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口跨境电子商务运营模式比较研究
2018-11-05谢一鸣王星
谢一鸣 王星
[摘 要]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互联网技术迅速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应运而生。国内越来越多的传统外贸企业,也纷纷转换思路,试水出口跨境电商。通过对我国出口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运营模式的分类,比较了各种模式的优缺点,总结归纳了当前我国出口跨境电商发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思路。
[关键词]出口跨境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平台;运营模式
[中图分类号]F713.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8)05-0103-04
Abstract: With the acceleration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 and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technology,cross-border e-commerce has emerged. More and more traditional foreign trade companies in China have also changed their thinking and tried to export cross-border e-commerce. Through the classification of Chinas export cross-border e-commerce platform operation model,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various models are compared,and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export cross-border e-commerce are summarized and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s are proposed.
Keywords: Export Cross-border E-commerce; E-commerce Plat; Operation Model
[作者簡介]谢一鸣(1993-),女,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电子商务、社会网络;王星(1992-),女,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ERP与电子商务。
[基金项目]华侨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育计划资助项目(项目编号:1611307029)。
一、引言
跨境电子商务是经济全球化的产物。经济全球化加速了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形成了统一的全球市场,从而推动了电子商务公司的全球化经营和全球产业结构的调整,并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应用,给中国制造带来了全新的商业机会,中国制造企业可以绕过分销商,直接与全球零售商和消费者进行对接,真正实现“中国制造,全球销售”。
跨境电子商务(cross-border electronic commerce),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企业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贸易活动[1]。徐艳、严怀旭(2015)认为跨境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应用过程中一种较为高级的形式,是指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交易双方通过互联网以邮件或者快递等形式通关,将传统贸易中的展示、洽谈和成交环节数字化,实现产品进出口的新型贸易方式[2]。而冀芳、张夏恒(2015)认为跨境电子商务是源于电子商务、经济全球化、国际贸易的发展与融合,并伴随不同国家对商品的需求与供应,借助互联网及其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分属不同国家的交易双方,实现在线商品交易、支付结算、金融服务等,以及线下跨境物流配送实现商品空间位移的电子商务应用模式[3]。也有诸如赵大成、见曼曼(2015)等学者从狭义和广义的视角给出不同的界定。狭义上看,他们把跨境电商与跨境零售相对等,因为跨境零售指的是分属于不在同一区域的贸易主体,借助网络工具进行贸易交易、结算,并采用快件、小包等行邮的方式通过跨境物流将商品送达消费者手中的交易过程,而跨境电商在国际上流行的说法Cross-border E-commerce,其实指的都是跨境零售,广义上看,跨境电商基本等同于外贸电商,是指不在同一区域的贸易双方,通过跨境电子商务进行贸易往来、合作、交易,通过确立交易内容,进而进行相应货物买卖交易[4]。
二、我国出口跨境电子商务运营模式
在“互联网+外贸”背景下,国家先后出台了很多利好政策,除了国内已有外贸电子商务平台外,国家发改委和海关总署确立的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的7个城市——宁波、上海、重庆、杭州、郑州、苏州和深圳,也都纷纷结合地区优势和自身特色,建立了各自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可以预见,出口类跨境电商是解决我国产能过剩的最好途径。借助互联网,真正实现“中国制造,全球销售”。
目前,我国外贸出口类跨境电商主要有自营模式(B2C)、跨境电商平台(B2B)模式以及平台+自营模式(B2B2C)。自营模式是自建网络平台、自己备货、自己进行跨国销售。有亚马逊、1号海购、中粮我买网、阿里巴巴旗下的全球速卖通等。出口跨境电商运营模式是境内卖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将商品直销给境外企业。
(一)出口跨境电子商务自营模式(B2C)
出口跨境B2C电子商务(Cross-border Electronic Commerce Business-to-Customer),是指立足国内、面向全球的B2C外贸出口零售模式,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所面对的最终客户为个人消费者,针对最终客户,以网上零售方式,将产品售卖给个人消费者。这类企业自己联系国内外外贸企业作为供应商,即直接从外贸企业采购商品,买断货源,然后通过自建B2C平台,将产品销往海外[5]。其运营成功的关键在于构建功能完善的B2C跨境电子商务生态系统,支持一口价、团购、拍卖、秒杀、商品套餐、自由选配等商品经营方式,支持支付宝、财付通、银行汇款、网银在线、贝宝、货到付款、虚拟账户充值提现等多种支付手段,具备新闻发布、广告管理、交易邮箱提醒、交易信用评价、站内短信通知、后台分组分权限管理等功能[6]。
目前主要有兰亭集势、速卖通、环球易购和Focal Price等,见表1。
(二)出口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模式(B2B)
出口跨境B2B电子商务(Cross-border Electronic Commerce Business-to-Business),指服务于中国众多中小供应商,旨在利用互联网将中国制造的产品介绍给全球采购商的专业第三方服务平台,不参与任何电子商务的买卖过程,而是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物流、支付和客服等解决方案,以收取服务费用为盈利模式。跨境B2B模式使得传统制造业、商贸企业、经纪人通过阿里巴巴、环球资源、中国制造和敦煌网等网站发布商品信息,平台帮助商家进行在线匹配和交易撮合,开展网络国际贸易的批发业务[7]。
主要有敦煌网、中国制造网、环球资源、阿里巴巴国际站、东方机械网和易唐网等,见表2。
出口跨境B2B2C电子商务(Cross-border Electronic Commerce Business-to-Business-to-customer),是指涵盖了B2B跨境平台模式和B2C跨境自营模式,综合了这两种运营模式更具规模的跨境电子商务模式。它的业务范围更广,即为国内的工厂或批发商与国外的批发商或零售商服务,为国内的工厂或批发商与国外的消费者服务,同时还推出自有品牌产品服务国外消费者。
目前国际影响力比较大的有帝科思、大龙网、贝通网和米兰网等,见表3。
二、出口跨境电子商务运营模式比较
根据上述跨境电子商务运营模式的分类,对我国出口类跨境电子商务运营模式进行优缺点比较,见表4。
三、出口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出口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有效缓解了后金融危机时代传统外贸行业发展停滞的艰难处境,改变了我国对外贸易产业的整体布局。虽然中国制造的很多产品质优价廉,但中国制造仍然无法摆脱山寨、低端和伪劣的标签。在质量和诚信度上,使得中国产品面临出口瓶颈。而且缺乏可靠的、适应电子商务的认证体系和追溯体系,造成电子商务销售企业良莠不齐,在海外市场造成了负面影响[8]。
出口跨境电子商务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我国出口商品在全球市场上竞争力较弱
一方面由于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的产品,主要是衣服、鞋帽、食品等低附加值商品,可替代性较高,同质化严重,缺乏竞争力;另一方面,国内各个跨境电商企业,未建立独特的品牌标识,为了各自的发展,行业内甚至出现滥打价格战的情况,企业发展后继无力。
(二)跨境物流时间长,且缺乏后续保障
跨境包裹无法及时全程追踪,物流时效投递不稳定[9],这给消费者购买及退换业务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并且各国海关规则各异,跨境货品面临各种清关障碍,漫长的通关时间也是配送不及时的主要原因,物流配送问题是出口跨境电商发展不得不面对的障碍。
(三)出口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门槛低,监管难度大
近几年来,伴随着良好的政策环境支持和传统外贸企业的发展转型需求,我国出口跨境电子商务蓬勃发展。但是,目前企业申报跨境电商的门槛低,大量小规模电商企业出口产品存在不合格、不达标,对知识产权和专利保护缺乏认识的问题[10]。此外,由于出口电商正处在发展的上升期,总会出现新问题、新情况,给相关部门对出口电商的监管也造成障碍。
四、对策建议
首先,出口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要摈弃价格战思路,规范自身经营行为,承担主体责任,共同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从自身出发,提高知识产权和专利保护意识,努力提升创新能力,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通过海外仓、体验店等拓展营销渠道,培育自有品牌,坚决抵制违法侵权行为。
其次,优化通关流程,对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简化歸类,建立覆盖通关、检疫、结汇、退税等一系列基本流程的标准体系,为出口跨境电商业务流程提供标准和规范。实施经营主体和商品备案管理,对出口商品采取集中申报、查验、放行和24小时收单等便利措施。同时借助我国“一带一路”的全面开放新格局,加强与沿线国家合作,进一步扩大出口市场[11]。
第三,不断完善政策法规,加大对出口电商的监管力度。提高出口电商准入门槛,加强对企业的资质审核力度,制定统一的行业发展标准,且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对违规行为予以惩戒,强化对企业监管。
总之,跨境电商行业方兴未艾,伴随着“一带一路”和“互联网+”发展的大趋势,主流电商“疯抢”跨境份额,“海淘”将成行业“标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未来跨境电商行业会迎来新一轮的洗牌与整合。
[参考文献]
[1]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课题组.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及政府监管问题研究[J].上海经济研究,2014(9):3-18.
[2]徐艳,严怀旭.跨境电子商务模式研究[J].中国市场,2015(16):144-146.
[3]冀芳,张夏恒.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模式创新与发展趋势[J].中国流通经济,2015(6):14-20.
[4]赵大成,见曼曼.基于跨境电子商务的分析研究[J].商,2015(16):112.
[5]樊晓云.我国跨境外贸电商平台模式比较分析与选择[J].对外经贸,2015(2):12-14
[6]柯颖.我国B2C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模式选择[J].中国流通经济,2015(8):63-69.
[7]孙兆洋,咸奎桐,孙广芝,刘颖,张立芬.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标准化认证模式分析[J].中国标准化,2015(8):46-48+52.
[8]郭元丽.中国跨境电子商务(B2C)零售出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2):154-155.
[9]杨振华,郭怡君.中国跨境电商出口贸易现状及发展趋势展望[J].商业经济研究,2015(30):81-82.
[10]温珺,阎志军.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新特点、新问题和新趋势[J].国际经济合作,2017(11):29-35.
[11]杜永红.“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策略研究[J].经济体制改革,2016(6):66-70.
(责任编辑:张彤彤 董博雯)