产队长周开华等人,后来各个作业组的组长也参加了。在座谈中了解到,该队有30户,156口人,55个劳动力,为了按时定额管理,充分调动社员的积极性,经干部社员充分讨论,实行了“大包干到组”责任制,坚持队为基础,分组作业。概括起来叫做“一组、四固定、三包、七统一”,具体做法是:“一组”:全队按照自愿结合的原则,共分成5个作业组,每组5至7户,10至15个劳动力。“四固定”:土地跟人走,全队实有耕地367亩,平均每人2.35亩,根据土质、水利条件好坏按大框划分,一般不打碎田,插花田组与组个别调整;耕牛10头,每组两头;大农具,有犁6张,除第一组规模较大,土地多分两张外,其余每组1张。“三包”:包征购,将粮食征购任务、烟棉油统购任务、生猪派购任务、当年还贷任务落实到组,自行交售,凭证交队,统一结算;包公共积累,按队统一制定生产和分配计划,公积金按可分配5%,公益金按2%,向各组提取,正常年景,每人每年提取100斤储备粮;包提留,主要是大小队干部误工补贴,赤脚医生、民办教师等人员报酬和烈、军属优抚照顾以及管理费等,合在一起,全队每人平均提取粮食12斤,现金4元。“七统一”:即统一计划,统一管理使用机械(全队有一台手扶拖拉机为作业组耕地,按工时收费,交队核算),统一用水,统一分配方案,统一办理国家分配的贷款和支农物资,统一管理固定资产,统一管理全队的政治思想教育。这种“大包干”责任制实行两个月,深受群众欢迎,使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群众之间矛盾大大减少,生产效益也大大提升。生产队徐队长说,社员把这种大包干方法编了一个顺口溜:“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收多收少都是我们自己的,这样该拿的拿在明处,该得的心中有数,一刀一个血口子,我们有劲干。”中午,我们在邻村岗集小学吴庭美家吃的饭,晚上回到县招待所。第二天,我将这个队的调查材料整理好初稿给陈主任修改,他认为有些情况还不清楚,14日上午又叫我一人骑自行车到岳北队去,把该队生产计划和交售还贷任务制成一个表格形式带回来附在后面(这份调查报告手写稿经地委书记王郁昭修改后,现存于市档案馆,成为镇馆之宝)。这次在凤阳调研,我们和凤阳县委政研室共同完成了《凤阳县实行大包干责任制》《岳北生产队实行“大包干”责任制的具体做法》《城南公社严岗生产队二十二年的曲折道路》《梨园公社前王生产队为什么这样穷》等4份调研报告。地委办公室将这4份材料都汇编到《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调查(内部材料)》资料中,“大包干歌”也第一次以文字形式正式出现在地、县委调研材料中,对外宣传。
1979年3月26日,滁县地委以[79]28号文件“关于呈送《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调查》的报告”向省委汇报,在这份报告中写道:“我区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业问题两个文件过程中,普遍推行了队为基础,包干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报酬、超产奖励的办法。全区21000多个生产队,实行包干到组联系产量责任制的生产队就有13788个,占生产队总数的64%。在具体做法上,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像嘉山县横山公社那样,实行定产到组,以产计工,在全区来说,为数较多。另一种是像凤阳县城南公社岳北生产队那样,实行大包干责任制,在凤阳县居多数。”这份调查报告得到以万里为书记的中共安徽省委充分肯定,并转发全省各地参照执行,深受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欢迎。后来,包干到组又逐步发展到包干到户,广大基层干部和社员同样用这首歌去形容它,去赞誉它,去歌颂它。从而使“大包干歌”在全县、全区、全省、全国上下逐步传播开了。广大干部群众在宣传中,由于前几句言简意赅,简洁上口,生动形象,而把后几句省略掉了。从此,“大包干歌”唱遍了全国。
(责任编辑:胡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